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钢琴考级比较及教育启示
马丁
摘要:中国、日本同属东亚文化圈,在不同领域都有交流合作,彼此在思想、理念等方面都有相似之处。钢琴考级作为钢琴学生广泛选择评鉴制度,在中日两国却出现不小差异。究其原因是两国在钢琴教育的过程有所不同。比较教育学需要我们放眼国际,借鉴与吸收别国优秀的教育经验,提高本国的教育水平。我们可以通过分析研究邻国日本的教育过程、考级设置等,为我国进一步发展钢琴教育提供宝贵的经验。
关键词:钢琴考级 钢琴教育 雅马哈音乐教育体系
中日两国同属东亚文化圈,在历史交往的长河中,一衣带水,在文化传统与教育思想观念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中日两国音乐文化也在交流中相互借鉴渗透,存在很多相似之处。如钢琴这一西方乐器进入两国的时期和道路都是相似的。
钢琴在19世纪被外国传教士和商人带入中国后,历经100多年后,也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钢琴文化之旅。钢琴最初在中国确立地位是在20世纪初的学堂乐歌运动中,伴随这股影响巨大的音乐潮流,钢琴作为伴奏乐器,在中国这片沃土上生根发芽。随后上海、北京等地纷纷建立音乐社团,大多涉及钢琴教学,1927年我国第一所高等专业音乐教育机构上海国立音乐院成立,钢琴教育在我国开始了专业化的道路。19世纪下半叶,随着日本学习西方的先进科学文化,大量的西方音乐和教育体系传入日本,钢琴作为西方乐器开始受到日本音乐界的重视,从东京音乐学院学科的成立情况可以看出,从 1879至 1882 年,,学校设有和声学和音乐史的课程,,但核心课程还是以钢琴为中心的演奏教学, 随后于 1932 年设立了作曲系, 1949 年设立了音乐学系,即总体经历了一个演奏—作曲—音乐学的过程。钢琴是日本人第一次真正地、有意识地学习西方音乐,它开启了日本近现代音乐的热潮,逐渐成为人们音乐文化生活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由此可见,钢琴在日本近现代音乐发展史上起到了先锋作用。
近些年来,随着两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国民文化环境的改善,人们对精神文化食粮需求正在不断增加。钢琴教育作为推广音乐教育中的重要手段不断被两国人民所认可,业余学习钢琴的人也与日俱增,纵观两国钢琴教育,钢琴考级作为一种业余钢琴演奏评鉴标准已经被广泛的认可。纵然如前文提到的,中日两国无论在音乐文化传统、音乐教育体系、钢琴发展模式等方面都有相似,但两国的考级制度却是不尽相同。近些年来,中国的钢琴考级制度一直饱受诟病,琴童学习钢琴的兴趣、能力都不尽如意。美国的比较学家弗朗斯·纽曼(Neuman)在他的著作《比较政治学》中说过“:要想了解自己,就要把自己同别人比较。”所以我们需要站在对比的视角去看待各种教育问题,不仅仅以本国为中心去评价和思考,而是更多地面向国际,去寻求更有意义地解决问题的途径。
一、中日两国考级对比
中国琴童参加的考级主要有中央音乐学院考级,上海音乐学院考级,中国音协考级以及英皇考级。日本的考级主要由“全日本钢琴指导者协会”(Piano Teachers National Association)举办(以下简称PTNA)。每年在全国举行一次。除此之外,还有类似雅马哈音乐学校这样历史悠久、教育理念较为成熟系统的音乐培训机构,根据自己的教育理念所设置的考级。
(一) 级别及教材设置
1.中国钢琴考级级别设置及教材
中国乐童钢琴考级主要集中于中国音协考级和上海音乐学院考级。中国音乐家协会(以下简称音协)是我国最早开始采用考级制度对社会艺术教育进行考察和级别评定的机构。音协的钢琴考级工作始于1991 年,发展到今天,先后出版了六套钢琴考级教材,现阶段使用的钢琴考级教材为新版中国音协钢琴考级教材第一版,此套教材分为十个级别,每个级别都分四个类型,包括基本练习和技巧性练习。一、二级别其他两项为中国乐曲和外国乐曲,三至七级另两项为复调性乐曲和乐曲,八至十级另外两项曲目按照历史时期来划分,分为巴洛克-古典风格乐曲以及浪漫派-近代风格乐曲,考生可在每个类型中选择一首进行弹奏。曲目涵盖技巧性练习、复调性作品、中外曲目,另外还涉及了巴洛克、古典主义时期、浪漫主义时期和近现代风格的曲目,既科学全面,也兼顾了乐曲的艺术性和音乐性,这是这版考级曲目设置较为优势的地方。
