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信贷合同管理风险探析
曾林
目前,信用社合同管理由客户经理负责,使用的合同文本均为省联社拟定的标准化格式文本。合同管理是各网点开展信贷业务时客户经理填制、打印、装订、签订、入档保管的过程,整个环节涉及诸多操作上的法律风险,即:如果合同条款约定、填制或保管不当,可能造成贷款损失。本文笔者通过分析信贷业务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以期对强化信用社合同管理有所裨益。
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合同印制不规范。合同文本由客户经理在电脑上填制后直接打印,不同的客户经理操作时由于主观认识和计算机运用水平不一致,易导致操作失误并引起诸多问题。如:合同字体不统一、合同条款中应填的空白处被隐藏、打印模糊、墨粉劣质导致合同文本字迹短时间内变模糊或消失、合同本文内容打印不全、在修订模式下连同批注一同打印等。这些打印不规范的操作,为信贷业务埋下了潜在的风险隐患,一旦贷款涉及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因为合同瑕疵导致举证困难,最终可能导致贷款债权落空。
——合同文本和条款未应時、因势而变。国家规范性文件因社会发展需要或新兴事物产生而时常修订完善,于是出台或修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这种应时而变、因势而变的“立法”能更好地规范和指引相关主体的行为。信用社拓展新的信贷产品、涉诉纠纷反映出合同条款漏洞、法律或法规发生变化,这都会造成现行合同文本和条款内容不能满足现实需求,进而引发相关问题或风险,因此合同文本和条款内容也应当及时完善。信用社的合同文本也应及时增加条款约定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防止贷款进入诉讼阶段后由于被告无法联系而必须公告送达,导致诉讼周期延长,不利于及时有效保全贷款债权。由于合同文本未变更,目前笔者所在单位与客户单独签订送达地址确认书,解决诉讼阶段送达难的问题,如果标准化合同文本增加送达地址确认的条款,不仅可以解决送达难的问题,还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精简贷款资料。
——合同填制不规范。客户经理因法律风险意识淡薄在合同填制过程中稍不注意往往会导致合同出现一致性、完整性、合法性、准确性风险。这种不规范的操作轻则对信用社行使合同权利并顺利收回贷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重则可能会导致贷款损失。
防范合同管理风险建议
——提高合同管理重视程度。第一,信用社将合同管理作为重点,并加强稽核检查和问责力度,一方面从思想意识上提高客户经理警惕性,另一方面从操作上规范客户经理的合同管理行为。第二,持续加强客户经理的教育培训,不断强化其责任心及知识储备。信贷合同管理操作风险的防控最终还要靠管贷客户经理来落实,因此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培养责任心强、懂信贷、懂法律、懂财务的客户经理从事信贷业务,才可能从根本上防范合同管理风险。
——及时修订完善合同文本及条款。当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发生变化、研发新的信贷产品时,建议从省联社或办事处自上而下对合同文本及条款进行针对性的修订完善;当基层信用社在合同填制中有疑问、贷款涉及的诉讼案件反映合同条款约定有漏洞或盲区时,建议及时向联社、办事处、省联社反馈,上级及时修订补充完善并在全辖印发适用。通过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联动修订完善机制强化合同文本自身约定的风险。
——统一印制合同文本。由各法人机构按照省联社的标准化格式合同文本根据需求进行统一印制,像业务凭证、登记簿一样,各网点按需领取,这样既可以防范网点客户经理“各自为政”打印导致合同文本“五花八门”或出现瑕疵,还可以提升客户心目中信用社标准化服务的形象。
——制定合同填制注意事项。通过制定简单易懂的合同填制注意事项,客户经理持续比照注意事项执行,定能将注意事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规范、谨慎填制合同形成一种习惯。如每份合同填制应保持完整性,应填制的内容必须填制,无内容填制的一定要用斜线(即“/”)划掉;一式多份的合同、不同信贷合同之间的填制内容应保持一致性、对应性和逻辑性;信用社存档保存的合同文本每张客户必须签字并注明“已阅”,表明信用社已履行告知义务;合同文本多页的必须加盖骑缝章;合同填制内容应对照实际资料,确保准确一致;在合同文本上更改合同内容时,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在修改处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客户签字必须面签,公司类客户必须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必须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无法签字,则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由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签订合同时,确保期限一致性、逻辑性;合同应填制的空白处因空间不够需要单独成册,必须在合同空白处填写详见附件《××清单》,如详见附件《抵(质)押物清单》;最高额抵押(质)押合同中填写最高债权限额时建议填为抵(质)押物评估金额。
(作者单位:四川省资中县农村信用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