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张红英++李丹
摘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动物食品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对畜禽的无害化处理显得尤为重要,是防止发生人畜共患病、保障人民群众肉食安全最直接有效的手段,是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畜禽;无害化处理;
中图分类号:X71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5)05-0056-01
对死因不明、病死畜禽及产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是防止发生人畜共患病、保障人民群众肉食安全最直接有效的手段,是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也已出台了多项法律和法规,各职能部门也采取了许多相应的措施,但还是有病死肉及其加工制品还是流向了消费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笔者曾经长期从事过对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在此总结出来,同时阐述解决问题的个人建议,供从业者参考。
1 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概念及危害
(1)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概念。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即国家规定的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经检验对人畜健康有危害的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按国家规定应进行生物安全处理。病死动物尸体,即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完整或部分躯体,包括动物内脏及其报废肉类。
(2)病死动物产品及动物尸体的危害。病死动物产品及动物尸体是动物食品安全的“第一杀手”,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中含有大量的病原体、毒素,导致环境污染和疫情恶性循环;若病死动物产品被随意买卖、加工出售,食用后会降低人体免疫力,严重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
2 病死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
(1)由于政府对建立病死动物及产品集中无害化处理厂(场)及无害化处理设施投入经费不足,导致无害化处理厂﹙场﹚建设的设备简单,一些无害化处理厂﹙场﹚只有几口锅或一个焚烧炉,对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达不到彻底的无害化处理,容易造成二次严重污染。
(2)用于运输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车辆没有密封和防泄漏功能,也没配备必要的冷链存储设备,导致污物流出或细菌、病毒散播严重,特别是活体运输时不仅容易造成粪尿污染,还可能增加疫情的扩散,这些问题都严重的导致疫病传播和道路环境严重污染。
(3)养殖场未建立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场所,这种现状使得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处理处于无监管状态,造成食品安全防线的缺失。
(4)当畜禽发病无法治愈或死亡时,部分养殖户不愿做无害化处理,为了蝇头小利把病死畜直接贩卖给不法商贩,或是直接扔进鱼塘当做鱼的饲料,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埋下极大的隐患。
3 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的建议
(1)建设标准化的无害化处理厂,配备专业的无害化处理设备,对死因不明、病死动物及产品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厂是处理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的专用场所,政府要把其当做任务目标在市、县、乡、镇逐级逐步的完善,严格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建立无害化处理制度。政府应把无害化处理厂(或建立病害动物收集点)的建设、处理设备的更新、添置等经费纳入项目所在地的财政预算。
(2)政府应高度重视用于运输病害动物及产品的车辆这一基本而重要设施的配备上,落实必要经费,给相应职能部门配备密闭、不泄漏、具冷链存储设施等功能较齐全的专用运输车,为防止疫病传播和道路环境污染提供保障。
(3)主管部门要根据养殖厂规模,强制要求根据实际养殖规模和实际情况建立标准化的无害化处理厂,严格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无害化处理制度。当动物病死后,养殖业主应当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在有资质的兽医技术人员到现场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让广大养殖户正确、规范处理病死动物尸体,杜绝动物疫情扩散和危害人畜健康。
(4)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各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随意处置、出售、加工和食用病死动物的危害性。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了解违法的危害和违法成本,明确销售病害动物及产品对自身健康和行业可持续发展造成的不良后果。同时设立公布执法监督电话,形成守法执法互动,充分发挥法规的效力。
(5)应完善屠宰厂里相关无害化处理制度和监控体系,对每一环节都制定跟踪记录和安装无死角摄像头进行实时监控,让不法商贩无机可乘。
4 讨论
(1)对违法销售病死动物及产品的应加大处罚力度
(2)工商、农业、食品、检疫等各部门实施严格的监管,对死因不明、病害动物及产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广大百姓自觉抵制病死肉及其加工制品,建立起一条完整的动物食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