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用户劳动的范式及趋势研究
杨逐原
【摘要】在进行信息的生产、传播与消费等劳动中,网络用户创造了大量的经济价值。在网络用户的劳动参与中,网络媒介经济呈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形式嵌入到了社会经济基础结构之中。网络用户虽然在网络技术的赋权下获得了较大的劳动自主性,但他们仍然无力改变被资本奴役和剥削的命运,这是网络新资本形态的游戏规则,网络用户的劳动只能是与这一规则相一致的范式。可以肯定的是,在网络用户的劳动中,会出现网络用户被技术控制的程度进一步加深、符合网络劳动市场的经济报酬将逐渐普及、SOHO一族将成为新时尚、网络用户劳动空间的治理成为必然议题等若干新的趋势。
【关键词】网络用户;劳动;范式;趋势
一、作为劳动者的网络用户与嵌入到经济基础结构中的网络媒介
(一)作为劳动者的网络用户
1974年,斯麦兹提出了著名的“受众商品论”[1]观点。杰哈利则在1987年提出了“看电视就是劳动”[2]的观点。而在今天,上网就是劳动。[3]伴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上网成了人们生活的一部分,社会大众纷纷进入网络空间,进行信息点击、浏览和搜索活动,并自己生产信息内容上传至网络,供其他网络用户、某些组织和团体分享和利用,并为网络媒介及广告商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马克思曾对生产性劳动进行了界定:“生产劳动是给使用劳动的人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是物化在商品中及物质财富中的劳动。”[4]网络用户的信息生产、传播与消费为作为资方的网络媒介和广告商创造了大量剩余价值,他们成为网络空间中的重要劳动者。
(二)嵌入到经济基础结构中的网络媒介
霍尔(Hall)认为,关乎改变人的态度——改变或确认意见的每一种传播形式,皆浇灌了关于自我的新形象,也皆有其作用,他们并非外在于“经济基础”,它们是经济基础的一部分。[5]在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及其特殊的社会秩序里,文化机构如报业、书刊、广播、电视、电影以及网络等,已不再是处于次要乃至边缘位置的东西,无论它们自身如何变化、无论它们与其他生产机构发生了怎样的勾连和整合,它们都是经济组织的一部分。虽然我们强调大众传播是上层建筑的重要一环,但大众传播体系已卷入了经济基础结构之中。
借助于信息技术,资本主义已经拓展到了网络空间之中,形成了一套独特的资本积累范式。网络媒介作为信息资本主义生产与消费的重要载体,它孕育了网络经济,补足了经济循环圈,复制、生产与再生产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因而网络媒介也深深地嵌入到了信息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之中。网络技术已经不只是传播技术,它进入了人类的生产性流程当中,对人类产品的生产、流通及消费有着极为巨大的支撑作用。在此情况下,作为网络空间中的重要劳动群体的网络用户,其劳动必将在改变全球经济价值链乃至全球经济结构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网络这一新的信息技术催生并扩大了人类的参与、合作与分享的生产模式,将使用网络的人们(网络用户)拉入了有经济报酬(如OGC)和无经济报酬(如UGC)、狂欢(自愿)和不得已(非自愿,受技术操控)的劳动之中。从网络经济的层面来说,网络技术给网络用户带来的不是一场激动人心的“参与”之旅,而是将之带入了资本增值的轨道,使之遭到深度剥削。网络媒介所精心设计的各种平台,并不是人类娱乐和生活的美好天堂,它终将落入窠臼,让参与其中的人套上商业的“金箍”。网络平台不断给人娱乐等新刺激的动力不是来源于网络媒介的人性化關怀,而是源自资本增值和扩展的逻辑,它轻松地遥控着网络用户的劳动。
当然,我们也看到了一个事实,就是网络媒介为网络用户提供了一个个可以体验人生五彩生活,拓展人的社会关系网络,提升人的社会声望、求知、寻找幸福感的平台。网络用户在网络媒介提供的光怪陆离的网络平台中获得若干非经济报酬形式,依据自己的娱乐习惯、信息偏好以及社会行为等在网络平台上各取所需。恰如罗振宇所说,只要你在某一方面有专长,则通过网络便可迅速找到与你相适应的组织,与其他节点分工协作,完成一个项目,并体现你的价值。你的一切——无论是主意、时间还是经历,都会由市场给你一个公道的价格。不过,在众多非经济报酬的背后,仍然隐藏着网络媒介扩大资本积累的逻辑,网络媒介让网络用户在获得众多非经济报酬的同时也对其创造的非经济财富进行了无偿的霸占,并将之用作吸引其他网络用户进行劳动的诱饵,以扩大社会效应,置换更多的经济报酬,将获得非经济报酬的网络用户钳制在商业的逻辑空间之中。
