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吉林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魏广军 辛太国 陈长智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转发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精神,吉林市农委根据实际情况,委托市农机推广中心于2014年3月1日至4月1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专人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情况
1.人员组成情况
吉林市截至2013年底共有工商注册农机合作社236个,合作社成员总数2848人。其中:专职管理人员294人,兼职管理人员313人,组织内的机手人数1054人。
2.农机具情况
拥有总农机具3194台(套)。其中,拥有农机原值 20万元以下3008台(套);20万~50万元76台(套);50万~80万元21台(套);80万~100万6台(套); 100万元以上83台(套)。
3.作业情况
2013年共完成作业服务面积87.8万亩。其中:机耕48.8万亩;机播15.6万亩;机收18.2万亩;植保2.7万亩;其他2.5万亩。
4.经济状况
截至2013年底获得财政扶持(农机补贴)的合作社236个,获国家财政扶持资金总额1416万元,固定资产总额达13 268.1万元,服务总收入达5905.5万元。
5.组织形式
从发展形式看,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主要有以下四种:
(1)村委主办型,就是主要依靠村委兴办合作社。这种类型的特点是村集体有一定的资金来扶持,村干部有带领农民勤劳致富的强烈责任心,这些村干部在村里又有很高的威望,村民又很信任他们,而又不以赢利为目的。他们联合本村农机户成立了农机合作社,不仅可以整合现有资源,合理安排,做到统种统管,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而且能够发挥集体优势,承揽大型农机代耕作业,增加收入,壮大发展。该类型合作社占到总数的三分之一。
(2)农机大户带领型。大多是种粮大户或从事过农机经营管理和使用的人员,通过一名经验丰富,善于组织管理的农机大户将几名农机手联合在一起,具有经营农机的经验及资金和技术的支持,从小到大逐步发展,共闯市场,共同面对风险与机遇,扩大作业面积,提高收入。
(3)农机手联合型。这种类型的特点是有农机具的农机户自发组织,并推选出一名合作社社长,带领大家从事农机作业服务,这种形势避免了农机户单打独斗、信息缺失等缺点,可以形成团体的优势,提高了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4)企业兴办型。是以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积累了大量资金,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开办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承包土地,集中连片种植,大规模实现全程农业机械化作业种植模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产生原因
从调研情况来看,当前,我市农机服务组织还处在发展阶段,不仅数量不多,而且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这与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及农民的期望,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尚需完善和提高。主要问题是:
1.发展数量少,影响带动小。全市现有农机专业合作社23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所占的比重很小,“一条龙”作业模式的更少,不能满足当前农业发展服务需求,显现示范带动力和影响力不足。
2.主体结构单一,服务领域不宽。一是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大都由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户及种粮大户组成,主体结构单一,在组织机构中存在“四少”人员:即缺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信息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才;二是大多数合作组织大多以自家土地农机作业或代耕作业为主,且以代耕代收居多,设备、机具老化,缺乏高科技、高性能的大机具,作业能力不足,作业质量无法保证,且农闲时期车辆闲置,不能充分利用有效资源。
3.管理制度有待规范,运作机制有待完善。对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许多农机专业合作社在章程制定、股金设置、账务管理、工商登记等方面不健全、不完善;以农机大户带领型组建的合作社,管理水平不高,经济效益偏低,资金投入力度小,发展缓慢;以农机手联合型牵头的合作社,运作低效率、经营高成本,发展内在动力不足。
4.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扶持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很多合作组织没有存放高性能、大型农机具的场库棚,及建设用地短缺,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等维修服务组织
建设滞后;尽管相关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但一些地方的农机服务组织在享受工商登记、金融信贷、税收减免、用地安排、用电用油及田间道路建设投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仍未能得到落实,或难以执行到位。
三、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的措施及建议
1.政府支持,领导重视。要把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工作纳入到政府农业重点工作中,各级领导要重视,职能部门加强指导和协调。不断优化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的发展环境,在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办理工商登记、税收征收的减免、建设用地的审批及作业耗材等方面提供优惠和便利。
2.政策倾斜,资金扶持。一是依托国家政策给予资金扶持,加大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其购买和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装备水平。二
是有关部门要在合作社建设和农民购机过程中开展银行贷款、降低贷款利息等优惠业务,帮助农机专业合作社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
3.项目带动,加强补贴支持。依托农机购置补贴、各级重点项目等向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和种粮大户倾斜,给予重点扶持和带动。一是把各级政府投入的引导性资金投向农机专业合作组织,重点对水稻、玉米关键环节和全程机械化的发展上做到发展一批、巩固一批、提高一批。二是把先进的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引进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以带动全市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和创新,以增强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的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
4.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合作社内部管理。一是对现有的农机推广、维修、培训部门的社会服务体系进行扶持,为农民提供作业信息、农机维修、农机操作人员培训等服务工作,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储备一定的技术人才。二是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完善合作社内部制度,制定各项作业标准,加强技术培训,抓好作业质量,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运行、标准化管理、可持续发展。
5.开展多元化发展,打造新型农机合作社。通过拉长合作社服务链条,重点开展依托土地流转、土地托管、规模化经营模式,加快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建设步伐,要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和范围,从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耕、种、收环节向农田改造、农产品储运和加工等环节延伸,从传统的种植业向畜牧、渔业、林果业和设施农业等领域扩展。把培育服务品牌作为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持续发展的基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高农机合作社的组织经营能力,建立起一个以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为桥梁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综合服务水平,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不断完善、壮大、健康发展。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转发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精神,吉林市农委根据实际情况,委托市农机推广中心于2014年3月1日至4月1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专人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情况
