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节目策划的再创新

何欣蕾
摘要:大到一个电视台的发展路线、一个电视频道的发展规划,小到一档电视栏目的风格与定位、一期电视节目的内容编排与设计,都不能缺少事前策划。目前的中国电视法制节目已经进入发展的繁荣期,因此分析法制节目的策划,必须摒除固有的观念和思路,要从当前的新媒体环境、普法宣传的形势与要求以及法制节目自身的发展特点入手,对节目创意进行再发掘。
关键词:法制节目 节目策划 舆论引导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中国电视法制节目从最初的法制新闻节目呈现出丰富多样的节目形态。在如此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有的优秀节目创意渐渐因为应用太多而造成受众的审美疲劳而淡出电视荧幕;也有充满潜力的节目创意正在被尝试运用,却尚有诸多不足;更有为数较多的节目创意势头强劲,被制作人员争相模仿,从而带来了电视法制节目同质化的问题。
目前,中国电视法制节目呈现同质化、低俗化的倾向,主要是因为缺乏创新,导致恶性竞争。为了法制节目的长远发展,必须重新挖掘节目创意。法制节目的从业人员应该将适应当前法制宣传环境的节目创意发掘出来,并且建立长效的创新机制,与时俱进地调整法制节目的内容与形式,让其适应不断发展的普法要求。
一、明确法制栏目的宗旨与定位。一档法制栏目如果要具有创造力和生命力,必须有自身明确的定位。借助企业战略中对“定位”的理解,法制栏目要明确自身的定位需要经过四个步骤。首先,要充分了解当前与自身相似的栏目情况,因为这些类似的栏目都是本栏目的竞争对手,只有明确了竞争对手的优势,才能找到扬长避短的突破口,避免走同质化的老路。其次,明确了类似法制栏目的总体情况和竞争优势之后,则应该在其不足之处寻找本法制栏目可以占据的优势,或者找到本栏目所独有的竞争优势,法制栏目的定位应该从明确自身的特有优势、独特宗旨开始。目前,我国的法制栏目数量有三百档之多,对于单个法制栏目来说,如果能够挖掘并清晰确定自身的独特性,则栏目便有了安身立命的根本。第三,对于一档法制栏目的定位有了清晰的思路之后,需要将其准确地表述出来,便于工作人员理解并贯彻,也利于将栏目的宗旨与定位更准确、有效地注入到目标受众的认知中。老牌电视媒体BBC对于其制作的电视节目创意的基本要求就是“简单到傻瓜都能明白(make it simple,stupid)”,BBC的经验是一档电视栏目的宗旨与定位如果能够能用一句任何人都能够明白的语句来表述,那么这档节目已经成功了一半。电视是形象传播的媒体,通过一系列声画符号来表达内容,就是希望达到的目标不对观众设置解码要求。因此,电视节目要做到通俗易懂,其栏目的宗旨与定位必须简单明了。最后,明确了一档法制栏目的定位之后,每一期节目的选题、素材采集、后期编辑等环节都要将栏目定位贯彻下去,如此才能赢得目标观众的信任,收获稳定的观众群体。并且,栏目要视本法制栏目的具体情况长期进行节目推广,通过系列编排、专门策划等方式持续地建立法制栏目的影响力。
二、重点开发法制节目的教育价值和服务价值。在新媒体日益发达的当下,传统媒体已经不能把控住新闻消息的第一出口,诸如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社交网络平台具备了成为新闻首次曝光地点的可能性。因此,传统媒体除了与新媒体融合之外,更需要清楚自身的资源优势,保持在部分领域的特殊传播力和影响力。资深媒体从业者仇勇在其书中,对传统媒体在新媒体环境中依旧占据优势的四类新闻报道进行了说明,其中就包括“KNOW-HOW报道”。法制节目的教育价值和服务价值,是未来五年法制节目发展的突破口。当前的法制节目较好地完成了道德教育的任务,通过大量的法律案例、涉法故事等,引导观众树立对于现实社会中各种争议事件的道德评判标准。然而,法制节目的专业性和独特性并不应该由道德教育来体现,而应该通过法律知识的传播来实现。如何将专业的法学专业知识点与声画结合的电视表达艺术结合起来,仍然是法制节目实现其教育价值的首要难题之一。一档新的法制栏目,如果能够在其宗旨与定位的基础上,找到相关法学知识点的电视表达途径,就可以称得上是找到了其生存之道。此外,电视法制节目的服务价值,将随着媒体融合的深入而更好地实现,服务将会成为电视法制栏目的重要产品。这里的服务不仅指法律信息服务,更包括法律业务的服务。在未来,观众通过电视法制节目的内容,可以找到法律维权的途径、法律服务的平台、享受法律学习的服务,等等。电视节目的内容是转瞬即逝的,就道德规范电视平台而言播出次数有限,即便是法制节目的视频通过网络传播之后,要查找某期节目中的重要信息也并不便捷。随着“电视+”“互联网+”的观念和技术日益进步,如果一档法制栏目通过网络平台能够全天候地实现其服务功能,其提供的服务将逐渐成为法制栏目的重要产品,甚至带来新的收益。
