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时代新闻传播主体的构建与变迁
张婉婷
摘要:移动互联时代的到来打破了传统“二元分立”信息传播格局,信息传播活动日趋复杂,新闻传播在传受两端都发生了结构性和多样化变迁。本文立足社会结构和信息结构变迁的当下,厘清新闻传播主体的变迁路径以及影响,重构新闻传播主体的价值认同和行为规制机制。
关键词:移动互联网 传播主体 身份认同 接受主体
随着移动互联时代的到来,传播技术革新带来了新闻传播载体的多样性,技术壁垒的打破也使得概念中的传播主体和接受主体的边界和区分已经开始消弭,呈现出一种相互融合的趋势。新闻事实也发生了变化,不一定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才是新闻事实,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等科学的预判也成为新闻信息的组成部分。新闻信息的表现形式和途径也不断丰富,具有了文字、图片、视音频、穿戴设备等不同的表现形式。因此,本文认为移动互联时代新闻传播主体是由新闻信息(新闻事实、科学预判、变动)、新闻使用者(新闻发布者和接受者)这两部分组成。
新闻传播主体的变迁
从网站论坛、博客到微博再到今天的微信,新闻信息的传播载体和手段不断丰富,新闻传播方式不断变革,新闻信息的传播过程不再是“媒介——受众”的线性传播,而成为“多对多”“多对一”的裂变式的网状传播。信息通过技术直接和用户互动,其互动、快速、便利的传播方式使得越来越多的公众参与到新闻传播的过程中,成为新闻传播的主体,传播主体逐渐公民化,传受关系逐渐复杂化互动。海量信息盈余、传播主体去中心化、传播客体碎片化促使新闻信息、传播主体、接受主体的内涵和边界都在经历大幅度地变迁。
一、新闻概念的泛化。新闻的边界逐渐模糊。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大众传播时代的传播技术壁垒被打破,人们能够便捷地参与到新闻的传播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受众变为传播者,公众新闻和公民新闻应运而生。他们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发布和传播的消息大部分来自于身边发生的事件,大多时候并不具备传统新闻概念中的新闻价值,有的甚至连新闻的基本要素都不完备,却形成了新闻传播的效力,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新闻的客观性逐渐弱化。自媒体发展蔚为壮观,每个人都在发声。作为新媒体发布主体的公民,没有新闻机构从业者的素质和经济政治压力,新闻传播者素质良莠不齐,其发布的信息不免夹杂着自己的立场和看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传统新闻概念中的客观性,形成了一种万花筒般的新闻呈现方式。
新闻的内容逐渐小众化、社群化。以社交化、本地化、移动化为标志的移动互联时代,其传播方式逐渐由大众传播向小众传播和社群传播转化。
二、传受主体的多样化。职业新闻传播主体。这里所说的职业新闻传播主体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传统大众新闻媒体从业者的网络化融合。传统的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在新媒体的影响和冲击下,开始走媒介融合的发展道路,纷纷开设自己的“两微一端”,开展媒介融合,布局新兴媒体。其新闻从业者也从传统媒体进行转型,利用媒体资源进行整合,將之前传统媒体的传播内容进行网络化传播。其次是专业新兴媒体的从业人员,包括新浪网、财经网等网络媒体,他们没有传统媒体的支撑,以网络和新媒体为发展路向,组织专业人才进行新闻信息的采编和传播。
民众个体传播主体主要是指以微博、微信个人公众号、头条号为代表的自媒体传播主体。他们往往以个人为单位进行新闻信息的制作和传播,其传播的内容多是对公众事件的个人读解、个人周边的新闻事件、个人的生活经验和感悟。
非民众个体的组织传播主体主要指,在新媒体时代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新闻传功的机构和个人,他们往往不具备新闻采写能力,大多依靠新闻的转载和评论来获取关注。
三、新闻使用者的互动性。现在每次新闻阅读的点击量和评价都可以影响新闻的传播效力,并促使新闻传播者依照使用者的喜好进行内容和方式的调整。接受主体利用媒体技术对新闻进行二次传播,在社群或者微博上进行转发和推荐,这样他们就从信息的接受者变为传播者。另外,新闻使用者的需求也影响新闻内容的选择和传播,按照“使用与满足”理论,现在部分媒介就是满足受众需求的工具性存在。