总之,网络媒介已经深深地嵌入到了经济基础结构之中,网络用户的劳动始终处于信息资本主义的商业逻辑之中,用户的劳动为促进网络经济发展、补足人类社会经济的循环圈作出了巨大贡献。
二、网络用户劳动:与网络新资本形态相一致的劳动范式
技术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坐标,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独特的技术,形成自身独特的经济范式,使经济的发展能够较好地选择最佳的运行方式。网络技术规定了用户在网络空间中劳动的可能性,明确了资本与劳动者在网络空间中的相应位置。从机械化到自动化,再到网络技术带来的智能化,人类劳动的不确定性逐渐降低,网络技术使网络用户的劳动方式日益多样化,但劳动过程却日渐规范化。因而对作为资方的网络媒介来说,其只需要搭建网络劳动平台,并对之进行监管即可获得网络用户劳动所创造的价值。
技术对劳动者和资方都是有效能的。一般来说,谁掌握的技术越多、越先进,谁就在生产中拥有更多的权力。在网络这个重大的信息资本生产的空间之中,作为资方的网络媒介相对于网络用户这一劳动群体来说,其在技术权力上有着压倒性的优势,它们使用网络技术对网络用户的劳动进行改进与控制,网络媒介公司辅以大众狂欢的生产组织形式来实现对网络用户劳动的管理,因而即便是素养极高的知识分子,仍然是信息资本组织内的人,其劳动被资本控制着。
在这种情况下,网络媒介资本统治着网络用户的劳动,网络媒介利用网络技术这个权力资本搭建先进的、吸引力较强的网络劳动平台,从而实现信息空间中各种产品的最大化产出,最大限度地获取用户劳动的剩余价值,这是互联网时代客观存在的生产制度。它在网络空间中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即使信息资本家的权力已经高度抽象为网络平台提供商的“服务”角色,他们仍然控制着网络空间中的生产流程和规则。网络用户虽然在网络技术的赋权下获得较大的劳动自主性,但他们仍然无力改变被资本奴役和剥削的命运,反而让网络空间中的生产关系更加异化。这是网络新资本形态的游戏规则,网络用户的劳动只能是与这一规则相一致的范式。
三、网络用户劳动的未来走向
通过对“技术—权力”关系中的网络用户劳动及其报酬这一主题的较为全面而深入的剖析,本研究认为,网络用户未来的劳动走向会朝着三个方向前进。
(一)被技术控制的程度会进一步加深
福柯的“全景敞视监狱”的理论使我们明白,技术的进步并不是加强了劳动者的中心地位,网络空间中起着变革先锋作用的往往是网络媒介而不是网络用户,因为设计、规划网络空间走向的是网络媒介而非网络用户,这是网络空间中的信息资本主义的真实写照,网络用户只是在网络媒介公司的牵引下来劳动的,他们在狂欢至死的状态下为网络媒介创造财富,成为网络媒介谋求资本扩展的共犯。这里用得着福柯的一句话:“工人阶级其实是资本主义的共犯,而不是它的矛盾。”[6]由此可知,网络用户的劳动被技术控制的程度会进一步加深,网络不是一个远离劳动控制的“空间”。
(二)符合网络劳动市场的经济报酬将逐渐普及
OGC群体都有经济报酬是不争的事实,而PGC会获得更多的经济报酬也是必然趋势。民间也有众多的高手,在草根阶层的网络用户中,隐藏着不少专业知识极为丰富、创造能力极强的人,他们生产的网络信息产品叫好又叫座,为网络媒介创造了巨大的经济利益。按照网络用户的分类,这部分人属于PGC群体,目前已经获得一定的经济报酬,今后会获得更多的经济报酬。随着教育程度的提高和知识素养的提升,网络用户的劳动创造力必将越来越强,加之网络用户经济报酬意识的不断觉醒(用户经济报酬的诉求已经开始显现),同时网络媒介为了笼络人心,实现以小利换大利的目的,会给予一定的经济激励(其实目前已经有了苗头)。因而在今后,网络用户劳动的经济报酬将会逐渐普及。
(三)SOHO一族将成为新时尚
SOHO(Small Office Home Office)即家居办公,指自由职业者,如广告制作、自由撰稿人、音乐制作人、服装设计师等。2003年以后,我国越来越多的人辞职开“淘宝店”,使得自由职业者的队伍越来越庞大。自由职业者不隶属于任何组织,他们是独立工作的人,不向雇用的人做长期的劳动承诺,被其雇用的人也没有国家规定的社会福利。
