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单身汉成因及其影响分析
骆良虎 马名闻 刘可任 黄莹真 徐元峰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9)3-188-02
摘 要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中国出现了大量的农村单身汉群体,日益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本文以J省C市农村地区的田野调查为依据,从主客观两个层面,对农村单身汉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客观上,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城乡经济差距、生育制度及生育观念的偏好、婚姻市场的经济竞争因素等促使了农村单身汉的形成;主观上,农村单身汉群体的个人的身体缺陷以及心理问题、部分单身汉的不良品质等导致了其形成。农村单身汉群体的出现会造成社会养老困境、买卖妇女儿童等一系列问题。
关键词 农村单身汉 形成原因 社会影响
一、相关背景介绍及概念界定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的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了大量的单身汉群体,“到2020年,20岁-45岁男性将比女性多3000万人左右。”而在单身男性群体中,绝大部分是遭受多种因素挤压的农村单身汉。农村单身汉作为弱势的多重边缘群体,他们的多种权利长期遭到忽视,进而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为方便叙述并结合实际情况,本文使用“单身汉”一词代指这一群体。
运用统计学方法对全国男性在不同年龄段结婚的概率进行计算,可以看出男性的结婚年龄大体上呈正态分布,分年龄结婚概率通常用年初年龄性别婚姻状况相同的1000人在这年内可能结婚的人数来表示。公式为:
分年龄结婚概率=(年内结婚人数/年初人口数)×1000
如果用uam表示男性结婚概率,sam表示a岁男性未婚人数比例,sa+1m表示a+1岁男性未婚人数比例,则分年龄结婚概率的估算公式为:
这样,我们就可以定义男性不婚风险的公式为: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农村地区男性婚龄峰值出现在22岁,而城市地区男性婚龄峰值则出现在24岁。可见,农村地区结婚年龄早于城市。除了绝对数量对比之外,还可以用相对比例来进行分析。农村男性24岁前结婚人数比例要明显高于城市在同一范围内的比例。农村地区男性结婚年龄峰值过早的出现,导致随年龄的增长,结婚人数和比例都经历了一段急剧的下降。在城市中,26岁左右结婚的男性仍占有较大比例,而同年龄段结婚的农村男性人数比则已足城市的一半。到28岁左右,城市男性结婚人数比例仍可达到同龄农村男性比例的两倍。这就使农村男性相比城市男性更早地进入“大龄青年”范围。
经过计算,我们发现整体上不婚风险呈现出“先降后升”的趋势。根据前文数据,农村男性的不婚风险从26岁达到最低值后开始急剧上升,而城市男性则在29岁左右达到最低值。如果我们以城市居民不婚风险首次低于农村作为衡量基准,即将28岁作为衡量不婚风险大小的界线,农村居民在25岁-28岁之间不婚风险低于基准值;城市居民达到约34岁时,不婚风险将冲破这一衡量基准,即城市居民在25岁~34岁之间不婚风险低于基准值。如果进一步降低衡量基准,我们会发现不婚风险值逐渐以30岁为中间值。因此,我们将30岁作为男性单身汉的年龄界定。综上,本文对于农村单身汉的概念界定为:农村30周岁以上没有妻子或者没有和妻子一起生活的男性,包括离异、丧偶等情况,不包括未婚但有事实上的性伴侣的男性。
二、形成原因分析
(一)客观原因
1.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经济差距。计划经济时代,国家通过剪刀差等方式促进城市建设,导致城市和农村在诸多方面形成了巨大的差距。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的开展一定程度缩小了差距,但是城乡二元结构依旧深刻影响着中国社会。就婚恋市场而言,城乡二元结构下,“婚配性别比的失衡、资源交换的逻辑、物化的择偶观、严苛的婚姻标准加剧了婚姻挤压的现实,将农村单身男性逼进了死胡同。”在城乡二元体制下,城市与农村的经济差距过大,造成了拉力与推力共同作用的局面,构成了新的婚恋方面的“城乡二元结构”。一方面,城市较多的工作机遇与较高的收入水平产生强大的拉力,吸引大量农村适龄女性进城务工;另一方面,农村的生存环境与城市的差距又形成强大的推力,推动进城务工的年轻女性选择留在城市。这种结构性的差异使得农村原本就男女失衡的性别比雪上加霜。“姑娘都很少嫁给当地人,都愿意外嫁。当地人都知道啥样就不愿意嫁,只要出去打工的都在外面找对象。”
