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书法与油画创新结合的形式研究
李秀龙 郑玉冰 汪浩文
摘 要:形式是艺术的外在表现,是艺术存在的方式和价值实现的途径。对形式在艺术中的重要性,从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到蒙德里安、康定斯基等现代艺术大师,都有深刻地认识和论述。现代书法与油画创新结合,其首要任务就是对创新艺术形式的确认。简单来说,现代书法与油画创新结合的形式要素有两个来源:其一是一种继承自母体的形式要素,即从现代书法和油画两种既有艺术形式继承而来,能够看出其艺术渊源的形式要素;其二是现代书法和油画融合后产生的具有独特审美品质的新的艺术形式。艺术的形式作为中间桥梁,将艺术、艺术家及其创作、观者及其观看紧密连接在一起。这种创新的艺术形式对艺术自身、艺术家以及观众而言都是一种自我实现的方式,也是三者共鸣交流的路径。
关键词:现代书法;油画;创新;结合;形式
[该文系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指导)“当代艺术语境下对现代书法与油画创新结合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批准号2015SJD035]
在《现代书法与油画创新结合的路径研究》一文中,笔者从传统书法中“形”与“意”两者对应关系的解构,以及新的多元映射的逐步建立,探讨了在传统书法向现代书法的演变过程中,一种抽象图像及其衍生意义借助汉字固有的抽象形式和意义逐步生化的可能;从具象绘画对自身某些审美元素偏执性的强化和对另一些元素的不断弱化,探讨了具象走向抽象,表象转化为表意,形式大于形象的可能性;从设计语言对形式要素的倚重,探讨了架起沟通现代书法与抽象绘画桥梁的可能性;从媒介工具、创作技法和呈现方式的疆界联通和资源共享,探讨了打开现代书法与油画创新结合的艺术语言新空间的可能性。由此,初步确立了现代书法与油画创新结合的基本路径,即由形及意、以形为纲的创新融合方式,也确立了形式创新在现代书法与油画创新结合中的重要地位。
对形式在艺术中的重要性,历来的艺术家、美学家、思想家对此都有大量真知灼见。早至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就已察觉几何形式中的美。18世纪英国画家、美学家荷加斯威廉·荷加斯在其美学专著《美的分析》中,对关于美的形式分析做了开创性研究,分析了形式及其数量的变化与美的关系,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开创者伊曼努尔·康德在其《判断力批判》中对美的形式性的强调,影响了后来一大批美学家和思想家。他指出:“在绘画、雕刻和一切造型艺术里,在建筑和庭院艺术里,就它们是美的艺术来说,本质的东西是图案设计,只有它才不是单纯地满足感官,而是通过它的形式来使人愉快,所以只有它才是审美趣味的最基本的根源。”在其影响下,赫尔巴特与齐默尔曼等人都把形式与美以及美感联系到一起。到了20世纪, 英国形式主义批评家,西方现代主义美术的开山鼻祖罗杰·弗莱在其《视觉与设计》一书中,也就是说,“强调了形式比内容更重要,一件艺术作品的视觉特征,其重要性要超过它的主题内容。他认为,艺术家应该运用色彩与形式的安排,而不是主题来表达他们的思想情感。而这样的作品不应该从它们是否精确地再现了现实的角度来加以评判”。而英国著名形式主义美学家克莱夫·贝尔则提出了他那著名的美是一种“有意味的形式”的美学命题,强调线条、色彩等要素的组合形式和关系,摒弃了现实与日常等再现因素对审美的影响。他的主张对后来的西方美术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现代两大著名抽象画家蒙德里安和康定斯基均受其影响。
一、现代书法与油画创新结合的形式要素
书法其根本是文字,它是一种关于文字书写的艺术。而文字本身是一种逻辑体系,一种以系统化的抽象符号表征客观世界与人们内心世界的抽象工具。其内涵范畴小于语言,仅是一种视觉形式的语言,就其功用而言,在绝大多数时候它都被当作交流信息的工具。因此,作为文字书写形式的书法,也在很长时间内依附于其实用功能,未能像其他艺术形式那样摆脱功能性、实用性的束缚而走向纯粹审美的自由境界。只有到了现代,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以笔纸为媒介的书写在信息交流方面发挥的作用日渐式微,现代艺术理念和形式异彩纷呈,现代书法才逐步摆脱实用性和功能性的桎梏,开启了审美的新大门。但是,无论是重“字”意的传统书法,还是重“形”意的现代书法,都是抽象艺术的一条支流,同源而异流。即同以汉字为本为源(共同的形式基础),以不同的意义生发体系和审美体系为流(不同的艺术特征)。
