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追问中不断求索
郭昕
樊祖荫,1940年出生于浙江余姚,1956年至1964年在上海音乐学院附中与本科跟随陆钦信、沙汉昆、陈铭志、王云阶、黎英海等教授学习作曲,1964年9月转至中国音乐学院,并于次年毕业。自此之后,一直在中国音乐学院与中央音乐学院轮流执教。1983年至1996年,曾任中国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副所长、教务处处长、副院长、院长等职。现任中国音乐学院和声学与中国传统音乐研究方向的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音乐家协会理论委员会委员、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名誉会长、中国传统音乐学会顾问。创作、发表了各种不同体裁的音乐作品200余首(部),出版了儿童钢琴曲集《中国各民族民歌56首》与《小花鼓—儿童钢琴小曲61首》;发表了包括作曲技术理论研究、民间多声部音乐研究、音乐教育研究等方面的论文百余篇,出版了《中国多声部民歌概论》、《中国民间多声部音乐论稿》、《中国五声性调式和声的理论与方法》、《歌曲写作教程》、《中国五声性调式和声写作教程》、《音乐与人》等十余部著作。1992年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1996年《中国多声部民歌概论》获文化部优秀教材二等奖,1999年获文化部首届"区永熙优秀音乐教育奖",2006年《中国五声性调式和声的理论与方法》获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8年《歌曲写作教程》获北京市高校精品教材奖,并于2012年被评为“十二五”规划国家级教材。1983年之后,曾应邀访问前苏联、日本、韩国、丹麦等国进行学术交流,并多次赴香港、台湾、澳门等地的大学进行讲学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音乐时空:据资料显示,担任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与曲艺音乐集成的编审工作是您由作曲专业转向音乐学领域的导火索。
樊祖荫教授:这种说法并不准确。我在上海音乐学院附中和本科学的是作曲,工作之后,在中央音乐学院与中国音乐学院教的也是作曲与和声学。和声学的教本采用的是【苏】斯波索宾的《和声学教程》,其主要内容是欧洲古典乐派与浪漫乐派时期的“共性和声”,既没有涵盖古典乐派之前和浪漫乐派之后的技法,更没有与中国音乐相关的内容。为了弥补上述缺陷,并能将和声学与中国音乐实际相结合,我制定了向传统和声学两端扩展的研究计划:第一步是研究以多声部民歌为主的中国民间多声部音乐;第二步是研究与近现代音乐相结合的中国五声性调式和声。为此,从1980年春节开始,我都会利用每年的寒暑假及赴各地开会、讲学的机会,深入到听说有多声部民歌的各民族、各地区去进行田野考察。开始的目的就是单纯的收集多声部音乐,但是研究各民族多声部民歌所碰到的问题就不仅仅是形态本身,还必然会涉及民族的历史、文化、宗教、民俗、语言等与音乐生成背景相关的属于音乐学范畴的问题,所以我由作曲转向音乐学领域可以说是不自觉地跨界。对于我本人来说,自己的专业仍是作曲技术理论,但是因为在研究过程中撰写了不少多声部民歌方面的文章,有人就认定我是搞民族音乐学的,也被“集成”编辑部看中请我担任了中国民间歌曲、器乐曲、曲艺音乐三个集成的全国特约编审。参加各省(区)“集成”卷的编审过程,使我补上了民族民间音乐的课程,学到了许多东西。
音乐时空:坚实的作曲理论为您的民族音乐学研究提供了哪些帮助?
樊祖荫教授:这个问题要从对音乐学的理解来谈,我对音乐学的看法可以归纳为两句话,第一是研究音乐的学问,第二是研究音乐与文化关系的学问。因为这个学科的性质是音乐学,因此首先需要认清研究对象的音乐构成,如果没有坚实的音乐技术理论基础,就无法将音乐本体搞清楚,这样会为音乐学研究带来诸多困难。我因为是学作曲的,对技术理论比较熟悉也比较重视,事实上,我国的很多音乐学家都是从作曲理论出身的,比如西方音乐史专家于润洋先生和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专家汪毓和先生等等。然而现在有些年轻人,不重视音乐本体,不懂得技术理论,写文章时只好回避音乐,他们的研究成果可谓是“不谈音乐的音乐学”,为了扭转这种局势,目前国内很多音乐院校的音乐学系都增强了对音乐本体的教学。当然,音乐学包括了很多方面,音乐形态学也是其中之一,从民族音乐学研究的角度来说,不能止步于音乐形态的分析,还要进一步了解音乐与其文化背景的关系。也就是我要说的第二步——追问,音乐为什么是这样的?它是怎么产生和形成的?这些问题涉及民族、民俗、语言、宗教等诸多领域,都需要对音乐与其生成背景(包括自然地理、文化历史等)的关系进行有说服力的阐释。
音乐时空:您曾经提出“音乐无论被视为一种文化,还是将音乐作为载体,通过音乐来研究文化,都不能脱离对音乐本体的研究,应当把文化因素与音乐的产生、形成、发展以及音乐风格等特征相联系”。在具体研究过程中,我们该如何把握文化与音乐的关系?