2.生育制度及生育观念的偏好。计划生育制度的实施,一方面有利于减缓人口的增长,另一方面却在无形中加剧了农村单身汉的数量。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中国人对于男孩的生育偏好一直存在。而计划生育的实施,对于生育数量的偏好进行了限制,使得“多子多福、人丁兴旺”不复存在。在此情况下,“在生育数量偏好得不到满足的时候,人们就以子女的性别选择来替代,其结果是在人口数量得到基本控制的时候,在一些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距离较大的地区出现了明显的胎儿性别选择现象,导致一些地区持续地出生性别失调。”农村地区由于受观念等因素的影响,这种计划生育高压下的性别偏好选择尤为强烈。计划生育下,农村非法判断胎儿性别、溺死遗弃女婴的事件数不胜数,数量远远高于城市。时至今日,类似新闻还屡见报端。这种现象所造成农村男女性别比例严重失衡,形成对于农村男性严重的婚姻性别挤压,成为农村单身汉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
3.婚姻市场的经济竞争因素。婚姻这一人类社会的现象关涉到诸多因素,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因素就是经济因素。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在婚配嫁娶也随之形成了婚姻市场。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增长以及男女比例的失衡,女方在婚姻市场中占有绝对的优势地位,近年来彩礼(财礼)不断地水涨船高,农村婚姻市場中女方提出的彩礼标准也不断提高。很多农村地区,尤其是在偏远落后的农村地区,男方父母在婚姻市场中受到严重挤压。农村婚姻市场的失衡造成了严重的“伦理性负担”,甚至出现了代际剥削乃至代内剥削。在经济较为贫困的家庭,兄弟几人的婚姻状况往往具有捆绑效应。甚至出现举全家之力帮助其中某一个人成婚的现象,或者某一个人成婚而在经济层面剥夺了其他兄弟成婚的权利。
(二)主观原因
1.生理心理缺陷。生理心理的缺陷是阻碍农村单身汉找到配偶的一个重要主观原因。在所有农村单身汉群体中,身心缺陷的单身汉占有相当的比例,这些单身汉,或因为先天性病症造成身体缺陷,或因为不幸的生活遭遇受到伤害,或是在心理上存在一定的功能障碍。“大部分都没有资格……就是有一些有身体上的问题”。生理上的缺陷,某种程度上是符合人口学与优生学的规律的。在一定的人群中,身体有生理缺陷的人口必然会占到一定的比例,这是客观上无法改变的事实,是不随人的主观意志而转移的。而生理上的某些缺陷会对其心理产生影响,使其易产生自卑等消极情绪,进而导致心理问题的发生。而这种由于主观原因造成的农村单身汉,其数量会稳定在一定比例范围内,同时外在的体制、经济等宏观环境的改善基本无益于改变他们的处境,只能提供一定程度的兜底政策予以帮助。
2.个人素质问题。农村单身汉受制于家庭水平、社会不良价值导向、个人扭曲价值观等因素的影响,自身综合素质存在较大的缺陷。具体表现为学历较低,有不良嗜好,品性较差甚至好吃懒做。根据田野调查资料,有的单身汉种田嫌累,外出务工嫌工资少,且工作时间不长,导致女方看不上,逐渐丧失婚姻竞争力,最终导致单身。根据婚姻梯度理论,现实中男A找女B,男B 找女C,男C找女D,而男D就会被剩下,沦为剩男。“尽管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在许多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 ,但在婚姻的‘偏好或‘婚姻梯度上似乎十分相似 ,这就是女性的‘上向婚倾向比较明显 ,这种倾向从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地位等方面都能得到体现。”农村单身汉在学历、收入、个人品质等方面都不具有优势,属于D男,无形中被挤压出婚姻市场。而中国的男女性别比例严重失衡,更加剧了这一挤压状况,使得自身综合素质不高的农村D男更难以找到对象,最终沦为单身汉。
三、农村单身汉的影响
(一)社会养老问题
大量农村单身汉的存在所带来的社会养老问题是双向度的。一方面,对于农村单身汉的父母而言,由于儿子未能成家,家庭的养老功能无法充分发挥,甚至出现年迈的父母要养育成年的单身汉的状况。另一方面,单身汉在步入老年之后,由于年纪渐大劳动能力逐渐丧失,无法在收入上养活自己;并且单身汉没有子嗣与配偶,长期的独居生活无人交流,情感需求无法得到满足。“这就要求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向其提供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服务。”[6]根据田野调查显示,J省C市农村地区在五保制度上予以单身汉老人以经济补助、生活关怀,但是在情感慰藉等方面还做的不够。“办理‘五保后国家会提供免费的餐饮、医疗等服务。没有自理能力的会免费把他们送进福利院。”
(二)买卖妇女儿童
农村单身汉由于无法找到配偶,所以也无法生育子女,因此会造成买卖妇女儿童现象的出现。农村单身汉为了找到配偶,不惜去中国偏远地区乃至国外花重金“买新娘”,“朝鲜新娘”的出现就是这一现象的产物。J省C市农村地区也存在买卖婚姻的现象,而大多时候囿于种种现实,地方政府部门对此也無可奈何。同时,单身汉由于没有子女,出于养老等因素的考虑,会引发拐卖儿童的行为。这些现象的发生,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违背公序良俗、甚至会引发主权国家之间的矛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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