上海音乐学院考级现阶段采用的教材为《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曲集系列—钢琴考级曲集(2012 版)》,教材分十个级别,由基本练习、练习曲、复调作品、乐曲组成,考生可在这四大类型中各选取一首进行演奏。与音协钢琴考级只考察钢琴演奏不同的是,上海音乐学院考级在九、十级中加入乐理知识考查,更加全面的重视音乐素养的培养,但整体来讲,上海音乐学院考级教材中,高等级别中中国乐曲较少,曲目选择多以20世纪为主,早期浪漫主义偏少。另外,中国音协钢琴考级教材也可适用于上海音乐学院考级。
2.日本钢琴考级级别设置及教材
日本的考级根据考生所演奏的钢琴乐曲程度的深浅和演奏时间,总共分为5个大级:1.启蒙级;2.基础级;3.应用级;4.成长级;5.发展级。考试不设固定的基本练习、技巧练习曲或者复调、乐曲等,报考较低级数的考生只需弹奏一首自选的曲目;报考级数较高的考生需弹奏一首规定曲目及一首自选曲目。这些曲目均来自PTNA协会依照程度而指定相应的钢琴乐曲集(例如:巴赫《初级钢琴教程》、《车尔尼钢琴练习曲(作品599)》等),考生们可以在那些被指定的钢琴曲集之中任意地选择一首。演奏两首乐曲者,其中一首在规定曲集中选择,另外一首则完全由考生们自由地选择。考试的演奏形式也是非常的多样,有独奏、四手联弹、六手联弹和八手联弹(两架钢琴)和双钢琴。最为特殊的是,考试设有“自由级”,考生们可以仁医选择任何曲目,或者自己创作或改编一首钢琴乐曲来演奏。由评委们根据所创作改编乐曲的程度深浅,演奏的完成程度等予以定级。
雅马哈音乐学校根据自己的教学系统,单独设置了钢琴考级。雅马哈国际音乐能力级别的设定分13个级别。13-11级,内容较为简单,涉及基础类。10-6级内容开始涉及演奏、视奏、即兴、听力等,考核制度不仅仅局限于演奏,而是涉及到了综合音乐素质,选择曲目广泛。5-3级水平提高,是主要针对演奏者以及指导者的专业级别,分为笔试和技能演奏,技能演奏的考试内容分为听音、旋律视唱、即兴伴奏、移调奏和演奏,演奏除了选择广泛的自选曲之外,还有一首规定曲目。在级别3级考核时需要演奏一首自作曲,曲目也由4首增至6首。2级为最高等级,考试需要演奏5首自选曲目,1首自作曲,以及由4~6个的音符构成排三组声音提示,选择其中一个进行八分钟以内的即兴演奏。雅马哈音乐学院的考级在选曲方面范围较广,可在规定的巴洛克、古典、浪漫、近现代的备选曲集中各选择一首,另再自选其他出处的一首进行演奏即可。
通过对日本考级曲目设置可以看出日本的钢琴教育是具广泛性、丰富性、全面性的,除了重视演奏之外,雅马哈考级鉴定更加注重综合音乐素养,注重学生的即兴演奏、创作能力、对音乐、和声等音乐相关内容的考查。并且设立专门的演奏级及指导级,划分更为清晰,学生学习更具有目的性。最为重要的是,对于自作曲的考查进一步的提升了考级考生的音乐水平,使得钢琴的学习不仅仅局限于演奏,而是向全面人才发展。
(二) 评判标准
中国考级标准是评委根据考生对所报级别的基础练习和其他三首曲目的演奏完成程度、熟练流畅程度、弹奏方法、音乐表现力等进行评判,分为好、较好、尚可和较差。考生在演奏完曲目后,评委老师根据考生演奏水平进行评判,并在意见表上写下批语和建议,以待学生今后更好地学习。
2009年6月,一名6岁的中国女孩在演奏完自选曲目《牧童短笛》和规定曲目斯卡拉蒂的《C大调钢琴奏鸣曲》后,获得了PTNA全日本钢琴考级最高级别展开级,而引起了广泛关注。三位评委教师在对她的演奏进行评价时,赞扬到:关于《牧童短笛》,“你的琴声好像让我闻到了中国的韵味……你的琴声带来了一种说不出的魅力”,“你把这首优美的曲子能像自己的歌一样唱了出来,我认为非常好,你给我描述了一个很美的画面……”“作为小学一年级的学生,有如此水平非常了不起,整个乐曲给人印象很好”。可见日本考级关注的并非曲子的难易,而是对于音乐、意境的处理和曲目的完成程度。由于日本考级中自选曲和自由级的设定,使得其考级合格率非常高,也正因为如此,琴童们可以保持快乐的态度对待学习钢琴。雅马哈音乐学校有着自成系统的教学系统和考级制度,每一级别都有不同的考试内容和标准,从最初级到演奏级别、指导级别,难度递增,考核内容增多,评委会按照每个级别的要求,视考生完成程度、音乐表现等等评判,在演奏完当天给予点评。
二、 教学过程的不同
