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养殖渔情信息采集工作现状与展望
李凯+景福涛+尹相菡+张收元+李鲁晶+黄树庆
摘 要:养殖渔情信息采集工作是渔业管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制定渔业政策和指导实际生产方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文章总结了山东省养殖渔情信息采集工作的基本概况、工作措施及成效,在信息化建设框架下展望了今后的发展前景。
关键词:养殖;渔情;信息化
1 山东省养殖渔业概况
山东省位于黄河下游,濒临渤海和黄海,地处北纬34°22'~38°15',东经114°19'~122°43',是一个渔业资源丰富的渔业大省。据统计全省养殖面积83.5万hm2,其中海水养殖面积54.8万hm2,淡水养殖面积28.7万hm2,占比分别为65.68%和34.32%。水产品产量903.7万t,其中海水养殖479.9万t,淡水养殖146.4万t,养殖总产量占全部水产品比重69.3%。水产养殖业已经成为全省渔业的主导产业[1]。养殖品种主要为海带、对虾、扇贝、草鱼、鲢鱼、鲤鱼、鲫鱼、鳙鱼等大宗主导品种以及鲍、海参、鲆鲽类、黄颡鱼、乌鳢等名特优品种。养殖方式也已发展为池塘、网箱、工厂化、筏式、吊笼、底播等多种养殖方式。面对繁多的养殖品种和养殖方式,摸清渔业基础数据,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信息采集和分析体系,成为提高渔业管理信息化水平的切实需求[2]。
2 山东省养殖渔情信息采集基本情况
2.1 采集点设置
“十二五”期间在全省14个市23个县58个海、淡水采集点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其中,淡水池塘养殖采集试点县10个,采集点22个,采集养殖水面367 hm2,品种主要有鲤、鲫、草、鳙、鲢、乌鳢和南美白对虾等。海水养殖采集试点县13个,采集点36个,含池塘养殖1 240 hm2,筏式养殖873 hm2,工厂化养殖13.5万m2。采集品种主要有中国对虾、日本对虾、南美白对虾、海参、皱纹盘鲍、海带、虾夷扇贝、海湾扇贝、鲆(鲽、鳎)鱼和梭子蟹等。采集点包括个体养殖户、水产养殖企业、协会和渔业合作社,基本能真实、准确反映出全省水产养殖生产的实际情况。
2.2 采集员队伍建设
根据山东省养殖渔情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要求,各采集县遴选一名采集员负责信息采集,全省共计采集员23名。采集员队伍整体素质较高,其中研究生学历3名,本科16名,大专3名,高中学历1名,其中11名采集员为各县渔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直接担任。从年龄组成上看,采集员年龄主要集中在30~45岁之间。既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又能承担相应的工作强度,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对养殖渔情信息采集工作的高效开展起到了坚实的保障作用。
3 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3.1 加强工作部署,规范报送流程
养殖渔情信息采集工作开展伊始,制定了山东省养殖渔情信息采集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厅长为组长,省渔技站站长为副组长的省级养殖渔情信息采集领导小组。每年组织采集县召开2次工作会议,对全年和半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成立了渔情信息分析工作组,对采集的13个采集类别进行分类研讨分析。建立起县级报送-省级审核的工作流程,县级采集提交数据后,省级审核员逐一审核,发现问题即驳回重新填报,以确保数据的准确度。
3.2 强化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采集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原始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业务培训始终是信息采集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通过各种方式,全方位、多层次的开展各类培训工作。全省采集员每年参加两次省内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培训班主要针对日常报送、数据处理与分析、信息应用等方面进行讲解,并及时传达全国水产推广总站的有关指示。尤其是2012年海、淡水动态信息采集系统合并以来,针对数据导入、排查、纠正等进行了集中培训工作,有力保障了渔情采集数据的准确性、连贯性。此外,每年选派部分优秀采集员参加全国层面的采集员培训班,对物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现在渔业统计中的应用进行了深入学习,进一步提升全省采集员队伍的整体业务能力。
3.3 表彰先进,提升工作积极性
为强化责任心、激发工作积极性,成立了先进单位个人评选推荐专项工作组,对采集单位和采集人员评分参考标准进行了量化处理。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对各采集单位和采集员进行了综合考核评估,并采取了百分制定量计分。评选推荐专项工作组根据考核分数,每2年评选一次先进单位和优秀采集员,并向全国总站推荐表彰。目前蓬莱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等5家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获得总站表彰,极大增强了采集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3.4 深入分析数据,加大应用力度
在对采集点出塘量、出塘收入、苗种投放、投入构成及其变化等原始数据进行常规分析的基础上,为深刻揭示渔业生产的内在规律,在全年、半年的分析报告中增加了如劳动生产效率、生产投入产出比、渔均收入、渔均管理池塘面积等延伸数据分析,并对各品种生产形势进行了指导预测,以期准确把握生产成本、市场价格及渔民收入等方面的趋势,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和支撑[3]。为让从业者及时掌握相关信息,相关数据均通过《山东省渔业信息简报》、海上山东网站等途径进行发布,指导养殖生产。
4 渔情信息采集工作展望
作为一项基础性渔业统计管理工作,七年来,养殖渔情信息采集工作稳步推进,在全省渔业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面对“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今后应将渔情信息采集工作纳入到渔业信息化这一大背景中谋划[4]。
4.1 整合信息资源
当今社会已经进入大数据时代,而其显著特征之一便是数据共享。目前除养殖渔情信息采集系统外,还有水产养殖病害测报系统,部分地市还建立起各类型渔业信息平台及质量追溯体系。但这些信息平台及其数据资源仅仅是区域性的。今后在全省范围内应有计划地整合这类数据化平台,实现功能性集成,逐步建立起集数据、图像、影像为一体的可查询、分析的多功能大数据库,实现全省养殖渔情基础信息管理的数字化、可视化和网络化。
4.2 拓展服务功能
目前养殖渔情信息采集的渔业生产服务功能还有很大潜力可挖,在价格发布和灾害预警两方面应着力给予拓展开发。目前的采集工作是逐月上报采集品种的出塘价格,对渔业生产经营者来说,并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动态。因此今后要依托广大的基层渔业技术推广队伍,在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内实现主要养殖品种市场价格的每日动态监控,形成价格指数发布机制,将对从业者产生重要的商业价值。同时依托采集工作,建立渔业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建立灾害上报、发布通道,确保在极端气候、重大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减轻生产损失。
4.3 丰富信息传播途径
渔情信息经采集、汇总和分析后,最终目的还是要传达到管理者和生产者手中。当前我省养殖主体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整体偏低,主动获取信息的能力不高[5],因此今后在网站、简报等传播途径的基础上,还应在移动互联网方面开展新的发布方式,积极利用手机客户端、即时通讯工具,让从业者更快、更易接收到相关资讯。
参考文献:
[1]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2015山东渔业统计年鉴[Z].济南: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2015:9-17
[2] 全国水产养殖渔情信息采集工作组.养殖渔情信息采集[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2:2-3
[3] 王凤敏,张黎,吴瑞峰.《水产养殖渔情信息采集》数据的分析利用研究[J].河北渔业,2012(1):16-17
[4] 张梅兰,孙岩.全国水产养殖渔情信息采集的起步与发展[J].中国水产,2011(8):13-15
[5] 李凯,景福涛,尹相菡,等.山东省养殖渔业经营主体现状及对策建议[J].中国水产,2015(11):40-43
(收稿时间: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