当前,自由职业者的称呼发生了改变,人们呼之为自雇用人士。在网络空间中,威客(the key of wisdom)是最早的自雇用人士,这些人自己做自己的老板,偶尔找找帮手,也会时不时给帮手些许酬劳。威客通过网络把自己的知识、智慧、经验和能力进行出售,换取经济收益。长期以来,威客自己生产产品,但是他们的用户和服务这两个东西一直较为模糊,这直接限制了威客的获利。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和深入发展,产品和服务这两个要素日渐活跃起来。威客生产的有价值的产品,网络媒介公司等商家会争相购买,加之国家对互联网企业注册的准入门槛不断降低,威客的自雇用完全成为可能。此外,在中国,人们的创业意识越来越强。自雇用有经济报酬,有人追捧,又有创业的政策和条件,因而可以预见的是,网络空间中的SOHO一族将成为新时尚。
(四)网络用户劳动空间的治理成为必然议题
网络为人类带来了新的经济模式和生活方式,使社会的生产和生活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越来越沉浸在网络带来的喜庆之中。然而,网络绝非一块净土,网络空间中时时夹杂着较为浓重的垃圾味。而用户在网络空间中的信息生产、消费行为都是在劳动,因而那些负面的信息生产、复制与传播行为也属于劳动,这就使得网络用户的劳动给网络空间带来巨大的忧患,也使得网络空间中的信息资本主义的生产与管理成为一个尤为重要的问题。
有人认为,网络空间是一个没有围墙、不设防的空间。事实上,网络空间也有自己的运行规则,不懂交通规则就不可能在网络这条信息高速公路上驰骋。
网络空间中的用户劳动裹挟着巨大的破坏性。当前的网络空间是一个网络用户当道、微博流行、资方逐利、平台林立的空间,创造网络和促进传播的巨大能力对网络空间的治理形成了巨大挑战,信息生产、传播和消费偏离了主流价值观的轨道,疯狂地对剩余价值进行榨取使网络媒介公司无暇顾及劳动平台的垃圾清理。群情激化、风险想象以及递增回馈效应都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递增回馈效应类似于将一个扩音器放置于某个麦克风的旁边,麦克风发出的声音,通过放置于旁边的扩音器传入到其他的扩音器,使原来的声音在“递增”的情况下发挥扩音效应,若类似的情况不断反复,原来比较微弱的声音就会在一系列扩音之后变得震耳欲聋。那些因为递增回馈效应而传来的声音,往往是扭曲了的声音,以至于对社会产生了巨大的破坏力。
面对网络中的各种杂音,现实却是信息把关难度大、公众风险意识参差不齐、多元利益博弈、社会责任意识薄弱等境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加强对网络空间的治理,不断完善网络法规、提高网络用户的素养、培育公众的主流价值观和理性意识,防止有预谋的“推墙运动”和无聊的扔垃圾行为。
四、结语
网络媒体已经深深地嵌入到了社会经济基础结构之中,网络用户的劳动形成了与网络新资本形态相一致的劳动范式。在可以预见的未来,网络媒介对网络用户劳动的技术控制的程度会进一步加深,网络用户的劳动也会得到一定的经济报酬,自雇用将会成为一种新时尚,网络经济的蓬勃发展大有盼头。但是,网络也是一个包含着众多杂音的地方,网络用户劳动产生的负面效应会给网络空间的治理带来巨大的困扰,在享受网络用户劳动带来的果实的同时,要坚决而有效地对网络空间实施治理。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民族地区公众网络参与社会政策与社会认同度提升的关系研究”(编号:16CXW032)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Smythe,D.W.1974.Communications:Blind spot of Western Marxism,Canadian Journal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Theory, 1(3).
[2]Jha11y.S. (1987).The Codes of Advertising:Fetishism and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Meaning in the Consumer Societv.New York and London: St. Martin's Press and Frances Pinter.
[3]曹晉,张楠华.新媒体、知识劳工与弹性的兴趣劳动:以字幕工作组为例[J].新闻与传播研究,2012(5).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5]转引自吴理财.编码与解码视域中的公共文化服务[J].江汉论坛,2012(1).