樊祖荫教授:这也是做音乐学必须解决的问题。在具体研究过程中首先需要有问题意识,也就是自己给自己提问题。比如我在研究刀郎木卡姆的时候,发现它的切分节奏特别多,唱腔旋律从第一个音到最后一个音几乎都用切分,于是提出“刀郎木卡姆的节奏为什么是这样的”的疑问,并请教了我的老朋友、新疆民族艺术研究所所长周吉先生。他给出的答案是语言的影响:刀郎人采用粘着语,重音后置,促成刀郎木卡姆中的切分音节奏。这个答案当然是对的,但对我来说并不满足,因此提出了第二个问题“世界上有多少族群使用粘着语?”,得到的答案是所有阿尔泰语系的族群全部使用粘着语,包括分布在中国、蒙古、土耳其、朝鲜等多个国家的数十个民族。于是又引出了第三个问题“既然阿尔泰语系的族群都采用粘着语,那为什么其他民族,甚至刀郎地区以外的维吾尔族的音乐,却没有像刀郎木卡姆这样多的切分节奏?”为了寻找答案,我进一步考察了刀郎人的语言、舞蹈等各方面的因素,因为音乐形式的生成往往受多种文化因素的影响;不仅如此,音乐形式也有自身的发展规律和历史的继承性。总之,音乐形式的生成是由多种因素所决定的,而不仅仅是一种因素,这就需要多方面的考察和深层的思索。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最近发表于《音乐研究》上的文章《音乐形式的生成背景追问》里面有较多阐述,可以参考。
音乐时空:您既是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的名誉会长,又是中国传统音乐学会的顾问,我们想请您进一步谈谈中国的传统音乐与少数民族音乐研究的关系。
樊祖荫教授:上世纪80代成立两个学会是有历史原因的,由于过去长期对少数民族音乐重视不足,传统音乐研究主要集中在汉族音乐领域,因此在1984年之后成立了两个学会,将传统音乐与少数民族音乐作为两个研究方向,目的是为加强对少数民族音乐研究的力度,但是两个学会的宗旨是一样的,都属于中国传统音乐的范围。两个学会成立之后,各自都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都取得了丰厚的学术成果。少数民族音乐学会组织编写的《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史》与《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即是其中突出的成就。但我们的最终目标是编纂完整的中国音乐通史,将少数民族音乐和汉族音乐融在一起,而不是单独分离。事实上,尽管目前传统音乐学会比较偏重汉族传统音乐研究,但是并不排除少数民族音乐,比如区域音乐的研究,很多区域中都包括了汉族和少数民族,青藏高原地区的传统音乐研究排除了少数民族音乐还能剩下什么?因此,研究中国传统音乐,不能将汉族与少数民族分离,而应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观念来做整体性的统筹考虑。
音乐时空:在刚刚召开的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第十四届年会上,您担任了侗族音乐分会场的评议专家,我们希望您能够对对侗族音乐的研究现状做一些点评。
樊祖荫教授:侗族大歌是我国音乐学家参与研究最多的一个音乐品种,以前的研究打下了很好基础。最初受到关注的是侗族大歌的形态层面,此后研究思路不断拓宽,例如侗歌与侗族社会历史发展的关系、侗歌与侗语关系、侗族大歌一词的意义等等都成为学者的研究对象。在方法论上也有了很大转变,居住式的田野考察成为主流,历史文献与实地考察相结合,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年轻学者,比如中国音乐学院的赵晓楠副教授、四川音乐学院的杨晓副教授等等。同时,贵州当地的学者对侗族音乐的研究也在逐渐深化,各方面都在进行开拓性发展,张中笑先生的《侗乡音画》就颇具代表意义。《侗族大歌研究历史五十年》对侗族大歌的研究历史进行了梳理与总结,现在学者们对侗族大歌的研究并未止步,而是在继续拓展与深化。
音乐时空:您近期对侗族音乐有哪些关注?
