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对策
王立峰
农机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后,农机合作社快速发展。以黑龙江省青冈县为例,到2013年底已组建完成大型农机合作社25个,2014年计划新组建20个。它们紧紧围绕市场,注重经济效益,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农机化生产经营和作业服务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大型农机合作社的逐步崛起和发展,日益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但是从生产实际情况看,仍存在很多不利因素制约着农机合作社的发展。
一是土地经营规模小,集约化生产程度不高。近年来,国家出台多种支农惠民的补贴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民进行土地流转,虽然加速了土地规模化经营,但只是初具规模,集约化程度仍然不高,还远远满足不了大型农业机械作业要求,影响农机合作社作业收入,致使当前农机合作社经营收益过低。
二是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差,发展严重滞后。主要是农机具更新换代速度快,而农机维修行业和零配件供应行业发展滞后。同时由于缺乏政策性支持,一些地方的乡镇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出现“线断、网破、人散”的局面,管理能力弱,技术人员少,维修设备落后,农机具配件短缺,致使农机合作社在农忙季节换件难、修理难,农业机械很难以最佳状态投入生产作业,造成农机作业质量差,农业生产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
三是农机合作社整体实力不强,市场竞争力偏弱。首先表现在农机合作社缺少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规范化程度低,产权不明晰。其次是农机合作社融资渠道有限,申请贷款审批难度大,使农机合作社扩大规模受到限制。再次是农机合作社规模小,基础设施差,服务范围窄,市场竞争能力弱。
四是农机合作社覆盖面小,区域发展不平衡。个别乡镇农机合作社目前仍是空白,辐射范围小,带动能力差。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只是在起步阶段,一些管理制度、服务措施、经营办法还没有全面完善和落实,难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从长远发展趋势看,要想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必须转变过去的农业生产方式。只有把农机合作社建设发展好,使信息、技术、装备、土地、资金、劳动力、人才等各项生产要素实现科学有机整合,强化农业的物质装备基础,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现代化。
因此农机合作社在农业生产发展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我认为在今后农机合作社的推进上,应采取“持续、稳定、发展”的对策。克服盲目燥进,一哄而上的做法。
一是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扩大农机合作社规模化发展。以质量求生存,把农机合作社发展质量放在首要位置,紧紧把握“科学管理、民主决策、规范运营、共同受益”的基本要求,做到办得成、办得好,真正让农机合作社规模化发展,广大农民能够真正得益。
二是强化人才培养力度,为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农机合作社要想生存与发展,高素质的领头人是必不可少的,更离不开具备专业知识的经营和技术人才。在适者生存的市场竞争中,只有经营管理科学、人才队伍强大,才能立得住,有发展,否则就将面临破产或倒闭。各级农机化管理机构要采取类别指导、按级负责、重视实效的基本原则,做好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工作,采取以学历教育为主,继续教育、短期培训、考察参观等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培养农机合作社所需各类别专门人才。继续组织开展好农机化教育学习培训行动,深入实施好农机培训,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从业人员进行新型农机具使用维修、新型农业机械驾驶操作技术及财务、会计、安全生产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使合作社的运行质量逐步提升。重点培养一批会管理的合作社发展领头人、一批懂经营的合作社理财人、一批高技术的合作社技术人,使农机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技术水平全面提高。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提升农机合作社市场竞争能力。农机合作社立足于农村,服务于广大农民,和农业相类似,具有一定弱势,需要党和政府给予合适的财政扶持和税收优惠等政策,以最大限度激发广大农民组建农机合作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农机化管理机构要贯彻落实好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加大和完善扶持政策,分类指导,做到“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农机合作社也要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完全依赖政府扶持是没有市场竞争力的,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农机合作社要立足自我,立足市场,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才能不断壮大发展自己。
四是进一步推进土地流转,扩大规模,提高作业效益。面对现代农业大规模生产的需要,家庭经营也遇到了经营主体分散、效率不高等问题,制约着农机化的发展。所以加快土地流转,促进集约化生产,扩大土地种植规模已是政府急需解决的问题。土地只有实行集约化经营,大型农业机械才能有用武之地,极大限度发挥科技“载体”作用。通过机具、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联合,才能充分发挥规模经营优势,拓展农机服务领域和延伸产业链条,降低成本,提高经营效益。总的来说,农机合作社发展趋势越来越好,各级政府和农机管理部门要大力支持和激励农机大户和种粮大户等创办农机合作社,并逐步将其培养为延伸农业、农机公共服务的载体和引领农机化大发展快发展的产业龙头,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