新闻传播主体变迁带来的影响
新闻传播主体的变迁已经成为当下新闻传播活动中的主要变化,其传播主体的去中心化和传播客体的碎片化标志着新闻传播正在由传统中社会生活的“前景”变为社会生活的“背景”,越来越多的人不会专一守候新闻的发布,更多的是利用碎片化的时间进行新闻信息的阅读。越来越多的人参与新闻传播的过程,越来越便捷的传播技术,在为人们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更好进行舆论监督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如新闻内容低俗化、新闻从业者行为失范等不良后果。
积极作用:公民的表达与监督。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大众搭建了表达真实想法和发表信息的平台,海量信息的发布和传播满足了人们对信息的渴求。同时受众从传统的幕后走向台前,开始成为新闻传播活动的主体,满足了大众对公共事件发表看法和参与社会问题表达的诉求。
传播主体的变迁带来的公民新闻的繁荣发展,人们广泛参与到新闻传播的过程中来,同时形成了自发的民间监督体系,不仅监督公共事件的发展,甚至对传统的主流媒体也形成了一定意义上的监督。传统的新闻记者告别过去的新闻信息垄断地位,也促使他们更加真实客观地呈现新闻事实。
消极作用:内容的低俗化与传播主体的行为失范。新媒体传播的移动性、传播速度快和信息量大的特征满足了受众对信息的需求,但同时也为新闻把关带来了较大的难度。传统的新闻传播一般有专业新闻从业者进行传播,其传播机构和专业记者本身起到了很好的把关人作用。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传播者,人们每天都在通过网站、微博和社交软件等发布海量的新闻消息,其传播速度之快,传播范围之广都为把关带来了较大的难度。传播主体的多元化以及多样化的传播渠道使信息传播者越发的多样化、隐秘化,把关人的作用不断被削弱。
当下的新闻传播活动不仅仅是一种满足人们需求的信息自发传播过程,其背后的资本推动也是其繁荣发展的必要因素。对经济利益的过分追求,往往导致新闻人自我认知的错位和行为的失范,造就了唯收视率点击量是从的不良传播业态,造就了虚假新闻的产生。同时,作为受者的大众,不能提升自己对优良新闻信息的良性追求,有人乐于低俗信息的传播,也为整个新闻的良性传播带来了阻碍。
建构新闻传播主体的良性变迁之路
新闻传播主体的变迁在当前社会媒体下呈现出多样化和负责性的特点,其变迁也是造就当下新闻业种种的问题,诸如:用传统新闻思维来传播新媒体,新媒体从业者素质良莠不齐,受众缺乏自身认知和规范,新闻传播内容日趋低俗化,新闻传播理论空心化等。这些问题是新闻传播发展的必经阶段,我们要回到新闻传播主体本源去解决问题,在加强新闻法律长效规制体系的基础上,传播主体要认清自身定位,提升新闻业务能力,规范新闻传播行为,打造新闻传播内容。接受主体的大众要增强参与意识,提升自身媒介素养,约束自身传播行为。
一、构建以法律为基础的制度化规范体系。我国虽然越来越多的大众开始参与公众事件发表意见和看法,其中不乏建设意义的建议,也促进了一些事件的解决,但整体上网络新闻传播活动没有进入良性的发展体系,还处于个人化、情绪化的传播方式中,尤其是在一些事件中,大众往往不能很好地利用手中的监督权,将理性简单演化成非理性的人身攻击。同时,新闻传播主体过分追求关注,不断冲破禁忌,试图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来吸引关注,这都成为新闻传播主体变迁的因素。因此加强对新闻传播的管理,完善新闻传播法律法规建设,将新闻传播的发展规范到良性的方向中。
二、构建以新闻伦理道德为约束的非制度化规范体系。从传播主体的变迁角度考虑,其主体多样化的组成使其在同一新闻事件传播过程中选择不同的传播视角和方式。职业新闻传播主体往往致力于新闻事件的客观呈现,非民众个体的组织传播主体往往以组织机构的特性来传播新闻,其关注的内容往往集中在某一方面。民众个体传播主体主要以发表自己对事件的个人化看法为主,以期引起大家的认同和关注。面对复杂的新闻传播内容,传播主体需要将新闻伦理和道德作为其评价的标准,不管什么职业,将职业道德赋予的责任感、使命感转化为新闻生产实践中的自我调控和约束。
结语
移动互联网时代,社交化、移动化、本地化为标志的信息社会的未来发展要求新闻传播主体不断进行着变遷。新闻概念的泛化、信息的传播者和接受者角色的互换、传播主体的多样化、传播内容的多视角解读、平等互动的传播交流态势等,都为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样态和挑战。积极面对主体变迁的现状,找寻变化的规律,顺时而动,构建新闻传播的新业态。只有这样才能构建合理有序的新闻传播机制,进入平稳和谐的“后新闻传播”时代。
