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小型农机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李凌杰
摘要 本文讲述了青冈县小型农机合作社发展的现状及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同时也谈到了小型农机合作社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建议,为我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 青冈县农机合作社现状作用建议
随着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不断深入,农业机械保有量迅猛发展,创新农机经营实体日趋增多,逐步形成了以大型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以小型农机合作社为辅,以农机大户为补充的农机经营服务网络。农机生产作业的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已成为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生力军,为我县粮食生产安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我县小型农机合作社发展现状
多年来,我县在农机合作社发展上主要采取“星式布局、网化建设、双向选择、共赢发展”的方针。“星式布局”就是以每个乡镇大型农机专业合作的主体社为中心,逐步向周边村延伸,发展3~5个小型农机合作社,进行星式布局,覆盖全乡镇,主体社负责3~5个村,小型农机合作社负责1~2个村。从而在农业生产上形成以大型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小型农机合作社为补充的发展新格局。“网化建设”就是按照星式布局建设玉米种植机械化作业生产网,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通过换地、差价补偿、承包等办法,尽可能实施耕地连片种植,统一经营,扩大作业规模,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双向选择”就是小型农机合作社和农户之间互相选择信得过的人进行合作,农民土地实行委托经营,进而增加农民入社户数。“共赢发展”就是小型合作社和农户通过互助合作,双方受益。由于土地集中,不但小型农机合作社机械作业上提高了效益,而且农民在进城务工经商上也增加了收入,一举两得,实现了“双赢”。目前我县小型农机合作社已达到83个,并呈上升趋势。
1.组建模式
从调查情况看,我县小型农机合作社的经营模式已发展两种:(1)独自创建。一是以独立农机大户为创新经营主体,通过承租农民自愿流转,创办土地集中经营的小型农机合作社。主要是农民委托村委会将手中的耕地流转到村集体,并由村委会、乡镇政府出面协调整合,建设高标准玉米示范试验基地,然后集中到小型农机合作社进行统一经营,这种经营形式有28家。二是以独立种植大户为创新经营主体,通过租赁承包或自营土地实现规模经营而组建的小型农机合作社,这种经营形式有26家。(2)联合创建。就是以几个农机大户或种植大户为创新经营主体,通过农民入股土地进行规模经营而组建的小型农机合作社,这种形式有29家。
2.经营方式
我县小型农机合作社经营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土地流转,二是租赁土地,三是土地委托经营,四是土地代耕代管。
3.经营规模
从调查情况看,我县小型农机合作社经营耕地面积500~1000亩(含1000亩)的有15个,1000~2000亩(含2000亩)的有51个,2000亩以上有17个。
4.经营效益
从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总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有16个,总收入在20~30万元的有32个,总收入在10~20万元的有29个,总收入10万元以下的有6个。
二、小型农机合作社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1.小型农机合作社在农业生产发展中的作用不可替代。大型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业发展的主体力量,优势地位越来越凸显,而小型农机合作社在农业生产发展中的辅助作用也不容忽视。除了具备大型农机合作社在整合机具、资金、土地、劳动力等资源优势外,还能突破土地、行政区域的制约,在农户与农户之间发挥着聚合作用。
2.小型农机专业合作社在提升农机管理水平的举足轻重。小型农机合作社可以把更多的、分散的农机手集中起来,为农机管理服务构筑平台,搭建载体。对安全生产、农机新技术推广、机手培训、维修服务等更有效、更到位,在农机主管部门与农户之间发挥着不可忽视的纽带作用。
3.小型农机合作社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上助力凸显。小型农机合作社通过耕地托管形式,集中管理,统一经营,既能解放农村剩余劳动力安心从事二、三产业,农民既能在耕地上有一部分收入,又可以进城务工经商,增加收入。走上了小型农机合作与农户双向选择、共赢发展的良性循环的轨道。
三、小型农机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中发现,在小型农机合作社建设中存在以下几方面制约因素:一是机械力量不足。二是农机专业水平不高。三是后续生产资金短缺。
四、小型农机合作社发展建议
1.拓展认知导向。
利用农机补贴政策,采取“自发、自愿、自主建”和“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边规范边发展”努力创办农机经营主体。
2.加大政策扶持。
一是政策倾斜,二是积极争取项目,三是优先资金扶持,四是帮助解决建设用地,协调土地流转。
3.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要不断提高装备水平,二是加强技术培训力度,提高操作水平。
4.延伸服务领域。
一是以优质服务带动土地流转,二是打破区域界线,实行跨县、跨乡、跨村生产作业,延伸服务触角,提高机具的利用率,解决机械作业“吃不饱”的问题。