从中日两国考级制度的不同可以看出,其教学方法和侧重点也不相同。中国琴童学琴普遍在5岁之后,由钢琴老师一对一教学,课程基本选择小汤普森1-5册,拜厄、车尔尼练习曲系列、小奏鸣曲集、高等师范钢琴教程等等。结合教材,学生开始进行认谱、演奏的训练。但是钢琴的学习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除了要求双手在琴键上协调弹奏外,还要调动眼、耳、脚等多器官的协调运作。从识谱、进行正确的练习到熟练地进行演奏,整个过程就是眼、耳、手、脚、脑的综合反复训练,最终形成协调统一的过程,可想而知钢琴学习的高度复杂性。由于练习中涉及到骨骼、肌肉、大脑的训练,所以其完成程度也会受到学琴者的成熟程度的制约。过小的儿童心智并不完全成熟,同时需要注意音准、节奏、手型、触键等多方面要求,这对于儿童是困难的事情,过多的要求很可能会导致儿童对于钢琴的恐惧。在完成连贯演奏都不易的情况下,让琴童再去注意音乐的表达、享受音乐带来的快乐似乎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最终学生产生一种被迫学习的心态,对钢琴学习充满着逆反、抵触,从而影响到钢琴教学质量。在这方面,日本的钢琴教育相对更为先进,以雅马哈音乐学校为例,他有自己一套完整的教育课程和相应的考级鉴定,其教学理念较为先进和科学,自1954年成立以来,分校已遍布日本,并在国外开设分校,很多学员在国际大奖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所以在此选择雅马哈音乐学校进行分析,学习借鉴。
雅马哈音乐中心的目标并不是培训孩子准确无误地弹奏乐曲的技能,更重要的是给子孩子们丰富多彩的音乐体验,让他们想象,从而让他们深深感受到音乐的美丽,给予他们自然而然地具备用音乐自由表现自己心情的能力,而音乐孕育的丰富情感和表现力更能够帮助孩子们学会体贴他人、表现自我,成为他们人生的巨大精神食粮①。雅马哈音乐学校重视早期钢琴教育,以2-4岁的幼儿作为主要的的发展和教育对象,由此使钢琴教育能提前进入个人成长的阶段,在真正进行钢琴演奏学习之前在听觉、视觉、律动等方面做好了准备。雅马哈音乐教学遵循皮亚杰的儿童的认知发展规律,根据儿童认知能力发展,循序渐进、逐步深入,让儿童在音乐认知建构中不断成长,按照“听-唱-弹-读-创作”的顺序,在0-2岁、2-4岁、4-6岁、6-14岁分别开设课程,引导学生进行学习。
(一)0-2岁阶段
0-2岁的幼儿正处于感知运动阶段,这一阶段的孩子只有感觉能力及条件反射,因此,在音乐学习上,给予感觉特别敏感的幼儿尽可能丰富的音乐体验,发展他们的感知觉。雅马哈开设的课程有1岁的“声音玩具箱课程”(仅日本地区有)、2岁的“噗嘆噜课程”,主要借助母亲进行亲子活动。使婴儿发展并建立起感受音乐的能动力和外部世界的联系。
(二)2-4岁阶段
此阶段的儿童处于前运算阶段中的直觉阶段,已经具备从感觉发展到知觉的能力,再加上正处于儿童快速生理成长的时期,听觉和语言在此阶段发展较为突出,可以让儿童进行一些音乐表现活动,例如在听的基础之上唱出来,在音乐的氛围中舞蹈律动等等。此阶段课程主要有3岁的“音乐乐园课程”,包括带歌词演唱、有身体律动、还有具体的音乐要素的学习。4岁“幼儿课程”是系统课程中最为重要的课程,是对之前学习经验积累的一次体现。此阶段课程强调更为丰富的音乐体验,要求孩子将听到的音乐要素和音高能够准确地唱出来,并在键盘上进行弹奏。但在乐谱学习、手指弹奏技巧上不做过高要求,还是以培养音乐表现和音乐感知能力为主。
(三)4-6岁阶段
此阶段儿童虽处于前运算阶段,随着儿童的认知能力的提高,逻辑思维能力、联想能力以及生理发展,课程开始侧重于系统的音乐学习和弹奏技巧学习。在6岁“儿童课程”中有了更多的理论知识学习。包括五线谱的认识、和声进行、以及简单的音乐创作。在演奏方面,儿童肌肉运动能力也开始发展,所以课程中加入了个人的演奏课,以便提高他们的键盘演奏技巧。
(四)6-14岁阶段
此阶段儿童处于形象思维、抽象逻辑思维快速发展时期,开始对理论中的各种可能性进行推理,并与实际情景联系起来。在雅马哈音乐学校学习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课程,如合奏课、键盘课等,并且加入创作课,逐渐形成自己的音乐思维。
雅马哈音乐学校借鉴皮亚杰儿童认知发展规律,为0-14岁儿童设置了符合他们认知发展规律的课程,并制定了相应的考级制度,做到了适龄教育以及发展性教育,重视知识的循序渐进,因而可以使得儿童既快乐又可以有所收获。
三、启示
著有《比较教育研究必要性》一书的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贝雷迪教授说过:“从别国的学校教育的成功和失败中,总结出适宜本国教育制度的经验教训是十分重要的。”现阶段我国的考级制度,被许多专家学者、广大师生家长所质疑。但经过上文中对于中日钢琴考级和教育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不能简单指责考级制度、内容的不合理,相反在笔者看来,中国的考级制度反而是符合“中国国情”、“合理化”的。尽管钢琴教育家们把教学理论及教材改革的研究不断完善,然而令人遗憾也令人费解的是,实践却未得到预期的效果,教学中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甚为严重。这就要求我们从平时的钢琴教育过程中去改变,培养出更多可以接受更为全面挑战的学生,到时改变考级制度和内容也就是顺理成章了。