(作者单位:南阳理工学院)
摘要:移动互联时代的到来打破了传统“二元分立”信息传播格局,信息传播活动日趋复杂,新闻传播在传受两端都发生了结构性和多样化变迁。本文立足社会结构和信息结构变迁的当下,厘清新闻传播主体的变迁路径以及影响,重构新闻传播主体的价值认同和行为规制机制。
关键词:移动互联网 传播主体 身份认同 接受主体
随着移动互联时代的到来,传播技术革新带来了新闻传播载体的多样性,技术壁垒的打破也使得概念中的传播主体和接受主体的边界和区分已经开始消弭,呈现出一种相互融合的趋势。新闻事实也发生了变化,不一定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才是新闻事实,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等科学的预判也成为新闻信息的组成部分。新闻信息的表现形式和途径也不断丰富,具有了文字、图片、视音频、穿戴设备等不同的表现形式。因此,本文认为移动互联时代新闻传播主体是由新闻信息(新闻事实、科学预判、变动)、新闻使用者(新闻发布者和接受者)这两部分组成。
新闻传播主体的变迁
从网站论坛、博客到微博再到今天的微信,新闻信息的传播载体和手段不断丰富,新闻传播方式不断变革,新闻信息的传播过程不再是“媒介——受众”的线性传播,而成为“多对多”“多对一”的裂变式的网状传播。信息通过技术直接和用户互动,其互动、快速、便利的传播方式使得越来越多的公众参与到新闻传播的过程中,成为新闻传播的主体,传播主体逐渐公民化,传受关系逐渐复杂化互动。海量信息盈余、传播主体去中心化、传播客体碎片化促使新闻信息、传播主体、接受主体的内涵和边界都在经历大幅度地变迁。
一、新闻概念的泛化。新闻的边界逐渐模糊。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大众传播时代的传播技术壁垒被打破,人们能够便捷地参与到新闻的传播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受众变为传播者,公众新闻和公民新闻应运而生。他们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发布和传播的消息大部分来自于身边发生的事件,大多时候并不具备传统新闻概念中的新闻价值,有的甚至连新闻的基本要素都不完备,却形成了新闻传播的效力,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新闻的客观性逐渐弱化。自媒体发展蔚为壮观,每个人都在发声。作为新媒体发布主体的公民,没有新闻机构从业者的素质和经济政治压力,新闻传播者素质良莠不齐,其发布的信息不免夹杂着自己的立场和看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传统新闻概念中的客观性,形成了一种万花筒般的新闻呈现方式。
新闻的内容逐渐小众化、社群化。以社交化、本地化、移动化为标志的移动互联时代,其传播方式逐渐由大众传播向小众传播和社群传播转化。
二、传受主体的多样化。职业新闻传播主体。这里所说的职业新闻传播主体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传统大众新闻媒体从业者的网络化融合。传统的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在新媒体的影响和冲击下,开始走媒介融合的发展道路,纷纷开设自己的“两微一端”,开展媒介融合,布局新兴媒体。其新闻从业者也从传统媒体进行转型,利用媒体资源进行整合,將之前传统媒体的传播内容进行网络化传播。其次是专业新兴媒体的从业人员,包括新浪网、财经网等网络媒体,他们没有传统媒体的支撑,以网络和新媒体为发展路向,组织专业人才进行新闻信息的采编和传播。
民众个体传播主体主要是指以微博、微信个人公众号、头条号为代表的自媒体传播主体。他们往往以个人为单位进行新闻信息的制作和传播,其传播的内容多是对公众事件的个人读解、个人周边的新闻事件、个人的生活经验和感悟。
非民众个体的组织传播主体主要指,在新媒体时代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新闻传功的机构和个人,他们往往不具备新闻采写能力,大多依靠新闻的转载和评论来获取关注。
三、新闻使用者的互动性。现在每次新闻阅读的点击量和评价都可以影响新闻的传播效力,并促使新闻传播者依照使用者的喜好进行内容和方式的调整。接受主体利用媒体技术对新闻进行二次传播,在社群或者微博上进行转发和推荐,这样他们就从信息的接受者变为传播者。另外,新闻使用者的需求也影响新闻内容的选择和传播,按照“使用与满足”理论,现在部分媒介就是满足受众需求的工具性存在。
新闻传播主体变迁带来的影响
