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法学派的荣光
苏晨 李玉童
摘 要:历史法学派作为一个生命力极强的学派,在现代社会的今天仍然有着巨大的影响。这里笔者重点分析历史法学派对近代德国民法典编立的影响,从而简单分析对于中国近代民法立法的积极影响。总结历史法学派对我国民法建设的有益作用。
关键词:历史法学派;渊源;影响
1 历史法学派破天而生
18世纪末19世纪初,在德国形成了以胡果和萨维尼等为首的历史法学派。该学派诞生之初代表了德国封建贵族的利益,在此以后的发展中逐渐演变为资产阶级的重要法学流派之一,并在统治欧洲法学界长达一个世纪之久。在19世纪基本代表了法学思想发展的主流。其间萨维尼提出了法的发展的三个阶段:(1)存在于民族共同意识中的习惯法。(2)表现在法学家意识中的学术法。(3)谨慎立法,编纂法典。《潘德克顿教科书》中,普赫塔依据后期历史法学派提倡的理性理论的演绎方法从概念中演绎出教条式的的命题和判例。为后期历史法学派的发展的繁荣奠定了方法论基础。
2 在历史法学派的沃土中成长的《德国民法典》
历史法学派的学说日益丰满完善,对于近代德国对民法的编纂起着理论依据与引导的作用。自从1814年蒂堡教授与萨维尼教授民法典制定大论战萨维尼得到普遍接受后,《德国民法典》的制定就与历史法学派结下了深厚的渊源。
首先,历史法学派在挖掘、整理、恢复人类法律文化遗产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罗马法复兴运动当中,对前期的意大利学者和法国学者的大量成果进行了总结、汇集和出版,建立了一个完整系统的概念体系,为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的出台奠定了坚实的理论依据。最终使德国法作为大陆法系德国支系中的代表,以其结构严谨、概念准确、追求体例而著称于世。
其次,在《德国民法典》编纂的过程中,受历史法学派的影响,《德国民法典》创造性的提出了法人的概念,完善了法律行为的定义,还将物法重新划分,将质押、抵押等内容剔除出债法划入物法。在物权中出现了对于物权行为理论的的采用,使担保物具有对物的支配效力、对世效力与优先效力,同时又有相对独立性。这种做法为后世民法典所以从。
综上简单几条的列举分析可得。历史法学派对《德国民法典》的编纂起着理论领导与框架支柱的巨大作用,进而使之在颁布后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以至于希腊、泰国、日本等国的民法编纂都有着引领作用,甚至苏联在编纂社会主义民法时,其结构和理论上都与《德国民法典》有分不开的联系。从哲学的角度看,《德国民法典》作为“历史法学派”杰出的学术成就,之所以能够对世界不同民族产生广泛影响并被许多国家的民事立法所效仿,也说明了“历史法学派”的学术思想要旨反映的是它在法律方面精湛的理论和学术,没有伴随着血与火的战争与征服,是一种人类文明智慧杰出成果的传播,而这一点更是难能可贵。
3 在历史法学派的阴凉下中国近代民法编立
《德国民法典》对中国立法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其成功之处也不胜枚举,合适的政治气候、扎实的理论基础、对旧有体制的成功突破等等。不止一位中国法学界的前辈曾说现行民法取德者十之六七。而作为历史法学派的直接影响的《德国民法典》对近代中国的民法编纂之影响可见一斑。而新中国成立后主要学习苏联的立法经验,但是上文也曾提到苏联的民事立法无不也是借鉴历史法学派的思想和立法理论。可以说历史法学派借助《德国民法典》的影响一直对我国的法学发生着重要的作用。总结共有三点:
(1)历史法学派在方法论上为我国法制建设提供借鉴
(2)历史法学派的法律观为我国法制建设提供借鉴
(3)历史法学派的研究成果加深了我国对法律发展阶段的认识
所以,在近代中国《中华民国民法》的编纂才会取得巨大的成功。也使中国的法律体系逐渐完善,并朝着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4 总结
历史法学派作为人类法学思想发展的重要一步,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方法论和认识法律的视角。虽然今天看来,历史法学的观点并非没有局限,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吸收其合理的部分,为我国现代化法制建设提供可借鉴的方法和启示。扬弃的借鉴其法律生命力、法律精神和立法任务的理论。剖析历史法学雄霸百年之久的原因,积极吸收其符合现代法律理论发展规律的部分。为我国现代化法律体系建设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陈东旭.历史法学派对中国民法典制定的启示[J].北方工业大学.2011.
[2].蔡迪.略论德国历史法学派及其现代性[J].法制与社会.2009(2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