樊祖荫教授:目前我比较关注侗族大歌功能的转移问题,现代唱侗族大歌与过去相比,有些功用已经发生了变化,在我看来,侗族大歌第一个传统功能是繁衍种族,在过去,青年侗族男女想要恋爱、结婚都需要会唱侗族大歌,现在的侗族大歌基本上已经失去这个功能。不过,人际交流的功能尚在,只是发生了明显的功能转移,成为侗族与外地人、外族人交流的工具。1985年我去小黄寨,全村男女老少都围在一起唱歌,这就体现了它的交际功能。同时,那个时候听大歌是免费的,现在要钱了,他们组织歌队到旅游点、到北京等地的大饭店演出(“文艺打工”),这说明侗族大歌的经济功能在上升。此外,民族身份认定的功能得到了保留,每个侗寨的大歌(尤其是序歌)是不同的,由此可以分辨出演唱者来自哪个侗寨;由于侗族大歌不断参加国内外的比赛并获奖,促使歌队更多地关注自身的艺术功能,也为整个侗族赢得了荣誉。因此,现在侗族大歌的功能更多地转移到身份认定、人际交流、发挥艺术功能和经济效益等方面。以前的百科全书式的传承历史、传承知识的功能逐渐消失,因为这些知识可以通过学校教育获得。传承机制也发生了巨大改变,以前侗族小孩出生前后妈妈就要哼、教歌谣,四、五岁开始学唱大歌,十三四岁学唱情歌,年岁大了参加老年歌队,这一整套传承机制现在几乎没有了。所幸的是贵州现在很重视学校音乐教育,尤其在榕江、从江、黎平三地做得更好,但是学校教育的方式远比不上原本的自然传承。老师担心谈情说爱的内容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所以很多歌词以及旋律都重新编写,从传承的角度来看是不完整的。综上所述,对于少数民族音乐要注意功能的转移和变化,对它们的研究涉及到传统音乐的传承与保护的问题。
音乐时空:实践方面,您的足迹遍布大江南北,在田野考察中有什么印象深刻的经历?
樊祖荫教授:作为民族音乐学研究者,田野考察是必不可少的基本功。到目前为止,国内我只有西藏没去过,留下印象深刻的经历很多,这里只举一个发现羌族多声部民歌的过程。我到云南考察藏缅语诸民族的音乐,发现彝族、哈尼族、纳西族、傈僳族、白族、怒族、藏族等基本上都有多声部民歌;后来赴四川考察羌族,却没有发现多声部民歌的存在,走访了多位研究羌族音乐的专家,得到的答案仍然是羌族没有多声部民歌。我认为这种现象从文化传播学上来说似乎是不合情理的,因为操藏缅语的各个民族,在族源上大多与羌族有关,都是羌族在迁徙过程中与当地原住民相融合而形成的,作为“流”的各民族保存了多声部民歌,而作为“源”的羌族却反而没有留下多声部民歌的痕迹,这是为什么?是在历史进程中消亡了?还是隐藏在什么地方没有被发现?带着这些问题,我查阅了《羌族史》,方知道羌族在从大西北向西南地区转移时,第一个落脚点是在四川的松潘县,随后再次转移时在松潘留下了部分羌民。我当时猜想,在那时留在松潘的羌族的后裔中可能还留存有原始文化中的多声部民歌。刚巧这时四川阿坝州邀请中国音乐学院帮助做民歌集成的记谱工作,我当时抽不出时间,便委托作曲系师生代为留意松潘县上交的民歌录音带,看那里是否有羌族的多声部民歌。结果有个学生带回一盘磁带,里面有两首被刻意洗过,但是没有完全洗掉的合唱歌曲,这正是我要找的多声部民歌。第二天我就动身前往松潘,找到采集这些歌曲的人,问他为什么洗掉这两首歌曲,他说因为唱得不齐,我说我就要找这样唱得不齐的民歌。于是他带我爬山来到海拔2500多米的大耳边村,吃晚饭的过程中,附近几个山头的羌族群众都聚集在外面唱歌,我饭都没吃完就跑出去采录,他们一整晚所唱之歌都是重唱或是合唱,没有一个人的单声部歌曲。后面几天我到这些村寨进行实地考察,发现当地还保留着羌族早期的许多风俗,他们的活动,包括劳动、祭祀都是集体的,甚至谈恋爱都是在休息时集体唱歌。由于居住之地山高坡陡,很少与其他民族交往,也很少受到他民族文化的影响,因而包括多声部民歌在内的早期文化得以保留。后来我将这些资料整理好交给四川省文化局,请他们继续调查,最终收录在四川民歌集成中。对于这段经历,我至今记忆犹新。从发现羌族多声部民歌这一经历之中也可以看出,做音乐学研究不是纯音乐形态的问题,除了音乐之外,还要具有民族学与语言学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音乐时空:您的研究涉及四十余个少数民族,您是怎样看待“局内人”与“局外人”的关系?
樊祖荫教授:这是个客观存在的问题,由于很多少数民族暂时没有具有研究水平的“局内人”,导致大量课题都是“局外人”在做研究,包括国外学界也是如此。多年来,汉族学者在少数民族音乐研究上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由于不懂语言等许多客观困难,研究也受到一定的制约。因此,要重视对少数民族音乐人才的培养,中国音乐学院是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音乐人才培养计划的培养单位,每年招收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20名硕士生和5名博士生,以后还要争取增加名额。对培养出来的少数民族音乐人才,要求他们回到本地区从事本民族音乐的研究和教学等方面的工作。若干年后各地区各民族的人才会积累到一定规模,这届年会上我们看到贵州、内蒙古等地的少数民族音乐学者群已经逐步建立、壮大起来,他们为当地的音乐事业做出了骄人的成绩。我们不能否定“局外人”的作用,更期待 “局内人”的加强,希望汉族与少数民族的研究队伍为了同一个目标更好地结合起来。
音乐时空:目前,我国55个少数民族音乐受到民族音乐学工作者的重视程度不一,以本届年会的“贵州民族音乐文化研究专题报告”为例,发言主要集中于侗族、苗族、布依族音乐研究领域,其他民族鲜有涉及,这样的发展趋势是否会导致我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失衡?