[6]福柯.规训与惩罚[M].刘北成,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
(作者为贵州民族大学传媒学院副教授,新媒体博士,硕士生导师)
编校:张红玲
【摘要】在进行信息的生产、传播与消费等劳动中,网络用户创造了大量的经济价值。在网络用户的劳动参与中,网络媒介经济呈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形式嵌入到了社会经济基础结构之中。网络用户虽然在网络技术的赋权下获得了较大的劳动自主性,但他们仍然无力改变被资本奴役和剥削的命运,这是网络新资本形态的游戏规则,网络用户的劳动只能是与这一规则相一致的范式。可以肯定的是,在网络用户的劳动中,会出现网络用户被技术控制的程度进一步加深、符合网络劳动市场的经济报酬将逐渐普及、SOHO一族将成为新时尚、网络用户劳动空间的治理成为必然议题等若干新的趋势。
【关键词】网络用户;劳动;范式;趋势
一、作为劳动者的网络用户与嵌入到经济基础结构中的网络媒介
(一)作为劳动者的网络用户
1974年,斯麦兹提出了著名的“受众商品论”[1]观点。杰哈利则在1987年提出了“看电视就是劳动”[2]的观点。而在今天,上网就是劳动。[3]伴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上网成了人们生活的一部分,社会大众纷纷进入网络空间,进行信息点击、浏览和搜索活动,并自己生产信息内容上传至网络,供其他网络用户、某些组织和团体分享和利用,并为网络媒介及广告商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马克思曾对生产性劳动进行了界定:“生产劳动是给使用劳动的人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是物化在商品中及物质财富中的劳动。”[4]网络用户的信息生产、传播与消费为作为资方的网络媒介和广告商创造了大量剩余价值,他们成为网络空间中的重要劳动者。
(二)嵌入到经济基础结构中的网络媒介
霍尔(Hall)认为,关乎改变人的态度——改变或确认意见的每一种传播形式,皆浇灌了关于自我的新形象,也皆有其作用,他们并非外在于“经济基础”,它们是经济基础的一部分。[5]在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及其特殊的社会秩序里,文化机构如报业、书刊、广播、电视、电影以及网络等,已不再是处于次要乃至边缘位置的东西,无论它们自身如何变化、无论它们与其他生产机构发生了怎样的勾连和整合,它们都是经济组织的一部分。虽然我们强调大众传播是上层建筑的重要一环,但大众传播体系已卷入了经济基础结构之中。
借助于信息技术,资本主义已经拓展到了网络空间之中,形成了一套独特的资本积累范式。网络媒介作为信息资本主义生产与消费的重要载体,它孕育了网络经济,补足了经济循环圈,复制、生产与再生产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因而网络媒介也深深地嵌入到了信息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之中。网络技术已经不只是传播技术,它进入了人类的生产性流程当中,对人类产品的生产、流通及消费有着极为巨大的支撑作用。在此情况下,作为网络空间中的重要劳动群体的网络用户,其劳动必将在改变全球经济价值链乃至全球经济结构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网络这一新的信息技术催生并扩大了人类的参与、合作与分享的生产模式,将使用网络的人们(网络用户)拉入了有经济报酬(如OGC)和无经济报酬(如UGC)、狂欢(自愿)和不得已(非自愿,受技术操控)的劳动之中。从网络经济的层面来说,网络技术给网络用户带来的不是一场激动人心的“参与”之旅,而是将之带入了资本增值的轨道,使之遭到深度剥削。网络媒介所精心设计的各种平台,并不是人类娱乐和生活的美好天堂,它终将落入窠臼,让参与其中的人套上商业的“金箍”。网络平台不断给人娱乐等新刺激的动力不是来源于网络媒介的人性化關怀,而是源自资本增值和扩展的逻辑,它轻松地遥控着网络用户的劳动。
当然,我们也看到了一个事实,就是网络媒介为网络用户提供了一个个可以体验人生五彩生活,拓展人的社会关系网络,提升人的社会声望、求知、寻找幸福感的平台。网络用户在网络媒介提供的光怪陆离的网络平台中获得若干非经济报酬形式,依据自己的娱乐习惯、信息偏好以及社会行为等在网络平台上各取所需。恰如罗振宇所说,只要你在某一方面有专长,则通过网络便可迅速找到与你相适应的组织,与其他节点分工协作,完成一个项目,并体现你的价值。你的一切——无论是主意、时间还是经历,都会由市场给你一个公道的价格。不过,在众多非经济报酬的背后,仍然隐藏着网络媒介扩大资本积累的逻辑,网络媒介让网络用户在获得众多非经济报酬的同时也对其创造的非经济财富进行了无偿的霸占,并将之用作吸引其他网络用户进行劳动的诱饵,以扩大社会效应,置换更多的经济报酬,将获得非经济报酬的网络用户钳制在商业的逻辑空间之中。