因此,现代书法与油画创新结合的融合点和崭新意义的生发点便在于形式,一种新的艺术形式,其审美方式和审美原则的确立也基于这种形式。单就其形式要素而言,简单来说有两个来源。其一,继承自母体,即从现代书法和油画两种既有艺术形式继承而来的,能够看出其艺术渊源的形式要素。从材料、质地、表现方式、呈现效果到展示媒介,可谓资源丰厚、素材多样。如纸张、绢帛、棉布、亚麻布、木板、松烟墨、油彩、蛋彩,汉字字形、线条、章法、灰度对比,以及色彩、构成、肌理,等等。在创新实际中以上要素无不可用,只要能够恰当、和谐地服务于艺术创作主旨,能够传递出艺术的感受,表达美的意味。譬如“字形”,在语言文字中,字“形”对应的是字“义”,“形”不过是用于识别“义”的独一的外在特征,“形”的价值附庸于“义”,即“形”只是手段,只是过程,只是一种逻辑的介质、一种抵达“义”的途径。而“义”才是目的,才是终点,才是逻辑的结果和价值之所在。在书法中,“形”的意义和价值得到提升,不再处于一种附庸的地位,甚至在审美层面,“形”才是最终的目的。尽管如此,不可否认的是,在书法中,“义”仍然占据着不容忽视的重要高地,即便“形”已然成为目的,但其审美价值的实现仍然不可避免地受到“义”的影响,只有在“义”的范畴内,“形”的价值才成为可能。纵观书法史,没有一副书法名帖是内容空洞、意义凌乱的。因此,如何再进一步,解放书法其“形”,深入挖掘其潛力和能量,应当是继承书法母体宝藏的途径之一。现代书法对汉字字形进行变形、拆解、重组,等等,都是对现有语义体系和审美体系的解构,是纯粹从字形本身,从造型元素、构成方式等角度,结合色彩、明暗、肌理等,挖掘其形式潜力和美学意蕴的有益尝试。再如“灰度”和“色彩”,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历来讲究书、画、印一体同源,特别是书法和绘画,均以墨为媒,讲究用笔运墨的技巧法度,唐代画家张彦远在其《历代名画记》中说:“运墨而五色具。”清代画家唐岱在其《绘事发微》中道:“墨色之中,分为六彩。何为六彩?黑、白、干、湿、浓、淡是也。”由此,以墨的浓度,或墨中水分的多少,产生焦、浓、重、淡、清、枯、涩等诸多效果,进而表现诸如笔运、笔势、气韵等,在黑白灰之间产生无穷变化和韵味。而油画则以色彩见长,三原色互相调和产生丰富的色彩体系,仅市场上常见的颜料,就有数十种之多,更遑论颜料混合之后色相、明度、纯度产生的变化。此外,考虑到光源色、固有色、环境色,以及色彩倾向、冷暖等关系,最终在画布上呈现出,较之现实更加浓郁、强烈、丰富、集中、典型、和谐的色彩景象。沟通“灰度”与“色彩”,扩充二者表达范围和表现能力,同时保留二者固有艺术性格和特征,也是对该艺术形式的延伸和拓展。
其二,二者融合后产生具有独特审美品质的新的艺术形式。两种艺术形式的融合或碰撞,不会是简单的分子层面的物理反应,不是加法计算或简单混合,而是原子层面的化学反应,是有新物质产生的创造过程。就现代书法与油画创新结合而言,其独有的艺术形式就是这种反应所产生的新物质,也是其能否像其他艺术形式一样生发成长和独树一帜的关键。在创作实践中,两种元素的融合不会是等比例的混合,就像色彩调和一样,往往会有某一种色彩占据主导,其他色彩仅为辅助,最终调和的结果也更多呈现主导色的色彩倾向。但两种艺术形式的融合又不同于颜料的调和,它是一种涉及多要素、多层次、多角度的、关于技法和理念的冒险。只有找到一种恰当的配比,以一种正确的方式将其融合,才能得到一种和谐的形式。在此过程中,不仅需要一种执着的创新精神,更需要对艺术的深厚积淀和深刻理解,需要百折不回的毅力和精妙入微的操控力。
二、现代书法与油画创新结合的形式意义
形式是艺术的外在表现,是艺术存在的方式和价值实现的途径。艺术的形式作为中间桥梁,将艺术、艺术家及其创作、观者及其观看紧密连接在一起。对艺术而言,创新的艺术形式好比一件崭新又合身的衣裳,为更准确、恰当、更灵活、自如地展现艺术的魅力提供了可能;于艺术家及其创作而言,创新的艺术形式是一种更为趁手的工具,可以更直接、更轻松地表达自己的感受、思想和理念,可以把自身与艺术之间的距离不断消融,增加个体、创作和艺术之间的通感和同情;于观者及其观看而言,创新的艺术形式意味着陌生和惊奇,意味着新鲜和刺激,艺术借助这种新鲜或惊奇从平淡庸常的生活世界中脱颖而出,就像击碎湖面的石子,带起圈圈涟漪,突破庸俗,突破无聊,突破熟知的障碍,瞬间抵达观者的心间。这是一种震撼,一种激荡和突袭,也是一种效率,出自非理性的感染力的出奇的效率。因此,创新的艺术形式对艺术自身、艺术家以及观众而言都是一种自我实现的方式,也是三者共鸣交流的路径。
现代书法与油画创新结合为现代艺术创造了一种新的艺术形式,为艺术创作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也为现代人类提供了一种新的感受、观看和体验方式,以及一种新的审美模式。从形式而言,现代书法与油画创新结合是一种充满矛盾的探索,它既满足了人们继承传统的心理,也满足了人们反叛传统的愿望。
参考文献:
[1]虞频频.论艺术形式美的价值[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3,(05):81-87.
[2]沈語冰.20世纪艺术批评[M].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3.
[3]沈语冰.现代艺术理论与批评人物志之罗杰·弗莱[J].荣宝斋(当代艺术版),2010,(04).
作者简介:
李秀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助理研究员。
郑玉冰,正德职业技术学院助教。
汪浩文,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助理研究员。
(注:李秀龙、郑玉冰为并列第一作者,汪浩文为第二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