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要求的适用性分析
陈元静
摘要:海洋强国和“一带一路”战略目标的实现离不开高素质的航海人才,航海类院校担负着培养高素质航海人才的重任。从对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要求的理解的角度出发,研究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航海院校教学过程的关系,对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要求的适应性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满足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要求的教学和管理活动,对发挥质量管理体系在保障航海人才培养质量的作用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船员教育和培训 质量管理体系 基本要求 适用性
0引言
我国是一个海运大国,60万船员完成了90%以上的外贸物资运输。建设海洋强国战略是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艰巨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建设海洋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交通运输部联合提出了“全面提高航海教育质量,培养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航海类专门人才”的意见。航海人才培养已上升到一定的战略高度,航海人才是海运强国的保障,航海人才培养是实现海洋强国和“一带一路”战略目标的重要环节,作为我国航海人才培养主要渠道的航海类院校担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1]。
2012年,为了履行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颁布了修订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等系列船员教育和培训、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对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从近几年实施情况看,有的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在根据这些新要求修订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时,仍存在一些不够清晰的方面。我们从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效果的角度,结合作者自身在航海类院校质量管理体系和教学管理方面的工作经历,就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在航海类院校的适用性提出了一些思考,与业内人员商榷。
1 对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基本要求的理解
201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系列标准中,核心的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质量管理规则”),该标准对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提出了12项基本要求,这些基本要求虽然数量和名称与1997年颁布的“质量管理规则”差别不大,但实际内涵有着很大的差别,相关人员在建立修改质量管理体系时,需要认真理解。本文针对这12项基本要求中的8项提出理解要点如下:
(1)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质量方针是船员教育和培训总的质量宗旨和方向,要与机构总方针保持一致。对于航海类院校而言,可以结合学校的办学宗旨、指导思想提出质量方针,如果学校的办学宗旨、指导思想涵盖了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宗旨的内容,可以考虑直接用学校的办学宗旨、指导思想作为船员教育和培训的质量方针,如果为了突出船员教育和培训的特性,则可以单独制定船员教育和培训的质量方针。
质量目标是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在质量管理方面追求的目的,应与质量方针相适应,并具有可测性。质量目标的范围应从学校航海类人才培养目标总体进行考虑,不应只限于各类船员培训考试合格率方面,还应包括健康、职业素养和能力等方面。
质量目标的可测性方面,应尽量以量化的指标来体现质量目标,如果不能以量化的指标来体现,则应尽量提出能够衡量的、可以定性描述的质量目标,这样可以保证对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部门或个人考核时有所依据。
(2)职责、权限和沟通
本条基本要求中两次提到“沟通”,第一次的“沟通”是针对组织内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进行的沟通,可以通过文件发放、会议或培训等质量活动的方式实现,不需另外单独设置沟通活动并编制程序文件。第二次的“沟通”针对的是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沟通,而且要明确适当的途径,因此,需要单独设置沟通活动并编制程序文件。
(3)教学和培训计划
质量管理体系应对人才培养方案(培训计划)、课程教学标准(培训大纲)的编制、评审、审批、发布、修改等过程进行控制,对教学和培训实施计划的编制、审批和发布进行控制,教学和培训计划的编制应满足船员教育和培训相关国际公约、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要求,充分考虑适用对象、教学手段、师资力量、教学设备等因素,并考虑委托方要求(如有)、以往教学和培训计划执行的效果、船员市场需求等。本项基本要求所规定的课程标准(大纲)不仅仅要考虑理论教学,还要考虑实践教学,特别是近些年发展迅速的模拟器教学。
(4)教学与管理人员
质量管理体系应对教学与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和考核过程进行控制。对于人员配备活动,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管理模式,从满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教学需求的角度出发,确定教学和管理人员的岗位、数量和条件等要求,并通过开展必要的活动满足相关要求。
