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完成了有关IBC规则的修订
在IMO污染预防和应对分委会(PPR)第5次会议上,分委会完成了有关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BC规则)的修订,包括修订的产品清单和索引。经修订的第17章(最低要求一览表)、第18章(本规则不适用货品清单)、第19章(散装产品的索引)和第21章(为受IBC规则约束的产品指定有关运输要求的标准),以及其他修正案,将提交于2018年10月召开的第73届海环会(MEPC 73)和第100届海安会(MSC 100)审议通过。
对IBC规则的全面审核,旨在使个别物质有关要求与联合国的化学品分类和标识全球协调系统(GHS),以及2014年版修訂的海洋污染科学问题联合专家组(GESAMP)有关船载化学物质危险评估程序相协调。分委会还通过了海环委有关载运高能量燃料及其混合物指南的通函草案,将提交第73届海环会审议批准。 (刘昭青 编译)
对IBC规则的全面审核,旨在使个别物质有关要求与联合国的化学品分类和标识全球协调系统(GHS),以及2014年版修訂的海洋污染科学问题联合专家组(GESAMP)有关船载化学物质危险评估程序相协调。分委会还通过了海环委有关载运高能量燃料及其混合物指南的通函草案,将提交第73届海环会审议批准。 (刘昭青 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