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鲁晓晨
【摘 要】 就业问题关系着党和国家的长远发展,目前已经成为党和国家民生管理的重点,尽管近年来城镇就业率不断上升,但是依然存在就业困难人员,十九大以来国家对就业管理以及就业发展目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本文结合当前国内市场就业的环境和条件,结合目前国家主要的就业扶持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现状进行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具体的问题提出相应的策略和建议。
【关键词】 就业困难 就业问题 民生发展
就业问题是影响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一直以来都是党和国家高度关注的领域。十九大以来,国家始终将稳定并扩大就业需求作为宏观政策管理的重点,始终坚持就业优先的政策,不断完善各项行政审批和就业扶持政策,近年来更是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口号,进一步释放我国发展活力。但是尽管如此我国目前依旧存在较大的就业压力,就业结构矛盾依然突出,本文针对当前就业困难人员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措施。
一、就业困难人员基本概念
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概念进行明确界定,就业困难人员即由于身体条件、技术能力、家庭因素以及失去土地等原因导致难以就业的人员,多次失业不能在第一时间获得就业机会的人员。各个省市根据自己的基本情况由人民政府确定就业困难人员具体范围。通过对各省市的相关资料进行查阅以下几类人员属于各省市就业困难人员范围:残疾人员;四十周岁以上的女性、五十周岁以上男性;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家庭零就业人员;登记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除此之外部分地区还将25岁以下人员、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区域无业无地农民包含在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之内。差异化的政策内容在执行上具有共性特征。
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机会受限
就业困难人员的共性特征都表现为身体素质较差、年龄高、技术能力种类单一、学历水平偏低等,部分就业困难人员在就业观念上还受到多种因素限制,导致就业困难人员在双向选择过程中更难以获得合适的职位。目前,市场上很多企业甚至选择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也拒绝雇佣就业困难人员。同时,近年来电子商务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企业对于计算机能力的要求逐渐提高,就业困难人员受教育水平和知识水平的限制,往往不具备相应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同时很多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偏大,学历和能力远远低于年轻人,这就导致其在就业市场上优势甚微。针对这样的问题各地政府的主要解决方式就是推行就业扶持和就业安置政策,包括设置公益岗位、增加社会补贴、给予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企业相应社会保险补贴。
(二)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尚不完善
我国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扶持政策都有相应的时间限制。一般为2到5年不等,例如公益性社会岗位补贴的最长期限为3年,不同情况的就业困难人员可视情况酌情调整,针对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人员可以延长至退休。这样的政策规定导致就业困难人员在享受完政策优惠之后还要面临进入就业市场缺乏竞争优势的问题,甚至对于很多就业人员来说由于年龄的增长其就业压力将进一步增加,成果就业的困难性更显著上述。
(三)针对隐性就业问题关注不够
当就业困难人员失去政策补助再次失业后。由于其没有进行主动登记,导致相关部门很难获得其准确信息,更不能够针对性开展就业帮扶政策。隐性就业困难人员不能获得准确的就业机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失业救助等服务。目前很多就业困难人员都没有在相应的就业服务机构中进行主动登记,大多是依靠工作人员主动走访和调查,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社会就業扶持工作的成本,并且非常容易出现登记内容不全面,遗失关键信息等问题。
(四)个人和单位之间需求不匹配
目前我国在就业指导管理上强调“个人择业、市场调节以及政府促进”的方式,但是现实情况却是政府在劳动就业管理中仅仅发挥着指导作用,对就业困难人员在政策上仅仅发挥着支持作用。市场上就业困难人员在社区内进行就业登记,社区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岗位推荐,但是大多是用人单位都拒绝录用上述人员,受多种原因的影响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工作很难成功。
三、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顺利就业的措施建议
(一)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培训
政府应当针对就业困难人员自身的特点并结合其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就业困难人员再培训,首先要重视对其就业观念和就业思想的转变,加强择业思想的培训,要引导就业困难人员认识到市场经济管理体制的基本特点,明确就业帮扶政策的核心内容,破除就业困难人员中间长期存在的“等、靠、要”的观念,不能完全依靠政府实现再次就业;第二,重视对就业困难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就业困难人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就业困难的问题就必须要让其掌握一定的生存技术,对此要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特点建立完善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结合市场经济环境提高就业人员的技术水平,真正实现“授之以渔”,根据市场的就业需求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双方在就业上的需求平衡;第三,建立与企业联合的就业支持管理体制。对此政府可以与相关企业建立联合培训机构,一方面能够提高培训活动的质量和针对性,另一方面还能够帮助企业节约大量的招聘成本。政府扶持机构与企业的联合能够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进行针对培训,提高就业困难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的针对性。
(二)建立健全就业扶持管理政策制度
根据国家现有相关管理制度以及党和国家在就业扶持上的基本指导方针制定并完善相应政策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相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时就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帮扶政策,减免相应税费收入以及贷款利息等,针对扶持岗位增加相应的扶持补贴等。政府应当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的数量和规模建立相应的就业安置岗位,对就业苦难人员进行针对性就业帮扶和支持。对此,各级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要针对市场就业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相应的扶持政策,在政策制定和完善中要优先向缺乏就业能力、年龄偏大以及学习能力较低的人员倾斜。在政策的制定和完善上要结合当地的之际情况,同时政策的执行要具有一定灵活性不能一成不变。
(三)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给予相应的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明确指出国家鼓励并支持各个企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采取扩大经营规模以及增加岗位数量的方式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事先就业,可以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是企业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但是企业经营的主要目标是获得一定的利润,因此政府要对企业给予一定的支持和优惠。首先政府要对有人单位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其次政府应当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就业支持补贴,针对吸纳用人单位并签订就业合同的用人单位给予一定年限或者一定数额的补贴和支持。这能够降低用人单位在就业困难支持管理的成本,增强其在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加就业岗位的数量。
(四)增加残疾人就业的比例
就业困难人员中残疾人占据较大的比例,因此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能够有效解决社会上就业困难人员的问题。国家已经建立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对此各地方政府要认真执行,充分认识到帮助残疾人就业的重要作用。在帮助残疾人就业方面要增强残疾人就业的灵活性和针对性,保证零就业家庭以及低保家庭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针对残疾人就业困难集中区域相关政府部门要建立幫助性扶持政策,在资金管理、政策支持、产业发展以及人才配套等多方面建立相应的支持体系,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残疾人就业管理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帮助和支持,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多方力量帮助残疾人成功就业。
结 语
综上所述,针对目前社会上存在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机会受限、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尚不完善、针对隐性就业问题关注不够以及个人和单位之间需求不匹配的就业问题,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培训、建立健全就业扶持管理政策制度、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给予相应的优惠,同时增加残疾人就业的比例,只有这样才能够提高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增强社会公平,促进国家经济长久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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