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视与反思:“播音”“有稿播音”“无稿播音”概念新探
郭雨欣
摘要:《中国播音学》中对“播音”的定义包含了“播音”和“主持”两方面的涵义,并创造性地将播音工作分为“有稿播音”“无稿播音”,以区分“播音”和“主持”,这在当时有着重要的意义。播音员、主持人的工作方式随着传媒行业的发展而日益多样化,如今,区分“播音”和“主持”仅仅依靠是否“有稿”这个外在形式早已远远不够,概念不清势必会对理论研究和行业实践造成困扰。因此,我们需要重新思考和探讨“播音”的定义以及“有稿播音”和“无稿播音”这两个概念的合理性。
关键词:播音 有稿播音 无稿播音 主持 《中国播音学》 《播音主持概论》
《中国播音学》一书中对相关概念的表述
播音。1994年、2003年先后出版的《中国播音学》和《中国播音学》(修订版)中,对于播音的定义,都是“播音员和主持人运用有声语言和副语言,通过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介所进行的传播信息的创造性活动”。虽然这个定义中,出现了同语反复(即在定义项中直接包含了被定义项),但我们可以从定义中发现,作者赋予播音的内涵既包含播音员的工作,也包含节目主持人的工作。
有稿播音、无稿播音。虽然《中国播音学》中将播音员、主持人的工作统称为“播音”,但作者仍然认为二者的工作是有区别的,于是提出了另外两个概念——“有稿播音”“无稿播音”。书中“从对语言的组织转化上”将播音分为“有稿播音和无稿播音”,指出“有稿播音更注重转化,无稿播音更注重生成”,并提出对“播音员或主持人”的要求,即“无稿播音出口成章,有稿播音锦上添花。”
曾经有人提出“‘播音怎么会有无稿的质问”,对此,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张颂先生有这样的分析:“从人民广播建立的第一天起,……虽然因为初期的稚嫩,有稿播音比重较大,但并非没有无稿播音。从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的战事信息,到文艺节目的介绍;从服务类节目的解释,到体育节目的解说,没有文字稿件做依据的播音,都有其存在的价值,都有其施展的场合。可惜的是,那时还没有“主持”这个说法,一概都叫作播音。改革开放以后,更有许多现场谈话、录音交谈、答疑阐述、体育赛事,也很少有稿件作依据。此时,也只能叫作播音,而无法改变其称谓。”
从以上文字中,我们可以更进一步理解《中国播音学》所提出的“有稿播音”和“無稿播音”两个概念。可见,诸如“文艺节目的介绍”“服务类节目的解释”“体育节目的解说”等工作本应属于“主持”,只是因为当时还没有“主持”这种说法,所以被叫做“无稿播音”。而这些“无稿播音”或“主持”工作的特点,是“没有文字稿件做依据”。
综上,根据《中国播音学》一书中对“有稿播音”和“无稿播音”区别的表述,以及张颂先生对人民广播诞生初期播音工作的描述,可以推断《中国播音学》中的“有稿播音”指“播音”“无稿播音”指“主持”。
书中观点的历史合理性及重要意义。1994年《中国播音学》的出版宣告了一个新学科的诞生,标志着本学科理论体系开始走向成熟。而书中所提的“播音”之定义,也具有重要的开创性意义。
在我国广播电视主持人节目出现早期,大多数主持人是从播音员中选拔出来的。例如,我国第一位广播节目主持人徐曼老师(央广《空中之友》主持人),以及我国第一位主持固定栏目的电视节目主持人沈力老师(央视《为您服务》主持人),她们两位在做节目主持人之前分别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的新闻播音员。因此,在当时,认为“播音”的涵义应当包含“播音”与“主持”是有一定历史合理性的,并且对于本学科领域来说,给“播音”下一个科学的定义是一种理论上的突破和创新。
而“有稿播音”“无稿播音”的说法,表明当时本学科领域的学者们对实践中出现的新的工作状态及时认知,体现出了他们的学术研究和行业实践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
上述概念在行业发展中的滞后性。随着传媒行业的发展,人们对于“播音”等概念的理解也产生了较大的变化。之所以有人会在“无稿播音”这个概念出现之后提出“播音怎么会有无稿”这样的质问,归根到底是因为人们对于“播音”概念的理解有所不同。《中国播音学》中所指“播音”的内涵,包括了“播音”和“主持”二者;而随着行业的发展,提出质问的人则普遍认为“播音”和“主持”各有所指,“播音”就只是“播音”(一定有稿),无法涵盖“主持”,所以才会提出“播音怎么会有无稿”这样的质问。