(一)加强儿童早期教育,重视听觉和律动训练
中国乐童在小学音乐课之前接触的音乐教育基本为各种器乐、声乐、舞蹈等技能训练,很少涉猎听觉、律动的练习。声乐、舞蹈尤其是器乐,是一项非常复杂综合的训练,以钢琴为例,需要联合眼、耳、手、脑、肌肉等多方面协调共同进行,这对各方面尚未发育成熟的儿童来说是很困难的。需要我们遵循儿童发展规律,循序渐进的进行。幼儿时期对于听觉和律动的敏感是与生俱来的。奥尔夫教学法、柯达伊教学法、铃木教学法等都主张在幼儿时期进行听觉、节奏、律动的训练,正是因为此阶段的幼儿正处于对声音和节奏的敏感期和发育期,此时进行良好的训练将对今后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美国钢琴教育家迈克斯·堪普也认为,钢琴教学中最重要的是帮助学生达到脑耳身心的协调,而节奏则起着统摄协调的决定性作用。唯有训练学生用内心听觉“听见”并在身体内感受到音乐中的脉动或节拍点,才能培养出学生自发的节奏感。有了敏锐的节奏感,就会从整体上把握音符的含义,将视觉上见到的音符作出强烈的情感反应。有了节奏感,也就会准确地划分乐句线条,会协调用以表现音乐形象的技术动作。所以我们可以结合各种先进教育法,结合本国国情研究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听觉、节奏、律动教学课,在幼儿园或者社会上的音乐学校开设这类课程。家长也需要摆正观念,不要将音乐的学习仅仅归类于器乐的学习而不重视音乐素养的训练,看似“毫无进展”的各种音乐素养训练,其实是为今后的器乐训练做更好的准备。
(二)丰富考级教材内容,扩展考生视野
中国琴童普遍在课余时间学习钢琴,本身学校课业压力大,每天能够坚持30-60分钟练琴时间已属不易,所能练习的曲目并不多。考级作为中国乐童业余学习钢琴唯一的等级鉴定,其教材被广大师生接受和使用,针对这样的现象,我们可以在教材方面再进行改革。现阶段考级除音阶的基础练习之外分三大类型,即练习曲、复调性作品(或中国乐曲、巴洛克时期作品)及乐曲,可在每一种类型中,除了必选曲目以外,都加上相应程度的自选曲集供学生选择,学生考级时可选择两个类型中的必选曲目,在第三个类型里选择自选曲集中曲目,这样考生在平时练习中就可以在自选曲集中接触到更多的曲目,既不耽误考级,又可扩充曲目数量。教师也可以有更多的曲目选择,根据学生自身水平因材施教,找到适合考生的曲目。同时,也可以促进老师的继续学习,不只停留在以往几个考级曲目上。另外,考级教材作为被广泛使用的教材,可以在内容上进行扩充。不单单只出现曲目,可以结合曲目介绍作曲家生平、年代、演奏风格、主要作品等等,丰富琴童知识,在演奏时也更好地了解乐曲。
(三)在电视、广播或是网络上开设专门的专家钢琴教学,让更广大琴童接受专业学习
近年来的CCTV举办了多届钢琴大赛,让观众们可以在家中欣赏到专业的钢琴比赛,听取专家点评,广受老师、学生和家长的好评。所以我们可以利用各种媒体普及正规、科学的钢琴教学。如我们可以在音乐电视频道或者网络开设“钢琴教学”节目。内容主要面向初学者,聘请知名教师进行现场教学,使得全国各地的学生都能够亲眼看见一流教师的现场指导,让钢琴教学更加规范科学。也可以在某些广播频道中,针对学生上学或放学的时间,开设音乐欣赏的节目,家长在接送学生上下学时,就可以利用车中或是广播设备中的电台频道,丰富学生的音乐素养,接触更广泛的音乐。
注释:
①王永刚:《双排键音乐技术的引进对中国音乐发展影响的思考》,《艺术研究》,2008年第1期,第135页。
参考文献:
[1][瑞士]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原理[M].王宪钿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2]廖乃雄.音乐教学法[M].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5.
[3]王永刚.双排键音乐技术的引进对中国音乐发展影响的思考[J].艺术研究,2008,(01).
[4]徐冬.日本山叶音乐教育体系介绍[J].人民音乐,1982,(10).
