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鑫药业公司关联方交易财务舞弊分析
朱虹
摘要:近年來,我国上市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为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作为上市公司交易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关联方交易不仅关系着中小外部投资方的利益,而且对于企业相关者的利益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基于此,本文将紫鑫药业公司关联方交易财务舞弊分析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紫鑫药业公司关联方交易财务舞弊概况及手段的分析,进而对紫鑫药业公司关联方交易财务舞弊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策略。旨在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中的行为,促使商业交易实现公平性。
关键词:紫鑫药业 关联方 交易 财务舞弊
中图分类号:F406.7 文献标识码:A
上市公司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的关联方交易现象成为当前上市公司进行商业交易的常态,其能够降低企业商业的交易成本,不断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大多数的上市公司通过关联方交易进行盈余操纵及调整企业业务,这一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企业中小外部投资方的基本利益,而且对其相关者的利益也造成了损失。因此,要加强对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的研究,防止其出现财务舞弊现象,保证企业的公平、正常、有序地发展。
1 紫鑫药业公司关联方交易财务舞弊概况及手段
1.1紫鑫药业公司关联方交易财务舞弊概况
吉林省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成立,是利用药用动植物进行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科技医药公司,其在2007年3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上市后表现普通,但是,其在2010年时的业务报表中却以当年完成6.4亿的营业收入,1.73亿的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151%、184%的成绩让人眼前一亮,其后一年,紫鑫药业以3.7亿的营业收入以及1.11亿的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226%、325%的成绩让人大吃一惊。之后紫鑫药业的股价一路飘红,惊人的增长使得其业绩受到质疑,随后紫鑫药业被曝出借助吉林省推动人参产业发展政策注册大量空壳公司进行人参的空买空卖行为,涉嫌重大的财务舞弊问题,于2011年3月其被证监会以涉嫌关联方交易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14年对该企业管理人员进行警告并进行罚款处罚[1]。
1.2紫鑫药业公司关联方交易财务舞弊手段
1.2.1虚假交易企业
一方面,紫鑫药业的人参交易的供应商主要为“延边嘉益”“延边耀宇”“延边欣鑫”和“延边劲辉”这四家公司,其注册时间、地点、业务等相似性很大。根据调查得知这四家公司的控制人皆属于紫鑫药业董事长,其内部管理层也是由紫鑫药业及其关联方所控制,但紫鑫药业没有在其年报中披露其与关联方之间的联系;另一方面,紫鑫药业在其2010年的年报中表示其主要客户为四川平大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亳州千草药业饮品厂、吉林正德药业有限公司、通化立发人参贸易有限公司和通化文博人参贸易有限公司这五家公司,其采购利润达到2.3亿元,但在上一年年报中其采购不足2700万元,这种反差使得社会对其收入真实性产生了怀疑[2]。
1.2.2虚假交易结构
紫鑫药业下的延边系企业将采购款通过其他途径转到其客户手中,再通过采购紫鑫药业人参药品的方式将采购款回流到紫鑫药业手中,整个交易由其内部控制,形成了自销自买的交易结构,而其企业客户同样无法巨额采购产品,整个自买自卖的内部交易流程造成了财务舞弊现象,即使企业存在销售业务,但是其关联方未对交易信息进行披露,也同样有财务造假舞弊现象。
2 紫鑫药业公司关联方交易中存在的问题
2.1内外部审计系统不够健全
