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改革研究
王强
摘要:水利工程能够为人民造福,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国在很多地方进行了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并且对水利工程进行管理。在高效的管理过程中建立起项目法人责任制,这一体制要伴随着经济的改变以及水利工程的发展产生新的变化。我国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已经从以往的行政管理变成当前的基本程序管理,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实行法人责任制,以此为突破口,进行自我经营以及自我决策和风险的承担。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改革前言:伴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续,我国在投资管理中已经有了非常大的变化,并且也在实践的过程中进行更加全面的创新。在水利基本建设过程中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对招标以及投标进行制度的管理,这样才能促进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优质化,促进健康作用的有效发挥。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会暴露一些问题,因此以下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法人责任制的改革进行更细化的研究。
一、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基本要求分析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在改革以前,需要进行专业管理小组的构建,例如,领导小组以及水利工程指挥小组等等,这样才能对水利工程进行更加全面的指挥和管理。为了能让水利工程建设的体制和市场经济之间相呼应,就需要解决—些建设过程中的责任位置缺失问题。项目法人责任制在上个世纪90年代被建立和使用,并且很陕的收录到了水利工程的建设的良好效果。水利工程建设属于公益性项目工程,在这样的工程中需要建立起全过程负责的体制,对项目的质量以及工程进度和资金方面做好妥善的管理,肩负起全部责任。法人代表和相关的技术负责人员要对项目的规模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掌握,要对相关的技术进行分析,并且在业务素质上、专业素质上、政治素质和管理素质上都更加突出。例如,对水利工程建设的方针和政策以及法规等不断的熟悉,具有较为丰富的建设和管理的经验,这样就不用依赖他人,自己进行重大技术问题的有效处理。在内设机构上以及人员的结构素质要求需要集合技术、经济、财务以及招标和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经验,会经营、会管理,了解存在的问题,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制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项目法人以及机构形成较为困难
在一般性的水利工程项目中,需要法人和机构在专业素质上更加突出,专业水平更高。但是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很多中小型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人员不足,人力资源匮乏,这样就会形成一个比较尖锐的矛盾。专业人才需求高,高素质人才少,这样的建设和管理就不能有效的对项目法人实施其责任制,机构的形成也非常困难。除此以外,项目法人还不具备良好的资金整合以及筹措能力,公益性是水利工程比较突出的个性特点,能够产生非常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在建设过程中的投资量就非常大,作为项目法人,需要在资金的筹措方面有更加突出的能力,改变一些被动的思想和行动,但是当前的问题是,很多项目法人不具备此项能力。
(二)责任和权利不对称,协调更为困难
在当前的建设体制下,水利工程的公益性特点已经非常明显,很多内在的工作也是由政府和内在的领导班子来负责,这样在相关政策落实上就需要由政府来决定和转换,因此说存在权力和责任不对称的情况,协调过程比较困难。
三、水利工程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的策略分析
(一)多个部门的协调性工作
在水利工程进入设计和建设的过程中就需要成立一个指挥部门,在指挥部门中要有项目法人机构,这个项目法人机构可以是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由此无论是资金运作,筹措以及外部的协调以及一些重大事件的决策都需要进行现场指挥和负责。在对水利工程进行现场管理的过程中,还需要让项目法人负责具体的事物,项目法人实际上是一种办事机构。这种混合制下的多部门协调性工作能够让水利工程项目被更好的管理和负责。
(二)代办制度和代建制度的建立
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让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进行工作方面的融合,实行政府直接负责的形式,可以委派相关的水利部门项目负责人员,进行水利建设工作的调查和监管,集合业务上的骨干力量形成项目法人负责机构,以此对工程项目实施更加全面的管理。例如,某地的水库在出险加固工程中就实行了代办制的措施,管理效果非常突出。除了代办制度以外,还有代建制度,这项制度主要是通过项目法人的形式进行招标,让一些在管理上更加专业的单位对整个项目进行管理和负责,严格的对资金加以控制,并且定期进行质量和工期的监管,检查中哪些地方存在纰漏就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解决,在工程竣工以后,还需要将已经检查完成的项目移交给相关的使用单位。代建制的使用要增强风险投资的意识,建立健全政府风险投资管理体制,让项目法人和项目管理单位的关系更加明朗化,项目管理单位在水利工程管理中建立起项目法人负责的制度。这样的方式一般在我国的南方地区使用比较多。
结束语:综上所述,本文对深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改革进行了分析和研究,文章一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基本要求的分析,在第二部分中,主要论述了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制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中包含项目法人以及机构形成较为困难、责任和权利不对称,协调更为困难;最后一部分是水利工程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的策略分析,主要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协调性工作、代办制度和代建制度的建立。希望本文的论述和研究能够对水利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完善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