“有稿播音”和“无稿播音”概念自诞生以来,不仅在学界有很大的影响,甚至在业界也被熟知。例如,在中国传媒大学林白的自媒体节目《狼哥脱口秀》每期的片头,都可以看到“本节目系无稿播音作品”的字样,但是,根据现在广播电视节目的发展情况,如此表述是否依然准确,值得重新思考。
“播音”与“主持”之关系探讨
“播音涵盖主持”之争。为了明确“播音”和“主持”的关系,早在上世纪80年代开始,对于“播音”是否应该涵盖“主持”,学界就曾有一场争论。
一部分学者认为,“播音”应该涵盖“主持”。20世纪80年代,张颂教授提出“播音员应该涵盖主持人”这一观点(以下简称“涵盖论”)。王旭东在《“播音员涵盖主持人”论略》中对这一观点进行论证,认为“主持人只是播音这颗大树长出的一个分支,人为夸大二者的区别,让主持人独树一帜,既不现实也不科学”,“节目主持人只是播音员的一种法定身份,主持人的语言只是播音员的一种特定方式。”1996年,徐立军在论文《论播报与主持在电视新闻节目中的运用》中提出“主持式播音”的概念,认为“主持”是播音的一部分,包含在“播音”的范围当中。
另一部分学者则对“涵盖论”提出了质疑。1993年,广东电台的李东通过论文《走出“魔圈”——与张颂教授商榷兼论主持人语言特征》对“涵盖论”提出了“坦率的学理性质疑”,此文还获得了全国主持人节目研究会“金笔奖”。 2001年,张君昌在《播音与主持的界定及其评优》一文中指出,“播音界不该操着‘涵盖的老观点不放。在主持人节目幼年期,它必然要从曾脱胎的播音母体中汲取营养是不争的事实;但在它已经发展壮大,在广播电视节目中占据大半江山的今天,仍然把它当作播音的一个小小的‘分支看待,不利于事业的发展”。
在业界的实践中,国内外媒体从业人员也早已将“播音”“主持”二者清晰地区分开来。例如,在《杨澜访谈录》采访沃尔特·克朗凯特的节目中,对于克朗凯特的介绍,有这样一句话:“沃尔特·克朗凯特是美国新闻界的传奇和宗师级人物,他开创了电视新闻报道的新形式,由传声筒似的播音员变成调配力量的主持人,主持人这一角色,由他定义。”这也充分说明,在媒体从业者看来,主持人和播音员有明显区别,而用“播音”涵盖“主持”将二者统称为“播音”并不合适。
“播音”无法涵盖“主持”。争论仿佛早已停止,虽然没有明确的结论但可以肯定的是,根据“播音”“主持”二者目前的发展状况,用其中任何一方去概括二者都不恰当。在没有新的更合适的词汇可以涵盖二者之时,最恰当的方式就是将其统称为“播音主持”。
例如,2012年,《播音学概论》一书的作者姚喜双出版新书《播音主持概论》,将原来的“播音”改为“播音主持”。在这本书的编辑推荐中明确指出,“本书将‘播音主持文体概述内容分了上中下三个章节,‘上主要是从广播播音的角度阐述,‘中是从广播电视主持的角度阐述,‘下是从电视播音的角度阐述……”再如,2016年3月,金重建出版了著作《播音主持艺术导论》,同样把播音和主持分列开来。
“播音”和“主持”的区别。虽然正如张颂所认为的,无论是“播音”还是“主持”,均有“有稿”和“无稿”的情况,但即便都是“有稿”的情况下,“播音”和“主持”也还是有区别的。例如,同样是在有稿的情况下,观众观看播音员的播音和主持人的主持之后,一定可以区分何为播音何为主持。那么,如果不以“有稿”或“无稿”为依据区分“播音”和“主持”,又应以怎样的标准来区分二者?对此,应天常在《节目主持人通论》中详细阐述了他的观点。他认为,播音员、主持人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媒介职能、语用方式、角色属性这三个方面。在媒介职能方面,主持人较为全面,播音员则较为狭窄;在语用方式上,主持人语言为动态,播音员语言为静态;在角色属性上,主持人为节目的主导性角色,播音员则多为从属被动角色。
结合应天常的观点,笔者尝试对“播音”“主持”二者的区别做进一步分析。需要指出的是:第一,区分“播音”“主持”并不为抬高一方、贬低一方,二者并无孰高孰低之分,区分二者只是为了对其做尽量科学理性的分析;第二,区分“播音”“主持”不能只以下面的某一种角度为依据,而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加以判断。
第一,媒介职能方面。在内容产业蓬勃发展的今天,虽然传媒行业内分工越来越明确,各部门各司其职,即便是主持人,在媒介中的职能也不一定有多么“全面”;但是,和播音员相比,无论是在节目进程的把控上,还是在对节目具体内容的把关上,相对于播音员而言,主持人的确有较为“全面”的媒介职能。
第二,语用方式方面。一方面,播音员对稿件的忠实程度大于主持人。播音工作中,虽然同样强调交流感、对象感,但一定要绝对忠于稿件;主持工作中,即便有稿,也未必要“不能播错一个字”。另一方面是人称的区别。播音稿件中,多用第三人称;而主持工作中,则还较多使用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
第三,角色属性方面。播音员和主持人在工作时的角色身份有所区别,播音员的身份感是新闻事件的传达者、转述者,而主持人则较多地将个人身份融入到节目当中。