摘要:中国、日本同属东亚文化圈,在不同领域都有交流合作,彼此在思想、理念等方面都有相似之处。钢琴考级作为钢琴学生广泛选择评鉴制度,在中日两国却出现不小差异。究其原因是两国在钢琴教育的过程有所不同。比较教育学需要我们放眼国际,借鉴与吸收别国优秀的教育经验,提高本国的教育水平。我们可以通过分析研究邻国日本的教育过程、考级设置等,为我国进一步发展钢琴教育提供宝贵的经验。
关键词:钢琴考级 钢琴教育 雅马哈音乐教育体系
中日两国同属东亚文化圈,在历史交往的长河中,一衣带水,在文化传统与教育思想观念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中日两国音乐文化也在交流中相互借鉴渗透,存在很多相似之处。如钢琴这一西方乐器进入两国的时期和道路都是相似的。
钢琴在19世纪被外国传教士和商人带入中国后,历经100多年后,也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钢琴文化之旅。钢琴最初在中国确立地位是在20世纪初的学堂乐歌运动中,伴随这股影响巨大的音乐潮流,钢琴作为伴奏乐器,在中国这片沃土上生根发芽。随后上海、北京等地纷纷建立音乐社团,大多涉及钢琴教学,1927年我国第一所高等专业音乐教育机构上海国立音乐院成立,钢琴教育在我国开始了专业化的道路。19世纪下半叶,随着日本学习西方的先进科学文化,大量的西方音乐和教育体系传入日本,钢琴作为西方乐器开始受到日本音乐界的重视,从东京音乐学院学科的成立情况可以看出,从 1879至 1882 年,,学校设有和声学和音乐史的课程,,但核心课程还是以钢琴为中心的演奏教学, 随后于 1932 年设立了作曲系, 1949 年设立了音乐学系,即总体经历了一个演奏—作曲—音乐学的过程。钢琴是日本人第一次真正地、有意识地学习西方音乐,它开启了日本近现代音乐的热潮,逐渐成为人们音乐文化生活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由此可见,钢琴在日本近现代音乐发展史上起到了先锋作用。
近些年来,随着两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国民文化环境的改善,人们对精神文化食粮需求正在不断增加。钢琴教育作为推广音乐教育中的重要手段不断被两国人民所认可,业余学习钢琴的人也与日俱增,纵观两国钢琴教育,钢琴考级作为一种业余钢琴演奏评鉴标准已经被广泛的认可。纵然如前文提到的,中日两国无论在音乐文化传统、音乐教育体系、钢琴发展模式等方面都有相似,但两国的考级制度却是不尽相同。近些年来,中国的钢琴考级制度一直饱受诟病,琴童学习钢琴的兴趣、能力都不尽如意。美国的比较学家弗朗斯·纽曼(Neuman)在他的著作《比较政治学》中说过“:要想了解自己,就要把自己同别人比较。”所以我们需要站在对比的视角去看待各种教育问题,不仅仅以本国为中心去评价和思考,而是更多地面向国际,去寻求更有意义地解决问题的途径。
一、中日两国考级对比
中国琴童参加的考级主要有中央音乐学院考级,上海音乐学院考级,中国音协考级以及英皇考级。日本的考级主要由“全日本钢琴指导者协会”(Piano Teachers National Association)举办(以下简称PTNA)。每年在全国举行一次。除此之外,还有类似雅马哈音乐学校这样历史悠久、教育理念较为成熟系统的音乐培训机构,根据自己的教育理念所设置的考级。
(一) 级别及教材设置
1.中国钢琴考级级别设置及教材
中国乐童钢琴考级主要集中于中国音协考级和上海音乐学院考级。中国音乐家协会(以下简称音协)是我国最早开始采用考级制度对社会艺术教育进行考察和级别评定的机构。音协的钢琴考级工作始于1991 年,发展到今天,先后出版了六套钢琴考级教材,现阶段使用的钢琴考级教材为新版中国音协钢琴考级教材第一版,此套教材分为十个级别,每个级别都分四个类型,包括基本练习和技巧性练习。一、二级别其他两项为中国乐曲和外国乐曲,三至七级另两项为复调性乐曲和乐曲,八至十级另外两项曲目按照历史时期来划分,分为巴洛克-古典风格乐曲以及浪漫派-近代风格乐曲,考生可在每个类型中选择一首进行弹奏。曲目涵盖技巧性练习、复调性作品、中外曲目,另外还涉及了巴洛克、古典主义时期、浪漫主义时期和近现代风格的曲目,既科学全面,也兼顾了乐曲的艺术性和音乐性,这是这版考级曲目设置较为优势的地方。