(5)招生与学员管理
本项基本要求是要对学员招生、学籍管理、日常管理、档案管理、证书发放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学校应对从学生招录计划到毕业全过程的主要过程控制做出规定,以保证学生在健康状况、职业素养等方面符合规定要求。
(6)场地、设施和设备
本项基本要求是要对场地、设施和设备的配置、维护保养、使用和管理活动进行控制,对于“配置”活动,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管理模式,从满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教学需求的角度出发,确定场地、设施和设备的名称、数量或规模、技术标准或要求等,并通过开展必要的活动满足相关要求。
(7)教学和训练的实施
本项基本要求主要对教学人员的确定、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进度与调课控制、实践性教学的安全保障与节能环保、考试管理等过程进行控制。对于教学实施环节,应明确教学人员在实施理论、实践性教学过程时的要求,包括采用的教学方法或手段、教材等。
(8)教学和训练的检查与评估
本项基本要求主要对教学和训练环节的检查、教学和训练质量的评估、检查和评估结果的处置等过程进行控制。要注意对教学和训练环节的检查发现问题如何进行处置做出规定,明确处理的途径或方法;对于教学质量评估,应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较为全面的教学质量评估,并非简单的满意度调查,并对教学质量评估结果的应用做出规定。
2 船员教育和培训过程分析
航海类院校在建立和实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时,不仅要从质量体系本身满足“质量管理规则”要求、能够通过外部审核并获得或保持有效的质量体系证书的角度考虑[2],更应努力发挥质量管理体系在保障航海类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方面的作用。航海院校的人才培养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策划活动;
(2)教学计划策划活动;
(3)教学场地、设备设施保障活动;
(4)教学人员准备活动;
(5)教学实施活动;
(6)学生招录和管理、教育活动;
(7)学生评价活动;
(8)教学监测与教学质量评估活动。
3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基本要求与航海院校教育过程的适用性分析
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制定时,采用了ISO系列标准质量管理的基本理念,考虑了系统性管理、过程管理、PDCA循环等质量管理方法。航海院校在建立和实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时,应充分将“质量管理规则”中的基本要求与学校的教学和管理过程相结合[3],根据以上所述航海类院校人才培养的主要过程,在建立和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时,“质量管理规则”基本要求要的适用性见表3-1所示。
4 教学和教学管理活动过程控制的注意事项
总体而言,只要注意了“质量管理规则”中的基本要求与学校教学和教学管理活动的对应关系,就不会造成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重大不符合情况。尽管如此,在过程控制文件的编写和具体活动实施时,仍然需要首先對各自教学和教学管理活动进行识别和过程梳理,确定教学和教学管理活动是否符合“质量管理规则”的基本要求,笔者建议对以下几个方面引起注意:
(1)关于“教学和培训计划”基本要求。本项基本要求提到对“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编制、评审、审批与发布等过程控制,但有些院校在这些活动的开展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例如,有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编制与评审人员重合,或者是评审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评审的客观性和权威性不强;有的“课程标准”的审批和发布环节不清晰,没有活动记录等。对于这些不足,首先需要对这些活动和过程进行明确,再进行程序的确定和程序文件的编写。
(2)关于“场地、设施和设备”基本要求。本项基本要求提到了对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要求,但有些单位以往只提出了教学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要求,但这些要求或者过于笼统而缺乏操作性,或者没有针对具体设备提出而缺乏针对性。因此,建议针对不同的设备提出具体的维护保养周期或频率,以及维护保养内容和程度等具体要求。
(3)关于“教学和训练的检查与评估”基本要求。本项基本要求提出了对教学检查和质量评估结果的处置要求。有些单位存在有检查,也有质量评估,但对检查结果、质量评估结果的统计、分析和结果利用不足,往往只是为了检查而检查,为了评估而评估,没有很好利用检查和评估中发现的教学质量存在的问题,而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教学质量。建议明确教学检查与质量评估结果处置过程,对教学检查、质量评估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指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从而持续改进和提高教学质量。
5 结束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是航海类院校建立和实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的主要依据,其中提出的12项基本要求是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标准,要结合航海类院校自身教学和管理的实际情况,认真理解和加以应用。质量管理体系不仅仅考虑其符合标准,更要切实涵盖主要的教学和管理环节,切实发挥其保障学校航海人才培养质量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杨传堂部长解读海运强国基本内涵[J].中国港口,2014,11.
[2]黄明.水路运输系统相关管理体系探讨[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
[3]孙明霞等.高等院校教育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指南[M].中国石油出版社,2014,10.
