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张政
摘 要:2008年1月,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开始实施,纳税申报表的设计也发生了变化,新的纳税申报表把会计的核算作为前提工作,依照税法的标准规定,对一些纳税行为进行合理的调整来确认应纳税所得额。本文主要介绍了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含义,分析了形成差异的原因以及如何应对这些差异,希望可以为我国企业的发展提供帮助。
关键词:会计利润? 应纳税所得额? 永久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
一、相关概念
(一)会计利润
会计利润指的就是一个企业在一段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收入减去费用等于利润,还包括直接计入当期的利得和损失。日常工作中常提到的会计利润指的是账面利润,也就是每个企业的损益表中披露出的利润。
(二)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又叫应纳所得,即每个公司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总收入-不需要缴税的收入和免除交税的收入-各个项目可以扣除额和弥补以往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和依据,主要是根据利润的金额大小确定,强调的是,这里所致的利润并不是实际意义上的会计利润。
二、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差异的分类
(一)永久性差异
从会计的角度上所讲的利润总额与从税法角度所讲的应纳税所得额,他们本身的计量口径不相同,这样的不同会一直存在于会计与税法中,不跟随时间变化,也不会自动消失或转回,这就叫永久性差异。
(二)暂时性差异
客观的说,因为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不一样,所以产生了暂时性差异,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暂时性差异是从会计角度把收入与费用计入了利润总额,但税法上把他们计入了应纳税所得额这样产生的。这样的差异是在会计进行业务处理和纳税之间存在的,具有暂时性,会随着时间而发生变化,也可能会自动消失或者转回,即为暂时性差异。
三、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生成差异的原因
(一)两者计量基础有差异
会计的计量基础包括:历史成本、公允价值、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等,税法的计量基础包括:实际成本、重置成本及公允价值。
(二)两者计算方法有差异
会计利润,指的就是会计上的净利润,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利润总额的计算是需要用营业利润加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而营业利润也需要计算,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及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
应纳税所得额,先要用企业内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而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的差就是应税的收入。
四、对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差异的分析
(一)对会计费用与税法扣除项目之间的差异分析
会计费用和税法角度的扣除项目在确认的范围上是存在差异的。例如会计上计算会计利润时,有一些项目是不能进行扣除的,其中包括了无形资产的研发支出、受让支出、意外损失赔偿以及自然灾害等等项目;但是从税法的规定角度看,当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会计上那些项目。
(二)对摊销无形资產差异的分析
(1)摊销的范围不同。会计上对于无形资产,假如寿命不确定,那么它的价值不能摊销,税法上对无形资产的摊销的规定是无形资产都需要进行摊销,外购的商誉的支出是在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时才准予扣除。
(2)摊销金额不同。会计在进行无形资产摊销时是根据它的入账价值进行摊销,税法上是根据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进行摊销。
五、协调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差异所采取的对策
永久性差异不会使所得税与应纳所得税税额产生差异,然而,暂时性差异会导致所得税费用和应纳所得税税额之间造成差异。根据新的所得税法的规定,暂时性差异需要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两个科目来对所得税费用进行核算,并且会在资产负债表的非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负债进行反映,在以后的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以直接按照账面上显示的应该转回的金额来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六、结束语
对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分析与区别,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利于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我国经济正在持续稳定的发展,不论是税法还是会计法的角度,都在进行着完善,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计与税收的差异将会逐渐减少,更有利于会计人员与税务机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李少轩,许辉.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差异[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