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的可持续性分析
姜贞姬 孙武君
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修正)文件,要通过不断深入地认真贯彻并落实相关的政策法规,不断强化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的实现,加快农业机械化技术的普及,加强当前农业的支撑。
一、存在的问题
1.推广机构不完善,无法有效发挥作用
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只借助省、市、区级别的推广站是远远不够的。一定要具备完善、快捷的乡镇农机推广服务体系,才可以将成熟的农机化技术较为快捷地进行推广。而由于经济技术的不断发展,尤其是乡镇机构的革新,固有的体系模式已经被改变。乡镇机构精简人员,合并各个分站,但是合并后的中心站业务量过大,事务性多,推广人员工作量较大,不但要做好管理和培训工作,还要做好技术推广以及监理工作,推广工作大多以突击的形式进行,并且当前的推广装备、机具环境无法匹配,跟踪服务以及指导相对较少,很多农机化新技术无法推广到乡镇,无法实现农机工作的正常运转。
2.推广经费无法保障,业务经费短缺,投入不充分,束缚了农技推广工作的开展
(1)农机化推广经费投入不充分。基层农机推广系统缺乏推广业务专项经费,引进农机化新技术和机具受到了较大的影响。推广工作由机具的引进再到实验、示范、推广、验收等所有环节都要通过很多人力、物力以及财力。很多农机化新技术的推广所使用的机具大部分是通过厂家、农机供应站所提供,无法实现理想的效果。
(2)培训经费不足,科研人员知识结构没有及时获得更新和调整。很多相应院所举行的农业科技创新、技术交流等一些培训班、研讨会,由于没有经费而无法参加,出国考察项目由于缺乏经费而无法执行。有些科技人员由于常年无法获得有效的专业培训,已经无法身处科技前沿来引导农机行业迈向更高的层次。
(3)县、乡镇级别的农技推广机构设备较差、推广方式较为落后。在演讲和培训时使用的投影仪、测试农机新技术数据的设备都不够完善,很多重要的测量、检测无法进行,只有依照经验进行估算。并且,因为摄像设施过少,很多先进的农机作业环节无法被录放,推广新技术只有借助召开一些相关人员参与的现场会进行推广,可是由于推广面窄,很多想要使用新技术的农民根本发现不到。因为基本设施不健全,宣传效果较差,因此,对农机新技术的推广力度造成了影响。
3.农机化新技术示范基地建设不充分
农机技术推广实验示范基地相对薄弱,县级农业推广基地很多都在县内的农业园里,很多没有单独的农机技术示范园区,农机化新技术示范不统一、不明显。这种状况使基层农机推广机构通过示范的方式,给农民以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公益性的技术推广和培训工作。
二、做好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的具体措施
1.创建试验示范基地,推广先进的适用型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先要获得政府以及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创建示范基地。透过示范基地对机具进行试验,将先进适用的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给农民,让农民意识到使用农业机械的益处,提高农民对农机化的意识,改变传统观念和生产方式,配合农时,在示范基地进行现场演示会,引导农民将农机化新技术应用于生产过程当中。
2.规范农机化推广行为,持续完善农机化推广方式。当前关于农业技术以及机械化的相关法律相继出台,这些法律条例成为了进行农机化推广工作的主要依据以及规范推广行为标准。我们的推广部门和推广人员要以实际出发,进行详细的调研工作,解决农户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推广工作,引领他们自发接受并使用新技术。
3.依照农机化推广程序,确保农业机械的适用性。农机化推广要依照试验、示范、推广、普及的原则。先对示范基地进行试验比照,之后在现场进行示范,确保在合适的地理条件下,可以节本增效,以便有利于推广和普及,尽可能避免由于盲目的推广给农民造成损失。
4.借助国家对农机补贴政策的时机,尽可能扶持农机大户的发展。国家对于农民购机方面给予了补贴,也使得农民提高了购买农机的欲望,并且要将技术信息、技术服务传送给农民,为其生产过程里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并支持农民进行跨区域作业,提高收入,令更多的农户发掘应用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形成的经济效益,进而能够大力扩大推广范围。
5.提高农机化推广的宣传工作。宣传工作对于农机推广工作有着较强的意义,实际来讲,推广的过程就是一个宣传的过程。不仅要向领导报告增产状况以及获得的社会效益,来吸引领导的关注,还要让群众提高对新技术、新农机的认识,通过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宣传形式。
6.对技术人员以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有效地了解农机化技术的推广和农机化技术推广的程序、原则、方法。农机化技术从本质上来讲就是农机工程技术、农业生产技术以及科学管理技术的统一。由于科技整体能力的提升,这样的学科统一性会越发充分。
农业技术以及机械化的推广,需要有效改革农业机械化的推广机制,从而创建有效的运行措施,创建优胜劣汰的人才发展模式,并且通过不同的经营方式,让大型的农业机械可以将其自身的作用体现出来。
