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播视域下的网络暴力研究
[提 要]随着“微博效应”逐步形成,越来越多的新闻事件通过微博与受众互动。尽管这一网络媒介起到了监视环境、教化受众的作用,但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不少缺乏理性的网民借助网络暴力手段,发起对事件当事人的道德审判;部分娱乐记者和新闻媒体曝光明星的私生活,为制造噱头不惜“兴风作浪”。在这样一种被“道德沦丧”与“伦理虚无主义”所裹挟的文化背景下,当下的网络暴力已然成为摆在受众和传者面前不可小觑的问题。结合传播学有关知识,从网络暴力的表现形式、产生动因以及治理策略三个方面研析当下网络暴力现象。
[关键词]大众传播;微博效应;网络暴力
[作者简介]吴艳芳(1990—),女,南昌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电视传播艺术。(江西南昌 330000)
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微博用户国,而新浪微博是国内最有影响力、最受瞩目的互动性交流平台,其囊括了电脑CP端、手机和平板等移动客户端,具备开放的传播机制、互动性和时效性等传播特点。相较其他网络媒介,新浪微博的名人认证、媒体认证将名人、媒体曝光于大众视野范围内,扩大了受众的传媒接近权,网民通过转发、评论、发布信息与微博名人互动。发挥如此强大传播效应的同时,新浪微博也孕育着网络暴力滋生的土壤,其负面效应正逐步恶化。
一、网络暴力的表现形式
与传统的现实生活中的暴力不同,“网络暴力是网络话语暴力的一种简称,它是指在网络这一虚拟平台上,用话语暴力侵犯他人隐私,诽谤他人、侮辱他人人格、伤害他人尊严、编造谣言诬陷他人的行为,所以也被称作‘网络欺凌。”[1]按照“暴力等级”,新浪微博上的网络暴力可划分为以下几种不同的表现形式:
第一种形式是跟风发泄,网民针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微博上评论或发布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失实言论。如2012年舒淇在甄子丹和赵文卓骂战中被网民“炮轰”,2015年歌手曹格因网民主观臆断其孩子伤害明星吴镇宇的儿子被侮辱、谩骂等,这种形式的网络暴力多发自乌合之众,其传染性易造成事件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侮辱、情绪低迷失落。
其二是泄露隐私,网民在微博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如2006年“高跟鞋虐猫事件”、2008年的“女白领死亡博客事件”、2015年“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引发的人肉搜索等,这种形式的网络暴力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使其真实信息暴露在虚拟环境下,其现实生活易受干扰。
其三是在现实生活中侵犯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致其人身权利受损。如2015年6月,部分网友组团骚扰江西省永新县施暴女生及其家人的现实生活,这种虚拟环境里的网络暴力已发展成现实生活中的犯罪,当事人的人身权利易受到侵犯。
二、网络暴力的动因
(一)“二重建构”下的“欲望”扭曲
具备虚拟身份的普通微博用户的言论隐匿,与现实世界中的社会法则形成张力,这为网络暴力的产生提供机会。首先,虚拟网络赋予网民现实与想象、个体与从众、内秀与张扬的双重身份,这使得网民的生活方式、规范行为、语言表现都迥异于现实。其次,虚拟环境的管制门槛较低,这使得网民在现实中拿捏得当的言论演变成网络上“抨击社会、挑起事端、编造谎言”等语言行为。这种现实与虚拟“二重建构”下的文化心理是大众内心欲望的反照,是受众发泄公愤和私欲的窗口,是满足个人窥私欲的平台,是鲁迅先生笔下“看客”心理的文化体现。
卡茨的“使用与满足”理论认为人们使用媒介的动机来自认知的需要、情感的需要、个人整合的需要、社会整合的需要、舒解压力的需要。对微博用户而言,新浪微博扩大了他们的传媒接近权,他们通过新浪微博关注和评论娱乐明星,满足对明星的“窥私欲”,通过八卦明星获得谈资、舒解压力,甚至把明星的微博当作发泄负面情绪的平台,以此来满足认知和情感的需要,微博用户非理性的使用方法和畸形的满足欲是催发网络暴力的主观原因。
(二)“失语”的倾听者
赫胥黎曾预言了一个失去思考能力和创造力的世界,同样,“在批判学派眼里,‘大众受众一词多少带有一些贬抑之意,意味着个性丧失、非理性和缺乏自我意识。用马尔库塞的话来说,大众受众的形成是控制与同质化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 而控制和同质化导致了单维度 (又译单向度)的社会和单维度的人。他们无力为自己辩解, 而传媒却可以将‘心理无知强加给他们。”[2]自电视、电脑和互联网诞生以来,大众步入“拒绝记忆”的读图时代。读图时代下媒介越来越重视图片,微博上的静态和动态图片占据大量篇幅,然而,“看照片只需要能辨认,看文字却需要能理解”[3],读图时代的话语结构弱化了受众的阅读能力和理解能力,受众容易被媒介舆论风向控制。少量的、温婉的言论会被强硬的、占大多数的意见口诛笔伐,片面化观点如多米诺骨牌般被消解,受众受到支配言论蝴蝶效应般的影响,失去了话语权,成为了“失语”的倾听者。
