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档案馆在数字内容产业中的新契机

    李秀霞 颜祥林

    摘要: 由于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释放,在国家提升文化软实力的战略诉求下,数字内容产业属性不断受到重视,产业进程不断推进,在这种大文化背景下,数字档案馆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才能寻求到新的发展契机,是本文探讨的重点问题。

    关键词:数字档案馆 数字内容产业 内容提供商

    随着信息化的横向发展与纵向深入,档案信息化已经成为当今档案领域不可逆转的主流趋势,数字档案馆的建设是档案信息化的核心,也是将档案信息化付诸于实际的主要形式。目前,数字档案馆的建设在青岛、上海、深圳等地已初显成效。尤其是2010年6月国家档案局《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的发布,使档案领域对数字档案馆的建设意义上升到了一个新高度。

    与此同时,伴随着我国政府对本土数字内容产业的积极扶持,数码学习、数码影音、數字出版、数字游戏等产业皆有所发展。中国数字产业拥有巨大潜力市场,而且外延增长潜力难以限量。

    由于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释放,在国家提升文化软实力的战略诉求下,数字内容产业属性不断受到重视,产业进程不断推进。在这种大文化背景下,数字档案馆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才能寻求到发展的新契机,是本文探讨的重点问题。这里之所以选择数字档案馆,而不是传统档案馆,是因为,数字档案馆不仅覆盖了传统档案馆的所有馆藏,而且还可以链接网络中相关档案信息资源,更具有现代化的综合服务能力,更重要的是,凭借其数字化的优势,更容易突出传统的局限性,更有潜力和实力胜任新的角色。

    一、数字内容产业的概述

    数字内容产业(Digital Content Industry),是依托信息基础设施和各类信息产品行销渠道,向用户提供数字化图像、字符、影像、语音等产品与服务的新兴行业类型。①

    数字内容产业涵盖范围非常广泛,且世界各国都有自己特定的产业分类体系,全球至今尚未统一。目前,对国内产业分类影响较大的是台湾地区,在台湾《2004数位内容产业白皮书》中,数位内容产业主要分为八大类,其中包含数字典藏。从档案专业的角度出发,数字档案馆作为数字典藏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对自身进行重新定位,即以内容提供商的身份介入到数字内容产业当中去,才能发掘新契机。

    二、数字档案馆作为内容提供商的可行性分析

    1.政策导向性。现实当中,由于受保守的档案工作传统影响,数字档案馆在蕴含了丰富的数字内容的同时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期望的效用。这不仅造成了数字内容的极大浪费,而且使得数字档案馆的成本大幅上升。然而值得我们庆幸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发布,使得我国相对保守的信息环境逐渐得以改善。这不仅扫除了数字档案馆建设与服务中的众多障碍,而且为数字档案馆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就当前来说,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势头火热,而且对数字内容的需求相对旺盛,如果在信息公开的权限范围内,将数字档案馆作为数字内容产业的内容提供商,不仅会使大量的数字内容通过多种渠道真正服务于用户,而且在其产生收益的过程中也会大大缓解其建设、管理和维护成本。

    2.现实参考性。随着数字化的深入和数字内容产业的扩散,传统的文化内容行业必将诞生新的产业格局。部分行业已经开始主动调整自身传统的行业定位,以寻求更为积极的生存方式。在国际上,一些大型传媒公司已经将自身定位为内容提供商。在国内,较有代表性的是出版行业。

    目前,数字出版已经成为数字内容产业的支柱产业之一,年增长率超50%,这使得传统出版业逐渐意识到了自身重新定位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新星出版社副社长于九涛表示:“未来的出版社要想存活,必然要从文化产品的制造商向内容提供商转变,最终的呈现形式则根据不同的‘内容运营商的需求进行自行选择。相较于在数字出版业起家的企业而言,传统出版社的最大优势在于掌握丰富的优质内容。”②

    传统的出版行业在转变,这对档案行业,更确切地说,是对数字档案馆具有更直接的现实参考性。作为一个新兴事物,数字档案馆无须受到太多的传统约束和时空、技术限制,有能力尽快地完成向内容提供商的转变。

    3.需求保障性。用户需求是一个行业长久生存下去的重要保障。档案行业也不例外。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基于体制等方面的原因,档案信息的开放程度较低,从而直接制约档案信息的需求量。然而,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发布,以及档案服务民生的特性逐渐显现,档案内容信息需求量逐年上升。因而,数字档案馆的内容建设是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的,使得数字档案馆在为民众提供了开放、便利的查阅条件的同时,大大拉动了档案内容信息的需求,并试图创新性地挖掘用户的新需求。就目前用户需求的趋势来看,随着时间的推移,用户对内容信息的需求量也会节节攀升,并且会有越来越多的需求无意识地渗透到数字档案馆中来,因为事实上,用户根本不关心内容信息出自哪个部门、哪个单位,他们所寻求的是一种能够得到个性化、全方位的需求所带来的满足感,这些因素也都会潜移默化地促使数字档案馆向内容提供商转变。

    4.数字档案馆的本质优越性。数字档案馆作为信息时代的产物,许多优越性是与生俱来的,但就承担内容提供商的角色而言,我们主要从内容层面上将其归纳为两方面:

