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电视真人秀节目的发展、变革与问题
□董红兵 高梓淦
【摘要】随着新媒体的强势崛起和对广电市场的冲击,中国电视真人秀在传播形态与节目内容上都进行了不断革新和自我转型。在“互联网+”背景下,中国电视真人秀在传播形态上表现出类型多样化和制作精细化、跨屏传播与IP变现等特点,在内容呈现上则呈现出后台暴露、明星主导、内隐情感展示等变化。但同时,这也导致了电视公共领域的缩减、差异化创新不足等问题,对此需要不断跟进研究。
【关键词】互联网+;电视真人秀;后台;非语言符号
“真人秀节目是由‘真(真实记录、反映现实)、‘人(以人为本,展示人的心理、行为和决策模式)、‘秀(在规定情境、规定任务、规定规则情况下的戏剧化表达)三要素所构成的。”[1]在“互联网+”时代,电视与网络间的媒介互动与合作不断增强,这使电视真人秀节目不断更新迭代,在形态发展和传播内容等方面发生了显著变化。
一、“互联网+”时代中国电视真人秀的形态发展
(一)类型多样化,制作精细化
随着互联网的崛起,传统被动的受众正转变为自主性更高的用户,用户的传播权利进一步转化为传播权力。因此,在“互联网+”时代,电视真人秀就需及时转变思路,在节目制作和内容生产等环节要以用户为核心,注重用户结构变化和群体需求变动。为争夺年轻用户的注意力和参与度,中国电视真人秀在节目类型和制作上不断革新。在节目类型上,电视真人秀不断向垂直细分领域拓展,开发新的潜在受众,扩大收视半径。如表1所示,仅2017年,电视市场上就已出现了包括喜剧、户外、音乐、科学、室内、文化、美食、旅游、政治营销等领域在内的多个真人秀,这些节目类型多样,品种繁盛,囊括了大众生活的各个层面,满足了不同层次的用户需求,给用户带来多种体验。
在节目制作上,传统的电视真人秀难以获得持续的资金投入,节目制作较为粗糙,在“互联网+”背景下,中国电视真人秀开始突破约束限制,加强了与市场资本的联合,迈入制播分离阶段。制播分离打破了电视的瓶颈束缚,降低了制播双方在资金、内容等方面的风险压力,使真人秀节目获得了较为充足的资金投入。如表1所示,借助无限的市场资源,电视频道开始向网络延伸,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节目资源。同时,依托制作方专业的资源配置,电视真人秀节目定位清晰,节目制作越来越走向大片化、精细化,其内容生产和播出效果得到了有效的保证,出现了如《奔跑吧兄弟》等众多现象级真人秀。这种电视真人秀的发展,正是顺应了“互联网+”的时代要求,是互联网思维下电视真人秀个性化、风格化和差异化的张扬。
(二)立体传播,实现IP变现
截至2017年6月,中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5.65亿,其中,手机视频用户规模为5.25亿,手机网络视频使用率达72.6%[2],这表明移动视频正成为传统电视和PC端的强劲对手,移动媒体时代正在到来。面对传播环境的快速变化,中国电视真人秀则调整策略,在跨屏传播与融合发展上不断发力。为适应移动时代的传播环境,中国电视真人秀不再拘泥于传统的电视渠道,加强向移动端探索延伸,拓展“立体”传播。在电视真人秀节目中,用户可以通过扫描屏幕二维码或者微信“摇一摇”参与互动讨论,这打破了电视与移动媒体的屏幕区隔,建立跨屏传播的新方式,拉近了电视与时代的距离。同时,电视真人秀节目还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上建立话题,发起讨论,吸引用户深度参与节目,促成节目的多次传播。此外,如表2和表3①所示,当央视真人秀在电视传播渠道占据主导力量时,地方卫视真人秀节目另辟蹊径,加强与网络媒体建立互惠合作关系,扩大传播声势,多屏发布,跨屏联动,以吸引网络媒体的年轻用户参与。例如,《我想和你唱》就是湖南卫视与唱吧APP等合作推出的音乐真人秀,该节目邀请了点赞数最高的素人(即平民、平常人)和明星一同演唱,激发了移动媒体粉丝的热情,吸引了新的网络用户。
“互联网+真人秀”带来的不只是播出渠道的改变,而且“以用户为核心”的思维深度渗透真人秀制作团队,传统电视台真人秀的生产、形态与营销等亦随之改变。[3]面对“互联网+”时代的产业革命,各大广电集团日益融合电视与网络的优势,整合资源渠道,一方面在节目类型与制作上高投入、大制作,不断推出优质产品,另一方面则深度挖掘电视真人秀的文化资源,运用跨界思维,围绕多元化的全产业链打造电视真人秀的衍生品,将知识产权在不同终端上延伸和转化。“‘知识产权(IP)的概念正在替代‘版权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动力表述,打造现象级节目,实现从版权到IP值的变现,将创意内容与市场完美对接,是各家电视台的新策略。”[4]例如,湖南广电成立了网络独播平台芒果TV,该平台垄断了湖南卫视旗下所有自制节目,实现了网络时代的资源独享,使日益分流的用户重新汇聚到湖南广电。浙江卫视则在《奔跑吧兄弟》取得成功后,陆续推出了同主题类型的电影、手机游戏等衍生品,最终实现了“影”“视”、手机之间的跨屏传播和IP变现。