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修正)文件,要通过不断深入地认真贯彻并落实相关的政策法规,不断强化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的实现,加快农业机械化技术的普及,加强当前农业的支撑。
一、存在的问题
1.推广机构不完善,无法有效发挥作用
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只借助省、市、区级别的推广站是远远不够的。一定要具备完善、快捷的乡镇农机推广服务体系,才可以将成熟的农机化技术较为快捷地进行推广。而由于经济技术的不断发展,尤其是乡镇机构的革新,固有的体系模式已经被改变。乡镇机构精简人员,合并各个分站,但是合并后的中心站业务量过大,事务性多,推广人员工作量较大,不但要做好管理和培训工作,还要做好技术推广以及监理工作,推广工作大多以突击的形式进行,并且当前的推广装备、机具环境无法匹配,跟踪服务以及指导相对较少,很多农机化新技术无法推广到乡镇,无法实现农机工作的正常运转。
2.推广经费无法保障,业务经费短缺,投入不充分,束缚了农技推广工作的开展
(1)农机化推广经费投入不充分。基层农机推广系统缺乏推广业务专项经费,引进农机化新技术和机具受到了较大的影响。推广工作由机具的引进再到实验、示范、推广、验收等所有环节都要通过很多人力、物力以及财力。很多农机化新技术的推广所使用的机具大部分是通过厂家、农机供应站所提供,无法实现理想的效果。
(2)培训经费不足,科研人员知识结构没有及时获得更新和调整。很多相应院所举行的农业科技创新、技术交流等一些培训班、研讨会,由于没有经费而无法参加,出国考察项目由于缺乏经费而无法执行。有些科技人员由于常年无法获得有效的专业培训,已经无法身处科技前沿来引导农机行业迈向更高的层次。
(3)县、乡镇级别的农技推广机构设备较差、推广方式较为落后。在演讲和培训时使用的投影仪、测试农机新技术数据的设备都不够完善,很多重要的测量、检测无法进行,只有依照经验进行估算。并且,因为摄像设施过少,很多先进的农机作业环节无法被录放,推广新技术只有借助召开一些相关人员参与的现场会进行推广,可是由于推广面窄,很多想要使用新技术的农民根本发现不到。因为基本设施不健全,宣传效果较差,因此,对农机新技术的推广力度造成了影响。
3.农机化新技术示范基地建设不充分
农机技术推广实验示范基地相对薄弱,县级农业推广基地很多都在县内的农业园里,很多没有单独的农机技术示范园区,农机化新技术示范不统一、不明显。这种状况使基层农机推广机构通过示范的方式,给农民以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公益性的技术推广和培训工作。
二、做好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的具体措施
1.创建试验示范基地,推广先进的适用型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先要获得政府以及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创建示范基地。透过示范基地对机具进行试验,将先进适用的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给农民,让农民意识到使用农业机械的益处,提高农民对农机化的意识,改变传统观念和生产方式,配合农时,在示范基地进行现场演示会,引导农民将农机化新技术应用于生产过程当中。
2.规范农机化推广行为,持续完善农机化推广方式。当前关于农业技术以及机械化的相关法律相继出台,这些法律条例成为了进行农机化推广工作的主要依据以及规范推广行为标准。我们的推广部门和推广人员要以实际出发,进行详细的调研工作,解决农户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推广工作,引领他们自发接受并使用新技术。
3.依照农机化推广程序,确保农业机械的适用性。农机化推广要依照试验、示范、推广、普及的原则。先对示范基地进行试验比照,之后在现场进行示范,确保在合适的地理条件下,可以节本增效,以便有利于推广和普及,尽可能避免由于盲目的推广给农民造成损失。
4.借助国家对农机补贴政策的时机,尽可能扶持农机大户的发展。国家对于农民购机方面给予了补贴,也使得农民提高了购买农机的欲望,并且要将技术信息、技术服务传送给农民,为其生产过程里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并支持农民进行跨区域作业,提高收入,令更多的农户发掘应用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形成的经济效益,进而能够大力扩大推广范围。
5.提高农机化推广的宣传工作。宣传工作对于农机推广工作有着较强的意义,实际来讲,推广的过程就是一个宣传的过程。不仅要向领导报告增产状况以及获得的社会效益,来吸引领导的关注,还要让群众提高对新技术、新农机的认识,通过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宣传形式。
6.对技术人员以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有效地了解农机化技术的推广和农机化技术推广的程序、原则、方法。农机化技术从本质上来讲就是农机工程技术、农业生产技术以及科学管理技术的统一。由于科技整体能力的提升,这样的学科统一性会越发充分。
农业技术以及机械化的推广,需要有效改革农业机械化的推广机制,从而创建有效的运行措施,创建优胜劣汰的人才发展模式,并且通过不同的经营方式,让大型的农业机械可以将其自身的作用体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