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构建适应学前教育专业的钢琴选修课程体系

    摘 要:音乐课程实践是学前教育专业的必备技能,“琴法”作为专业必修课程,要求学生掌握钢琴弹奏的相关基本技能,提高识谱能力、音乐感知与体验能力。传统的“琴法”课程共有5个学期,贯穿整个大学学习周期。在授课过程和学年教学总结中,笔者认为,此课程体系存在时间过长、内容较难、学生学习积极性日益下降、对钢琴弹奏有畏难情绪等问题。基于学前教育者专业学生今后的实际工作,本文将从课程任务设置、课程标准等方面,探讨如何构建适应学前教育专业的钢琴选修课程体系,并将其运用于课程标准的修订和日常的教学中。

    关键词:学前教育;钢琴;选修课程

    所谓选修课,指的是为了适应学生的兴趣爱好和未来职业需求而开设的,供学生自由选择学习的课程。选修性质的钢琴教学课程,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授课学时、教学方法、考核方式上与传统的“琴法”课都有所不同,从而形成一套适应学前教育专业职业需求的钢琴选修课程体系。接下来,笔者将从上述几个方面详细阐述如何构建适应学前教育专业的钢琴选修课程体系,并将其运用于课程标准的修订和日常的教学中。

    1 钢琴课程任务地图简析

    本门选修课将钢琴演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根据学习项目的课时安排,把每一首钢琴作品设置为一次任务,每次任务均分为作品简要分析、弹奏技巧讲解、作品的艺术处理、弹奏拓展4個阶段;每个任务均运用(演奏与示范)讲解、一对一辅导环节、小组互助式点评、聆听经典视音频等创新教学模式。教师在学期末特别设置了“习奏”环节,考查学生对钢琴作品的完整性和艺术性的理解与把握,并将习奏情况加入期末考查评分之中。通过对该课程的学习,学生在掌握已有钢琴弹奏基础上,进一步接触较高难度的钢琴手指技巧,掌握初步分析音乐作品的方法,掌握有效练琴的方式,激发学生对音乐学习的兴趣,陶冶身心,提升个人艺术素养。

    2 钢琴选修课程体系的构建

    2.1 课程性质与定位

    (1)课程性质。本课程计划总学时为18学时,其中实训教学12学时,理论教学6学时。本课程将学生的技能培养作为教学核心,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和因材施教的原则,根据钢琴弹奏的考核要求,在教学中注重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模式,以及一对一授课和小组互助式评价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使学生明确课程要求,逐步引领学生进入自主分析音乐作品,主动练习的钻研学习模式;帮助学生达到最佳学习效果,快速掌握技能考核要求。这对学生提升自身艺术修养有着重要的作用。

    (2)课程定位。本课程是学前教育专业中的艺术技能课程,主要内容为手指独立训练,手腕与手臂的运用,歌唱性旋律的弹奏,和弦的弹奏,双音技术的训练,大跳与装饰音的弹奏、习奏等。

    本课程的前修课程是“音乐基础”“琴法”,后续实践是进行综合实训、专业实习、专业顶岗实习。“音乐基础”“琴法”的课程学习让学生对本课程的学习产生浓厚兴趣,也对学前教育专业的音乐素质要求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在此基础上开设此门课程,旨在进一步激发学生对音乐学习、对钢琴学习的兴趣,启发学生灵感,修养身心,提升个人音乐素养等。

    2.2 本课程的学习领域描述

    本课程学习任务包括:手指训练(3课时)、手腕与手臂的运用(2课时)、歌唱性旋律的弹奏(1课时)、和弦的弹奏(2课时)、双音技术的训练(2课时)、大跳与装饰音的弹奏(3课时)、视奏训练(1课时)、常见技术难点的练习法(2课时)、音乐作品艺术处理的常用方法(1课时)、习奏(1课时)。采用教、学、练、回课四位一体的教学方法,进行以实训教学为主的钢琴教学活动,贴近一线幼儿园工作特点,立足于学生的认知特点和素养能力的培养,使他们掌握开展幼儿园活动所需的音乐技能,不但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也有利于为学生更高层次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3 课程目标

    (1)总体目标。通过本课程教学,让学生在已掌握的钢琴弹奏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能够掌握较高层次的钢琴技术;学会初步的视奏能力,针对常见的技术难点,能够寻找有效的练习方法,掌握初步的分析音乐作品的能力。

    (2)分类目标。从知识目标来说,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掌握手指独立训练、手腕与手臂的运用、歌唱性旋律的弹奏、和弦的弹奏、双音技术的训练、大跳与装饰音的弹奏等技术。从能力目标来说,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该具备较高层次的钢琴技术、弹奏篇幅较长的钢琴作品,学会初步分析音乐作品的方法、视奏能力。从素质目标来看,能够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音乐表达能力与弹奏能力,具有良好的艺术素养及教师职业素养等方面的素质。

    2.4 具体的学习情境目标与要求

    (1)手指训练。第一,手指的独立训练:掌握手指独立练习的要点,体会自然重量下落、指尖站稳、声音弹到底的感觉,通过节奏变形练习训练手指独立性。曲目范例:《塔兰泰拉》。第二,手指的灵活训练:掌握手指灵活练习的要点,通过练习快速触键和低指触键,练习手指的灵活性,采用变节奏的方法辅助练习。曲目范例:《牧民歌唱毛主席》。第三,手指的均匀跑动训练:掌握手指均匀跑动练习的要点,理解节奏的均匀,在弹奏快速跑动时,音色、力度要均衡、统一。曲目范例:《练习曲》(车尔尼599之92)。