三、树立“信息爆炸”时代的法律观点航标。随着法治社会的日益建设,公民在做道德判断时候,往往不自觉地依托在法律概念的基础上进行思考。因此,通过法制节目对法治进程中的典型事件、新政策规定进行舆论引导,拨开错综复杂的真相迷雾,在形形色色的法律评论中树立领航观点,是非常有必要的。法制事件充满矛盾冲突、纷繁复杂,受众需要通过权威观点的恰当阐释来获取对法制事件的正确认识,并且获取具有启迪性的法律观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需要专业解读,只有以受众容易接受的方式传达核心法律关系、主要法律精神,才能树立起法律在公民心中的权威感和信任感,才能为法律的运行扫除公民的观念障碍。电视法制节目的创新重在突出法律性这一特色,更重在令正确的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因此,打造出对于普通观众来说既没有解码要求的法制评论节目,又能保持评论节目内容的法律专业水准,实非易事。在各类法制节目中,完成法律评论、舆论引导的工作任务,也不见得能收到突出成效,毕竟不同节目的宗旨不尽相同。但是必须明确,在目前琳琅满目的中国电视法制节目中缺少法律评论节目的份额,需要通过节目创意的开发和试错,来打造法律评论的品牌。
四、多层挖掘各部门法中的丰富资源。涉及法律业务的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分类甚多,包括公安干警、检察官、人民法官、司法干警、律师、相关学者等。电视法制栏目组应该保持开放心态,与各个法律相关行业的从业者保持联系,尝试合作。法学学科本身是一门历史悠久、博大精深的科学,从中国现有的法律体系来说,可以分为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经济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大门类。然而目前活跃在电视荧屏上的法律关系大多还是刑法这一门类。尽管,不少电视台对此有所反思,并且指出涉法报道不等于涉案报道,要积极探索法制节目选题的新空间。但是,在当前涉案节目大行其道的环境中,以普及其他门类法为主的法制节目需要全新的创意,构架全新的节目形式来承载有特色的节目内容。涉及刑事法律关系的法制节目,已经深陷节目市场的“红海”之中,其引发的后果唯有同质化和低质化。法制节目从业人员应该及时把握法制节目发展的有利时机,从其他门类法中寻求节目市场中的“蓝海”。其中,贴近百姓生活的民商法、涉及社会监督的行政法、对立法进程意义重大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等都具有巨大的创意开发潜力和潜在的社会传播价值。
尽管当前电视法制节目一直保持较高的收视率,但是从长远看,目前的节目制作机制和节目内容形态模式,却阻碍了节目的长期发展。因为电视法制节目已经越来越脱离年轻人,而成为了中老年人的消遣。此外,中国电视法制节目呈现出故事化、道德化、单一化的特点,使其缺少长久的发展后劲和竞争力。随着受众的更新换代,互联网原住民们成长起来后,当前的电视法制节目无法满足他们的观看需求。因此,从电视节目生产外部生态的发展趋势和电视节目生产内部生态的演化方向来看,在当前新媒体网络化、数字化、数据化爆炸式发展的传媒生态中,运用“互联网+”的思维来推动电视法制节目的研发、创新和发展,是十分有必要的。
对于文化创意来说,创新是重要生产力,只有创新才能打开节目内容的“蓝海”,赢得竞争优势。例如,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在2016年第二季度,集中推出三档新创法制栏目,分别为《我是大律师》《鹰眼》《警察特训营》。《我是大律师》栏目的创意在于邀请律师为老百姓提供法律服务,为尚未立案的法律纠纷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从而给有类似法律问题的人以法律建议,也向受众教授具体法律问题的处理方式。《鹰眼》栏目则借助互联网平台,让观众参与到节目中来,提供线索甚至报名参演,加强法制节目对年轻受众的吸引力。《警察特训营》是与公安部合作打造的一档警察真人秀节目,通过选拔优秀民警,展示技能,展现当代人民警察的风采,提升民众对警察群体的信任度与尊重感。央视社会与法频道的法制节目创新,开拓了当前中国法制节目的蓝海,值得业界思考与借鉴。
(作者单位:中央电视台)
栏目责编:吉 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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