获刑11年贵州官员无罪释放
熊祖模,曾任贵州省遵义市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过去三年中,熊祖模的人生转了两次急弯,一次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刑十一年,一次因检方撤回起诉重获自由。
2011年12月26日,熊祖模被带走。2012年12月17日,遵义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熊祖模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一审之后,“熊祖模案”迅速成为遵义市和道真县的反腐典型案件,时任贵州省委常委、遵义市委书记廖少华要求“注重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以案为鉴”。但此后不久,中纪委宣布廖少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3年5月29日,贵州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遵义中院一审判决,发回重审。2014年1月10日,熊祖模突然接到通知,自己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这一天,距离他被刑事拘留整整两年。
6月,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向熊祖模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两个月后,熊祖模工资恢复,但恢复名誉和工作的请求,一直没有下落。
现在,熊祖模满心担忧:拿着国家的工资,但没有工作岗位,会不会算“吃空饷”?
点评:从熊祖模的假腐败,到廖少华的真腐败,反映了中国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现在的问题是,物是人非之时,如何让继任者积极地去纠正前任者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