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物流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王士岭
经过30多年的发展,物流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重要现代服务业。2013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达200万亿元,物流业增加值达3.9万亿元,我国已经是世界物流大国。但是,物流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是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思路,推动现代物流业的健康运行、加快物流管理体制的改革、建立系统化的国家物流管理服务体系,势在必行。
一、物流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与物流市场主体组织管理界限亟待明确
在物流业长期以来的发展中,政府与物流市场主体组织的管理界限不清。作为政府,对全国物流业发展的总体思路还不够明晰,对物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发展模式、发展重点、产业体系、科学体系等重大问题研究还需要深入。由于缺乏科学规划,致使全国物流业的发展处于自发状态之中。近几年,虽有一些规划性文件出台,但多数文件的长远性指导能力不强,有些思路不能落地。作为物流市场主体组织,由于受所有制形式、行业的限制,市场竞争机会不同,导致了物流市场主体组织的发展不平衡。例如,原中央物流企业,因具有国有企业的性质,某种程度上具有部分政府管理权限,在铁路、公路、航空、海洋、信息、金融等重要物流资源方面竞争优势较大。民营物流市场主体组织的竞争优势相对小一些。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还没有能够达到世界级物流企业的民营物流公司。我国的物流中介组织,由于没有法律性规定的职权范围,难以实现对物流业的中介服务。因此,政府与物流市场主体组织管理权限亟须分明。
(二)物流管理权限部门和条块分割现象应尽快理顺
我国物流业的管理权限,涉及多个部门、多个行业,涉及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物流业管理权限部门分割、条块分割的现象极为突出。从国家层面看,物流业管理权限涉及到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交通部、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工商总局、税务总局、海关总署、邮政局、工信部、民航总局、建设部等,在地方上还涉及到公路、城管等部门。这些部门在推动物流业发展的同时,由于利益因素,对物流业发展也带来了滞后影响。
(三)物流法规政策政出多门的问题应尽快解决
利用法制管理,是推动物流业健康发展的唯一方向。目前,我国涉及各部门的专业法律虽然很多,但尚未有推动和保证物流业发展的综合性统一法律;不少部门从自身出发,发布各种类型的涉及物流业发展的政策,致使我国物流法规政策不利于执行,也不利于推进商业发展。对物流业的利益,有的地方出现部门均沾的情况;对物流业发展的问题,有的地方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这些问题应当逐步解决。
(四)管理部门不规范、不文明的执法行为应彻底消除
目前,许多物流管理部门在执法中存在很多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客观上损伤了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有的甚至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这些行为应当彻底清除。
二、关于物流管理体制改革措施的建议
鉴于上述问题,我国物流管理体制的改革非常必要。为此,建议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精神,将物流体制改革纳入国家政府改革任务。
(一)建立国家物流管理服务体制
在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物流业管理体制。包括,国家物流业政府管理体系、国家物流业运行政府监督监管体系、国家物流业科学服务体系三大部分。
1.国家物流业政府管理体系。明确国家物流业综合主管部门、专业物流主管部门、物流业管理协调部门的组成,明确上述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在此基础上,对政府现有物流业管理法规进行全面清理,修改完善现有管理法规文件,包括物流运行管理的细则性文件中的不合理成份,使之统一,能够为物流业从业人员认可,并能够科学落实、实地操作。
2.国家物流业运行政府监督监管体系。政府要确立行使物流业运行监管主管部门,或建立国家物流业运行监督监管体系,将物流业运行监督监管的职能纳入国家政府公务员监督监管体系之中。物流运行监督监管体系要与行政管理体系分开,独立运行,形成对物流业发展的有效监督与管理。
3.国家物流科学服务体系。包括,物流产业科学规划、科学研究、科学成果转化、物流产业教育与培训等国家主管部门、协调部门,建立由国家指导的、与世界物流科学体系接轨的国家物流科学体系。建立由各类物流行业中介组织为主导的国家层面的物流产业服务体系。
(二)建议全国人大加强对物流业发展的关注
物流业发展涉及国计民生。建议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管理机构中,明确物流业发展的监督部门,制定物流业发展运行的监督、监管实施办法,定期科学性的行使人大常委会对物流业发展的监督职能。全国人大法制部门在国家经济法律体系建设中,规划建设国家统一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通过物流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加大监督政府物流管理体制的运行,保证我国物流业的健康发展。
(三)建议政府加强对物流资源市场配置改革的研究
建议政府组织专业人员,借鉴世界先进国家物流产业发展的经验,对我国物流资源市场配置的改革进行研究与探索。
1.对国家物流基础设施资源的综合运行的可行性研究。将全国不同所有制的物流基础设施,包括国有铁路、地方铁路与企业铁路,国有公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国有港口、地方港口与民营港口,国有航空等物流基础设施,实现由国家指导下、市场主体组织联合运行下的统一经营模式,实现全国物流市场的统一,实施由现代信息技术控制下的多式联运物流技术,以实现我国物流业与国际物流业的无缝对接。
2.建设全国性的物流节点网络体系。根据我国城市布局、产业布局、交通布局等因素,规划建设全国性的物流节点网络体系。目前,我国有关部门制定的全国物流节点城市规划,照顾了城市发展的因素,对产业布局、交通布局因素考虑不够,一些重要市场集群城市、重要交通枢纽没有进入国家物流节点城市行列,对陆路物流与海洋物流的接轨,通过边境城市实现与境外物流的对接因素考虑不足。因此,建立更高层次的全国物流节点网络体系规划极为重要。
3.建立全国性的物流信息服务体系。要建设国家层面的物流大数据中心,整合全国乃至国际物流数据资源,为我国物流企业服务;加强对北斗卫星服务功能的开发,建立我国独立的北斗物流服务体系。
4.实施物流产业的分级制度。建设国际物流、全国境内物流、城市共同配送物流、农村服务物流等不同级别的物流产业体系,在各类不同级别的物流体系独立运行的基础上,实现综合性物流业的运行,以便行使不同的物流服务功能,减少物流资源浪费。
5.加强物流科学的研究。建立全国物流科学研究体系,对物流经济、物流科学、物流技术、物流管理等方面进行国家级的规划;特别要加强对物流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加强对物流工具,包括车辆、轮船、飞行器、装载工具、仓储设施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加强对现代化物流队伍、物流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升。这些都应该制定国家级的发展规划,以便指导全国物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