第一,公司不健全的内部结构造成公司与母公司间出现资产、财务、业务和人员等方面不明朗的问题,同时公司中控股股东权利过大也对关联方交易的决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企业内控机制的不完善使得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监事会的整体运行存在问题,使其缺乏应有的监管制约能力,对关联方交易的行为造成了误导;第二,我国财政部尽管对关联方交易的经管行为进行了相关的法律约束,如《微观经济主体财务系统方面的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但是如《经济法》以及《会计法》等高层次的财务经济法律法规对企业的关联方交易缺乏明确的规定;第三,企业的内外部审计的监管能力没有实际发挥效用,使得企业出现控股股东独大、内部控制严重的情况,使得经营者从被审计人转变为审计委托人,对外部审计组织和人员的审计行为造成了影响,甚至有些审计组织和人员与企业合作损害中小外部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深了企业关联方交易出现不合理现象[3]。
2.2内部组织管理缺乏科学性
第一,股权过于集中使股东大会以及监事会的监管作用减弱,使得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全部业务享有绝对且实质的控制权,整个公司管理层对财务信息的披露进行控制,使得公司在对财务信息披露和进行利益分配时首先要考虑控股股东和管理层的利益,这种做法极大地损害了债权人以及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第二,董事会的内部成员构成联系性过大。公司对其财务报表的造假行为既能够使企业通过小部分的成本投入实现大量融资行为,也能够使外界和企业员工对企业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进而更积极地投资和工作,同时也能够获得政府的扶持和资本投入,而我国大部分的上市公司中的三会一层组织机构基本都有实际控制人,其内部监管有效性缺失,而且其对股权的分配也存在问题,对管理层赋予过大的权利又缺乏约束,为其的谋私行为创造了条件,进而对财务报表造假创造了条件。
第三,监事会对于财务监管信息的真实性和相关性缺乏实效性[4]。享有决定控制权利的控股股东、董事会的内部化以及管理层专权等因素致使监事会无法发挥实际有效的监督管理作用,对于管理层提供的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性无法进行有效监管,致使整个企业以利润为准则来操纵关联方交易经管行为。
2.3管理者品质素质缺失
关联方交易通常是由公司的管理层人员促成的,而作为首席执行官的管理者是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最直接的主体,其对公司内部的盈利状况要先于公司的董事会先掌握,而管理层的工资、奖金以及分红等薪酬构成又是由企业的盈利情况而决定的,因此,管理层为了扩大自身的经济利益,忽视基本的职业道德,对财务信息以及利润进行操纵。
3 針对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财务舞弊的策略
3.1建立健全关联方和企业的审计系统
对于上市企业而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审计部门等第三方的中介组织,对于企业进行关联方交易以及财务信息披露都有监管和鉴定作用,而这些中介组织提供的关于关联方交易的审计建议,能够为外部的投资者提供所需的财务信息,同时降低因上市公司与外部财务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损失。因此,建立健全外部审计系统,加强外部审计的监管职能,完善相关法规,规范内部审计的工作同时对外部第三方的审计违规行为做出处罚和赔偿规定,改善审计工作状况,对违规操作要加大经济处罚力度,要能够动摇违规者的根本,要求其不仅要承担经济责任,也需要其承担法律和社会责任,保证审计监管工作能够具有有效性[5]。
3.2优化企业组织管理结构
优化上市公司的组织管理结构首先要从股权结构入手,上市公司中享有绝对控制权利的股权方的权利过于集中,与关联方交易的几率较高,其贸易金额也较大,而上市公司利用控股公司掌握的其他空壳公司进行关联方交易,将公司的资产转移到其他公司中,在这期间,控股股东为了能够实现扩大自身收益以及隐藏真实业绩的目的,就通过与关联方交易对企业财务信息进行操纵,而要摆脱这一手段的方法之一,就是增加控股股东的数量,将控股股东进行分权制衡,降低其与关联方交易发生的概率,对企业操纵关联方交易而发生的财务舞弊现象进行抑制。此外,还需要对独董岗位进行监管强化,扩大董事外成员规模,预防财务舞弊现象的产生,提高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同时对独董岗位的任免也要进行改进,对其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进行明确规范,保证独董岗位能够在企业的重大投资以及关联方交易中享有决策权,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起到监管的作用,一旦企业无法履行正常的经济职能时,就需要独董岗位来承担应有的职责。
3.3加强对管理者的绩效评价和薪酬管理
企业对管理者的薪酬进行评定时,企业所有者会按照企业财务指标的考核来评估,因此企业财务指标的优良程度直接关系着管理者的薪酬程度,这就使得一些职业道德品质缺失的管理者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对财务信息进行造假[6]。为了应对这种状况,企业要不断地强化对管理者的绩效评价和薪酬管理机制的建立,防止其对财务信息进行造假,促使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企业在对管理者进行绩效评价和薪酬时,不仅要对其进行适当的物质报酬,而且要进行精神激励,如为管理者提供更高层次的学习机会,也可以利用股票分权手段来提高管理者对企业的归属感,重视起企业健康发展的经济和社会价值,降低并避免财务信息造假行为的发生几率。
