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高职院校科研经费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的研究
王颖
摘 要: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总体要求中提出坚持“放管服”结合,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扩大高校、科研院所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管理权限,这对高校科研项目经费内部风险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关键词:“放管服”;高职院校;科研经费;内部风险控制机制
中图分类号:G717 ? ? ? ?文献标志码:A ? ?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36-0098-01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
1.投入增长,研究成果倍增。国家科技部发布《中国普通高校创新能力监测报告2016》显示,截至2015年,中国高校R&D人员全时当量为35.5万人年,比2006年增长46.7%,稳居世界第一。高校R&D经费内部支出不断提高,2015年达998.6亿元,是2006年的3.6倍。同时,我国普通高校由规模扩张转向内涵发展,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快速提高,特别是在创新能力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方面的变化尤为明显。数据显示,2015年高校获得的横向科研经费总数超过350亿元,科技成果直接交易额超过20亿元。专利申请和授权增长迅速。高等学校专利授权量为13.6万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5.7万件,超过全国总量的1/5,是十年前的9.2倍。近十年来,除创新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外,高校的基础研究和原始性创新也实现了新突破,取得了一批具有重大国际学术影响力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2.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为了更好激发科研人员科研热情,给科研领域注入更多活力,结合“双创”政策环境下对科研管理更高要求,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系发文《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总体要求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放管服”结合,明确提出科研管理工作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放”与“管”相结合,优化政府职能服务,特别是扩大高校、科研院所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管理权限。这明显给予科研人员更多的科研费用自主权,公布了系列宽松及激励的政策措施,相对于前期较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意见》无疑给科研经费管理“松了绑”,也进而对高校科研经费的风险管控提出了更高要求。
3.中央导向推进,地方贯彻实施。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意见》精神,地方各省纷纷贯彻响应,在如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等方面开展研究,制定实施意见。2016年12月,安徽省率先制定《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成为安徽省内高校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具体的实施指南,并明确指出由省级财政厅等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二、高职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科研项目预算编制水平不高。一般高职院校科研项目经费都必须纳入预算管理,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细化预算科目。但由于预算政策掌握有限,项目负责人编制预算时存在不知道“如何细化经济科目、需不需要采购”等情况,造成预算编制不准确,随着项目研究实施开展,出现了“要花的费用没有列预算,列过预算的花不了”现象。预算调剂受财政政策影响,实施操作难度较大。
2.项目经费支出较为混乱。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相关性等承担法律责任。少数项目负责人制度意识淡薄,以为项目经费都是个人的,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出现了随意提高费用标准、列支不相关费用、甚至出现“小金库”等情况,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从近年相关案例分析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科研项目违法违纪及腐败案例都是由项目经费支出混乱造成的。
3.项目缺少过程管理,经费监管不到位。高职院校的科研经费较为特殊,不同于一般管理经费,开支内容繁杂,涉及科研、财务、资产、审计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之间相对独立,协同防范科研经费风险的意识不强,多数高职院校尚未建立起具有目标明确、管理完善、实操性强、系统的科研经费监管体系,致使科研经费监管环节不通畅,责任划分不明确,给少数科研人员违法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行为留下监管漏洞。
4.“重立项、轻研究”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高职院校把科研经费的获取当作资金筹集方式,科研项目立项的越多,所取得的科研经费也就越多,科研成果也就优越,院校的社会影响力与和排位名次也会随之提高。高职院校由此片面追求科研项目申请的规模及数量,重视项目立项,而忽略了科研工作根本的研究性与应用性。
三、建立高职院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
1.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加强科研项目的预算管理,首先,针对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给予专业指导,简化预算编制程序及内容。如涉及跨年度实施的科研项目,应分年度编制经费预算。其次,项目实施过程中,适应放宽预算调剂权限,由高职院校自主审批后对项目预算进行调剂。再次,为调动科研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充分考虑科研项目实施的特殊性,院校应制定配套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经费中列支差旅费、会议费、咨询费、劳务费、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事项,将科研项目经费支出与院校一般事务性支出区分开,制定适应本院校的人员激励制度,明确结余资金使用管理,最大程度地为科研项目正常开展提供保障。最后,科研人员也要端正思想,遵守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各项规定,规范自身财务行为。
2.加强科研绩效评价,保障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开展科研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原则,设定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院校项目管理部门对绩效目标进行自评工作,根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打分,形成相应的自评报告,作为项目结题验收及以后年度预算申请、安排的重要依据。通过项目绩效自评,能明确项目经费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3.建立科研项目管理信息化平台,提高科研管理效率。进一步提高科研项目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打造学院科研、财务、资产、审计等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共享的信息平台,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手段,加强对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与经费使用监督。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可以及时纠正,将风险降低在可控范围内。政府“放管服”后,高职院校自主管理压力与工作都增加了,通过信息化平台,也能最大程度提高内部管理工作效率。
4.實行科研项目经费公开制度。制定科研项目经费公开制度,公开项目的预算、调剂、经费列支情况,特别是间接费用开支、资金划拨及结余、项目研究成果等,自觉接受院校内部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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