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C如何在不良资产处置行业中扬长避短

    余新培 顾晓亮

    

    摘 要:结合《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分析AIC与AMC的业务异同点,从资产收购能力等方面阐述其对不良资产行业产生的影响,并就其如何更好地发展提出建议。

    关键词:不良资产;AIC;AMC;市场化债转股

    中图分类号:F832? ? ? ? 文献标志码:A? ? ? 文章编号:1673-291X(2020)01-0100-03

    一、AIC设立的背景

    目前,企业较高的杠杆率阻碍了我国经济健康平稳的发展,并很有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帮助优质企业纾困,有必要采取市场化债转股等综合措施辅助企业完成良性可持续运转。公司法、证券法和破产法等完备的法律法规提供了强力保障,银行、信托和资产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mpany,AMC)等金融机构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累积的丰富经验,为市场化债转股的推进提供了便利。AMC由于受融资成本、资金规模与绩效指标等因素影响,实施市场化债转股业务的难度较大,为完成“去杠杆”目标,只有另寻新的平台来承载此任务。

    2017年,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鼓励国有商业银行设立金融投资公司(Asset Investment Company,AIC)承载市场化债转股任务。随后,中国建设银行在北京成立第一家AIC——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银保监会颁布《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进一步对AIC进行管理与规范。截至2019年8月,我国目前共有中、农、工、建、交等五家商业银行所设立的AIC。

    二、AIC与AMC主营业务比较

    根据《办法》中第23条对AIC业务范围的规定,AIC主营业务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以债转股为目的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将债权转为股权并对股权进行管理;其次,对于未能转股的债权进行重组、转让和处置;再次,以债转股为目的投资企业股权,由企业将股权投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现有债权;最后,依法依规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发行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支持实施债转股。

    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简称《条例》)中对AMC主营集中在以下七个方面:一是追偿债务;二是对所收购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三是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四是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五是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六是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七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

    AMC虽可经营包含债转股在内的多项综合性业务,但受诸多因素制约,其无法在债转股业务上大展拳脚。AIC主要聚焦市场化债转股业务,弥补了不良资产处置行业的短板。一旦AIC转股失败,其对债权进行的重组、处置与转让,则更像是AMC的业务。因此,二者业务范围无明显界限,存在一定的重叠与互补。

    三、在行业竞争中AIC对AMC的比较优势

    1.与银行关系更为紧密。《办法》第8条规定,AIC必须由我国商业银行作为主要股东发起设立。AIC就是银行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可见其与银行关系的紧密程度,AIC与银行的关系要比AMC亲近许多。作为不良资产处置行业中的机构,与银行关系的远近便决定了可获得资产包品质的优良与数量的多寡。作为主要股东的商业银行,也很有可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给予AIC市场化债转股业务更多的便利条件。

    2.资本实力更为雄厚。不良资产行业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对资金的需求量极大。AIC作为不良资产行业的“新宠”,其强大的资金实力丝毫不逊于四大AMC。首先,很高的注册资本限额。根据《办法》中第11条对其设立相关的规定,AIC的注册资本至少为100亿元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且为一次性实缴资本,远远高于10亿元的地方AMC注册门槛。其次,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办法》第23条详细描述了AIC的资金来源渠道;《条例》中对AMC的融资渠道描述仅有央行再贷款与发行金融债。AIC的多元化融资渠道,将会在未来不良资产处置大军中脱颖而出。

    3.更灵活的市场化债转股配套政策。AIC肩负推进市场化债转股业务的重任,《办法》为AIC量身定制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加以扶持,AIC比AMC在债转股业务方面更具市场化特色,也更为专业;且《办法》允许AIC折价购买债权,增加了AIC議价能力;在转股价格上,完全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且债权可转换为优先股,增加了AIC对企业的管理能力,可使AIC在市场化机制下充分发挥业务处理与机构管理的灵活性,并多样化开展业务。配合上述灵活多变的实施细则,AIC比AMC更能通过市场化债转股业务加速市场不良资产的出清。

    四、在行业竞争中AIC的劣势

    1.可实施债转股规模有限。AIC虽有殷实的注册资本作为债转股业务的支撑,但面对规模庞大的债转股市场,投资体量仍稍有不足。根据《办法》规定,AIC的资本充足率、杠杆率等风险管理指标参照AMC的资本管理办法。目前,包含建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内的五家AIC,注册资本总额为540亿元,假设其注册资金一次性全部用于市场化债转股业务,按照资本充足率进行可操作投资金额匡算,五家AIC大概能完成2 880亿元的市场化债转股业务。由上图可知,对比2010年1月至2019年7月间银行每月新增信贷数额,每月银行新增信贷额基本不小于5 000亿元的规模,如果这些新增的信贷数额都可作为市场化债转股的资源,那么五大AIC倾尽所有资源也仅能完成平均一个月不到一半的信贷数额。如今,五大AIC签订的市场化债转股框架协议金额已达数千亿,但市场化债转股的规模与到位资金却相差甚远,AIC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所发挥的“去杠杆”作用也受到了一定限制,最终将制约其今后的发展。

相关文章!
  • 融资融券对日历效应的影响:来

    王璐摘 要:过去的研究表明,中国股市的运行效率受到政府监管与干预并存在非对称交易的现象。2010年3月31日,中国股票市场实行了融资融券

  • 小桥老树的“官场江湖”

    张凌云凭借一部《侯卫东官场笔记》,他红遍大江南北,接连几年闯入国内作家富豪榜;他神龙不见首尾的低调一度引发全国大搜索。因他的作品而

  •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对盈余管理

    金玉娜柏晓峰摘 要:按照形成原因——作用机理——解决机制的路径,对抑制盈余管理有效途径的实证研究表明:机会主义偏误和技术性错误是盈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