二、“互联网+”时代中国电视真人秀的内容变革
(一)“真”的拓展:从前台聚焦到后台暴露
戈夫曼认为,在社会舞台中,个人在“前台”的圆满表现其实质是为实施更好的印象管理,相对地,个人还努力遮掩“后台”场景以免自我缺陷的暴露。[5]传统电视真人秀时代,电视真人秀的“真”主要表现为在场嘉宾的真人表演,节目的“后台”是极少予以披露的,因而,这种“真”是非常有限的。相较之下,节目的“后台”更能体现嘉宾的真实态度和个性,大众对此始终充满了好奇心和窥视欲。
“互联网+”时代,用户的需求开始成为主导力量,这种背景下,电视真人秀则开始对节目的“后台”进行深层开发,主动迎合用户需求,加大了对“后台”情境的利用和曝光。梅罗维茨认为,电视媒介有一种天然的“后台”偏向,其最大特性在于视觉符号的参与,它同步记录和复制现实生活,捕捉和呈现人们的下意识行为,即便经后期剪辑,这些行为也无法被屏蔽。[6]在电视真人秀中,电视的这种后台偏向得到了最大展现,嘉宾在节目表演前与后的镜头披露越来越多,许多节目还将嘉宾们集聚在同一时空内进行集体竞技或商讨方案,全程记录并有意曝光嘉賓的紧张、痛哭、吵闹、争论、摩擦乃至狼狈等场景,同时还与嘉宾在“台前”的表现进行比对和反衬,使嘉宾的表演更加真实生动,人物性格更加饱满立体,增加了节目的冲突性与戏剧性,收到了较好的收视效果。在近年的电视真人秀节目中,“后台”区域的占比正不断上升,甚至超越了“前台”的表演时段。以湖南卫视《我是歌手》为例,每到其中一个嘉宾演出时,节目组都会播出该嘉宾在“后台”的采访回顾和剪辑画面,在其进行“前台”演出时,还实时呈现“后台”其他嘉宾的点评和感受。这样的情节设计加大了节目的时空对比,使节目更加真实,极大地吸引了用户的注意力。有学者对举办了4季总计52场的《我是歌手》研究后发现,“后台”情境展示在各期节目的时长都占到了40%以上。[7]这表明,“互联网+”时代,中国电视真人秀已经从“前台”的聚焦转移为“后台”的暴露。
【摘要】随着新媒体的强势崛起和对广电市场的冲击,中国电视真人秀在传播形态与节目内容上都进行了不断革新和自我转型。在“互联网+”背景下,中国电视真人秀在传播形态上表现出类型多样化和制作精细化、跨屏传播与IP变现等特点,在内容呈现上则呈现出后台暴露、明星主导、内隐情感展示等变化。但同时,这也导致了电视公共领域的缩减、差异化创新不足等问题,对此需要不断跟进研究。
【关键词】互联网+;电视真人秀;后台;非语言符号
“真人秀节目是由‘真(真实记录、反映现实)、‘人(以人为本,展示人的心理、行为和决策模式)、‘秀(在规定情境、规定任务、规定规则情况下的戏剧化表达)三要素所构成的。”[1]在“互联网+”时代,电视与网络间的媒介互动与合作不断增强,这使电视真人秀节目不断更新迭代,在形态发展和传播内容等方面发生了显著变化。
一、“互联网+”时代中国电视真人秀的形态发展
(一)类型多样化,制作精细化
随着互联网的崛起,传统被动的受众正转变为自主性更高的用户,用户的传播权利进一步转化为传播权力。因此,在“互联网+”时代,电视真人秀就需及时转变思路,在节目制作和内容生产等环节要以用户为核心,注重用户结构变化和群体需求变动。为争夺年轻用户的注意力和参与度,中国电视真人秀在节目类型和制作上不断革新。在节目类型上,电视真人秀不断向垂直细分领域拓展,开发新的潜在受众,扩大收视半径。如表1所示,仅2017年,电视市场上就已出现了包括喜剧、户外、音乐、科学、室内、文化、美食、旅游、政治营销等领域在内的多个真人秀,这些节目类型多样,品种繁盛,囊括了大众生活的各个层面,满足了不同层次的用户需求,给用户带来多种体验。
在节目制作上,传统的电视真人秀难以获得持续的资金投入,节目制作较为粗糙,在“互联网+”背景下,中国电视真人秀开始突破约束限制,加强了与市场资本的联合,迈入制播分离阶段。制播分离打破了电视的瓶颈束缚,降低了制播双方在资金、内容等方面的风险压力,使真人秀节目获得了较为充足的资金投入。如表1所示,借助无限的市场资源,电视频道开始向网络延伸,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节目资源。同时,依托制作方专业的资源配置,电视真人秀节目定位清晰,节目制作越来越走向大片化、精细化,其内容生产和播出效果得到了有效的保证,出现了如《奔跑吧兄弟》等众多现象级真人秀。这种电视真人秀的发展,正是顺应了“互联网+”的时代要求,是互联网思维下电视真人秀个性化、风格化和差异化的张扬。