上海音乐学院考级现阶段采用的教材为《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曲集系列—钢琴考级曲集(2012 版)》,教材分十个级别,由基本练习、练习曲、复调作品、乐曲组成,考生可在这四大类型中各选取一首进行演奏。与音协钢琴考级只考察钢琴演奏不同的是,上海音乐学院考级在九、十级中加入乐理知识考查,更加全面的重视音乐素养的培养,但整体来讲,上海音乐学院考级教材中,高等级别中中国乐曲较少,曲目选择多以20世纪为主,早期浪漫主义偏少。另外,中国音协钢琴考级教材也可适用于上海音乐学院考级。
2.日本钢琴考级级别设置及教材
日本的考级根据考生所演奏的钢琴乐曲程度的深浅和演奏时间,总共分为5个大级:1.启蒙级;2.基础级;3.应用级;4.成长级;5.发展级。考试不设固定的基本练习、技巧练习曲或者复调、乐曲等,报考较低级数的考生只需弹奏一首自选的曲目;报考级数较高的考生需弹奏一首规定曲目及一首自选曲目。这些曲目均来自PTNA协会依照程度而指定相应的钢琴乐曲集(例如:巴赫《初级钢琴教程》、《车尔尼钢琴练习曲(作品599)》等),考生们可以在那些被指定的钢琴曲集之中任意地选择一首。演奏两首乐曲者,其中一首在规定曲集中选择,另外一首则完全由考生们自由地选择。考试的演奏形式也是非常的多样,有独奏、四手联弹、六手联弹和八手联弹(两架钢琴)和双钢琴。最为特殊的是,考试设有“自由级”,考生们可以仁医选择任何曲目,或者自己创作或改编一首钢琴乐曲来演奏。由评委们根据所创作改编乐曲的程度深浅,演奏的完成程度等予以定级。
雅马哈音乐学校根据自己的教学系统,单独设置了钢琴考级。雅马哈国际音乐能力级别的设定分13个级别。13-11级,内容较为简单,涉及基础类。10-6级内容开始涉及演奏、视奏、即兴、听力等,考核制度不仅仅局限于演奏,而是涉及到了综合音乐素质,选择曲目广泛。5-3级水平提高,是主要针对演奏者以及指导者的专业级别,分为笔试和技能演奏,技能演奏的考试内容分为听音、旋律视唱、即兴伴奏、移调奏和演奏,演奏除了选择广泛的自选曲之外,还有一首规定曲目。在级别3级考核时需要演奏一首自作曲,曲目也由4首增至6首。2级为最高等级,考试需要演奏5首自选曲目,1首自作曲,以及由4~6个的音符构成排三组声音提示,选择其中一个进行八分钟以内的即兴演奏。雅马哈音乐学院的考级在选曲方面范围较广,可在规定的巴洛克、古典、浪漫、近现代的备选曲集中各选择一首,另再自选其他出处的一首进行演奏即可。
通过对日本考级曲目设置可以看出日本的钢琴教育是具广泛性、丰富性、全面性的,除了重视演奏之外,雅马哈考级鉴定更加注重综合音乐素养,注重学生的即兴演奏、创作能力、对音乐、和声等音乐相关内容的考查。并且设立专门的演奏级及指导级,划分更为清晰,学生学习更具有目的性。最为重要的是,对于自作曲的考查进一步的提升了考级考生的音乐水平,使得钢琴的学习不仅仅局限于演奏,而是向全面人才发展。
(二) 评判标准
中国考级标准是评委根据考生对所报级别的基础练习和其他三首曲目的演奏完成程度、熟练流畅程度、弹奏方法、音乐表现力等进行评判,分为好、较好、尚可和较差。考生在演奏完曲目后,评委老师根据考生演奏水平进行评判,并在意见表上写下批语和建议,以待学生今后更好地学习。
2009年6月,一名6岁的中国女孩在演奏完自选曲目《牧童短笛》和规定曲目斯卡拉蒂的《C大调钢琴奏鸣曲》后,获得了PTNA全日本钢琴考级最高级别展开级,而引起了广泛关注。三位评委教师在对她的演奏进行评价时,赞扬到:关于《牧童短笛》,“你的琴声好像让我闻到了中国的韵味……你的琴声带来了一种说不出的魅力”,“你把这首优美的曲子能像自己的歌一样唱了出来,我认为非常好,你给我描述了一个很美的画面……”“作为小学一年级的学生,有如此水平非常了不起,整个乐曲给人印象很好”。可见日本考级关注的并非曲子的难易,而是对于音乐、意境的处理和曲目的完成程度。由于日本考级中自选曲和自由级的设定,使得其考级合格率非常高,也正因为如此,琴童们可以保持快乐的态度对待学习钢琴。雅马哈音乐学校有着自成系统的教学系统和考级制度,每一级别都有不同的考试内容和标准,从最初级到演奏级别、指导级别,难度递增,考核内容增多,评委会按照每个级别的要求,视考生完成程度、音乐表现等等评判,在演奏完当天给予点评。
二、 教学过程的不同
