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警监合作、联合执法”的意义
于井丰
为了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国家逐步加大了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尤其是在农业机械购置方面,补贴资金逐年增加,这就充分调动了农民养机购机的积极性。近年来我县大、中、小型农业机械保有量迅速上升。2013年全县大中型轮式拖拉机 356 台,大型联合收获机械 235 台。大型配套农机具1247台,小型农用拖拉机 20 380台,配套农具6758台。由于农业机械保有量的空前高涨,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造成了影响,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章载人、超载超速、酒后驾驶,不粘贴反光标识等现象经常出现,各种农机安全交通事故不断发生,致使农机监理安全执法工作陷于前所未有的困难时期,业务工作难以开展。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我县农机监理站就如何维护农村道路安全秩序,保证农机安全生产,积极研究探索农机监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并借鉴兄弟市县“警监合作”的工作经验,制定了青冈县“警监合作、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各乡镇也相继组建了“警监合作、联合执法”的农村交警农机中队,并且全面投入了工作。目前,就我县“警监合作、联合执法”情况来看,这种农机安全执法形式非常适合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几个月来战果非常明显,意义重大。
一、“警监合作”首先表现在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上进一步提高。“警监合作,联合执法”队伍的组建人选,主要是从交警部门、农机部门抽调的交通干警2名和农机监理员2~3名。他们大部分都是从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的“老兵”,大中专毕业,工作经历3年以上,文化素质高,综合能力强,执法经验丰富。“警监合作,联合执法”从某种程度上看,即是执法队伍的进一步充实,自身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同时执法水平也进一步提升。从另一方面看,由于两个部门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又保持了队伍的纯洁性,也标志着农村道路安全执法工作迈进了新的发展阶段,意义深远。
二、“警监合作”其次表现在执法设备配置上进一步完善。全县15个乡镇,每个乡镇在以前农村交警中队原办公室地址基础上进行了改造,增加电脑等网络办公设备,配置了警监合作办公专用车,并喷印了交警专用车辆标识,配备了警灯、警报、对讲机等专用器材。从而使新组建的农村交警农机中队整体装备上更加完善,更具有灵活性和机动性。这样可以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及时处理和解决突发事件,提高工作效率。
三、“警监合作”再次表现在执法力度上进一步加强。自年初组建“警监合作”农村交警农机中队联合执法以来,农机监理中队紧紧围绕农机安全生产及农机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抓住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机具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同时加大了执法力度,在乡村道路上重点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载超速、酒后驾驶、不粘贴反光标识、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继续行驶及安全设施不全等违法、违章行为。对那些“小四轮拖拉机只是压地头,不上路,办证没有用”的错误想法,以及“抓住就办证,抓不住就不办证”的侥幸心理,针对这样的农机驾驶人员该扣的扣,该罚的罚,并且大造社会舆论声势,广泛宣传农机法律法规,让农民驾驶人员知法、懂法,提高安全法律意识,增强他们购买农业机械进行注册登记,操作农用拖拉机办理驾驶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他们依法养机,依法从事农业安全生产,保证农机安全生产秩序稳定。截止2013年10月30日,历时五个月时间,全县共清理“黑车” 589 台,“非驾” 467 人次 ,查处超载超速、违章载人、不粘贴反光标识等违法行驶车辆 349 起,处理酒后驾驶 48 人次。清理“黑车、非驾”分别比2012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和11个百分点。
“警监合作,联合执法”实践已经证明,确实是一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它不仅开辟了农机监理执法的新途径,而且为农机监理执法工作打开了新的局面,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为了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国家逐步加大了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尤其是在农业机械购置方面,补贴资金逐年增加,这就充分调动了农民养机购机的积极性。近年来我县大、中、小型农业机械保有量迅速上升。2013年全县大中型轮式拖拉机 356 台,大型联合收获机械 235 台。大型配套农机具1247台,小型农用拖拉机 20 380台,配套农具6758台。由于农业机械保有量的空前高涨,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造成了影响,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章载人、超载超速、酒后驾驶,不粘贴反光标识等现象经常出现,各种农机安全交通事故不断发生,致使农机监理安全执法工作陷于前所未有的困难时期,业务工作难以开展。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我县农机监理站就如何维护农村道路安全秩序,保证农机安全生产,积极研究探索农机监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并借鉴兄弟市县“警监合作”的工作经验,制定了青冈县“警监合作、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各乡镇也相继组建了“警监合作、联合执法”的农村交警农机中队,并且全面投入了工作。目前,就我县“警监合作、联合执法”情况来看,这种农机安全执法形式非常适合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几个月来战果非常明显,意义重大。
一、“警监合作”首先表现在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上进一步提高。“警监合作,联合执法”队伍的组建人选,主要是从交警部门、农机部门抽调的交通干警2名和农机监理员2~3名。他们大部分都是从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的“老兵”,大中专毕业,工作经历3年以上,文化素质高,综合能力强,执法经验丰富。“警监合作,联合执法”从某种程度上看,即是执法队伍的进一步充实,自身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同时执法水平也进一步提升。从另一方面看,由于两个部门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又保持了队伍的纯洁性,也标志着农村道路安全执法工作迈进了新的发展阶段,意义深远。
二、“警监合作”其次表现在执法设备配置上进一步完善。全县15个乡镇,每个乡镇在以前农村交警中队原办公室地址基础上进行了改造,增加电脑等网络办公设备,配置了警监合作办公专用车,并喷印了交警专用车辆标识,配备了警灯、警报、对讲机等专用器材。从而使新组建的农村交警农机中队整体装备上更加完善,更具有灵活性和机动性。这样可以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及时处理和解决突发事件,提高工作效率。
三、“警监合作”再次表现在执法力度上进一步加强。自年初组建“警监合作”农村交警农机中队联合执法以来,农机监理中队紧紧围绕农机安全生产及农机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抓住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机具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同时加大了执法力度,在乡村道路上重点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载超速、酒后驾驶、不粘贴反光标识、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继续行驶及安全设施不全等违法、违章行为。对那些“小四轮拖拉机只是压地头,不上路,办证没有用”的错误想法,以及“抓住就办证,抓不住就不办证”的侥幸心理,针对这样的农机驾驶人员该扣的扣,该罚的罚,并且大造社会舆论声势,广泛宣传农机法律法规,让农民驾驶人员知法、懂法,提高安全法律意识,增强他们购买农业机械进行注册登记,操作农用拖拉机办理驾驶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他们依法养机,依法从事农业安全生产,保证农机安全生产秩序稳定。截止2013年10月30日,历时五个月时间,全县共清理“黑车” 589 台,“非驾” 467 人次 ,查处超载超速、违章载人、不粘贴反光标识等违法行驶车辆 349 起,处理酒后驾驶 48 人次。清理“黑车、非驾”分别比2012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和11个百分点。
“警监合作,联合执法”实践已经证明,确实是一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它不仅开辟了农机监理执法的新途径,而且为农机监理执法工作打开了新的局面,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