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专利质押融资政策分析与对策
郭青 张兰兰 张明燕
摘 要:专利权质押融资为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提供一种有效的融资方式,专利融资业务的开展需要政府的正确引导和支持。本文试图通过对济南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发展历程、典型特点和做法介绍,深入剖析济南市专利质押融资发展现状,理清济南市在质押融资的制约点及原因,进而提出政府在促进济南市专利质押融资政策完善的对策。
关键词:专利质押融资;制约;对策
DOI:10.16640/j.cnki.37-1222/t.2019.08.216
1 济南市专利质押融资促进政策环境
专利质押融资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手段,广受社会关注,但是由于高风险、高成本等诸多压力,使融资企业和贷款机构参与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需要政府的积极参与、引导和激励。事实上,济南市专利质押融资工作深受政府政策影响,几个影响比较大的节点的政策有,首先是2008年国家出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提出“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2009年济南市出台《关于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济政办字[2009]61号),正式开启济南市专利质押融资工作;2014年山东省出台《山东省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暂行办法》(鲁科字〔2014〕66号),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专利质押融资业务,对资助条件、资助范围、资助内容进行细化,政策普惠济南市小微企业,加速济南市专利质押融资工作开展;2018年济南市出台《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对专利质押企业在资助范围、资助内容的补助,吸引更多机构和企业参与专利质押融资中。济南市积极整合国家、省、市各级政策力量,不断完善专利质押融资政策体系,多举措开展质押融资工作,政府目前已累计为61家次企业项目发放专利质押融资资助金537万元,平均每个项目获资助8.8万元,同时对合作银行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参与专利融资服务市场的成员主要有金融机构、担保机构、评估机构,属于政府补贴融资成本型和政府出资分担风险型两种模式的混合体,也是当下全国较为普遍的专利质押融资操作模式。
2 制约济南市专利质押融资发展分析
(1)专利质押融资渠道少。济南市目前专利融资主要以企业将专利质押给银行或担保公司后获取银行贷款模式,从2013-2017年222笔质押登记数据统计,企业直接将专利质押给银行融资的183笔,通过担保质押增信融资的35笔,两者占到总量98.2%。同时济南市开展质押融资业务的金融和服务机构很少,主要业务集中在几家金融和担保机构,在2013-2017年五年222笔专利质押登记中,排在前三位的是齐鲁银行158笔、山东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5笔、山東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5笔,占总数84.68%,国有大银行参与专利质押贷款的很少。
(2)知识产权评估得不到市场认可。据统计,在济南市2015-2017年申报专利质押融资资助的80个项目中,仅有11个项目经专业评估机构做了专利价值评估。知识产权价值在交易、抵押时需要被评估,但与有形资产相比,知识产权的价值受到企业自身经营、产品的生命周期以及一些偶发事件等很多方面的影响,极大地增加了评估的难度。而目前我国并没有一套权威详细的评估体系,存在知识产权评估专业人员的缺乏、权威评估机构缺失以及评估市场的混乱等问题,使得目前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工作状况不佳。
(3)知识产权流转市场不完善。完善的知识产权流转市场正是决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能否在市场规律引导下有效运行的基础和前提。然而,目前济南市甚至大到我国尚未建立成熟、完善的知识产权流转市场,现有的一些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并不能解决广泛的知识产权流转问题,这对于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来说是一个重要的障碍。
(4)银行放贷存在较大风险。由于科技企业初创期资信能力弱、知识产权的评估价值存在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其流转又存在较大障碍,这对于接受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发放贷款的银行而言,就要承担较大的风险。目前,由于银行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控制问题,银行对开展此项业务仍然谨慎有余,采用各种措施来防控信贷风险,往往要求企业以“担保+实物抵押+知识产权”等组合方式放贷,信用担保的资金杠杆作用和风险分担功能有待进一步挖掘。
3 济南市专利质押融发展政策之对策
(1)规范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制定出相对统一的知识产权评估标准是完善评估系统的重点。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出相对统一的知识产权评估标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商标局等国家部门引导下,邀请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领域评估专业人士,联合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学者共同建立一个合理、有效、权威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针对不同的知识产权,进行相对统一的价值认定,根据当地实际发展现状和需求设置准入门槛机制。
(2)推进国有四大银行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建议由银监会联合四大银行(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制定相关政策,根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和自身特点,制定适合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规则,增加对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授信额度,规范并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发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面的重要作用。
(3)构建多样化的风险防控机制。一是设立济南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企业在按期还本付息后的贴息、担保、保费支持和银行、担保的风险补偿,通过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杠杆放大作用,降低银行知识产权质押放贷风险,减轻企业融资高成本负担;二是推动开展专利权“政银保”融资工作,鼓励银行、保险、担保和服务机构多方合作、优势互补,通过约定形成专利权质押保险服务联盟,化解贷款风险,并以市场化方式为企业提供专利融资服务,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4)培育功能完善的知识产权流转处置市场。建议国家、省级出台相关政策规范知识产权流转处置操作和流程,积极发挥政府相关部门在知识产权商业化、产业化的过程中领导、参与、协调、规范、管理等多种职能,通过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引导培育和支持交易市场的发展,加快建设泉城科创交易大平台和山东省知识产权交易大平台一体化服务,积极与全国其他产权交易平台联网,最终促成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