本文通过对紫鑫药业公司关联方交易财务舞弊概况及手段的分析,进而分别从建立健全关联方和企业的审计系统、优化企业组织管理结构、加强对管理者的绩效评价和薪酬管理四方面对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财务舞弊策略进行了系统的研究。研究结果表明,以紫鑫药业公司为代表的上市公司在关联方交易中存在内外部审计系统不健全、内部组织管理缺乏科学性、管理者品质素质缺失的问题。因此,要加强对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财务舞弊的分析工作,为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提供合法的参考,使其关联方交易能够透明且真实可靠,推动上市公司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姚东,余鹏翼.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舞弊行为研究——以舜天船舶为例[J].国际商务财会,2017,12(5):39- 43.
[2] 李冰,刘成立,袁凤慧.关联方交易的审计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7,18(9):269.
[3] 赵景萱.关联方交易审计风险的识别与评估[J].全国商情,2016,22(17):92- 93.
[4] 刘康黎.论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利润操纵及防范对策[J].中国总会计师,2016,31(6):64- 65.
[5] 王玉蔚,刘青.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及相关责任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6,29(12):65- 66.
[6] 孙笑璇.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财务造假案例分析——以"紫鑫药业"为例[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6,15(4):120- 121.
摘要:近年來,我国上市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为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作为上市公司交易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关联方交易不仅关系着中小外部投资方的利益,而且对于企业相关者的利益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基于此,本文将紫鑫药业公司关联方交易财务舞弊分析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紫鑫药业公司关联方交易财务舞弊概况及手段的分析,进而对紫鑫药业公司关联方交易财务舞弊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策略。旨在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中的行为,促使商业交易实现公平性。
关键词:紫鑫药业 关联方 交易 财务舞弊
中图分类号:F406.7 文献标识码:A
上市公司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的关联方交易现象成为当前上市公司进行商业交易的常态,其能够降低企业商业的交易成本,不断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大多数的上市公司通过关联方交易进行盈余操纵及调整企业业务,这一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企业中小外部投资方的基本利益,而且对其相关者的利益也造成了损失。因此,要加强对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的研究,防止其出现财务舞弊现象,保证企业的公平、正常、有序地发展。
1 紫鑫药业公司关联方交易财务舞弊概况及手段
1.1紫鑫药业公司关联方交易财务舞弊概况