综上所述,根据传媒行业的发展情况,“播音”工作和“主持”工作已经有了较大差别,因此现如今“播音”的概念已无法涵盖“播音”和“主持”两种工作,应当用“播音主持”来表述《中国播音学》中所指的“播音”;区分“播音”和“主持”仅凭“有稿”或“无稿”也已远远不够,需要有更多其它因素作为区分标准。因此,分别代表“播音”和“主持”的“有稿播音”和“无稿播音”这两个概念在如今也就没有了原本的合理性,应直接用“播音”“主持”来分别表述。
(作者单位:山西师范大学)
栏目责编:曾 鸣
參考文献:
1.张 颂:《中国播音学》,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4年10月第1版。
2.张 颂:《中国播音学》(修订版),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第2版。
3.张 颂:《关于无稿播音的思考——语言传播杂记之二十三》,《现代传播》,2001(2)。
4.王旭东:《“播音员涵盖主持人”论略》,《北京广播学院学报》1991(1)。
5.李 东:《走出“魔圈”——与张颂教授商榷兼论主持人语言特征》,《主持人》第2、3合辑,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3年版。
6.张君昌:《播音与主持的界定及其评优》,《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1(2)。
7.《杨澜访谈录》:追忆已故美国主持人沃尔特·克朗凯特,http://www.56.com/u63/v_NDU3NzA0MzY.html,2009-08-16。
8.姚喜双:《播音学概论》,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1998年5月第1版。
9.姚喜双:《播音主持概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3月第1版。
10.金重建:《播音主持艺术导论》,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6年3月第1版。
11.应天常:《节目主持人通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3月第1版。
摘要:《中国播音学》中对“播音”的定义包含了“播音”和“主持”两方面的涵义,并创造性地将播音工作分为“有稿播音”“无稿播音”,以区分“播音”和“主持”,这在当时有着重要的意义。播音员、主持人的工作方式随着传媒行业的发展而日益多样化,如今,区分“播音”和“主持”仅仅依靠是否“有稿”这个外在形式早已远远不够,概念不清势必会对理论研究和行业实践造成困扰。因此,我们需要重新思考和探讨“播音”的定义以及“有稿播音”和“无稿播音”这两个概念的合理性。
关键词:播音 有稿播音 无稿播音 主持 《中国播音学》 《播音主持概论》
《中国播音学》一书中对相关概念的表述
播音。1994年、2003年先后出版的《中国播音学》和《中国播音学》(修订版)中,对于播音的定义,都是“播音员和主持人运用有声语言和副语言,通过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介所进行的传播信息的创造性活动”。虽然这个定义中,出现了同语反复(即在定义项中直接包含了被定义项),但我们可以从定义中发现,作者赋予播音的内涵既包含播音员的工作,也包含节目主持人的工作。
有稿播音、无稿播音。虽然《中国播音学》中将播音员、主持人的工作统称为“播音”,但作者仍然认为二者的工作是有区别的,于是提出了另外两个概念——“有稿播音”“无稿播音”。书中“从对语言的组织转化上”将播音分为“有稿播音和无稿播音”,指出“有稿播音更注重转化,无稿播音更注重生成”,并提出对“播音员或主持人”的要求,即“无稿播音出口成章,有稿播音锦上添花。”
曾经有人提出“‘播音怎么会有无稿的质问”,对此,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张颂先生有这样的分析:“从人民广播建立的第一天起,……虽然因为初期的稚嫩,有稿播音比重较大,但并非没有无稿播音。从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的战事信息,到文艺节目的介绍;从服务类节目的解释,到体育节目的解说,没有文字稿件做依据的播音,都有其存在的价值,都有其施展的场合。可惜的是,那时还没有“主持”这个说法,一概都叫作播音。改革开放以后,更有许多现场谈话、录音交谈、答疑阐述、体育赛事,也很少有稿件作依据。此时,也只能叫作播音,而无法改变其称谓。”