    一是广阔的内容来源渠道。(1)电子文件的接收与长期保存。电子文件在我国已经有了一定的历史,在目前的馆藏结构中,占据了相当的比重。除了早期的以磁介质等为载体的电子文件外,当今信息社会也产生了并且在不断地产生巨量的电子文件,档案部门以物理归档和网络归档两种方式将这些电子文件接收进馆。实体档案馆接收和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直接地或经特定处理后应用于数字档案馆,从而源源不断地向数字档案馆输送数字内容。这是数字档案馆获取数字内容信息最为直接和便捷的一种渠道。(2)数字化的传统档案馆藏资源。在信息技术较为发达的今天,传统的纸质档案走向数字化道路实在是一种必然。目前,几乎所有的档案机构都已经深刻意识到馆藏资源数字化的重要性,并且已经通过扫描等方式完成了部分档案的数字化。将这些传统的宝贵资源数字化,不仅是档案事业与时俱进的表现,也是建设数字档案馆的必经之路。就目前而言,这种方式仍然是数字档案馆内容建设的主渠道。(3)网络档案信息的采集。数字档案馆的这种数字内容来源渠道目前尚不明朗,在国内探索性研究居多,实际可操作性研究居少,这主要是由资金、技术以及网络档案内容信息本身的复杂性等因素所致。但我国网民众多,档案信息量巨大,因而这条渠道不可忽视。可以乐观估计,一旦这种方式趋向成熟,前景必定非常广阔。但就其所处发展阶段而言,现在尚为数字档案馆内容建设的一条辅助渠道。

    二是多样性与个性化并存的内容。传统的实体档案馆,基于自身的性质和任务等原因,被赋予了广泛的社会功能。它不仅有保存和积累国家档案财富的功能,而且还有向社会传播档案信息,承担宣传教育,为社会的经济、政治、科学、文化等各方面服务的功能。这便决定了实体馆藏内容具有综合性、多样性的特点。因而,由实体形态延伸出来的数字档案馆也会不可避免地具备以上特点。然而,在现实的发展中,又有越来越多的人强调特色化、个性化建设,尤其是在数字档案馆的建设之初,特色化、个性化建设几乎成为所有数字档案馆建设的共识。一方面,这是基于现实的客观情况。每个地区的发展都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 建立并开发利用地方特色档案, 便于人们全面准确地了解和认识一个地区的过去, 有利于科学地规划、指导现在和将来。另一方面,个性化的数字内容将是数字档案馆未来的核心竞争力所在。

    三、数字档案馆在数字内容产业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从数字内容产业的角度来看,需要稳健的资金来源。在中国,很多数字内容产业依赖风险投资生存,一旦遇到金融危机,必然会在一段时间内影响到市场总体投资情况。一方面,投资者会希望从数字内容产业中寻找到具有增值空间的投资项目,另一方面,对资金运用的谨慎态度 ,可能会减少风险投资的金额和数量。这对于数字内容企业而言,必须尽快做出策略调整,提升自身的盈利能力,一方面应对可能面临的投资减少的危机,另一方面获得更多稳健投资者的关注。③

    (二)从数字档案馆的角度来看,独立性问题值得关注。数字内容产业的产生和发展对数字档案馆来说是一个契机。作为内容提供商,数字档案馆不仅可以产生应有的效益,还能带动整个档案行业的数字化发展进程。但同时数字档案馆也面临着许多不可回避的问题,其中,首要的是独立性问题。

    从学术背景来看,档案专业历经几十年的发展才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从行业背景来看,档案事业也经过了若干年的发展才成为一项独立的事业。在数字内容产业中,數字档案馆作为内容提供商,通过获取经济效益求生存,通过更为广阔的信息服务渠道求发展无可厚非,但要始终保持自己独立的行业地位,切不可将“重新定位”和“失去独立地位”混为一谈,更不可成为数字内容产业的附庸而迷失自我,往往过分地商业化会使得行业发展背离初衷。

    (三)双重版权问题。这里的双重版权问题是指数字档案馆与数字内容产业都面临着版权问题。版权问题将一直是制约数字档案馆和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瓶颈之一。尤其在开放性和可复制性较高的网络服务方面,侵犯版权的现象屡见不鲜,尽管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数字过程中侵犯版权问题的严重性,并试图通过制定规律法规的形式来解决这一问题,但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使得版权问题长期悬而不决,这必将严重限制产业发展的步伐。对此,在整个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加强对版权的监管和保护,严厉打击盗版行为,调动数字档案馆和数字内容产业的积极性,将是解决双重版权问题的重要途径。④

    (四)双重数据安全问题。在数字化运作过程中,数据安全问题既重要又敏感。数字档案馆所提供的数字内容数量庞大,种类繁多,其中可能涉及到诸如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较为敏感的信息,都有可能在数字内容产业中得到广泛传播, 一旦被别有用心地利用,对国家、对社会、对个人都将是极为不利的。因此,数字档案馆在承担内容提供商角色的同时,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严格把关,切实地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数据安全。

    四、数字档案馆在数字内容产业中的前景

    尽管数字档案馆作为内容提供商会存在一系列问题,但这并非数字档案馆的特有问题,我们相信,如果加强同行业之间以及相关领域之间的协商合作,这些问题必将能够得到妥善解决。那么,数字档案馆的前景也将非常广阔。

    事实上,当前数字化的产品需求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远远超出了传统领域,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这对数字档案馆而言,无疑具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作用。数字档案馆凭借其种类繁多、各具特色的数字化内容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优质产品,开展增值服务,必将在未来的数字内容产业中有所作为。

    注释:

    ①罗海蛟,马海,李建平,樊宏,廖旭晖,赵哲仁,陆静,袁杰,徐晓美,朱吉如.上海数字内容产业预测与分析.中国信息界,2010(1-2).

    ②从“制造商”到“内容提供商”——传统出版社的转变之路(访新星出版社副社长 于九涛先生)http://www.chinavalue.net/figure/show.aspx?id=1702.2010-1-30.

    ③④ 中国新闻网.2010年中国数字内容产业规模有望达到2874.4亿元. http://www.chinanews.com/cul/2010/11-18/2666775.shtml, 2010-11-18.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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