农机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后,农机合作社快速发展。以黑龙江省青冈县为例,到2013年底已组建完成大型农机合作社25个,2014年计划新组建20个。它们紧紧围绕市场,注重经济效益,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农机化生产经营和作业服务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大型农机合作社的逐步崛起和发展,日益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但是从生产实际情况看,仍存在很多不利因素制约着农机合作社的发展。
一是土地经营规模小,集约化生产程度不高。近年来,国家出台多种支农惠民的补贴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民进行土地流转,虽然加速了土地规模化经营,但只是初具规模,集约化程度仍然不高,还远远满足不了大型农业机械作业要求,影响农机合作社作业收入,致使当前农机合作社经营收益过低。
二是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差,发展严重滞后。主要是农机具更新换代速度快,而农机维修行业和零配件供应行业发展滞后。同时由于缺乏政策性支持,一些地方的乡镇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出现“线断、网破、人散”的局面,管理能力弱,技术人员少,维修设备落后,农机具配件短缺,致使农机合作社在农忙季节换件难、修理难,农业机械很难以最佳状态投入生产作业,造成农机作业质量差,农业生产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
三是农机合作社整体实力不强,市场竞争力偏弱。首先表现在农机合作社缺少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规范化程度低,产权不明晰。其次是农机合作社融资渠道有限,申请贷款审批难度大,使农机合作社扩大规模受到限制。再次是农机合作社规模小,基础设施差,服务范围窄,市场竞争能力弱。
四是农机合作社覆盖面小,区域发展不平衡。个别乡镇农机合作社目前仍是空白,辐射范围小,带动能力差。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只是在起步阶段,一些管理制度、服务措施、经营办法还没有全面完善和落实,难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从长远发展趋势看,要想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必须转变过去的农业生产方式。只有把农机合作社建设发展好,使信息、技术、装备、土地、资金、劳动力、人才等各项生产要素实现科学有机整合,强化农业的物质装备基础,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现代化。
因此农机合作社在农业生产发展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我认为在今后农机合作社的推进上,应采取“持续、稳定、发展”的对策。克服盲目燥进,一哄而上的做法。
一是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扩大农机合作社规模化发展。以质量求生存,把农机合作社发展质量放在首要位置,紧紧把握“科学管理、民主决策、规范运营、共同受益”的基本要求,做到办得成、办得好,真正让农机合作社规模化发展,广大农民能够真正得益。
二是强化人才培养力度,为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农机合作社要想生存与发展,高素质的领头人是必不可少的,更离不开具备专业知识的经营和技术人才。在适者生存的市场竞争中,只有经营管理科学、人才队伍强大,才能立得住,有发展,否则就将面临破产或倒闭。各级农机化管理机构要采取类别指导、按级负责、重视实效的基本原则,做好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工作,采取以学历教育为主,继续教育、短期培训、考察参观等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培养农机合作社所需各类别专门人才。继续组织开展好农机化教育学习培训行动,深入实施好农机培训,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从业人员进行新型农机具使用维修、新型农业机械驾驶操作技术及财务、会计、安全生产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使合作社的运行质量逐步提升。重点培养一批会管理的合作社发展领头人、一批懂经营的合作社理财人、一批高技术的合作社技术人,使农机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技术水平全面提高。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提升农机合作社市场竞争能力。农机合作社立足于农村,服务于广大农民,和农业相类似,具有一定弱势,需要党和政府给予合适的财政扶持和税收优惠等政策,以最大限度激发广大农民组建农机合作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农机化管理机构要贯彻落实好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加大和完善扶持政策,分类指导,做到“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农机合作社也要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完全依赖政府扶持是没有市场竞争力的,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农机合作社要立足自我,立足市场,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才能不断壮大发展自己。
四是进一步推进土地流转,扩大规模,提高作业效益。面对现代农业大规模生产的需要,家庭经营也遇到了经营主体分散、效率不高等问题,制约着农机化的发展。所以加快土地流转,促进集约化生产,扩大土地种植规模已是政府急需解决的问题。土地只有实行集约化经营,大型农业机械才能有用武之地,极大限度发挥科技“载体”作用。通过机具、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联合,才能充分发挥规模经营优势,拓展农机服务领域和延伸产业链条,降低成本,提高经营效益。总的来说,农机合作社发展趋势越来越好,各级政府和农机管理部门要大力支持和激励农机大户和种粮大户等创办农机合作社,并逐步将其培养为延伸农业、农机公共服务的载体和引领农机化大发展快发展的产业龙头,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