摘要:海洋强国和“一带一路”战略目标的实现离不开高素质的航海人才,航海类院校担负着培养高素质航海人才的重任。从对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要求的理解的角度出发,研究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航海院校教学过程的关系,对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要求的适应性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满足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要求的教学和管理活动,对发挥质量管理体系在保障航海人才培养质量的作用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船员教育和培训 质量管理体系 基本要求 适用性
0引言
我国是一个海运大国,60万船员完成了90%以上的外贸物资运输。建设海洋强国战略是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艰巨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建设海洋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交通运输部联合提出了“全面提高航海教育质量,培养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航海类专门人才”的意见。航海人才培养已上升到一定的战略高度,航海人才是海运强国的保障,航海人才培养是实现海洋强国和“一带一路”战略目标的重要环节,作为我国航海人才培养主要渠道的航海类院校担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1]。
2012年,为了履行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颁布了修订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等系列船员教育和培训、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对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从近几年实施情况看,有的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在根据这些新要求修订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时,仍存在一些不够清晰的方面。我们从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效果的角度,结合作者自身在航海类院校质量管理体系和教学管理方面的工作经历,就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在航海类院校的适用性提出了一些思考,与业内人员商榷。
1 对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基本要求的理解
201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系列标准中,核心的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质量管理规则”),该标准对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提出了12项基本要求,这些基本要求虽然数量和名称与1997年颁布的“质量管理规则”差别不大,但实际内涵有着很大的差别,相关人员在建立修改质量管理体系时,需要认真理解。本文针对这12项基本要求中的8项提出理解要点如下:
(1)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质量方针是船员教育和培训总的质量宗旨和方向,要与机构总方针保持一致。对于航海类院校而言,可以结合学校的办学宗旨、指导思想提出质量方针,如果学校的办学宗旨、指导思想涵盖了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宗旨的内容,可以考虑直接用学校的办学宗旨、指导思想作为船员教育和培训的质量方针,如果为了突出船员教育和培训的特性,则可以单独制定船员教育和培训的质量方针。
质量目标是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在质量管理方面追求的目的,应与质量方针相适应,并具有可测性。质量目标的范围应从学校航海类人才培养目标总体进行考虑,不应只限于各类船员培训考试合格率方面,还应包括健康、职业素养和能力等方面。
质量目标的可测性方面,应尽量以量化的指标来体现质量目标,如果不能以量化的指标来体现,则应尽量提出能够衡量的、可以定性描述的质量目标,这样可以保证对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部门或个人考核时有所依据。
(2)职责、权限和沟通
本条基本要求中两次提到“沟通”,第一次的“沟通”是针对组织内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进行的沟通,可以通过文件发放、会议或培训等质量活动的方式实现,不需另外单独设置沟通活动并编制程序文件。第二次的“沟通”针对的是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沟通,而且要明确适当的途径,因此,需要单独设置沟通活动并编制程序文件。
(3)教学和培训计划
质量管理体系应对人才培养方案(培训计划)、课程教学标准(培训大纲)的编制、评审、审批、发布、修改等过程进行控制,对教学和培训实施计划的编制、审批和发布进行控制,教学和培训计划的编制应满足船员教育和培训相关国际公约、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要求,充分考虑适用对象、教学手段、师资力量、教学设备等因素,并考虑委托方要求(如有)、以往教学和培训计划执行的效果、船员市场需求等。本项基本要求所规定的课程标准(大纲)不仅仅要考虑理论教学,还要考虑实践教学,特别是近些年发展迅速的模拟器教学。
(4)教学与管理人员
质量管理体系应对教学与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和考核过程进行控制。对于人员配备活动,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管理模式,从满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教学需求的角度出发,确定教学和管理人员的岗位、数量和条件等要求,并通过开展必要的活动满足相关要求。
(5)招生与学员管理