樊祖荫教授:是的,这是当前少数民族音乐研究中存在的一个问题。我们应当扩大研究视野,尤其应当关注无文字的、人口较少的民族的音乐现状。从“非遗”保护层面来说,语言问题更应提到议事日程,民族语言一旦消失,依附于语言的音乐就会消失,老人们去世后,语言和音乐都会随之消亡。因此需要国家加大力度关注少数民族语言的传承与保护。现在受到重视的少数民族音乐基本上都是有卖点的“非遗”项目,比如前面提到的侗族大歌等,对于其他不受重视的少数民族音乐种类的研究与保护问题,需要我们学会的全体会员主动关注与参与。
音乐时空: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近年来广受关注的话题,作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的成员,您认为非遗保护工作对少数民族音乐的当代传承有哪些重要意义?
樊祖荫教授:少数民族在我国总人口不到百分之十,但是他们的音乐文化却十分丰富,这是无法用百分比来形容的,是少数民族与汉族一起缔造了我国音乐文化的多样性。在我看来,保护“非遗”首先是在保护民族文化多样性,同时也是在保护中华民族文化的基因。我们提出的“原生性”就是在强调基因,因为保护的极终目的是为了发展,但发展要依据自己民族文化的根基,而不能盲目照搬外来的文化。我在不久前完成的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我国少数民族音乐资源的保护与开发研究》即将出版,里面专门讲到了“非遗”保护的意义以及如何进行“非遗”保护与开发等重要问题。
音乐时空:您曾说“民歌被搬上舞台后,它就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原生态了。我理解的原生态民歌是社会生活中自然存在的、与生活环境紧密相联的民歌。”那么,利用高校教育资源传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也面临着破坏其原生态的问题?
樊祖荫教授:是的,原生性的音乐搬到舞台上与进入院校课堂里都会变成次生性,因为脱离了原来的生态环境。但是从传承的角度,学习民歌还是要原生性的。诚然,所谓“原生”,也只是现存的“原貌”,而音乐诞生时的原貌早已无处寻觅。除了原生性与次生性之外,还有一个再生性的问题,它们涉及到民歌的传承和传播两个方面,传承一定需要本真的东西,传播相对来说就放宽了很多,因为很多原生性的东西很难传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王洛宾改编的歌曲,他将维吾尔族和哈萨克族的民歌记录下来,将歌词翻译为汉语,对旋律也进行了某些加工,所以才能够在全国范围传播。我作为原生民歌大赛的评委已有多年,发现很多歌手唱的已经不是原生民歌,于是我们在今年的第七届原生民歌大赛上主动将比赛分为原生组和改编组,这样对民歌的传承与传播都十分有利,同时也能够吸引更多的歌手来参赛。
音乐时空:在您看来,我国少数民族音乐学学科发展在当下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樊祖荫教授:作为音乐学的发展方向来看,首先是对现有的研究的仍需继续深化与开拓;其次是对新音乐学的思考——追问音乐与人类、与社会、与文化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第三是对一些少数民族音乐研究领域的补白;第四是学习和领会我国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提出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问题,这是一个全面的概念,我们做少数民族音乐研究不仅要着眼多元,也要把握一体,研究少数民族在整个中华民族文化发展中起到什么作用。
音乐时空:您在数十年的音乐研究实践中一定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是否可以与我们分享一些?
