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东汉纪》史源探讨

    赵天舒

    【摘 要】本文通过对《资治通鉴·东汉纪》中顺帝一朝进行史源考察,分别分析《资治通鉴》对《后汉书》中的史实、诏书、奏疏的处理,以进一步认识《资治通鉴》的优点,更好地利用《资治通鉴》。

    【关键词】《资治通鉴》;史源;《后汉书》;《后汉纪》

    中图分类号:K23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02-0241-03

    本文拟以《通鉴·汉顺帝纪》中顺帝一朝为例,对《通鉴》史源作一简单考察。通过分析《通鉴》对于《后汉书》中史事、诏书、奏疏的处理,可以进一步了解司马光编撰《通鉴》时的用功之处,以便我们更好地认识《通鉴》,更好地利用《通鉴》。

    一、《通鉴》对史事的处理

    (一)多出处合并,力求真实

    司马光编撰《通鉴·汉顺帝纪》所采纳的史料主要是范晔《后汉书》、袁宏《后汉纪》,以及司马光能够见到的七家《后汉书》残卷,其中,又以《后汉书》为主要的参考对象。

    司马光编撰《通鉴》时,往往抄录数处史料进行合并剪裁,同时又力求史事真实可信。如《通鉴》卷五十二,顺帝永和二年(170)载:

    五月,癸丑,山阳君宋娥坐构奸诬罔,收印绶,归里舍。黄龙、杨佗、孟叔、李建、张贤、史巩、王道、李元、李刚等九侯坐与宋娥更相赂遗,求高官增邑,并遣就国,减租四分之一。

    此则史事司马光剪裁改编得很妥当,参考了范书《梁商传》、《宦者列传》、司马彪《续汉志》以及袁纪。

    山阳君宋娥夺爵,范书中只有只言片语,司马彪《续汉志》载:“永和二年四月丙申,京都地震。是时宋娥构奸诬罔,五月事觉,收印绶,归田里。”袁纪中作:“五月癸丑,山阳君宋娥有罪,归里舍。”《续汉志》有记事,无月日,袁纪有月日,但记事不详,司马光将这几部分史料进行了巧妙地综合,使得史事完整,事理清晰。

    黄龙等九侯诬曹腾、孟贲一事,《梁商传》与《宦者列传》记载有矛盾之处,《梁商传》中记作“永和四年,中常侍张逵、蘧政,内者令石光,尚方令傅福,冗从仆射杜永连谋,共谮商及中常侍曹腾、孟贲。”而《宦者列传》作:“黄龙、杨佗、孟叔、李建、张贤、史汎、王道、李元,李刚九人与阿母山阳君宋娥更相货赂,求高官增邑,又诬罔中常侍曹腾、孟贲等。”司马光在此作了考异,将黄龙等人诬曹腾这一有疑问之事删去,只保留了与山阳君宋娥相勾结一事,以期让史事真实。此处亦可反映司马光严谨的史学态度。

    (二)巧妙增补

    司马光剪裁史料时,独具匠心,常能捕获到细节部分,对各部份史料进行巧妙地剪裁,使其整合融入到《通鉴》中,如《通鉴》卷五十二,顺帝永和二年载:

    冬,十月,甲申,上行幸长安。扶风田弱荐同郡法真博通内、外学,隐居不仕,宜就加衮职。帝虚心欲致之,前后四征,终不屈。友人郭正称之曰:“法真名可得闻,身难得而见。逃名而名我随,避名而名我追,可谓百世之师者矣!”真,雄之子也。

    此处颇能体现司马光的大家手笔。《后汉书·孝顺帝纪》中仅有“冬十月甲申,行幸长安,所过鳏、寡、孤、独、贫不能自存者赐粟,人五斛。庚子,幸未央宫,会三辅郡守、都尉及官属,劳赐作乐。十一月丙午,祠高庙”这一简单记载,而范书《逸民列传》中记载有扶风法真事迹:“辟公府,举贤良,皆不就。同郡田弱荐真曰……会顺帝西巡,弱又荐之。……可谓百世之师者矣!”查阅范书,顺帝在位期间,只此一次西巡长安,故司马光抓住这一细节,将法真事迹增补于此,以丰富顺帝西巡史事,又不至于遗漏法雄之子法真事迹。