吉林省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成立,是利用药用动植物进行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科技医药公司,其在2007年3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上市后表现普通,但是,其在2010年时的业务报表中却以当年完成6.4亿的营业收入,1.73亿的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151%、184%的成绩让人眼前一亮,其后一年,紫鑫药业以3.7亿的营业收入以及1.11亿的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226%、325%的成绩让人大吃一惊。之后紫鑫药业的股价一路飘红,惊人的增长使得其业绩受到质疑,随后紫鑫药业被曝出借助吉林省推动人参产业发展政策注册大量空壳公司进行人参的空买空卖行为,涉嫌重大的财务舞弊问题,于2011年3月其被证监会以涉嫌关联方交易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14年对该企业管理人员进行警告并进行罚款处罚[1]。
1.2紫鑫药业公司关联方交易财务舞弊手段
1.2.1虚假交易企业
一方面,紫鑫药业的人参交易的供应商主要为“延边嘉益”“延边耀宇”“延边欣鑫”和“延边劲辉”这四家公司,其注册时间、地点、业务等相似性很大。根据调查得知这四家公司的控制人皆属于紫鑫药业董事长,其内部管理层也是由紫鑫药业及其关联方所控制,但紫鑫药业没有在其年报中披露其与关联方之间的联系;另一方面,紫鑫药业在其2010年的年报中表示其主要客户为四川平大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亳州千草药业饮品厂、吉林正德药业有限公司、通化立发人参贸易有限公司和通化文博人参贸易有限公司这五家公司,其采购利润达到2.3亿元,但在上一年年报中其采购不足2700万元,这种反差使得社会对其收入真实性产生了怀疑[2]。
1.2.2虚假交易结构
紫鑫药业下的延边系企业将采购款通过其他途径转到其客户手中,再通过采购紫鑫药业人参药品的方式将采购款回流到紫鑫药业手中,整个交易由其内部控制,形成了自销自买的交易结构,而其企业客户同样无法巨额采购产品,整个自买自卖的内部交易流程造成了财务舞弊现象,即使企业存在销售业务,但是其关联方未对交易信息进行披露,也同样有财务造假舞弊现象。
2 紫鑫药业公司关联方交易中存在的问题
2.1内外部审计系统不够健全
第一,公司不健全的内部结构造成公司与母公司间出现资产、财务、业务和人员等方面不明朗的问题,同时公司中控股股东权利过大也对关联方交易的决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企业内控机制的不完善使得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监事会的整体运行存在问题,使其缺乏应有的监管制约能力,对关联方交易的行为造成了误导;第二,我国财政部尽管对关联方交易的经管行为进行了相关的法律约束,如《微观经济主体财务系统方面的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但是如《经济法》以及《会计法》等高层次的财务经济法律法规对企业的关联方交易缺乏明确的规定;第三,企业的内外部审计的监管能力没有实际发挥效用,使得企业出现控股股东独大、内部控制严重的情况,使得经营者从被审计人转变为审计委托人,对外部审计组织和人员的审计行为造成了影响,甚至有些审计组织和人员与企业合作损害中小外部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深了企业关联方交易出现不合理现象[3]。
2.2内部组织管理缺乏科学性
第一,股权过于集中使股东大会以及监事会的监管作用减弱,使得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全部业务享有绝对且实质的控制权,整个公司管理层对财务信息的披露进行控制,使得公司在对财务信息披露和进行利益分配时首先要考虑控股股东和管理层的利益,这种做法极大地损害了债权人以及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第二,董事会的内部成员构成联系性过大。公司对其财务报表的造假行为既能够使企业通过小部分的成本投入实现大量融资行为,也能够使外界和企业员工对企业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进而更积极地投资和工作,同时也能够获得政府的扶持和资本投入,而我国大部分的上市公司中的三会一层组织机构基本都有实际控制人,其内部监管有效性缺失,而且其对股权的分配也存在问题,对管理层赋予过大的权利又缺乏约束,为其的谋私行为创造了条件,进而对财务报表造假创造了条件。
第三,监事会对于财务监管信息的真实性和相关性缺乏实效性[4]。享有决定控制权利的控股股东、董事会的内部化以及管理层专权等因素致使监事会无法发挥实际有效的监督管理作用,对于管理层提供的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性无法进行有效监管,致使整个企业以利润为准则来操纵关联方交易经管行为。
2.3管理者品质素质缺失
关联方交易通常是由公司的管理层人员促成的,而作为首席执行官的管理者是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最直接的主体,其对公司内部的盈利状况要先于公司的董事会先掌握,而管理层的工资、奖金以及分红等薪酬构成又是由企业的盈利情况而决定的,因此,管理层为了扩大自身的经济利益,忽视基本的职业道德,对财务信息以及利润进行操纵。
3 針对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财务舞弊的策略