樊祖荫教授:第一,研究课题的选择应当尊重个人兴趣以及学科发展的需要,院校中的课题选择尽量与教学实践结合,为建立和发展中国音乐做实事。第二,不同学科之间的方法可以互补,而非互相排斥,音乐学是研究音乐的学问,是研究音乐与文化关系的学问,不论把音乐视为一种文化,还是通过音乐来研究文化,总离不开音乐本身,强调对文化背景的交待应与回答具体音乐的产生、形成、发展以及音乐风格特征等问题相联系。第三,从学习角度来说,音乐学专业的需加强对音乐本体的学习,作曲表演专业的则不要脱离文化,只关注音乐;从研究的角度来说是二者并重,切忌搞成“两张皮”。第四,传统与现代并重,从音乐研究来说,既要运用实地考察与注重音乐本体的方法,同时又要吸收人类学、社会学与民族音乐学等人文学科的理论与方法;从音乐创作来说,把握好传统与现代之间既非割裂又非对立的关系,对近现代技法吸收的同时不能忽视对“两个传统”的学习,即中国传统文化以及传统作曲技法。以上各点,都是以繁荣和发展中国现代民族音乐文化为其根本目的。
樊祖荫,1940年出生于浙江余姚,1956年至1964年在上海音乐学院附中与本科跟随陆钦信、沙汉昆、陈铭志、王云阶、黎英海等教授学习作曲,1964年9月转至中国音乐学院,并于次年毕业。自此之后,一直在中国音乐学院与中央音乐学院轮流执教。1983年至1996年,曾任中国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副所长、教务处处长、副院长、院长等职。现任中国音乐学院和声学与中国传统音乐研究方向的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音乐家协会理论委员会委员、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名誉会长、中国传统音乐学会顾问。创作、发表了各种不同体裁的音乐作品200余首(部),出版了儿童钢琴曲集《中国各民族民歌56首》与《小花鼓—儿童钢琴小曲61首》;发表了包括作曲技术理论研究、民间多声部音乐研究、音乐教育研究等方面的论文百余篇,出版了《中国多声部民歌概论》、《中国民间多声部音乐论稿》、《中国五声性调式和声的理论与方法》、《歌曲写作教程》、《中国五声性调式和声写作教程》、《音乐与人》等十余部著作。1992年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1996年《中国多声部民歌概论》获文化部优秀教材二等奖,1999年获文化部首届"区永熙优秀音乐教育奖",2006年《中国五声性调式和声的理论与方法》获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8年《歌曲写作教程》获北京市高校精品教材奖,并于2012年被评为“十二五”规划国家级教材。1983年之后,曾应邀访问前苏联、日本、韩国、丹麦等国进行学术交流,并多次赴香港、台湾、澳门等地的大学进行讲学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音乐时空:据资料显示,担任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与曲艺音乐集成的编审工作是您由作曲专业转向音乐学领域的导火索。
樊祖荫教授:这种说法并不准确。我在上海音乐学院附中和本科学的是作曲,工作之后,在中央音乐学院与中国音乐学院教的也是作曲与和声学。和声学的教本采用的是【苏】斯波索宾的《和声学教程》,其主要内容是欧洲古典乐派与浪漫乐派时期的“共性和声”,既没有涵盖古典乐派之前和浪漫乐派之后的技法,更没有与中国音乐相关的内容。为了弥补上述缺陷,并能将和声学与中国音乐实际相结合,我制定了向传统和声学两端扩展的研究计划:第一步是研究以多声部民歌为主的中国民间多声部音乐;第二步是研究与近现代音乐相结合的中国五声性调式和声。为此,从1980年春节开始,我都会利用每年的寒暑假及赴各地开会、讲学的机会,深入到听说有多声部民歌的各民族、各地区去进行田野考察。开始的目的就是单纯的收集多声部音乐,但是研究各民族多声部民歌所碰到的问题就不仅仅是形态本身,还必然会涉及民族的历史、文化、宗教、民俗、语言等与音乐生成背景相关的属于音乐学范畴的问题,所以我由作曲转向音乐学领域可以说是不自觉地跨界。对于我本人来说,自己的专业仍是作曲技术理论,但是因为在研究过程中撰写了不少多声部民歌方面的文章,有人就认定我是搞民族音乐学的,也被“集成”编辑部看中请我担任了中国民间歌曲、器乐曲、曲艺音乐三个集成的全国特约编审。参加各省(区)“集成”卷的编审过程,使我补上了民族民间音乐的课程,学到了许多东西。
音乐时空:坚实的作曲理论为您的民族音乐学研究提供了哪些帮助?
樊祖荫教授:这个问题要从对音乐学的理解来谈,我对音乐学的看法可以归纳为两句话,第一是研究音乐的学问,第二是研究音乐与文化关系的学问。因为这个学科的性质是音乐学,因此首先需要认清研究对象的音乐构成,如果没有坚实的音乐技术理论基础,就无法将音乐本体搞清楚,这样会为音乐学研究带来诸多困难。我因为是学作曲的,对技术理论比较熟悉也比较重视,事实上,我国的很多音乐学家都是从作曲理论出身的,比如西方音乐史专家于润洋先生和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专家汪毓和先生等等。然而现在有些年轻人,不重视音乐本体,不懂得技术理论,写文章时只好回避音乐,他们的研究成果可谓是“不谈音乐的音乐学”,为了扭转这种局势,目前国内很多音乐院校的音乐学系都增强了对音乐本体的教学。当然,音乐学包括了很多方面,音乐形态学也是其中之一,从民族音乐学研究的角度来说,不能止步于音乐形态的分析,还要进一步了解音乐与其文化背景的关系。也就是我要说的第二步——追问,音乐为什么是这样的?它是怎么产生和形成的?这些问题涉及民族、民俗、语言、宗教等诸多领域,都需要对音乐与其生成背景(包括自然地理、文化历史等)的关系进行有说服力的阐释。
音乐时空:您曾经提出“音乐无论被视为一种文化,还是将音乐作为载体,通过音乐来研究文化,都不能脱离对音乐本体的研究,应当把文化因素与音乐的产生、形成、发展以及音乐风格等特征相联系”。在具体研究过程中,我们该如何把握文化与音乐的关系?