(二)立体传播,实现IP变现
截至2017年6月,中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5.65亿,其中,手机视频用户规模为5.25亿,手机网络视频使用率达72.6%[2],这表明移动视频正成为传统电视和PC端的强劲对手,移动媒体时代正在到来。面对传播环境的快速变化,中国电视真人秀则调整策略,在跨屏传播与融合发展上不断发力。为适应移动时代的传播环境,中国电视真人秀不再拘泥于传统的电视渠道,加强向移动端探索延伸,拓展“立体”传播。在电视真人秀节目中,用户可以通过扫描屏幕二维码或者微信“摇一摇”参与互动讨论,这打破了电视与移动媒体的屏幕区隔,建立跨屏传播的新方式,拉近了电视与时代的距离。同时,电视真人秀节目还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上建立话题,发起讨论,吸引用户深度参与节目,促成节目的多次传播。此外,如表2和表3①所示,当央视真人秀在电视传播渠道占据主导力量时,地方卫视真人秀节目另辟蹊径,加强与网络媒体建立互惠合作关系,扩大传播声势,多屏发布,跨屏联动,以吸引网络媒体的年轻用户参与。例如,《我想和你唱》就是湖南卫视与唱吧APP等合作推出的音乐真人秀,该节目邀请了点赞数最高的素人(即平民、平常人)和明星一同演唱,激发了移动媒体粉丝的热情,吸引了新的网络用户。
“互联网+真人秀”带来的不只是播出渠道的改变,而且“以用户为核心”的思维深度渗透真人秀制作团队,传统电视台真人秀的生产、形态与营销等亦随之改变。[3]面对“互联网+”时代的产业革命,各大广电集团日益融合电视与网络的优势,整合资源渠道,一方面在节目类型与制作上高投入、大制作,不断推出优质产品,另一方面则深度挖掘电视真人秀的文化资源,运用跨界思维,围绕多元化的全产业链打造电视真人秀的衍生品,将知识产权在不同终端上延伸和转化。“‘知识产权(IP)的概念正在替代‘版权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动力表述,打造现象级节目,实现从版权到IP值的变现,将创意内容与市场完美对接,是各家电视台的新策略。”[4]例如,湖南广电成立了网络独播平台芒果TV,该平台垄断了湖南卫视旗下所有自制节目,实现了网络时代的资源独享,使日益分流的用户重新汇聚到湖南广电。浙江卫视则在《奔跑吧兄弟》取得成功后,陆续推出了同主题类型的电影、手机游戏等衍生品,最终实现了“影”“视”、手机之间的跨屏传播和IP变现。
二、“互联网+”时代中国电视真人秀的内容变革
(一)“真”的拓展:从前台聚焦到后台暴露
戈夫曼认为,在社会舞台中,个人在“前台”的圆满表现其实质是为实施更好的印象管理,相对地,个人还努力遮掩“后台”场景以免自我缺陷的暴露。[5]传统电视真人秀时代,电视真人秀的“真”主要表现为在场嘉宾的真人表演,节目的“后台”是极少予以披露的,因而,这种“真”是非常有限的。相较之下,节目的“后台”更能体现嘉宾的真实态度和个性,大众对此始终充满了好奇心和窥视欲。
“互联网+”时代,用户的需求开始成为主导力量,这种背景下,电视真人秀则开始对节目的“后台”进行深层开发,主动迎合用户需求,加大了对“后台”情境的利用和曝光。梅罗维茨认为,电视媒介有一种天然的“后台”偏向,其最大特性在于视觉符号的参与,它同步记录和复制现实生活,捕捉和呈现人们的下意识行为,即便经后期剪辑,这些行为也无法被屏蔽。[6]在电视真人秀中,电视的这种后台偏向得到了最大展现,嘉宾在节目表演前与后的镜头披露越来越多,许多节目还将嘉宾们集聚在同一时空内进行集体竞技或商讨方案,全程记录并有意曝光嘉賓的紧张、痛哭、吵闹、争论、摩擦乃至狼狈等场景,同时还与嘉宾在“台前”的表现进行比对和反衬,使嘉宾的表演更加真实生动,人物性格更加饱满立体,增加了节目的冲突性与戏剧性,收到了较好的收视效果。在近年的电视真人秀节目中,“后台”区域的占比正不断上升,甚至超越了“前台”的表演时段。以湖南卫视《我是歌手》为例,每到其中一个嘉宾演出时,节目组都会播出该嘉宾在“后台”的采访回顾和剪辑画面,在其进行“前台”演出时,还实时呈现“后台”其他嘉宾的点评和感受。这样的情节设计加大了节目的时空对比,使节目更加真实,极大地吸引了用户的注意力。有学者对举办了4季总计52场的《我是歌手》研究后发现,“后台”情境展示在各期节目的时长都占到了40%以上。[7]这表明,“互联网+”时代,中国电视真人秀已经从“前台”的聚焦转移为“后台”的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