总之,网络媒介已经深深地嵌入到了经济基础结构之中,网络用户的劳动始终处于信息资本主义的商业逻辑之中,用户的劳动为促进网络经济发展、补足人类社会经济的循环圈作出了巨大贡献。
二、网络用户劳动:与网络新资本形态相一致的劳动范式
技术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坐标,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独特的技术,形成自身独特的经济范式,使经济的发展能够较好地选择最佳的运行方式。网络技术规定了用户在网络空间中劳动的可能性,明确了资本与劳动者在网络空间中的相应位置。从机械化到自动化,再到网络技术带来的智能化,人类劳动的不确定性逐渐降低,网络技术使网络用户的劳动方式日益多样化,但劳动过程却日渐规范化。因而对作为资方的网络媒介来说,其只需要搭建网络劳动平台,并对之进行监管即可获得网络用户劳动所创造的价值。
技术对劳动者和资方都是有效能的。一般来说,谁掌握的技术越多、越先进,谁就在生产中拥有更多的权力。在网络这个重大的信息资本生产的空间之中,作为资方的网络媒介相对于网络用户这一劳动群体来说,其在技术权力上有着压倒性的优势,它们使用网络技术对网络用户的劳动进行改进与控制,网络媒介公司辅以大众狂欢的生产组织形式来实现对网络用户劳动的管理,因而即便是素养极高的知识分子,仍然是信息资本组织内的人,其劳动被资本控制着。
在这种情况下,网络媒介资本统治着网络用户的劳动,网络媒介利用网络技术这个权力资本搭建先进的、吸引力较强的网络劳动平台,从而实现信息空间中各种产品的最大化产出,最大限度地获取用户劳动的剩余价值,这是互联网时代客观存在的生产制度。它在网络空间中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即使信息资本家的权力已经高度抽象为网络平台提供商的“服务”角色,他们仍然控制着网络空间中的生产流程和规则。网络用户虽然在网络技术的赋权下获得较大的劳动自主性,但他们仍然无力改变被资本奴役和剥削的命运,反而让网络空间中的生产关系更加异化。这是网络新资本形态的游戏规则,网络用户的劳动只能是与这一规则相一致的范式。
三、网络用户劳动的未来走向
通过对“技术—权力”关系中的网络用户劳动及其报酬这一主题的较为全面而深入的剖析,本研究认为,网络用户未来的劳动走向会朝着三个方向前进。
(一)被技术控制的程度会进一步加深
福柯的“全景敞视监狱”的理论使我们明白,技术的进步并不是加强了劳动者的中心地位,网络空间中起着变革先锋作用的往往是网络媒介而不是网络用户,因为设计、规划网络空间走向的是网络媒介而非网络用户,这是网络空间中的信息资本主义的真实写照,网络用户只是在网络媒介公司的牵引下来劳动的,他们在狂欢至死的状态下为网络媒介创造财富,成为网络媒介谋求资本扩展的共犯。这里用得着福柯的一句话:“工人阶级其实是资本主义的共犯,而不是它的矛盾。”[6]由此可知,网络用户的劳动被技术控制的程度会进一步加深,网络不是一个远离劳动控制的“空间”。
(二)符合网络劳动市场的经济报酬将逐渐普及
OGC群体都有经济报酬是不争的事实,而PGC会获得更多的经济报酬也是必然趋势。民间也有众多的高手,在草根阶层的网络用户中,隐藏着不少专业知识极为丰富、创造能力极强的人,他们生产的网络信息产品叫好又叫座,为网络媒介创造了巨大的经济利益。按照网络用户的分类,这部分人属于PGC群体,目前已经获得一定的经济报酬,今后会获得更多的经济报酬。随着教育程度的提高和知识素养的提升,网络用户的劳动创造力必将越来越强,加之网络用户经济报酬意识的不断觉醒(用户经济报酬的诉求已经开始显现),同时网络媒介为了笼络人心,实现以小利换大利的目的,会给予一定的经济激励(其实目前已经有了苗头)。因而在今后,网络用户劳动的经济报酬将会逐渐普及。
(三)SOHO一族将成为新时尚
SOHO(Small Office Home Office)即家居办公,指自由职业者,如广告制作、自由撰稿人、音乐制作人、服装设计师等。2003年以后,我国越来越多的人辞职开“淘宝店”,使得自由职业者的队伍越来越庞大。自由职业者不隶属于任何组织,他们是独立工作的人,不向雇用的人做长期的劳动承诺,被其雇用的人也没有国家规定的社会福利。
