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难题破解对策思考
梁红军
经过35年改革开放大潮的洗礼,中国社会经济得到了全面发展,当前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原有大中型城市的快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全面铺开,“城中村”问题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甚至成为一种传媒现象,不断见诸于政府工作报告,成为街头巷尾人们十分关心的重要问题。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城中村”问题愈演愈烈,成为影响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困扰着城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一、当前我国“城中村”改造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村民观念层面的问题。包括“怕吃亏”心理、传统的居住理念阻碍居住方式的转变、对改造后生活缺乏保障的担忧、对兑现改造承诺的担忧、少数村民唯钱是图阻碍改造进程。二是利益分配层面的问题。“城中村”改造中的矛盾还集中出现在利益再分配时,也就是利益在集体和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如何再分配、再调整的问题。三是改造操作层面的问题。包括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改造建设成本高昂影响财务平衡、改造经验不足影响公平效益。
二、平稳推进我国“城中村”改造的意见与建议
(一)统一认识,形成机制,奠定“城中村”改造的组织保证
一要抢抓机遇、遵循科学、勇于担当。要认清形势,树立信心,明确认识到“城中村”改造既是挑战又是机遇。既要有抢抓机遇、勇于担当的勇气,也要有科学决策、按规律办事的智慧。
二要从组织人事入手,形成机制。村级组织要抓好“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工作,保证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解决“城中村”问题。组建一套专门班子,制定一套适合本村情况的工作方案,形成一套科学、完整的改造规划。
三要协同配合,构建高效推进机制。地方政府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做好领导和服务,为每个“城中村”设计好未来远景,做好指导、规划、宣传、联系等工作,让“城中村”改造成为一种在政府指导下的村民自治建设行为,改造过程成为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精心组织下,协同配合,高效推进的行为。
(二)观念引导,激发村民积极参与
一要做好居住理念、生活环境、经济效益、政策发展四方面的引导。从居住理念上引导:要做好前瞻性的引导和教育,全面宣传现代居住理念,从根本上转变村民的思想意识。从环境上引导:实施“城中村”改造,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的现状,彻底整治农村“脏、乱、差”环境,杜绝农民滥建出租房导致社会治安恶化的现状。从经济上引导:要通过巧算经济账,让村民认识到通过“城中村”改造,村民经济收入将持续稳定增长,保障将更加完备。从政策发展上引导:进一步创新相关政策,强化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政策导向,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方案,最大限度地保证公正公平。
二要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民意是做好“城中村”改造的一条不变规律。我们应当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党员、回村大学生、社会贤达、企业主等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村民的自治作用。当“城中村”的改造成为村民自治行为后,对那些不愿拆迁、妨碍拆迁的村民形成被村民“千夫所指”的态势,让改造成为民众自发的行为,解决强制拆迁这一瓶颈。
(三)规划先行,强化政策保障
一要严格规划控制,引导“城中村”良性演变。控制“城中村”现有的规模,不再审批新的宅基地。重点控制用地性质和控制主干道两侧重要建筑,严禁非法建设永久性建筑物。
二要高起点编制城市规划,做到控制性规划全覆盖。规划应充分考虑城市功能、基础设施的发展水平及城市容量的适度控制标准,确定城市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开发时序,在宏观层次上发挥对城市未来整体地价、房价的引领作用。
三要注重提升建设的质量和品位,提高规划、设计、建筑水平。根据“城中村”周边城市功能类型进行个性化设计,制订个性化的改造方案。
四要完善和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在“城中村”改造中,要逐步探索并推行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造,完善和落实经济政策保障措施,推进农民“四金”(薪金农民、保障金农民、租金农民、股金农民)化发展。
(四)因地制宜,选择合理开发模式
归纳兄弟省市改造经验,开发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村集体以“城中村”改造的名义自行组织开发建设。二是由开发企业独资或者由开发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资合作进行“城中村”改造。三是名义上由土地储备机构实施拆迁,实际由土地储备机构委托开发企业垫资拆迁。这三种模式各有利弊,需要我们因地制宜,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探索合适的开发建设模式,从而推动我国“城中村”改造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真正使广大群众受益。
(作者单位:中共河南省委党校科技文化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