    可见,司马光编撰中极为精审,对于前后材料均细细审核,灵活增补,力求做到史事充实、真实可信,并做到文笔流畅,事理清晰。

    二、《通鉴》对诏令的处理

    《后汉书》中记载颇多大臣奏疏及诏令,《通鉴》的编撰主旨不在于完整地保存奏疏等原始史料,而是要“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通过编撰《通鉴》,为当代统治者提供施政参考。《通鉴》对于诏令一般是在保留主体意思的前提下进行较大幅度删减,《通鉴》对诏令的处理有三种方式,除完全保留一处外,或部分省削,或完全删除,下面分类阐述。

    (一)完整保留诏令

    《后汉书·孝顺帝纪》载,永建四年,夏五月壬辰,诏曰:“海内颇有灾异,朝廷修政,太官减膳,珍玩不御。而贵阳太守文砻,不惟竭忠,宣畅本朝,而远献大珠,以求幸媚,今封以还之”除此诏书完整保留,并无删减外,《通鉴》对《后汉书·顺帝纪》中的诏书,或大幅度删减,或不采用。

    (二)部分省削诏令

    如《通鉴》卷五十二,顺帝阳嘉三年(134)载:

    五月,戊戌,诏以春夏连旱,赦天下。

    《后汉书·孝顺帝纪》作:

    五月戊戌,制诏曰:“昔我太宗,丕显之德,假于上下,俭以恤民,政致康乂。朕秉事不明,政失厥道,天地谴怒,大变仍见。春夏连旱,寇贼弥繁,元元被害,朕甚愍之。嘉与海内洗心更始。其大赦天下,自殊死以下谋反大逆诸犯不当得赦者,皆赦除之。赐民年八十以上米,[人]一斛,肉二十斤,酒五斗;九十以上加赐帛,人二匹,絮三斤。”

    此则诏书的核心在于阳嘉三年持续大旱,故顺帝下诏大赦天下,司马光据此删减为“五月,戊戌,诏以春夏连旱,赦天下。”如此,既保留了该诏书下达的原因,使得诏书清晰易懂,又大大减省了文字。当然,此处补上“寇贼弥繁”或许更为恰当,至于没有记载大赦的具体内容则不在此文探讨范围之内。

    又如《后汉书·顺帝纪》载,永建元年(126)春正月甲寅的诏书:

    先帝圣德,享祚未永,早弃鸿烈。奸慝缘间,人庶怨讟,上干和气,疫疠为灾。朕奉承大业,未能宁济。盖至理之本,稽弘德惠,荡涤宿恶,与人更始。其大赦天下。赐男子爵,人二级,为父后、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级,流民欲自占者一级;鳏、寡、孤、独、笃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贞妇帛,人三匹。坐法当徙,勿徙;亡徒当传,勿传。宗室以罪绝,皆复属籍。其与阎显、江京等交通者,悉勿考。勉修厥职,以康我民。

    下达此诏书是为了挽回颓势,于是大赦天下。虽仅以数字总结,既不失原意,又节省了大量文字。《通鉴》大量删除了歌颂先帝,宣扬正统的言论,也没有记述赏赐爵位、赏赐粮棉的内容,仅以“赦天下”概述之。

    《后汉书》载,永嘉元年(145)的诏书:

    孝殇皇帝虽不永休祚,而即位逾年,君臣礼成。孝安皇帝承袭统业,而前世遂令恭陵在康陵之上,先后相逾,失其次序,非所以奉宗庙之重,垂无穷之制。昔定公追正顺祀,《春秋》善之。其令恭陵次康陵,宪陵次恭陵,以序亲秩,为万世法。