纽曼曾提出“沉默的螺旋”假说,这一假说认为:“大多数人力图避免因持有某种态度和信念而造成孤立,因而在表达支配意见和不表达意见的个人数量增加的时候会放弃原有的想法和态度,实现与主导意见的趋同。同时,由于大众媒介表达支配意见,再加上对异常意见的人际支持日益缺乏,就形成一个沉默的螺旋”[4]。在成都被打女司机卢某卷入的网络暴力事件中,新浪微博用户从最初“一边倒”的同情支持到集体谩骂,网友的舆论风向变化之快、来势之汹涌,把网络暴力之火迅速点燃又顷刻扑灭。
(三)“兴风作浪”的娱乐掌舵人
对明星发起道德审判的并不只是缺乏理性的网民,部分娱乐记者在职业道德和新闻自由交集圈外围打起“擦边球”。风行工作室创始人卓伟,这位让明星闻风丧胆的娱乐记者曾爆料过王菲和谢霆锋复合、文章出轨、陈赫出轨等,由其发起的“周一见”和“周三见”等“微博效应”牵动全民,尽管他在自己的新浪微博中声称“捍卫公民言论自由权及新闻媒体监督权,不跨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但其爆料尺度引起不少明星和微博普通用户对其职业道德的质疑。
麦克姆斯和肖提出的议程设置理论认为:“大众传媒往往不能决定人们对某一事件或意见的具体看法,但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和安排相关的议题来有效地左右人们关注某些事实和意见及他们对议论的先后顺序。”[5]新浪微博每天为用户提供的话题无计其数,卓伟作为娱乐八卦话题的制造者之一,其编写的娱乐八卦新闻一经发出便炸开锅,可以说,这些“娱乐掌舵人”为微博用户设置的娱乐议程有效地将观众的注意力转向娱乐八卦话题,尽管这些话题满足了用户获取娱乐八卦信息的需求,但“娱乐至死”的传播内容和方法极易误导受众。
三、网络暴力的治理策略
在媒介融合的时代下,部分公众对媒介的认识不足,极易缺乏理性和约束力,从而非理性地使用媒介,滋生网络暴力;而不少追求“娱乐至死”的传媒工作者对职业的认识发生偏差,未能平衡新闻自由和职业道德的关系,过分迎合受众的“看客”心理,势必会误导受众。治理网络暴力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道德和法制两个层面、针对受众和传者两种群体多管齐下。
在道德层面,针对受众,要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受众的道德自律意识和分辨是非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倡导文明的、负责的网络行为;针对传者,要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媒体从业人员的媒介素养和职业道德,发动人民群众进行舆论监督,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
在法制方面,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快对网络暴力的立法研究,借鉴各国已有的法制经验,尽快出台相应的法规、制度,加大依法惩治的力度,例如,可以通过采取网络实名制和设置网络监督中心有效地管制监控网络暴力。
四、结语
麦克卢汉曾预言了我们的时代:在电子时代,媒介改变、塑造和控制人的组合方式和形态,人们自恋又麻木地受控于自己所创造的高科技中,缺乏清醒和超脱的旁观者态度。作为一种对传播媒介资源、人际关系和信息传播方式整合变革的新媒体形式,微博裂变式的传播方式最大释放了公众的话语权,因此,中国作为第一大微博用户国,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有其必然性。尽管人们已经逐渐认识到网络暴力的社会危害,但在这样一个道德与价值对抗博弈、媒介与利益相盈难下、娱乐至上的时代背景下,网络环境的改善也并非一朝一夕之事。然而,微博作为一个点对点的传播平台,监管的责任最终要落实到每一位用户自身。对受众来说,面对争议话题,不应当随波逐流发起道德审判,而应当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厘清自己的立场,莫做乌合之众的情绪宣泄;作为把握话语权的意见领袖以及媒体平台,不应当完全顺应网络舆情的认知趋同与思维惯性,而是应当在“集体噤声”之际树立起正确的价值导向,消减或抑制负面的传播效应,净化网络戾气。
[参考文献]
[1]李岩.网络话语的暴力效果——以福柯话语理论解读网络暴力的生成[J].当代传播,2014,(5).[2]刘燕南.受众分析:解读与思考[J].现代传播,2006,(1).[3]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童年的消逝[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4]胡正荣.传播学总论[M].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0.[5]胡正荣.传播学总论[M].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0.
[责任编辑:上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