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绿色贸易壁垒
杨柳+++马洪彦
虽然金融危机,欧债危机的阴云并没有消散,但是我国的对外贸易已经呈现出复苏增长的态势,新一轮的绿色贸易壁是否还在针对中国,这都不得而知,“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想在国际贸易中获得有利地位,我们必须了解绿色贸易壁垒。
一、绿色壁垒的概念
从广义讲,绿色贸易壁垒指的是一个国家以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为目的,为限制外国商品进口所设置的贸易壁垒。从狭义上说,绿色贸易壁垒是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者滥用环境保护条约、法律,.它以极高的技术标准、繁杂的检验检疫程序、认证体系阻碍着发展中国家产品的市场准入,严重损害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影响了贸易自由化进程。实际上这是一种变形的贸易保护主义,保护西方发达国家的农业生产。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农业相对于自己国家的工业,高新产业处于相对弱势,而我国的农产品具有相对优势,在贸易理论中我们进口他们的优势工业产品,他们进口中国的相对优势农产品,这在国际贸易理论中本事合理的,但是发达国家唯恐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不惜以高于寻常的标准,来限制我国的农产品出口,这不仅是在利益上的,绿色标准上的争端,更深层次的也许是出于政治上的考量。恶意绿色壁垒其制定的目的在于以自己的技术优势排斥他国的产品进入,那么它便具备了恶意绿色壁垒的主观要件。
二、透视我国遭受西方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
1.进口国对中国的货物实行超高的进口标准和贸易歧视政策。2006年,中国出口日本的甜豌豆被日方要求收回,成为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首件超标被查的农产品据悉这项标准比日本国内的同类产品标准高十几倍。我国的大蒜,白菜,冻鸡等大宗产品被陆续查出药残超标。2007年,欧盟对我国出口茶叶实行新的农药残留检测标准,农残检测种类由原来的29种增至62种,而日本对从我国进口的茶叶用更严格农残检测,检测项目更达七十余项。
2.我国境内的农产品生产和出口产业受到严重打击。我国的产茶大声浙江省因“绿色壁垒”的缘故逐步失去欧盟和日本市场。我国农产品因遭遇“绿色壁垒”而受到的直接损失就高达数百亿美元,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的农产品环保要求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大,农产品质量不高,农药残留多,再加上我国社会对绿色经济的认识停留在较低层面,在广大农民中没有得到广泛认可,这一系列的因素导致农产品出口遇到了寒冬。
3.我国的一些企业为应对进口国的超高标准也做出了一些努力。比如减少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积极利用世贸组织的规定与贸易壁垒现象作斗争,申请国际仲裁解决贸易争端。
4.尽量与国际先进的管理体系接轨,培养熟悉国际贸易的优秀人才的计划也正在启动当中,比如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中国的一些企业也在引进这一管理体系获得其认证,因为非关税壁垒主要是技术壁垒,技术壁垒中,又主要是产品品质认证和ISO9000品质体系认证的壁垒。特别是,在“世界贸易组织”内,各成员国之间相互排除了关税壁垒,只能设置技术壁垒,所以,获得认证是消除贸易壁垒的主要途径。
三、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原因分析
1.人民环保意识淡薄,缺乏绿色经济观念。我国在向现代农业转化的进程中,农作物产量上升,但是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却增多,产品质量下降,再加上我国环保意识薄弱,广大农民对绿色产品的意识不够,使得我国的农产品质量远低于发达国家,农产品出口严重受挫。
2.农产品检疫系统不健全,绿色食品泛滥。从中国近年来发生的苏丹红、假羊肉、地沟油跑到饭桌,再到最近农产品市场传出绿色食品不是真正的“绿色”,只是在水果或者其他农场品上打上“绿色食品”的字样,劣质造假产品风行,因此建立完善的检疫系统和严格的监督机制刻不容缓。
3.缺乏相应的法律监督机制,食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食品监督不力,部门奖惩机制缺失。甚至出现部门官员寻租现象,一些食品加工商通过送礼等贿赂方式,得到生产许可和避开检查。
4.初级农产品质量差,加工增值程度低,农产品生产成本高,价格缺乏优势和国际竞争力。国内企业盲目竞争,打价格战,没有形成团结统一的联合平台,被外商各个击破,导致在与外商贸易时丧失定价的主动权,在贸易中大部分利益被中间外商攫取。
5.农产品生产零散,没有形成规模和区位优势,对高科技的依赖较低。而且缺乏专业生产和管理人才。
6.缺乏贸易预警机制,在遇到贸易壁垒时,无法及时的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应对突发事件,应变性差。而且缺乏熟悉国际贸易法规的人才,导致中国在国际商务谈判中一直处于不利地位。
四、我国应对农产品出口的恶意绿色贸易的措施
1.加强广大居民尤其是农民的绿色经济意识,完善国内相关的环保法规。加大宣传绿色经济的力度,尤其是加强非传统媒体的宣传,加强农产品安全绿色网站的建设,加大相关法律的立法工作。政府要注重发挥职能指导作用,提倡绿色生活方式,生产方式,把绿色贸易、绿色生活,绿色生产的意识和思想落实在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继续保持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的优势,敦促我国农业朝着节约型,绿色环保型,高附加值型转变。
2.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注重培养熟悉国际贸易法律的人才。在国内立法方面,应加快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缩小与发达国加环保水平的距离。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国际社会在处理贸易与环境争端案件时,与贸易有关的国际环境法和国内环境法往往倍受重视,因此我们建立一系列的国际贸易法律法规,培养一批熟悉国际贸易法律和规则的人才,在发生诸如此类的国际贸易争端时保护本国的利益。
3.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由简单粗糙的加工到高附加值的深加工,逐渐扭转各自为营的局面,整合农产品企业,建立农产品企业联盟,避免恶性竞争引发的价格战,肃清国内市场的不利因素。
4.建立绿色农产品优惠平台,实行品牌优惠。(1)绿色农产品优秀品牌给予大量财政支持。(2)鼓励企业民间融资,银行贷款最大优惠利率。(3)对优秀农产品企业实施等级评定制度,对较高等级的企业实行便捷通关,在同类产品中实行优先出口的政策,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健康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