新闻传播主体的变迁已经成为当下新闻传播活动中的主要变化,其传播主体的去中心化和传播客体的碎片化标志着新闻传播正在由传统中社会生活的“前景”变为社会生活的“背景”,越来越多的人不会专一守候新闻的发布,更多的是利用碎片化的时间进行新闻信息的阅读。越来越多的人参与新闻传播的过程,越来越便捷的传播技术,在为人们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更好进行舆论监督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如新闻内容低俗化、新闻从业者行为失范等不良后果。
积极作用:公民的表达与监督。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大众搭建了表达真实想法和发表信息的平台,海量信息的发布和传播满足了人们对信息的渴求。同时受众从传统的幕后走向台前,开始成为新闻传播活动的主体,满足了大众对公共事件发表看法和参与社会问题表达的诉求。
传播主体的变迁带来的公民新闻的繁荣发展,人们广泛参与到新闻传播的过程中来,同时形成了自发的民间监督体系,不仅监督公共事件的发展,甚至对传统的主流媒体也形成了一定意义上的监督。传统的新闻记者告别过去的新闻信息垄断地位,也促使他们更加真实客观地呈现新闻事实。
消极作用:内容的低俗化与传播主体的行为失范。新媒体传播的移动性、传播速度快和信息量大的特征满足了受众对信息的需求,但同时也为新闻把关带来了较大的难度。传统的新闻传播一般有专业新闻从业者进行传播,其传播机构和专业记者本身起到了很好的把关人作用。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传播者,人们每天都在通过网站、微博和社交软件等发布海量的新闻消息,其传播速度之快,传播范围之广都为把关带来了较大的难度。传播主体的多元化以及多样化的传播渠道使信息传播者越发的多样化、隐秘化,把关人的作用不断被削弱。
当下的新闻传播活动不仅仅是一种满足人们需求的信息自发传播过程,其背后的资本推动也是其繁荣发展的必要因素。对经济利益的过分追求,往往导致新闻人自我认知的错位和行为的失范,造就了唯收视率点击量是从的不良传播业态,造就了虚假新闻的产生。同时,作为受者的大众,不能提升自己对优良新闻信息的良性追求,有人乐于低俗信息的传播,也为整个新闻的良性传播带来了阻碍。
建构新闻传播主体的良性变迁之路
新闻传播主体的变迁在当前社会媒体下呈现出多样化和负责性的特点,其变迁也是造就当下新闻业种种的问题,诸如:用传统新闻思维来传播新媒体,新媒体从业者素质良莠不齐,受众缺乏自身认知和规范,新闻传播内容日趋低俗化,新闻传播理论空心化等。这些问题是新闻传播发展的必经阶段,我们要回到新闻传播主体本源去解决问题,在加强新闻法律长效规制体系的基础上,传播主体要认清自身定位,提升新闻业务能力,规范新闻传播行为,打造新闻传播内容。接受主体的大众要增强参与意识,提升自身媒介素养,约束自身传播行为。
一、构建以法律为基础的制度化规范体系。我国虽然越来越多的大众开始参与公众事件发表意见和看法,其中不乏建设意义的建议,也促进了一些事件的解决,但整体上网络新闻传播活动没有进入良性的发展体系,还处于个人化、情绪化的传播方式中,尤其是在一些事件中,大众往往不能很好地利用手中的监督权,将理性简单演化成非理性的人身攻击。同时,新闻传播主体过分追求关注,不断冲破禁忌,试图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来吸引关注,这都成为新闻传播主体变迁的因素。因此加强对新闻传播的管理,完善新闻传播法律法规建设,将新闻传播的发展规范到良性的方向中。
二、构建以新闻伦理道德为约束的非制度化规范体系。从传播主体的变迁角度考虑,其主体多样化的组成使其在同一新闻事件传播过程中选择不同的传播视角和方式。职业新闻传播主体往往致力于新闻事件的客观呈现,非民众个体的组织传播主体往往以组织机构的特性来传播新闻,其关注的内容往往集中在某一方面。民众个体传播主体主要以发表自己对事件的个人化看法为主,以期引起大家的认同和关注。面对复杂的新闻传播内容,传播主体需要将新闻伦理和道德作为其评价的标准,不管什么职业,将职业道德赋予的责任感、使命感转化为新闻生产实践中的自我调控和约束。
结语
移动互联网时代,社交化、移动化、本地化为标志的信息社会的未来发展要求新闻传播主体不断进行着变遷。新闻概念的泛化、信息的传播者和接受者角色的互换、传播主体的多样化、传播内容的多视角解读、平等互动的传播交流态势等,都为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样态和挑战。积极面对主体变迁的现状,找寻变化的规律,顺时而动,构建新闻传播的新业态。只有这样才能构建合理有序的新闻传播机制,进入平稳和谐的“后新闻传播”时代。
(作者单位:南阳理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