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治霾60年仍任重道远
张璐晶
“这一天,伦敦有雾,这场雾浓重而阴沉,有生命的伦敦眼睛刺痛,肺部郁闷,有生命的伦敦是一个浑身煤炱的幽灵……在城市边缘地带,雾是深黄色,靠里一点儿是棕色的,再靠里一点儿,棕色再深一些,再靠里,又再深一点儿,直到商业区的中心地带,雾是赭黑色的。”这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笔下的19世纪的伦敦。
19世纪进入工业急速发展期的英国伦敦,工厂产生大量废气,形成了极浓的灰黄色烟雾。20世纪50年代,“雾日”成为伦敦的常见景象。
1952年12月5日清晨,伦敦像往常一样覆盖着浓雾,市民们并未很在意。但很快,伦敦变成了云中楼阁,到处可以闻到浓雾的恼人气味,喉咙难受,开始咳嗽。
浓烟不断侵袭,公共汽车无法运行,一名试着开车的司机后来回忆:“煤灰的油烟像油漆一样挂在挡风玻璃上,都没办法擦掉。”渐渐地,全城的戏院、剧场和电影院都逐渐被浓雾所占领。这座工业之城的交通彻底瘫痪了,只有救护车停在路上,应付突发的情况。
伦敦的报纸起初只是关注大雾对人们衣食住行的影响,但医院开始传出这样不幸的消息,死亡人数越来越多。
英国官方数据显示,从12月5日起,短短一周时间内,伦敦市因支气管炎死亡704人,冠心病死亡281人,心脏衰竭死亡244人,结核病死亡77人,此外肺炎、肺癌、流行性感冒等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病率也有显著增加。在接下来的两个月中,这起事件总共造成1.2万人死亡。这就是后来震惊世界的“伦敦烟雾事件”。因为这次沉痛的灾难,英国人民开始深刻反思。英国政府开始“重典治霾”,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治理效果。
今天的伦敦,已成为一座“绿色花园城市”,空气质量有了极大改善,烟雾事件时期的首要污染物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下降了99%。
伦敦如何有效治理雾霾?某媒体联合中国清洁空气联盟共同发布《伦敦烟雾治理历程》报告(下称“伦敦治理报告”),分阶段详解伦敦的治理经验并探讨其对中国治理雾霾的启示。
祸从煤出
专家后来解释烟雾事件时指出,在集中供暖时代之前,寒冬的伦敦,数以万计的家庭只能烧煤取暖。由于战后经济困难,政府将优质煤出口国外,而伦敦人则烧劣质煤,污染更为严重。
烧煤的工厂排放的大量浓烟、汽车排放的机油废气和从欧洲大陆飘过来的污染云,都令伦敦的空气质量变得很差。
当年的伦敦,工业排污量非常大,每天都有1000吨的浓烟从烟囱中飘出来,排放2000吨二氧化碳(CO2)、140吨盐酸和14吨氟化物。更为严重的是,当大量的SO2从烟囱中排出后被氧化,混合了水蒸气之后,就形成了800吨的硫酸。
当空气不流通的时候,这些污染严重的黄烟就被“困在伦敦上空”。中国清洁空气联盟秘书处主任解洪兴在接受采访时表示,1952年伦敦烟雾事件的主要污染物是SO2和黑烟,而高浓度的SO2可以诱发急性呼吸系统疾病促发死亡,因而在两周之内导致了几千人的过早死。
事实上,在烟雾事件之前,伴随快速的经济发展,伦敦的空气污染形势已经渐趋严峻,在冬季发生过多起空气污染案例,最早的记录甚至可以追溯到1813年。此后100多年,工业革命推动英国经济快速崛起,大量化石燃料,尤其是煤炭的消耗量不断增加,使得伦敦大气污染愈演愈烈,并最终酿成惨剧。
烟雾事件成为一个楔子,以此为节点,拉开了英国治理大气污染的序幕。
制伏SO2和黑烟
伦敦治理报告通过梳理史料和大量数据,将伦敦近50年(1950~2000年)的烟雾治理过程,按照其空气质量的改善趋势划分成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1953~1960年)。伦敦治理报告显示,烟雾事件后,倍感压力的英国政府于1953年成立了由比佛爵士领导的比佛委员会(the Beaver Committee),专门调查烟雾事件的成因并制定应对方案。在比佛委员会的推动下,英国于1956年出台了专门针对空气污染的《清洁空气法》,该法提出禁止黑烟排放、升高烟囱高度、建立无烟区等措施,并且在控制机动车数量、调整能源结构等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
同一时期,清洁空气委员会(Clean Air Council) 成立,负责监督空气污染的改善情况,并从对空气污染治理有经验、有学识或有责任的人那里获取空气污染治理建议。
在具体的管理措施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由地方政府负责划定烟尘控制区,改造家用壁炉,更换燃料,禁止黑烟排放;设立奖惩机制,对控制区内进行壁炉改造的合理费用,由地方政府补贴至少 70%,而对违反条例的人员则依情节处以10~100英镑罚款或最高3个月的监禁。
1960年,伦敦的SO2和黑烟浓度分别下降20.9%、43.6%,取得了初步成效。
第二阶段是显著削减阶段(1960~1980年)。1968年,英国政府对《清洁空气法》进行了修订和扩充,赋予控制黑烟的住房和地方政府部部长更多权限,包括出台新的锅炉颗粒物和烟尘排放限值的权力,和可以强制要求地方政府设立新的烟尘控制区的权力。
政府还在1974年颁布了《污染控制法》(Control of Pollution Act) ,规定了机动车燃料的组成,并限制了油品(用于机动车或壁炉)中硫的含量。
这一阶段最核心的措施,就是大幅扩大了烟尘控制区的范围,到1976年,烟尘控制区的覆盖率在大伦敦地区已达到90%。
解洪兴说,伦敦空气中SO2和黑烟的浓度在第一阶段还略有波动,但到了第二阶段,伦敦的空气质量便有了显著变化,空气中SO2和黑烟的浓度在短期内均大幅下降,10年降幅超过80%。
1980年,英国治理大气污染终于进入平稳改善阶段,控制重点也从控制燃煤开始逐步转向机动车污染控制。政府陆续出台或修订了一系列法案,如《汽车燃料法》(1981年)、《空气质量标准》(1989年)、《环境保护法》(1990年)、《道路车辆监管法》(1991年)、《清洁空气法》(1993年修订)、《环境法》(1995年)、《国家空气质量战略》(1997年)、《大伦敦政府法案》(1999)、《污染预防和控制法案》(1999年)。
2000年之后,伦敦的空气质量和20世纪50年代相比,有了巨大的改善,SO2和黑烟浓度再下降84.2%和47.4%,都不再是伦敦的主要污染物。
2002年,伦敦市长经过广泛咨询后发布了伦敦的空气质量战略,其中详细说明了伦敦要如何达到国家空气质量目标。此后,伦敦的空气质量战略在2006、2010年进行了两次修订。目前,伦敦空气质量控制的重点是机动车污染控制,而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氮(NO2)和PM10。