樊祖荫教授:这也是做音乐学必须解决的问题。在具体研究过程中首先需要有问题意识,也就是自己给自己提问题。比如我在研究刀郎木卡姆的时候,发现它的切分节奏特别多,唱腔旋律从第一个音到最后一个音几乎都用切分,于是提出“刀郎木卡姆的节奏为什么是这样的”的疑问,并请教了我的老朋友、新疆民族艺术研究所所长周吉先生。他给出的答案是语言的影响:刀郎人采用粘着语,重音后置,促成刀郎木卡姆中的切分音节奏。这个答案当然是对的,但对我来说并不满足,因此提出了第二个问题“世界上有多少族群使用粘着语?”,得到的答案是所有阿尔泰语系的族群全部使用粘着语,包括分布在中国、蒙古、土耳其、朝鲜等多个国家的数十个民族。于是又引出了第三个问题“既然阿尔泰语系的族群都采用粘着语,那为什么其他民族,甚至刀郎地区以外的维吾尔族的音乐,却没有像刀郎木卡姆这样多的切分节奏?”为了寻找答案,我进一步考察了刀郎人的语言、舞蹈等各方面的因素,因为音乐形式的生成往往受多种文化因素的影响;不仅如此,音乐形式也有自身的发展规律和历史的继承性。总之,音乐形式的生成是由多种因素所决定的,而不仅仅是一种因素,这就需要多方面的考察和深层的思索。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最近发表于《音乐研究》上的文章《音乐形式的生成背景追问》里面有较多阐述,可以参考。
音乐时空:您既是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的名誉会长,又是中国传统音乐学会的顾问,我们想请您进一步谈谈中国的传统音乐与少数民族音乐研究的关系。
樊祖荫教授:上世纪80代成立两个学会是有历史原因的,由于过去长期对少数民族音乐重视不足,传统音乐研究主要集中在汉族音乐领域,因此在1984年之后成立了两个学会,将传统音乐与少数民族音乐作为两个研究方向,目的是为加强对少数民族音乐研究的力度,但是两个学会的宗旨是一样的,都属于中国传统音乐的范围。两个学会成立之后,各自都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都取得了丰厚的学术成果。少数民族音乐学会组织编写的《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史》与《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即是其中突出的成就。但我们的最终目标是编纂完整的中国音乐通史,将少数民族音乐和汉族音乐融在一起,而不是单独分离。事实上,尽管目前传统音乐学会比较偏重汉族传统音乐研究,但是并不排除少数民族音乐,比如区域音乐的研究,很多区域中都包括了汉族和少数民族,青藏高原地区的传统音乐研究排除了少数民族音乐还能剩下什么?因此,研究中国传统音乐,不能将汉族与少数民族分离,而应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观念来做整体性的统筹考虑。
音乐时空:在刚刚召开的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第十四届年会上,您担任了侗族音乐分会场的评议专家,我们希望您能够对对侗族音乐的研究现状做一些点评。
樊祖荫教授:侗族大歌是我国音乐学家参与研究最多的一个音乐品种,以前的研究打下了很好基础。最初受到关注的是侗族大歌的形态层面,此后研究思路不断拓宽,例如侗歌与侗族社会历史发展的关系、侗歌与侗语关系、侗族大歌一词的意义等等都成为学者的研究对象。在方法论上也有了很大转变,居住式的田野考察成为主流,历史文献与实地考察相结合,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年轻学者,比如中国音乐学院的赵晓楠副教授、四川音乐学院的杨晓副教授等等。同时,贵州当地的学者对侗族音乐的研究也在逐渐深化,各方面都在进行开拓性发展,张中笑先生的《侗乡音画》就颇具代表意义。《侗族大歌研究历史五十年》对侗族大歌的研究历史进行了梳理与总结,现在学者们对侗族大歌的研究并未止步,而是在继续拓展与深化。
音乐时空:您近期对侗族音乐有哪些关注?
