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影子银行的监管改进
【摘 要】 我国影子银行近些年发展迅速,但仍有许多路要走,其中有许多问题需要深思,特别是对其监管措施应该注意改进。
【关键词】 影子银行 监管 改进
一、我国证券信用评级机构现状
我国影子银行相比西方而言,出现的比较晚,还没有形成像西方那么成熟的影子银行系统。2013 年年末的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为影子银行出现以来唯一一部政策法规。该通知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按照是否受监管、是否有金融牌照,将影子银行分成了三类:没有受到完全监管的有金融牌照的正规金融机构,银行理财产品、委托贷款、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就属于此类;不持有金融牌照并且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 此部分主要包括信托公司、典当行、金融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俗称民间借贷;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该部分主要指互联网金融, 包括 p2p、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系统等。
二、我国影子银行的风险来源
(一)流动性风险。与传统商业银行相比,影子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的期限错配现象一直较为严重。从前面可以理解,所谓期限错配,就是将不同时期、不同风险的资产组合或分割,以实现利润最大化。这样,短期资产和长期资产就会融合在一起。一旦基金突破某一环节,将导致影子银行系统流动性严重不足,导致流动性风险加大。
(二)信用风险。影子银行的信用风险主要是由于客户和客户承诺的资产预期回报率。实际收益风险是影子银行违约造成的违约风险。从深层次的原因分析,不难发现影子银行信贷风险的成因主要来自其频繁的杠杆交易。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比例进行了严格限制,不允许商业银行为了更大的利润而将资金全部放贷。然而,作为一种更为追逐的利益,影子银行没有监管機构来约束它。在利益的影响下,大多数基金往往投资于高风险领域,形成高杠杆。
(三)道德风险。研究发现,影子银行系统中的违约刚性赎回制度是造成道德风险的直接原因。因此,如果追求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影子银行拖欠刚性赎回,为什么不可能实现刚性赎回?这是因为影子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各种风险。一旦这些风险爆发,它们将在整个金融体系乃至经济社会中处于行动状态,最终威胁到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这显然是政府最令人担忧的结果,而不是影子银行最令人担忧的结果。影子银行知道,即使是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政府也一定会为他们找到解决办法,所以影子银行对高风险领域的高风险领域不必担心。
(四)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控制程序不完善、制度不完善或无意中出错,导致影子银行自身甚至整个社会丧失的风险。影子银行业务往往隐藏在经营过程中。投资者和影子银行持有的信息不对称,影子银行一般不会让投资者知道他们投资的基金的具体目的地。这就形成了投资者。整个过程非常被动。影子银行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可以选择性地向投资者隐瞒一些信息,甚至可以与其他相关机构一起隐瞒投资者。
三、我国影子银行监管建议
(一)完善内部风险控制。进一步引入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如市场风险管理的VaR模型、CVAR模型和信用风险计量模型,有效地对不同影子银行业务不同阶段的风险进行分类,了解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最后,制定了较为合理的风险控制方案。对于影子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需要完善激励评估体系,实现内部高级管理人员的制衡,使他们知道在风险管理中必须承担相应的首要责任。
(二)改革金融监督制度。一是实施职能监督。所谓职能监督,是指按照各金融机构的职能进行监督,不再以组织为监督的分界点,按照金融产品的职能建立起全面协调的监督体系。影子银行涉及的机构有很多种,如银行、保险和证券。子行业监管并不十分有效,但我们可以根据职能对所有影子银行进行分类,实施职能跨行业、跨机构和市场监管。可以实现法规的全面覆盖。
二是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宏观审慎监管的核心理念是采取反周期操作措施,控制系统性风险的爆发。具体方法是通过明确影子银行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最低资本要求来限制影子银行的过度扩张,防止过度扩张引发的经济危机。当经济下行时,适当放宽对影子银行资本的要求,如准备金率,以防止经济衰退过于严重。宏观审慎监管要求监管部门首先要有宏观审慎的思维,其次要建立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最后要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三)尽快完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从短期来看,监管部门应尽快制定所有影子银行机构和业务的法律法规,使影子银行监管不存在缺口。一是有关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引导民间金融机构的规定,明确合法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明确民间借贷监管部门,指导民间金融规范的制定。温州市第一部《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专门研究民间融资,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其次,根据试点经验,介绍了《资产证券化法》,为资产证券化的规范化提供相应的支持。第三,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制定并颁布了存款保险制度。第四,为使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更加规范,有必要引入金融机构破产管理条例。
【参考文献】
[1] 祁永忠,栾福茂.我国影子银行风险及其监管改革[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4,(03):89-94.
[2] 李莉,晏文胜,曾玲玲.“中国式”影子银行的风险成因及监管对策[J].西南金融,2014,(06):10
[3] 齐红倩,黄宝敏.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及其风险防范[J].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3,06:119-126.
[4] 曹姣姣.我国影子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及防范对策[D].河南大学,2015.
[5] 张佳,许华伟.影子银行业务的风险及监管对策[J].经济纵横,2012,10:92-95.
作者简介:贾照杰(1991-08-25)男,汉族,河南新乡人,辽宁大学经济学院,2017级金融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证券投资,金融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