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裸官”穿衣,为公权“护体”
张培元
媒体报道:目前广东基本完成对“裸官”任职岗位集中调整工作,其中调整市厅级干部9名。根据该省制定的工作方案,“裸官”要么把家人迁回来,要么限时从重要岗位调整下来,两样只能选择一样,不能兼得。毗邻港澳的东莞,共对127名干部任职岗位作了调整;侨乡江门则有128人被调整岗位。
身在曹营心在汉,是公众舆论对“裸官”现象一针见血的评价。尽管不能轻易地对“裸官”进行腐败的有罪推定,但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近年来暴露的外逃贪官,绝大多数都是提前将妻儿及财产转移境外、而自己却孤身一人在国内做官的“裸官”。把权力公器交给这么多“外国人家属”,老百姓委实不放心。“裸官”现象泛滥,增加了权力运行的政治风险、安全风险、廉政风险,同时也极大地影响了权力公信。
为“裸官”穿上制度外衣势在必行。这件制度外衣的构成要件中,既有对“裸官”的登记管理、重点监督,又有领导干部收入、房产、投资及配偶子女从业、移居国(境)外情况等定期报告等一系列制度,更有为“裸官”划定的廉政特别红线、进行的必要从业限制,比如杜绝“裸官”染指重要敏感岗位、禁止其担任地方党政正职或部门一把手等。让“裸官”与核心权力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就等于为公权力装上了防火墙、护身甲。
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把权力装入笼子才能确保民众利益不受侵害。本来,能装入权力的笼子有很多:有法律法规、道德准则,有社会监督、组织约束,有集体议事、程序管控等。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对外交流活动日益频繁,不少笼子及其管控程序亟待改造升级,否则就难以适应新的形势变化,难以约束无孔不入的权力变异。愈演愈烈的“裸官”腐败现象,根子就在于这种权力的破笼和裸行,正是制度管控、制度防范、制度预警能力的滞后,为少数腐败分子以“裸”谋私、借“裸”滋事,提供了可乘之机。
从浙江温州原市委常委杨湘洪、辽宁凤城原市委书记王国强,到福建省工商局原局长周金伙、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裸官”们都是通过安排配偶子女移居境外—里应外合转移巨额不义之财—自己借机抽身出逃的“三部曲”,轻松完成了腐败穿越。每起贪官外逃现象,都是对制度防线风险漏洞的另类检测,都在提醒我们加快漏洞修补、系统修复,有效防范和化解官场权力的“裸”式风险。
当然,广东开展对“裸官”任职岗位的集中调整,只是迈出了成功一步。为“裸官”穿上制度外衣,这件衣服是否真的做到了量体裁衣、合体有用,亟待现实作出检验。公众也期待这种专项整治行动能够更加开放、透明,只有引入了更为充分的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这件衣服才避免成为“皇帝新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