樊祖荫教授:目前我比较关注侗族大歌功能的转移问题,现代唱侗族大歌与过去相比,有些功用已经发生了变化,在我看来,侗族大歌第一个传统功能是繁衍种族,在过去,青年侗族男女想要恋爱、结婚都需要会唱侗族大歌,现在的侗族大歌基本上已经失去这个功能。不过,人际交流的功能尚在,只是发生了明显的功能转移,成为侗族与外地人、外族人交流的工具。1985年我去小黄寨,全村男女老少都围在一起唱歌,这就体现了它的交际功能。同时,那个时候听大歌是免费的,现在要钱了,他们组织歌队到旅游点、到北京等地的大饭店演出(“文艺打工”),这说明侗族大歌的经济功能在上升。此外,民族身份认定的功能得到了保留,每个侗寨的大歌(尤其是序歌)是不同的,由此可以分辨出演唱者来自哪个侗寨;由于侗族大歌不断参加国内外的比赛并获奖,促使歌队更多地关注自身的艺术功能,也为整个侗族赢得了荣誉。因此,现在侗族大歌的功能更多地转移到身份认定、人际交流、发挥艺术功能和经济效益等方面。以前的百科全书式的传承历史、传承知识的功能逐渐消失,因为这些知识可以通过学校教育获得。传承机制也发生了巨大改变,以前侗族小孩出生前后妈妈就要哼、教歌谣,四、五岁开始学唱大歌,十三四岁学唱情歌,年岁大了参加老年歌队,这一整套传承机制现在几乎没有了。所幸的是贵州现在很重视学校音乐教育,尤其在榕江、从江、黎平三地做得更好,但是学校教育的方式远比不上原本的自然传承。老师担心谈情说爱的内容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所以很多歌词以及旋律都重新编写,从传承的角度来看是不完整的。综上所述,对于少数民族音乐要注意功能的转移和变化,对它们的研究涉及到传统音乐的传承与保护的问题。
音乐时空:实践方面,您的足迹遍布大江南北,在田野考察中有什么印象深刻的经历?
樊祖荫教授:作为民族音乐学研究者,田野考察是必不可少的基本功。到目前为止,国内我只有西藏没去过,留下印象深刻的经历很多,这里只举一个发现羌族多声部民歌的过程。我到云南考察藏缅语诸民族的音乐,发现彝族、哈尼族、纳西族、傈僳族、白族、怒族、藏族等基本上都有多声部民歌;后来赴四川考察羌族,却没有发现多声部民歌的存在,走访了多位研究羌族音乐的专家,得到的答案仍然是羌族没有多声部民歌。我认为这种现象从文化传播学上来说似乎是不合情理的,因为操藏缅语的各个民族,在族源上大多与羌族有关,都是羌族在迁徙过程中与当地原住民相融合而形成的,作为“流”的各民族保存了多声部民歌,而作为“源”的羌族却反而没有留下多声部民歌的痕迹,这是为什么?是在历史进程中消亡了?还是隐藏在什么地方没有被发现?带着这些问题,我查阅了《羌族史》,方知道羌族在从大西北向西南地区转移时,第一个落脚点是在四川的松潘县,随后再次转移时在松潘留下了部分羌民。我当时猜想,在那时留在松潘的羌族的后裔中可能还留存有原始文化中的多声部民歌。刚巧这时四川阿坝州邀请中国音乐学院帮助做民歌集成的记谱工作,我当时抽不出时间,便委托作曲系师生代为留意松潘县上交的民歌录音带,看那里是否有羌族的多声部民歌。结果有个学生带回一盘磁带,里面有两首被刻意洗过,但是没有完全洗掉的合唱歌曲,这正是我要找的多声部民歌。第二天我就动身前往松潘,找到采集这些歌曲的人,问他为什么洗掉这两首歌曲,他说因为唱得不齐,我说我就要找这样唱得不齐的民歌。于是他带我爬山来到海拔2500多米的大耳边村,吃晚饭的过程中,附近几个山头的羌族群众都聚集在外面唱歌,我饭都没吃完就跑出去采录,他们一整晚所唱之歌都是重唱或是合唱,没有一个人的单声部歌曲。后面几天我到这些村寨进行实地考察,发现当地还保留着羌族早期的许多风俗,他们的活动,包括劳动、祭祀都是集体的,甚至谈恋爱都是在休息时集体唱歌。由于居住之地山高坡陡,很少与其他民族交往,也很少受到他民族文化的影响,因而包括多声部民歌在内的早期文化得以保留。后来我将这些资料整理好交给四川省文化局,请他们继续调查,最终收录在四川民歌集成中。对于这段经历,我至今记忆犹新。从发现羌族多声部民歌这一经历之中也可以看出,做音乐学研究不是纯音乐形态的问题,除了音乐之外,还要具有民族学与语言学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音乐时空:您的研究涉及四十余个少数民族,您是怎样看待“局内人”与“局外人”的关系?
樊祖荫教授:这是个客观存在的问题,由于很多少数民族暂时没有具有研究水平的“局内人”,导致大量课题都是“局外人”在做研究,包括国外学界也是如此。多年来,汉族学者在少数民族音乐研究上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由于不懂语言等许多客观困难,研究也受到一定的制约。因此,要重视对少数民族音乐人才的培养,中国音乐学院是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音乐人才培养计划的培养单位,每年招收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20名硕士生和5名博士生,以后还要争取增加名额。对培养出来的少数民族音乐人才,要求他们回到本地区从事本民族音乐的研究和教学等方面的工作。若干年后各地区各民族的人才会积累到一定规模,这届年会上我们看到贵州、内蒙古等地的少数民族音乐学者群已经逐步建立、壮大起来,他们为当地的音乐事业做出了骄人的成绩。我们不能否定“局外人”的作用,更期待 “局内人”的加强,希望汉族与少数民族的研究队伍为了同一个目标更好地结合起来。
音乐时空:目前,我国55个少数民族音乐受到民族音乐学工作者的重视程度不一,以本届年会的“贵州民族音乐文化研究专题报告”为例,发言主要集中于侗族、苗族、布依族音乐研究领域,其他民族鲜有涉及,这样的发展趋势是否会导致我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失衡?