当前,自由职业者的称呼发生了改变,人们呼之为自雇用人士。在网络空间中,威客(the key of wisdom)是最早的自雇用人士,这些人自己做自己的老板,偶尔找找帮手,也会时不时给帮手些许酬劳。威客通过网络把自己的知识、智慧、经验和能力进行出售,换取经济收益。长期以来,威客自己生产产品,但是他们的用户和服务这两个东西一直较为模糊,这直接限制了威客的获利。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和深入发展,产品和服务这两个要素日渐活跃起来。威客生产的有价值的产品,网络媒介公司等商家会争相购买,加之国家对互联网企业注册的准入门槛不断降低,威客的自雇用完全成为可能。此外,在中国,人们的创业意识越来越强。自雇用有经济报酬,有人追捧,又有创业的政策和条件,因而可以预见的是,网络空间中的SOHO一族将成为新时尚。
(四)网络用户劳动空间的治理成为必然议题
网络为人类带来了新的经济模式和生活方式,使社会的生产和生活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越来越沉浸在网络带来的喜庆之中。然而,网络绝非一块净土,网络空间中时时夹杂着较为浓重的垃圾味。而用户在网络空间中的信息生产、消费行为都是在劳动,因而那些负面的信息生产、复制与传播行为也属于劳动,这就使得网络用户的劳动给网络空间带来巨大的忧患,也使得网络空间中的信息资本主义的生产与管理成为一个尤为重要的问题。
有人认为,网络空间是一个没有围墙、不设防的空间。事实上,网络空间也有自己的运行规则,不懂交通规则就不可能在网络这条信息高速公路上驰骋。
网络空间中的用户劳动裹挟着巨大的破坏性。当前的网络空间是一个网络用户当道、微博流行、资方逐利、平台林立的空间,创造网络和促进传播的巨大能力对网络空间的治理形成了巨大挑战,信息生产、传播和消费偏离了主流价值观的轨道,疯狂地对剩余价值进行榨取使网络媒介公司无暇顾及劳动平台的垃圾清理。群情激化、风险想象以及递增回馈效应都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递增回馈效应类似于将一个扩音器放置于某个麦克风的旁边,麦克风发出的声音,通过放置于旁边的扩音器传入到其他的扩音器,使原来的声音在“递增”的情况下发挥扩音效应,若类似的情况不断反复,原来比较微弱的声音就会在一系列扩音之后变得震耳欲聋。那些因为递增回馈效应而传来的声音,往往是扭曲了的声音,以至于对社会产生了巨大的破坏力。
面对网络中的各种杂音,现实却是信息把关难度大、公众风险意识参差不齐、多元利益博弈、社会责任意识薄弱等境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加强对网络空间的治理,不断完善网络法规、提高网络用户的素养、培育公众的主流价值观和理性意识,防止有预谋的“推墙运动”和无聊的扔垃圾行为。
四、结语
网络媒体已经深深地嵌入到了社会经济基础结构之中,网络用户的劳动形成了与网络新资本形态相一致的劳动范式。在可以预见的未来,网络媒介对网络用户劳动的技术控制的程度会进一步加深,网络用户的劳动也会得到一定的经济报酬,自雇用将会成为一种新时尚,网络经济的蓬勃发展大有盼头。但是,网络也是一个包含着众多杂音的地方,网络用户劳动产生的负面效应会给网络空间的治理带来巨大的困扰,在享受网络用户劳动带来的果实的同时,要坚决而有效地对网络空间实施治理。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民族地区公众网络参与社会政策与社会认同度提升的关系研究”(编号:16CXW032)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Smythe,D.W.1974.Communications:Blind spot of Western Marxism,Canadian Journal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Theory, 1(3).
[2]Jha11y.S. (1987).The Codes of Advertising:Fetishism and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Meaning in the Consumer Societv.New York and London: St. Martin's Press and Frances Pinter.
[3]曹晉,张楠华.新媒体、知识劳工与弹性的兴趣劳动:以字幕工作组为例[J].新闻与传播研究,2012(5).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5]转引自吴理财.编码与解码视域中的公共文化服务[J].江汉论坛,2012(1).
[6]福柯.规训与惩罚[M].刘北成,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
(作者为贵州民族大学传媒学院副教授,新媒体博士,硕士生导师)
编校:张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