    《通鉴》中删去部分内容,择其主要内容记述之:“孝殇皇帝即位俞年,君臣礼成。孝安皇帝承袭统业,而前世遂令恭陵在康陵之上,先后相逾,失其次序。令其正之!”不仅保留了原意,删除了繁杂的表述,且节省了文字。

    上述三处诏令的删减有明显的特点,都把关于顺帝罪己、宣讲、引用等内容大量删去,以时间和施政措施做简要记录,仅保留重要史实,也突出了《通鉴》的主题。

    (三)完全删削诏令

    《通鉴》完全删削诏令的情况很多,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完全不保留。如《后汉书·孝冲帝纪》载,永嘉元年(145)五月甲午的诏书:

    朕以不德,托母天下,布政不明,每失厥中。自春涉夏,大旱炎赫,忧心京京,故得祷祈明祀,冀蒙润泽。前虽得雨,而宿麦颇伤;比日阴云,还复开霁。寤寐永叹,重怀惨结。将二千石、令、长不崇宽和。暴刻之为乎?其令中都官系囚罪非殊死考未竟者,一切任出,以须立秋。郡国有名山大泽能兴云雨者,二千石长吏各洁齐请祷,谒诚尽礼。又兵役连年,死亡流离,或支骸不敛,或停棺莫收,朕甚愍焉。昔文王葬枯骨,人赖其德。今遣使者案行,若无家属及贫无资者,随宜赐恤,以慰孤魂。

    此诏令并不见于《通鉴》中。

    又如《后汉书·孝顺帝纪》载,建康元年(144)的诏书:

    陇西、汉阳、张掖、北地、武威、武都,自去年九月已来,地百八十震,山谷坼裂,坏败城寺,杀害民庶。夷狄叛逆,赋役重数,内外怨旷,惟咎叹息。其遣光禄大夫案行,宣畅恩泽,惠此下民,勿为烦扰。

    此诏令也不见于《通鉴》中。

    第二,《通鉴》保留了诏令的主要内容,但不以诏令形式,而以记载其他事迹时包含此诏令内容。

    《后汉书·孝顺帝纪》载,阳嘉二年(133)的诏书:

    朕以不德,统奉鸿业,无以奉顺乾坤,协序阴阳,灾眚屡见,咎征仍臻。地动之异,发自京师,矜矜祗畏,不知所裁。群公卿士将何以匡辅不逮,奉答戒异?异不空设,必有所应,其各悉心直言厥咎,靡有所讳。”

    由于京师地震,汉顺帝下达此诏书鼓励大臣“直言厥咎,靡有所讳”,此诏书虽并不见《通鉴》中,然而《通鉴》记述了左雄当日的奏疏却包含了这部分史实。

    《通鉴》将《后汉书·孝顺帝纪》和《后汉书·左雄传》合并。虽将诏书全部删去,但却通过采用《后汉书·左雄传》的内容,去其冗杂,简练的记述了诏书所传达的信息。

    三、对大臣奏疏的处理

    (一)全部引用

    《通鉴》全部引用大臣奏疏的情况不少,或一字不删,或稍改数言。

    如《通鉴》卷五十一,永建元年载虞诩奏疏作:

    昔孝安皇帝任用樊丰,遂交乱嫡统,几亡社稷。今者张防复弄威柄,国家之祸将重至矣。臣不忍与防同朝,谨自系以闻,无令臣袭杨震之迹。

    《通鉴》采用《后汉书·孝顺帝纪》无一字删减。

    (二)部分删除

    如《后汉书》中左雄的奏疏作:

    郡国孝廉,古之贡士,出则宰民,宣协风教。若其面墙,则无所施用。孔子曰‘四十不惑,礼称强仕。请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副之端门,练其虚实,以观异能,以美风俗。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若有茂才异行,自可不拘年齿。