从中日两国考级制度的不同可以看出,其教学方法和侧重点也不相同。中国琴童学琴普遍在5岁之后,由钢琴老师一对一教学,课程基本选择小汤普森1-5册,拜厄、车尔尼练习曲系列、小奏鸣曲集、高等师范钢琴教程等等。结合教材,学生开始进行认谱、演奏的训练。但是钢琴的学习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除了要求双手在琴键上协调弹奏外,还要调动眼、耳、脚等多器官的协调运作。从识谱、进行正确的练习到熟练地进行演奏,整个过程就是眼、耳、手、脚、脑的综合反复训练,最终形成协调统一的过程,可想而知钢琴学习的高度复杂性。由于练习中涉及到骨骼、肌肉、大脑的训练,所以其完成程度也会受到学琴者的成熟程度的制约。过小的儿童心智并不完全成熟,同时需要注意音准、节奏、手型、触键等多方面要求,这对于儿童是困难的事情,过多的要求很可能会导致儿童对于钢琴的恐惧。在完成连贯演奏都不易的情况下,让琴童再去注意音乐的表达、享受音乐带来的快乐似乎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最终学生产生一种被迫学习的心态,对钢琴学习充满着逆反、抵触,从而影响到钢琴教学质量。在这方面,日本的钢琴教育相对更为先进,以雅马哈音乐学校为例,他有自己一套完整的教育课程和相应的考级鉴定,其教学理念较为先进和科学,自1954年成立以来,分校已遍布日本,并在国外开设分校,很多学员在国际大奖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所以在此选择雅马哈音乐学校进行分析,学习借鉴。
雅马哈音乐中心的目标并不是培训孩子准确无误地弹奏乐曲的技能,更重要的是给子孩子们丰富多彩的音乐体验,让他们想象,从而让他们深深感受到音乐的美丽,给予他们自然而然地具备用音乐自由表现自己心情的能力,而音乐孕育的丰富情感和表现力更能够帮助孩子们学会体贴他人、表现自我,成为他们人生的巨大精神食粮①。雅马哈音乐学校重视早期钢琴教育,以2-4岁的幼儿作为主要的的发展和教育对象,由此使钢琴教育能提前进入个人成长的阶段,在真正进行钢琴演奏学习之前在听觉、视觉、律动等方面做好了准备。雅马哈音乐教学遵循皮亚杰的儿童的认知发展规律,根据儿童认知能力发展,循序渐进、逐步深入,让儿童在音乐认知建构中不断成长,按照“听-唱-弹-读-创作”的顺序,在0-2岁、2-4岁、4-6岁、6-14岁分别开设课程,引导学生进行学习。
(一)0-2岁阶段
0-2岁的幼儿正处于感知运动阶段,这一阶段的孩子只有感觉能力及条件反射,因此,在音乐学习上,给予感觉特别敏感的幼儿尽可能丰富的音乐体验,发展他们的感知觉。雅马哈开设的课程有1岁的“声音玩具箱课程”(仅日本地区有)、2岁的“噗嘆噜课程”,主要借助母亲进行亲子活动。使婴儿发展并建立起感受音乐的能动力和外部世界的联系。
(二)2-4岁阶段
此阶段的儿童处于前运算阶段中的直觉阶段,已经具备从感觉发展到知觉的能力,再加上正处于儿童快速生理成长的时期,听觉和语言在此阶段发展较为突出,可以让儿童进行一些音乐表现活动,例如在听的基础之上唱出来,在音乐的氛围中舞蹈律动等等。此阶段课程主要有3岁的“音乐乐园课程”,包括带歌词演唱、有身体律动、还有具体的音乐要素的学习。4岁“幼儿课程”是系统课程中最为重要的课程,是对之前学习经验积累的一次体现。此阶段课程强调更为丰富的音乐体验,要求孩子将听到的音乐要素和音高能够准确地唱出来,并在键盘上进行弹奏。但在乐谱学习、手指弹奏技巧上不做过高要求,还是以培养音乐表现和音乐感知能力为主。
(三)4-6岁阶段
此阶段儿童虽处于前运算阶段,随着儿童的认知能力的提高,逻辑思维能力、联想能力以及生理发展,课程开始侧重于系统的音乐学习和弹奏技巧学习。在6岁“儿童课程”中有了更多的理论知识学习。包括五线谱的认识、和声进行、以及简单的音乐创作。在演奏方面,儿童肌肉运动能力也开始发展,所以课程中加入了个人的演奏课,以便提高他们的键盘演奏技巧。
(四)6-14岁阶段
此阶段儿童处于形象思维、抽象逻辑思维快速发展时期,开始对理论中的各种可能性进行推理,并与实际情景联系起来。在雅马哈音乐学校学习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课程,如合奏课、键盘课等,并且加入创作课,逐渐形成自己的音乐思维。
雅马哈音乐学校借鉴皮亚杰儿童认知发展规律,为0-14岁儿童设置了符合他们认知发展规律的课程,并制定了相应的考级制度,做到了适龄教育以及发展性教育,重视知识的循序渐进,因而可以使得儿童既快乐又可以有所收获。
三、启示
著有《比较教育研究必要性》一书的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贝雷迪教授说过:“从别国的学校教育的成功和失败中,总结出适宜本国教育制度的经验教训是十分重要的。”现阶段我国的考级制度,被许多专家学者、广大师生家长所质疑。但经过上文中对于中日钢琴考级和教育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不能简单指责考级制度、内容的不合理,相反在笔者看来,中国的考级制度反而是符合“中国国情”、“合理化”的。尽管钢琴教育家们把教学理论及教材改革的研究不断完善,然而令人遗憾也令人费解的是,实践却未得到预期的效果,教学中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甚为严重。这就要求我们从平时的钢琴教育过程中去改变,培养出更多可以接受更为全面挑战的学生,到时改变考级制度和内容也就是顺理成章了。