1.人员组成情况
吉林市截至2013年底共有工商注册农机合作社236个,合作社成员总数2848人。其中:专职管理人员294人,兼职管理人员313人,组织内的机手人数1054人。
2.农机具情况
拥有总农机具3194台(套)。其中,拥有农机原值 20万元以下3008台(套);20万~50万元76台(套);50万~80万元21台(套);80万~100万6台(套); 100万元以上83台(套)。
3.作业情况
2013年共完成作业服务面积87.8万亩。其中:机耕48.8万亩;机播15.6万亩;机收18.2万亩;植保2.7万亩;其他2.5万亩。
4.经济状况
截至2013年底获得财政扶持(农机补贴)的合作社236个,获国家财政扶持资金总额1416万元,固定资产总额达13 268.1万元,服务总收入达5905.5万元。
5.组织形式
从发展形式看,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主要有以下四种:
(1)村委主办型,就是主要依靠村委兴办合作社。这种类型的特点是村集体有一定的资金来扶持,村干部有带领农民勤劳致富的强烈责任心,这些村干部在村里又有很高的威望,村民又很信任他们,而又不以赢利为目的。他们联合本村农机户成立了农机合作社,不仅可以整合现有资源,合理安排,做到统种统管,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而且能够发挥集体优势,承揽大型农机代耕作业,增加收入,壮大发展。该类型合作社占到总数的三分之一。
(2)农机大户带领型。大多是种粮大户或从事过农机经营管理和使用的人员,通过一名经验丰富,善于组织管理的农机大户将几名农机手联合在一起,具有经营农机的经验及资金和技术的支持,从小到大逐步发展,共闯市场,共同面对风险与机遇,扩大作业面积,提高收入。
(3)农机手联合型。这种类型的特点是有农机具的农机户自发组织,并推选出一名合作社社长,带领大家从事农机作业服务,这种形势避免了农机户单打独斗、信息缺失等缺点,可以形成团体的优势,提高了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4)企业兴办型。是以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积累了大量资金,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开办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承包土地,集中连片种植,大规模实现全程农业机械化作业种植模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产生原因
从调研情况来看,当前,我市农机服务组织还处在发展阶段,不仅数量不多,而且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这与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及农民的期望,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尚需完善和提高。主要问题是:
1.发展数量少,影响带动小。全市现有农机专业合作社23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所占的比重很小,“一条龙”作业模式的更少,不能满足当前农业发展服务需求,显现示范带动力和影响力不足。
2.主体结构单一,服务领域不宽。一是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大都由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户及种粮大户组成,主体结构单一,在组织机构中存在“四少”人员:即缺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信息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才;二是大多数合作组织大多以自家土地农机作业或代耕作业为主,且以代耕代收居多,设备、机具老化,缺乏高科技、高性能的大机具,作业能力不足,作业质量无法保证,且农闲时期车辆闲置,不能充分利用有效资源。
3.管理制度有待规范,运作机制有待完善。对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许多农机专业合作社在章程制定、股金设置、账务管理、工商登记等方面不健全、不完善;以农机大户带领型组建的合作社,管理水平不高,经济效益偏低,资金投入力度小,发展缓慢;以农机手联合型牵头的合作社,运作低效率、经营高成本,发展内在动力不足。
4.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扶持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很多合作组织没有存放高性能、大型农机具的场库棚,及建设用地短缺,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等维修服务组织
建设滞后;尽管相关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但一些地方的农机服务组织在享受工商登记、金融信贷、税收减免、用地安排、用电用油及田间道路建设投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仍未能得到落实,或难以执行到位。
三、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的措施及建议
1.政府支持,领导重视。要把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工作纳入到政府农业重点工作中,各级领导要重视,职能部门加强指导和协调。不断优化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的发展环境,在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办理工商登记、税收征收的减免、建设用地的审批及作业耗材等方面提供优惠和便利。
2.政策倾斜,资金扶持。一是依托国家政策给予资金扶持,加大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其购买和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装备水平。二
是有关部门要在合作社建设和农民购机过程中开展银行贷款、降低贷款利息等优惠业务,帮助农机专业合作社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
3.项目带动,加强补贴支持。依托农机购置补贴、各级重点项目等向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和种粮大户倾斜,给予重点扶持和带动。一是把各级政府投入的引导性资金投向农机专业合作组织,重点对水稻、玉米关键环节和全程机械化的发展上做到发展一批、巩固一批、提高一批。二是把先进的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引进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以带动全市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和创新,以增强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的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
4.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合作社内部管理。一是对现有的农机推广、维修、培训部门的社会服务体系进行扶持,为农民提供作业信息、农机维修、农机操作人员培训等服务工作,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储备一定的技术人才。二是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完善合作社内部制度,制定各项作业标准,加强技术培训,抓好作业质量,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运行、标准化管理、可持续发展。
5.开展多元化发展,打造新型农机合作社。通过拉长合作社服务链条,重点开展依托土地流转、土地托管、规模化经营模式,加快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建设步伐,要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和范围,从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耕、种、收环节向农田改造、农产品储运和加工等环节延伸,从传统的种植业向畜牧、渔业、林果业和设施农业等领域扩展。把培育服务品牌作为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持续发展的基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高农机合作社的组织经营能力,建立起一个以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为桥梁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综合服务水平,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不断完善、壮大、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