摘要 本文讲述了青冈县小型农机合作社发展的现状及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同时也谈到了小型农机合作社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建议,为我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 青冈县农机合作社现状作用建议
随着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不断深入,农业机械保有量迅猛发展,创新农机经营实体日趋增多,逐步形成了以大型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以小型农机合作社为辅,以农机大户为补充的农机经营服务网络。农机生产作业的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已成为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生力军,为我县粮食生产安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我县小型农机合作社发展现状
多年来,我县在农机合作社发展上主要采取“星式布局、网化建设、双向选择、共赢发展”的方针。“星式布局”就是以每个乡镇大型农机专业合作的主体社为中心,逐步向周边村延伸,发展3~5个小型农机合作社,进行星式布局,覆盖全乡镇,主体社负责3~5个村,小型农机合作社负责1~2个村。从而在农业生产上形成以大型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小型农机合作社为补充的发展新格局。“网化建设”就是按照星式布局建设玉米种植机械化作业生产网,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通过换地、差价补偿、承包等办法,尽可能实施耕地连片种植,统一经营,扩大作业规模,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双向选择”就是小型农机合作社和农户之间互相选择信得过的人进行合作,农民土地实行委托经营,进而增加农民入社户数。“共赢发展”就是小型合作社和农户通过互助合作,双方受益。由于土地集中,不但小型农机合作社机械作业上提高了效益,而且农民在进城务工经商上也增加了收入,一举两得,实现了“双赢”。目前我县小型农机合作社已达到83个,并呈上升趋势。
1.组建模式
从调查情况看,我县小型农机合作社的经营模式已发展两种:(1)独自创建。一是以独立农机大户为创新经营主体,通过承租农民自愿流转,创办土地集中经营的小型农机合作社。主要是农民委托村委会将手中的耕地流转到村集体,并由村委会、乡镇政府出面协调整合,建设高标准玉米示范试验基地,然后集中到小型农机合作社进行统一经营,这种经营形式有28家。二是以独立种植大户为创新经营主体,通过租赁承包或自营土地实现规模经营而组建的小型农机合作社,这种经营形式有26家。(2)联合创建。就是以几个农机大户或种植大户为创新经营主体,通过农民入股土地进行规模经营而组建的小型农机合作社,这种形式有29家。
2.经营方式
我县小型农机合作社经营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土地流转,二是租赁土地,三是土地委托经营,四是土地代耕代管。
3.经营规模
从调查情况看,我县小型农机合作社经营耕地面积500~1000亩(含1000亩)的有15个,1000~2000亩(含2000亩)的有51个,2000亩以上有17个。
4.经营效益
从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总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有16个,总收入在20~30万元的有32个,总收入在10~20万元的有29个,总收入10万元以下的有6个。
二、小型农机合作社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1.小型农机合作社在农业生产发展中的作用不可替代。大型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业发展的主体力量,优势地位越来越凸显,而小型农机合作社在农业生产发展中的辅助作用也不容忽视。除了具备大型农机合作社在整合机具、资金、土地、劳动力等资源优势外,还能突破土地、行政区域的制约,在农户与农户之间发挥着聚合作用。
2.小型农机专业合作社在提升农机管理水平的举足轻重。小型农机合作社可以把更多的、分散的农机手集中起来,为农机管理服务构筑平台,搭建载体。对安全生产、农机新技术推广、机手培训、维修服务等更有效、更到位,在农机主管部门与农户之间发挥着不可忽视的纽带作用。
3.小型农机合作社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上助力凸显。小型农机合作社通过耕地托管形式,集中管理,统一经营,既能解放农村剩余劳动力安心从事二、三产业,农民既能在耕地上有一部分收入,又可以进城务工经商,增加收入。走上了小型农机合作与农户双向选择、共赢发展的良性循环的轨道。
三、小型农机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中发现,在小型农机合作社建设中存在以下几方面制约因素:一是机械力量不足。二是农机专业水平不高。三是后续生产资金短缺。
四、小型农机合作社发展建议
1.拓展认知导向。
利用农机补贴政策,采取“自发、自愿、自主建”和“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边规范边发展”努力创办农机经营主体。
2.加大政策扶持。
一是政策倾斜,二是积极争取项目,三是优先资金扶持,四是帮助解决建设用地,协调土地流转。
3.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要不断提高装备水平,二是加强技术培训力度,提高操作水平。
4.延伸服务领域。
一是以优质服务带动土地流转,二是打破区域界线,实行跨县、跨乡、跨村生产作业,延伸服务触角,提高机具的利用率,解决机械作业“吃不饱”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