本项基本要求是要对学员招生、学籍管理、日常管理、档案管理、证书发放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学校应对从学生招录计划到毕业全过程的主要过程控制做出规定,以保证学生在健康状况、职业素养等方面符合规定要求。
(6)场地、设施和设备
本项基本要求是要对场地、设施和设备的配置、维护保养、使用和管理活动进行控制,对于“配置”活动,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管理模式,从满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教学需求的角度出发,确定场地、设施和设备的名称、数量或规模、技术标准或要求等,并通过开展必要的活动满足相关要求。
(7)教学和训练的实施
本项基本要求主要对教学人员的确定、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进度与调课控制、实践性教学的安全保障与节能环保、考试管理等过程进行控制。对于教学实施环节,应明确教学人员在实施理论、实践性教学过程时的要求,包括采用的教学方法或手段、教材等。
(8)教学和训练的检查与评估
本项基本要求主要对教学和训练环节的检查、教学和训练质量的评估、检查和评估结果的处置等过程进行控制。要注意对教学和训练环节的检查发现问题如何进行处置做出规定,明确处理的途径或方法;对于教学质量评估,应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较为全面的教学质量评估,并非简单的满意度调查,并对教学质量评估结果的应用做出规定。
2 船员教育和培训过程分析
航海类院校在建立和实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时,不仅要从质量体系本身满足“质量管理规则”要求、能够通过外部审核并获得或保持有效的质量体系证书的角度考虑[2],更应努力发挥质量管理体系在保障航海类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方面的作用。航海院校的人才培养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策划活动;
(2)教学计划策划活动;
(3)教学场地、设备设施保障活动;
(4)教学人员准备活动;
(5)教学实施活动;
(6)学生招录和管理、教育活动;
(7)学生评价活动;
(8)教学监测与教学质量评估活动。
3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基本要求与航海院校教育过程的适用性分析
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制定时,采用了ISO系列标准质量管理的基本理念,考虑了系统性管理、过程管理、PDCA循环等质量管理方法。航海院校在建立和实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时,应充分将“质量管理规则”中的基本要求与学校的教学和管理过程相结合[3],根据以上所述航海类院校人才培养的主要过程,在建立和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时,“质量管理规则”基本要求要的适用性见表3-1所示。
4 教学和教学管理活动过程控制的注意事项
总体而言,只要注意了“质量管理规则”中的基本要求与学校教学和教学管理活动的对应关系,就不会造成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重大不符合情况。尽管如此,在过程控制文件的编写和具体活动实施时,仍然需要首先對各自教学和教学管理活动进行识别和过程梳理,确定教学和教学管理活动是否符合“质量管理规则”的基本要求,笔者建议对以下几个方面引起注意:
(1)关于“教学和培训计划”基本要求。本项基本要求提到对“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编制、评审、审批与发布等过程控制,但有些院校在这些活动的开展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例如,有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编制与评审人员重合,或者是评审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评审的客观性和权威性不强;有的“课程标准”的审批和发布环节不清晰,没有活动记录等。对于这些不足,首先需要对这些活动和过程进行明确,再进行程序的确定和程序文件的编写。
(2)关于“场地、设施和设备”基本要求。本项基本要求提到了对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要求,但有些单位以往只提出了教学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要求,但这些要求或者过于笼统而缺乏操作性,或者没有针对具体设备提出而缺乏针对性。因此,建议针对不同的设备提出具体的维护保养周期或频率,以及维护保养内容和程度等具体要求。
(3)关于“教学和训练的检查与评估”基本要求。本项基本要求提出了对教学检查和质量评估结果的处置要求。有些单位存在有检查,也有质量评估,但对检查结果、质量评估结果的统计、分析和结果利用不足,往往只是为了检查而检查,为了评估而评估,没有很好利用检查和评估中发现的教学质量存在的问题,而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教学质量。建议明确教学检查与质量评估结果处置过程,对教学检查、质量评估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指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从而持续改进和提高教学质量。
5 结束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是航海类院校建立和实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的主要依据,其中提出的12项基本要求是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标准,要结合航海类院校自身教学和管理的实际情况,认真理解和加以应用。质量管理体系不仅仅考虑其符合标准,更要切实涵盖主要的教学和管理环节,切实发挥其保障学校航海人才培养质量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杨传堂部长解读海运强国基本内涵[J].中国港口,2014,11.
[2]黄明.水路运输系统相关管理体系探讨[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
[3]孙明霞等.高等院校教育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指南[M].中国石油出版社,20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