从以上文字中,我们可以更进一步理解《中国播音学》所提出的“有稿播音”和“無稿播音”两个概念。可见,诸如“文艺节目的介绍”“服务类节目的解释”“体育节目的解说”等工作本应属于“主持”,只是因为当时还没有“主持”这种说法,所以被叫做“无稿播音”。而这些“无稿播音”或“主持”工作的特点,是“没有文字稿件做依据”。
综上,根据《中国播音学》一书中对“有稿播音”和“无稿播音”区别的表述,以及张颂先生对人民广播诞生初期播音工作的描述,可以推断《中国播音学》中的“有稿播音”指“播音”“无稿播音”指“主持”。
书中观点的历史合理性及重要意义。1994年《中国播音学》的出版宣告了一个新学科的诞生,标志着本学科理论体系开始走向成熟。而书中所提的“播音”之定义,也具有重要的开创性意义。
在我国广播电视主持人节目出现早期,大多数主持人是从播音员中选拔出来的。例如,我国第一位广播节目主持人徐曼老师(央广《空中之友》主持人),以及我国第一位主持固定栏目的电视节目主持人沈力老师(央视《为您服务》主持人),她们两位在做节目主持人之前分别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的新闻播音员。因此,在当时,认为“播音”的涵义应当包含“播音”与“主持”是有一定历史合理性的,并且对于本学科领域来说,给“播音”下一个科学的定义是一种理论上的突破和创新。
而“有稿播音”“无稿播音”的说法,表明当时本学科领域的学者们对实践中出现的新的工作状态及时认知,体现出了他们的学术研究和行业实践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
上述概念在行业发展中的滞后性。随着传媒行业的发展,人们对于“播音”等概念的理解也产生了较大的变化。之所以有人会在“无稿播音”这个概念出现之后提出“播音怎么会有无稿”这样的质问,归根到底是因为人们对于“播音”概念的理解有所不同。《中国播音学》中所指“播音”的内涵,包括了“播音”和“主持”二者;而随着行业的发展,提出质问的人则普遍认为“播音”和“主持”各有所指,“播音”就只是“播音”(一定有稿),无法涵盖“主持”,所以才会提出“播音怎么会有无稿”这样的质问。
“有稿播音”和“无稿播音”概念自诞生以来,不仅在学界有很大的影响,甚至在业界也被熟知。例如,在中国传媒大学林白的自媒体节目《狼哥脱口秀》每期的片头,都可以看到“本节目系无稿播音作品”的字样,但是,根据现在广播电视节目的发展情况,如此表述是否依然准确,值得重新思考。
“播音”与“主持”之关系探讨
“播音涵盖主持”之争。为了明确“播音”和“主持”的关系,早在上世纪80年代开始,对于“播音”是否应该涵盖“主持”,学界就曾有一场争论。
一部分学者认为,“播音”应该涵盖“主持”。20世纪80年代,张颂教授提出“播音员应该涵盖主持人”这一观点(以下简称“涵盖论”)。王旭东在《“播音员涵盖主持人”论略》中对这一观点进行论证,认为“主持人只是播音这颗大树长出的一个分支,人为夸大二者的区别,让主持人独树一帜,既不现实也不科学”,“节目主持人只是播音员的一种法定身份,主持人的语言只是播音员的一种特定方式。”1996年,徐立军在论文《论播报与主持在电视新闻节目中的运用》中提出“主持式播音”的概念,认为“主持”是播音的一部分,包含在“播音”的范围当中。
另一部分学者则对“涵盖论”提出了质疑。1993年,广东电台的李东通过论文《走出“魔圈”——与张颂教授商榷兼论主持人语言特征》对“涵盖论”提出了“坦率的学理性质疑”,此文还获得了全国主持人节目研究会“金笔奖”。 2001年,张君昌在《播音与主持的界定及其评优》一文中指出,“播音界不该操着‘涵盖的老观点不放。在主持人节目幼年期,它必然要从曾脱胎的播音母体中汲取营养是不争的事实;但在它已经发展壮大,在广播电视节目中占据大半江山的今天,仍然把它当作播音的一个小小的‘分支看待,不利于事业的发展”。
在业界的实践中,国内外媒体从业人员也早已将“播音”“主持”二者清晰地区分开来。例如,在《杨澜访谈录》采访沃尔特·克朗凯特的节目中,对于克朗凯特的介绍,有这样一句话:“沃尔特·克朗凯特是美国新闻界的传奇和宗师级人物,他开创了电视新闻报道的新形式,由传声筒似的播音员变成调配力量的主持人,主持人这一角色,由他定义。”这也充分说明,在媒体从业者看来,主持人和播音员有明显区别,而用“播音”涵盖“主持”将二者统称为“播音”并不合适。
“播音”无法涵盖“主持”。争论仿佛早已停止,虽然没有明确的结论但可以肯定的是,根据“播音”“主持”二者目前的发展状况,用其中任何一方去概括二者都不恰当。在没有新的更合适的词汇可以涵盖二者之时,最恰当的方式就是将其统称为“播音主持”。
例如,2012年,《播音学概论》一书的作者姚喜双出版新书《播音主持概论》,将原来的“播音”改为“播音主持”。在这本书的编辑推荐中明确指出,“本书将‘播音主持文体概述内容分了上中下三个章节,‘上主要是从广播播音的角度阐述,‘中是从广播电视主持的角度阐述,‘下是从电视播音的角度阐述……”再如,2016年3月,金重建出版了著作《播音主持艺术导论》,同样把播音和主持分列开来。
