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基础教育阶段舞蹈表演意识的开发与培养
李绘
【摘 要】针对当前我国部分舞蹈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的一些问题,舞蹈教师在基础阶段的舞蹈教育过程中,要注重开发和培养学生的舞蹈综合素质能力,特别是作为舞蹈教学工作者更需要对学生的舞蹈教育引起高度重视,本文将对基础阶段学生舞蹈表演意识的开发与培养策略进行论述,以此不断提升学生的舞蹈水平。
【关键词】舞蹈;基础教育阶段;表演意识;开发培养
中图分类号:J6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02-0151-01
由于舞蹈教育[1]需要结合每一个学生的不同特点进行教学,所以本文将基础教育阶段开发学生舞蹈潜能的实践策略作为研究的切入点,重点对基础教育阶段提高学生舞蹈表演意识与提升舞蹈综合素质能力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论述,由此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希望通过这些可行性建议为学生舞蹈基础教育阶段舞蹈表演意识的开发与培养奠定基础。
一、舞蹈基础教育阶段学生表演意识的开发与培养存在的问题
基础阶段学生舞蹈教学工作的开展,要求教师重点对学生的舞蹈表演意识进行开发与培养。舞蹈初学者一般对舞蹈表演都有无限的期待,但是舞蹈艺术不同于其他的表演艺术,不仅需要学生的舞蹈天赋,且要经过后天的不断努力,但是我国现阶段学生的舞蹈基础教学工作者容易忽视学生舞蹈潜能的开发与舞蹈表演意识的培养这一重要过程,很难调动学生的学习主观能动性,使得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很容易丧失兴趣。
二、舞蹈基础教育阶段舞蹈表演意识的开发与培养策略
首先,学生的舞蹈意识是在潜移默化的舞蹈教学实践过程中培养起来的,所以不断通过音乐以及舞蹈环境激发学生的舞蹈表演欲望,是每一个舞蹈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侧重点。在实际的教学中,要通过音乐节奏的刺激,使学生的学习达到“视听合一”的效果[2],然后教师再通过多种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示范性动作教学,激发学生的创作灵感。因此,基础教育阶段学生舞蹈表演意识的开发与培养需要通过教学环境来营造一种良好的学习氛围。
其次,教师要注重从身边的生活中找寻舞蹈教学的素材。既然舞蹈是一门艺术,就应该从身边的生活中找寻正能量和舞蹈学习的有益元素。我国是一个历史文化悠久的大国,民族传统文化多种多样,有多种舞蹈形式,尤其是少数民族的舞蹈,不仅种类多,而且舞姿优美,是现代化舞蹈教学的智慧来源,因此,教师就可以通过借鉴传统民族舞蹈形式,让学生充分感受我国民间舞蹈的魅力与生命力,从而激发学生对生活的热爱之情,但是要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展开实践,例如,通过傣族舞蹈“身体三道弯”的锻炼,既可以提高学生的舞蹈锻炼意识,又可通过身体的柔韧性锻炼培养学生的审美意识。傣族文化是一种对水文化特别尊崇的民族文化,因此舞蹈形式具有水的流动性与舒缓性,教师可以通过这种舞蹈形式培养学生的思维细腻性与让其体味传统舞蹈独特的历史文化风蕴;此外还有粗犷的蒙古族舞蹈、婉约的维吾尔族等多种民族舞蹈种类,总之教师要结合学生的学习特点与学习兴趣从我国不同民族的舞蹈形式中挖掘正能量,拓宽学生的眼界、增强学生对民族文化的鉴赏力[3],提高其综合能力素养,为舞蹈表演潜意识开发奠定积极的基础。
此外,舞蹈是一门借鉴的艺术,需要不同的舞蹈形式充分融合,因此学生思维和眼界不能受限,舞蹈基础能力素质需要在一点一滴的生活日常中不断积累和培养,例如教师可以通过多种多样的媒介形式加强学生的教学,拓宽其舞蹈感官视野,比如可以通过当前较火的舞蹈类综艺节目形式不断培养学生的舞蹈理论学习能力以及强化实践表演意识,通过各类舞蹈作品、综合性文艺晚会、专业舞蹈大赛等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提升学生的舞蹈学习能力,例如通过CCTV舞蹈大赛播放视频教学,使学生在观看中不仅可以提升自己对初级阶段舞蹈教学的认识能力,还能拓宽自己对不同类型舞蹈知识的学习视野,经过多接触,多实践,激发舞蹈表演的灵感。总之,专业教育与理论教育是初级舞蹈教学的重点,在有限的时间之内要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必须充分挖掘学生的基本潜能,例如教师可以通过案例教学法将学生带入一种真实的舞蹈氛围中,通过生活美诠释舞蹈美,通过大自然的大好风光激发学生的灵感,不断加强学生舞蹈基础教育表演意识的开发与培养。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舞蹈学习是学生不断提高自我审美能力的过程,通过动作美、形态美、曲线美等多种审美表现形式体现舞蹈学习者对舞蹈表演的良好认知,所以技术阶段的舞蹈教育,关键要培养学生的基础认识能力和审美能力,通过学生的神态、体态以及动态等将舞蹈的美感传达,在教学中教师要通过潜意识教学集中学生的注意力,使其完全沉浸在舞蹈的音乐之中,发挥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天赋能力。
参考文献:
[1]冷英嘉.浅谈学前教育专业舞蹈教学中表演意识的培养[J].科教文汇(中旬刊),2014,(10):82-83.
[2]闫小飞.浅谈少儿舞蹈教学中儿童表演天性的开发[J].内江科技,2008,(04):171-172.
[3]石钧尹.舞蹈表演专业教学探索调整之路[J].大众文艺,2014,(02):224-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