(一)加强儿童早期教育,重视听觉和律动训练
中国乐童在小学音乐课之前接触的音乐教育基本为各种器乐、声乐、舞蹈等技能训练,很少涉猎听觉、律动的练习。声乐、舞蹈尤其是器乐,是一项非常复杂综合的训练,以钢琴为例,需要联合眼、耳、手、脑、肌肉等多方面协调共同进行,这对各方面尚未发育成熟的儿童来说是很困难的。需要我们遵循儿童发展规律,循序渐进的进行。幼儿时期对于听觉和律动的敏感是与生俱来的。奥尔夫教学法、柯达伊教学法、铃木教学法等都主张在幼儿时期进行听觉、节奏、律动的训练,正是因为此阶段的幼儿正处于对声音和节奏的敏感期和发育期,此时进行良好的训练将对今后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美国钢琴教育家迈克斯·堪普也认为,钢琴教学中最重要的是帮助学生达到脑耳身心的协调,而节奏则起着统摄协调的决定性作用。唯有训练学生用内心听觉“听见”并在身体内感受到音乐中的脉动或节拍点,才能培养出学生自发的节奏感。有了敏锐的节奏感,就会从整体上把握音符的含义,将视觉上见到的音符作出强烈的情感反应。有了节奏感,也就会准确地划分乐句线条,会协调用以表现音乐形象的技术动作。所以我们可以结合各种先进教育法,结合本国国情研究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听觉、节奏、律动教学课,在幼儿园或者社会上的音乐学校开设这类课程。家长也需要摆正观念,不要将音乐的学习仅仅归类于器乐的学习而不重视音乐素养的训练,看似“毫无进展”的各种音乐素养训练,其实是为今后的器乐训练做更好的准备。
(二)丰富考级教材内容,扩展考生视野
中国琴童普遍在课余时间学习钢琴,本身学校课业压力大,每天能够坚持30-60分钟练琴时间已属不易,所能练习的曲目并不多。考级作为中国乐童业余学习钢琴唯一的等级鉴定,其教材被广大师生接受和使用,针对这样的现象,我们可以在教材方面再进行改革。现阶段考级除音阶的基础练习之外分三大类型,即练习曲、复调性作品(或中国乐曲、巴洛克时期作品)及乐曲,可在每一种类型中,除了必选曲目以外,都加上相应程度的自选曲集供学生选择,学生考级时可选择两个类型中的必选曲目,在第三个类型里选择自选曲集中曲目,这样考生在平时练习中就可以在自选曲集中接触到更多的曲目,既不耽误考级,又可扩充曲目数量。教师也可以有更多的曲目选择,根据学生自身水平因材施教,找到适合考生的曲目。同时,也可以促进老师的继续学习,不只停留在以往几个考级曲目上。另外,考级教材作为被广泛使用的教材,可以在内容上进行扩充。不单单只出现曲目,可以结合曲目介绍作曲家生平、年代、演奏风格、主要作品等等,丰富琴童知识,在演奏时也更好地了解乐曲。
(三)在电视、广播或是网络上开设专门的专家钢琴教学,让更广大琴童接受专业学习
近年来的CCTV举办了多届钢琴大赛,让观众们可以在家中欣赏到专业的钢琴比赛,听取专家点评,广受老师、学生和家长的好评。所以我们可以利用各种媒体普及正规、科学的钢琴教学。如我们可以在音乐电视频道或者网络开设“钢琴教学”节目。内容主要面向初学者,聘请知名教师进行现场教学,使得全国各地的学生都能够亲眼看见一流教师的现场指导,让钢琴教学更加规范科学。也可以在某些广播频道中,针对学生上学或放学的时间,开设音乐欣赏的节目,家长在接送学生上下学时,就可以利用车中或是广播设备中的电台频道,丰富学生的音乐素养,接触更广泛的音乐。
注释:
①王永刚:《双排键音乐技术的引进对中国音乐发展影响的思考》,《艺术研究》,2008年第1期,第135页。
参考文献:
[1][瑞士]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原理[M].王宪钿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2]廖乃雄.音乐教学法[M].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5.
[3]王永刚.双排键音乐技术的引进对中国音乐发展影响的思考[J].艺术研究,2008,(01).
[4]徐冬.日本山叶音乐教育体系介绍[J].人民音乐,198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