3.1建立健全关联方和企业的审计系统
对于上市企业而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审计部门等第三方的中介组织,对于企业进行关联方交易以及财务信息披露都有监管和鉴定作用,而这些中介组织提供的关于关联方交易的审计建议,能够为外部的投资者提供所需的财务信息,同时降低因上市公司与外部财务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损失。因此,建立健全外部审计系统,加强外部审计的监管职能,完善相关法规,规范内部审计的工作同时对外部第三方的审计违规行为做出处罚和赔偿规定,改善审计工作状况,对违规操作要加大经济处罚力度,要能够动摇违规者的根本,要求其不仅要承担经济责任,也需要其承担法律和社会责任,保证审计监管工作能够具有有效性[5]。
3.2优化企业组织管理结构
优化上市公司的组织管理结构首先要从股权结构入手,上市公司中享有绝对控制权利的股权方的权利过于集中,与关联方交易的几率较高,其贸易金额也较大,而上市公司利用控股公司掌握的其他空壳公司进行关联方交易,将公司的资产转移到其他公司中,在这期间,控股股东为了能够实现扩大自身收益以及隐藏真实业绩的目的,就通过与关联方交易对企业财务信息进行操纵,而要摆脱这一手段的方法之一,就是增加控股股东的数量,将控股股东进行分权制衡,降低其与关联方交易发生的概率,对企业操纵关联方交易而发生的财务舞弊现象进行抑制。此外,还需要对独董岗位进行监管强化,扩大董事外成员规模,预防财务舞弊现象的产生,提高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同时对独董岗位的任免也要进行改进,对其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进行明确规范,保证独董岗位能够在企业的重大投资以及关联方交易中享有决策权,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起到监管的作用,一旦企业无法履行正常的经济职能时,就需要独董岗位来承担应有的职责。
3.3加强对管理者的绩效评价和薪酬管理
企业对管理者的薪酬进行评定时,企业所有者会按照企业财务指标的考核来评估,因此企业财务指标的优良程度直接关系着管理者的薪酬程度,这就使得一些职业道德品质缺失的管理者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对财务信息进行造假[6]。为了应对这种状况,企业要不断地强化对管理者的绩效评价和薪酬管理机制的建立,防止其对财务信息进行造假,促使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企业在对管理者进行绩效评价和薪酬时,不仅要对其进行适当的物质报酬,而且要进行精神激励,如为管理者提供更高层次的学习机会,也可以利用股票分权手段来提高管理者对企业的归属感,重视起企业健康发展的经济和社会价值,降低并避免财务信息造假行为的发生几率。
本文通过对紫鑫药业公司关联方交易财务舞弊概况及手段的分析,进而分别从建立健全关联方和企业的审计系统、优化企业组织管理结构、加强对管理者的绩效评价和薪酬管理四方面对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财务舞弊策略进行了系统的研究。研究结果表明,以紫鑫药业公司为代表的上市公司在关联方交易中存在内外部审计系统不健全、内部组织管理缺乏科学性、管理者品质素质缺失的问题。因此,要加强对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财务舞弊的分析工作,为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提供合法的参考,使其关联方交易能够透明且真实可靠,推动上市公司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姚东,余鹏翼.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舞弊行为研究——以舜天船舶为例[J].国际商务财会,2017,12(5):39- 43.
[2] 李冰,刘成立,袁凤慧.关联方交易的审计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7,18(9):269.
[3] 赵景萱.关联方交易审计风险的识别与评估[J].全国商情,2016,22(17):92- 93.
[4] 刘康黎.论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利润操纵及防范对策[J].中国总会计师,2016,31(6):64- 65.
[5] 王玉蔚,刘青.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及相关责任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6,29(12):65- 66.
[6] 孙笑璇.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财务造假案例分析——以"紫鑫药业"为例[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6,15(4):120- 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