    (2)手腕与手臂的运用。第一,手腕的运用:理解手腕在弹奏中的作用,掌握手腕的3种活动方向——横向、纵向、综合上下左右的旋转式动作。曲目范例:布格缪勒《叙事曲》。第二,手臂的运用:理解手臂在弹奏中的作用以及运用手臂弹奏的技术要点。曲目范例:《啊,我的太阳》。

    (3)歌唱性旋律的弹奏。在掌握连音弹奏的基础上学习歌唱性旋律的弹奏,弹奏歌唱性旋律的技术要点。曲目范例:布格缪勒《再会》。

    (4)和弦的弹奏。理解和弦的结构与特点,掌握不同和弦结构所用的指法,注意手腕、手臂的配合,采用分解法练习和弦,特别是跨度大、音符多的和弦。曲目范例:卡巴列夫斯基《小托卡塔》。

    (5)双音技术训练。掌握五指原位内的三度双音弹奏法以及弹奏左右手的三度双音音阶。曲目范例:车尔尼练习曲139之71。

    (6)大跳与装饰音的弹奏。第一,大跳的弹奏:理解大跳的种类,掌握练习大跳的技术要点——放慢速度,以肩为轴心,手臂放松,手指尖要有紧张度,以尽可能快的速度去找远距离的键盘,并立即收回原位。第二,装饰音的弹奏:理解常见的几种装饰音与其弹奏方法,掌握装饰音的练习方法,注意手指的灵活性。第三,综合性曲目范例:《纺织歌》。

    (7)视奏训练。理解视奏的含义,掌握由潜入深的视奏方法。视奏练习:《绣荷包》《花鼓》。

    (8)常见技术难点的练习法。第一,速度问题。表现为转指的不灵敏而使速度达不到作品的要求,或是速度上去就出现双手不整齐、声音不清楚的现象。力度问题表现为手指在声音控制能力上的不足,导致强弱对比不明显,渐强渐弱幅度不到位。均匀问题表现为节奏和声音的不均匀,直接原因是与转指和五指下键的均衡感有关。练习指导: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练习改正。第二,准确性問题。这常见于有大跨度的琶音和音位间的大跳,原因是不善于使用手腕,手臂的协调动作及某些不良习惯动作。配合性问题包括单手不同声部的配合,双手不同声部、节奏、奏法的配合,首先是大脑对有关肢体的指挥效率问题,其次也与具体的手指训练均衡有关。练习指导: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练习改正。

    (9)音乐作品艺术处理的常用方法。掌握几种常见的处理作品的方法,初步尝试对新的作品进行分析与处理。曲目范例:《F大调小奏鸣曲》。

    (10)习奏会:第一,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第二,锻炼学生上台的心理素质。第三,考查学生对钢琴作品完整性和艺术性的理解与把握。

    2.5 本课程教学实施建议

    (1)学习组织形式。教学中完成学习任务所需要的理论知识点,采用结合音乐作品的讲解与教师的示范演奏相结合;各任务单元的学习过程以作品为主,课堂中教师有针对性地以一对一指导为主、小组互助式合作相结合的学习方式。

    (2)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方法。本课程以讲授法和现场教学法为主,适时结合交流法、小组讨论法等,把理论知识和钢琴弹奏技能融入音乐学习过程的每个环节。通过学生的勤练,教师个别回课指导,习奏等,提高学生对琴法技能运用的感性认识,提高学生的实际弹奏能力的运用。

    在教学中,首先要加强钢琴演奏理论与实际弹奏的联系,注意联系本专业的特点和学生在幼儿教育的实践活动,有针对性地突出钢琴弹奏学习的重点,使学生能够把学到的技能真正用来指导自己的教学实践活动。其次,在教学中还必须加强课内外的练习,练琴时间要确有保证,使学生能够把学到的知识转化为熟练的弹奏技巧。最后,在教学中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音乐的积极性,把讲授、练习、创编、伴唱有机地结合起来,力求取得最佳的教学效果。

    (3)教学设计思路。以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课领域的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充分体现职业性、技能性、实践性的要求,以培养学生钢琴弹奏技能和儿童歌曲弹唱为教学重点,运用丰富多样的教学方法,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具体的做法是以提高学生钢琴基础能力训练作为教学重点,以幼儿教学材料确定教学内容,运用丰富多样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在“教”与“学”的互动中乐学、好学、学出成效。

    2.6 教学考核标准

    (1)考核内容组成与所占比例。考核内容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平时考核(占70%,包括出勤10%、课堂表现与回课情况50%、习奏10%);第二部分是期末考核(30%),即完整弹奏一首钢琴作品。教学结束时,评出平时成绩;期末考试,评出期末成绩。两项成绩总和为学生最后的总评成绩。

    (2)期末考试具体考核标准。第一,基本功和弹奏技巧40%。考查学生掌握的基本弹奏技巧的熟练程度,包括演奏姿势、基本手型、触键方法及演绎作品的细节时动作的合理性。第二,弹奏作品的完整性40%。要求规范、流畅、完整地弹奏整首作品,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第三,艺术表现力20%。要求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本项根据学生弹奏作品时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和演绎的艺术表现能力及程度给分。

    综上所述,基于传统琴法课程而开设的钢琴选修课,从课程任务与课程标准的设置,到实际授课过程、授课学生人数与方式,更趋向于音乐专业的钢琴一对一教学,从而丰富了学前教育专业的课程内涵,提升了学生学习钢琴演奏的兴趣和专注力。

    参考文献:

    [1] 司徒壁春,陈朗秋.钢琴教学法[M].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作者简介:罗延舒(1987—),女,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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