“拥堵费”和“低污染排放区”
伦敦治理报告显示,无论是在人均GDP、三大产业比例还是能源结构方面,20世纪50年代的英国和现阶段的中国都有很多相似之处:中国在过去30年间也经历了空前快速的经济增长,粗放型的增长模式和大量能源与资源的消耗,带来了空气质量的严重退化,并最终引发了2013年大范围持续的“雾霾污染”。
根据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理论,当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后,环境质量状况随着工业化发展恶化到极致;到达某个临界点或称“拐点”以后,随着人均收入的进一步增加,产业结构转向以服务业为主,其环境污染的程度逐渐减缓,环境质量将逐渐得到改善。
然而,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律,而是传统工业化“先污染、后治理”教训和经验的总结,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调整,环境、资源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中国不能坐等“拐点”的到来,而是要吸取教训,尽早行动。
根据中国目前面临的现实情况,伦敦治理报告指出,“拥堵费”和“低污染排放区”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措施很有借鉴意义。
从2003年开始,伦敦政府采取了收取“拥堵费”的政策以缓解伦敦市中心的拥堵状况,该政策减少了机动车排放对空气的污染,增加了财政收入,为推行其他交通控制措施筹集了资金。
该政策的具体规定是:收费区域为伦敦市中心8.5平方公里区域(现在已扩展到了22平方公里),从周一到周五的早上7点至下午6点在收费区域内行驶,需要缴纳10英镑/天的拥挤费用。研究表明,该措施减少了收费区域内26%的交通拥堵。区域内行驶速度增加了5~10公里/小时;2003~2006年,该措施减少了由交通排放的氮氧化物(NOX)、PM10和CO2污染物浓度分别为17%、24%和3%。
此外,伦敦政府在2008年推行了低污染排放区政策,目的是为了加快污染严重车辆的更换速度,促进老旧车辆加装减排装置,降低车辆的污染排放,使伦敦的空气质量得到改善。在低污染排放区内行驶的车辆必须达到一定的排放标准,否则将会被征收费用。
大气治污仍任重道远
解洪兴告诉记者,1952年烟雾事件后的60年间,伦敦政府采取了许多空气治理措施来改善伦敦的空气质量,但伦敦烟雾治理的成功经验主要来自于完善的立法,形成有效的管理模式,推行诸如烟尘控制区、地方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等有效的管理措施,同时不断改善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
解洪兴认为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管理机制得以成功运行的一个必要前提就是有充足的资金支持,以及足够的接受过相应教育、培训的人力资源。“英国国家级的环保部门包括环境、食品和乡村事务部(Defra),环境局(Environment Agency)等不同的机构。截至2011年3月31日,仅英国环境局就有员工11527人,2010~2011年该部门全年的预算就达到12亿英镑(约合119亿元人民币)。
伴随着英国空气质量的改善,英国的能源结构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煤炭占总能源消耗的比例,从1948年的90%下降到了1998年的17%,而天然气的占比却从0上升到了36%。
有鉴于此,近年来,北京也在对煤炭的消费总量进行控制。2013年8月,北京市颁布《2013—2017年加快压减燃煤和清洁能源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到2015年年底实现核心区无煤化;到2017年,北京市的燃煤总量将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北京市还计划显著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到2017年,优质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90%以上,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10%以下,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供应力度与能源平衡进一步加强。
不过,伦敦治理报告最后指出,伦敦60年的空气治理经验给中国最大的启示是:治理空气污染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完善的法规,需要政策的支持和人员资金的投入。“尽管伦敦的空气质量和1952年相比已经有了巨大改善,但随着欧盟空气质量标准的提高,今天的伦敦仍然未达到欧盟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伦敦的经验似乎也在宣告,在应对空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道路上没有捷径,需要长期的控制策略和持续的努力。”
中国清洁空气联盟
中国清洁空气联盟由十家中国清洁空气领域的核心科研院所共同发起,拟为中国各省份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另一方面推广国内外先进的理念、经验、技术、工具,一方面加强省、城市以及科研机构之间的交流协作。联盟的目标是支持中国各省份和城市改善空气质量,减少空气污染对公共健康的危害。联盟的参与方包括科研院所、相关省市以及关注清洁空气的公益机构和相关企业等。十家发起机构包括清华大学、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大学、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中国人民大学。能源基金会是中国清洁空气联盟的发起支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