樊祖荫教授:是的,这是当前少数民族音乐研究中存在的一个问题。我们应当扩大研究视野,尤其应当关注无文字的、人口较少的民族的音乐现状。从“非遗”保护层面来说,语言问题更应提到议事日程,民族语言一旦消失,依附于语言的音乐就会消失,老人们去世后,语言和音乐都会随之消亡。因此需要国家加大力度关注少数民族语言的传承与保护。现在受到重视的少数民族音乐基本上都是有卖点的“非遗”项目,比如前面提到的侗族大歌等,对于其他不受重视的少数民族音乐种类的研究与保护问题,需要我们学会的全体会员主动关注与参与。
音乐时空: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近年来广受关注的话题,作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的成员,您认为非遗保护工作对少数民族音乐的当代传承有哪些重要意义?
樊祖荫教授:少数民族在我国总人口不到百分之十,但是他们的音乐文化却十分丰富,这是无法用百分比来形容的,是少数民族与汉族一起缔造了我国音乐文化的多样性。在我看来,保护“非遗”首先是在保护民族文化多样性,同时也是在保护中华民族文化的基因。我们提出的“原生性”就是在强调基因,因为保护的极终目的是为了发展,但发展要依据自己民族文化的根基,而不能盲目照搬外来的文化。我在不久前完成的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我国少数民族音乐资源的保护与开发研究》即将出版,里面专门讲到了“非遗”保护的意义以及如何进行“非遗”保护与开发等重要问题。
音乐时空:您曾说“民歌被搬上舞台后,它就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原生态了。我理解的原生态民歌是社会生活中自然存在的、与生活环境紧密相联的民歌。”那么,利用高校教育资源传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也面临着破坏其原生态的问题?
樊祖荫教授:是的,原生性的音乐搬到舞台上与进入院校课堂里都会变成次生性,因为脱离了原来的生态环境。但是从传承的角度,学习民歌还是要原生性的。诚然,所谓“原生”,也只是现存的“原貌”,而音乐诞生时的原貌早已无处寻觅。除了原生性与次生性之外,还有一个再生性的问题,它们涉及到民歌的传承和传播两个方面,传承一定需要本真的东西,传播相对来说就放宽了很多,因为很多原生性的东西很难传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王洛宾改编的歌曲,他将维吾尔族和哈萨克族的民歌记录下来,将歌词翻译为汉语,对旋律也进行了某些加工,所以才能够在全国范围传播。我作为原生民歌大赛的评委已有多年,发现很多歌手唱的已经不是原生民歌,于是我们在今年的第七届原生民歌大赛上主动将比赛分为原生组和改编组,这样对民歌的传承与传播都十分有利,同时也能够吸引更多的歌手来参赛。
音乐时空:在您看来,我国少数民族音乐学学科发展在当下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樊祖荫教授:作为音乐学的发展方向来看,首先是对现有的研究的仍需继续深化与开拓;其次是对新音乐学的思考——追问音乐与人类、与社会、与文化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第三是对一些少数民族音乐研究领域的补白;第四是学习和领会我国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提出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问题,这是一个全面的概念,我们做少数民族音乐研究不仅要着眼多元,也要把握一体,研究少数民族在整个中华民族文化发展中起到什么作用。
音乐时空:您在数十年的音乐研究实践中一定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是否可以与我们分享一些?
樊祖荫教授:第一,研究课题的选择应当尊重个人兴趣以及学科发展的需要,院校中的课题选择尽量与教学实践结合,为建立和发展中国音乐做实事。第二,不同学科之间的方法可以互补,而非互相排斥,音乐学是研究音乐的学问,是研究音乐与文化关系的学问,不论把音乐视为一种文化,还是通过音乐来研究文化,总离不开音乐本身,强调对文化背景的交待应与回答具体音乐的产生、形成、发展以及音乐风格特征等问题相联系。第三,从学习角度来说,音乐学专业的需加强对音乐本体的学习,作曲表演专业的则不要脱离文化,只关注音乐;从研究的角度来说是二者并重,切忌搞成“两张皮”。第四,传统与现代并重,从音乐研究来说,既要运用实地考察与注重音乐本体的方法,同时又要吸收人类学、社会学与民族音乐学等人文学科的理论与方法;从音乐创作来说,把握好传统与现代之间既非割裂又非对立的关系,对近现代技法吸收的同时不能忽视对“两个传统”的学习,即中国传统文化以及传统作曲技法。以上各点,都是以繁荣和发展中国现代民族音乐文化为其根本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