“播音”和“主持”的区别。虽然正如张颂所认为的,无论是“播音”还是“主持”,均有“有稿”和“无稿”的情况,但即便都是“有稿”的情况下,“播音”和“主持”也还是有区别的。例如,同样是在有稿的情况下,观众观看播音员的播音和主持人的主持之后,一定可以区分何为播音何为主持。那么,如果不以“有稿”或“无稿”为依据区分“播音”和“主持”,又应以怎样的标准来区分二者?对此,应天常在《节目主持人通论》中详细阐述了他的观点。他认为,播音员、主持人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媒介职能、语用方式、角色属性这三个方面。在媒介职能方面,主持人较为全面,播音员则较为狭窄;在语用方式上,主持人语言为动态,播音员语言为静态;在角色属性上,主持人为节目的主导性角色,播音员则多为从属被动角色。
结合应天常的观点,笔者尝试对“播音”“主持”二者的区别做进一步分析。需要指出的是:第一,区分“播音”“主持”并不为抬高一方、贬低一方,二者并无孰高孰低之分,区分二者只是为了对其做尽量科学理性的分析;第二,区分“播音”“主持”不能只以下面的某一种角度为依据,而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加以判断。
第一,媒介职能方面。在内容产业蓬勃发展的今天,虽然传媒行业内分工越来越明确,各部门各司其职,即便是主持人,在媒介中的职能也不一定有多么“全面”;但是,和播音员相比,无论是在节目进程的把控上,还是在对节目具体内容的把关上,相对于播音员而言,主持人的确有较为“全面”的媒介职能。
第二,语用方式方面。一方面,播音员对稿件的忠实程度大于主持人。播音工作中,虽然同样强调交流感、对象感,但一定要绝对忠于稿件;主持工作中,即便有稿,也未必要“不能播错一个字”。另一方面是人称的区别。播音稿件中,多用第三人称;而主持工作中,则还较多使用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
第三,角色属性方面。播音员和主持人在工作时的角色身份有所区别,播音员的身份感是新闻事件的传达者、转述者,而主持人则较多地将个人身份融入到节目当中。
综上所述,根据传媒行业的发展情况,“播音”工作和“主持”工作已经有了较大差别,因此现如今“播音”的概念已无法涵盖“播音”和“主持”两种工作,应当用“播音主持”来表述《中国播音学》中所指的“播音”;区分“播音”和“主持”仅凭“有稿”或“无稿”也已远远不够,需要有更多其它因素作为区分标准。因此,分别代表“播音”和“主持”的“有稿播音”和“无稿播音”这两个概念在如今也就没有了原本的合理性,应直接用“播音”“主持”来分别表述。
(作者单位:山西师范大学)
栏目责编:曾 鸣
參考文献:
1.张 颂:《中国播音学》,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4年10月第1版。
2.张 颂:《中国播音学》(修订版),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第2版。
3.张 颂:《关于无稿播音的思考——语言传播杂记之二十三》,《现代传播》,2001(2)。
4.王旭东:《“播音员涵盖主持人”论略》,《北京广播学院学报》1991(1)。
5.李 东:《走出“魔圈”——与张颂教授商榷兼论主持人语言特征》,《主持人》第2、3合辑,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3年版。
6.张君昌:《播音与主持的界定及其评优》,《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1(2)。
7.《杨澜访谈录》:追忆已故美国主持人沃尔特·克朗凯特,http://www.56.com/u63/v_NDU3NzA0MzY.html,2009-08-16。
8.姚喜双:《播音学概论》,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1998年5月第1版。
9.姚喜双:《播音主持概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3月第1版。
10.金重建:《播音主持艺术导论》,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6年3月第1版。
11.应天常:《节目主持人通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3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