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网络影视“三俗”化倾向
文艺反“三俗”呼吁了多年,传统文艺领域的“三俗”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但近一段时间,“三俗”之风在方兴未艾的网络文艺领域死灰复燃,并有愈演愈烈之势。一些网络影视作品丧失了基本价值判断和艺术品格,沦为“三俗”之列。细数当前网络影视的“三俗”化表征,多集中于渲染黄暴、肆意恶搞、过度炒作几类。网络影视领域甚至形成一种行业共识:触碰那些传统影视不敢僭越的雷池,作品就能火。在网络“三俗”化倾向的影响下,一种反传统、反主流、反精英的价值观在“网生代”群体中发酵,可能导致意识形态的紊乱和理想信念的虚无。与传统文艺不同,网络平台的市场化背景使网络文艺自诞生之日起便以“为市场服务”为主要任务,再加上当前网络文艺市场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混乱无序、野蛮生长,有些从业者甚至将市场认可看成网络文艺唯一的评价标准。网络影视“三俗”化的成因复杂,包括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社会结构重组、文化格局演变等问题。我们不能将它简单地归因到投资方、平台方、制作方或受众某一端,进而用惯用的道德规训解决问题。网络“三俗”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一个市场问题,我们应当采取市场手段来求解。抵制网络影视“三俗”化倾向,关键在于通过制度建设和体制革新规范市场竞争,建设一个清朗有序的网络视听空间,从根本上遏制“三俗”倾向的蔓延。(据朱传欣于《光明日报》2016/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