    《通鉴》删去“郡国孝廉,古之贡士,出则宰民,宣协风教。若其面墙,则无所施用”部分。采录了主要内容,其中主要意思完整保留下来,且省去了解释性的陈词滥调,但保留了孔子“四十不惑”的言论,读起来不至于唐突,确实反映了司马光卓越的文字功底。

    又如《后汉书》载虞诩于永建初年的奏疏:

    臣见方今公卿以下,类多拱默,以树恩为贤,尽节为愚,至相戒曰:‘白璧不可为,容容多后。伏见议郎左雄,数上封事,至引陛下身遭难戹,以为警戒,实有王臣蹇蹇之节,周公谟成王之风,宜擢在喉舌之官,必有匡弼之益。

    《通鉴》在采用这份奏疏时大幅度删减:

    臣见方今公卿以下,类多拱默,以树恩为贤,尽节为愚,至相戒曰:‘白璧不可为,容容多后福。伏见议郎左雄,有王臣蹇蹇之节,宜擢在喉舌之官,必有匡弼之益。

    司马光将“数上封事,至引陛下身遭难戹,以为警戒”删去,精炼的保留这诏书的主要内容。而将“周公谟成王之风”删去,也防止了重复表达,使文章更为简炼。

    (三)完全删除

    《后汉书》中关于奏疏的记录较多,《通鉴》也不可能大量采用,固仅记录了较为重要,对历史进程较有影响的奏疏,也对其他奏疏毫无保留删去。如永建年间黄琼的奏疏:

    间者以来,卦位错谬,寒燠相干,蒙气数兴,日暗月散。原之天意,殆不虚然。陛下宜开石室,案《河》、《洛》,外命史官,悉条上永建以前至汉初灾异,与永建以后讫于今日,孰为多少。又使近臣儒者参考政事,数见公卿,察问得失。诸无功德者,宜皆斥黜。臣前颇陈灾眚,并荐光禄大夫樊英、太中大夫薛包及会稽贺纯、广汉杨厚,未蒙御省。伏见处士巴郡黄错、汉阳任棠,年皆耆耋,有作者七人之志。宜更见引致,助崇大化。

    永建三年,大旱。琼复上疏曰:

    昔鲁僖遇旱,以六事自让,躬节俭,闭女谒,放谗佞者十三人,诛税民受货者九人,退舍南郊,天立大雨。今亦宜顾省政事,有所损阙,务存质俭,以易民听。尚方御府,息除烦费。明敕近臣,使遵法度,如有不移,示以好恶。数见公卿,引纳儒士,访以政化,使陈得失。又囚徒尚积,多致死亡,亦足以感伤和气,招降灾旱。若改敝从善,择用嘉谋,则灾消福至矣。

    以上两次黄琼对汉顺帝的奏疏见于《后汉书·黄琼传》,但不见于《通鉴》。《通鉴》的编修严谨、慎重。这两次奏疏的影响并不大,也无非是陈词滥调、祥瑞图谶,固司马光全部删去,可见司马光的高深史识。其实,类似如此的处理,在《通鉴》中颇多,此不赘举。

    这篇小文章想要对《通鉴》史源做一全面、系统的阐述是不可能的,这里仅从几个方面讨论。通过上述分析,大致可以归纳以下两点:

    第一,总体上,《通鉴》对《后汉书》的取材与增补是比较忠实原著的。

    第二,《通鉴》在取材《后汉书》时也做了大量的删减、增补与合并。删除了大量不重要的信息,择其精要编纂成书。其删补、取舍之间也反映出司马光极好的史学、史才、史识。因此,作为一部史学名著,《通鉴》当之无愧。

    参考文献:

    [1]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2]司马光.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56.

    [3]袁宏.后汉纪[M].北京:中华书局,2011.

    [4]王德保.司马光与<资治通鉴>[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5]汤勤福,张静.<资治通鉴>取材<三国志>杂论——<资治通鉴>(三国部分)史源研究之一[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5(3).

    [6]汤勤福,张静.<资治通鉴>(三国部分)与正史在史实上的差异[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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