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举债反腐”的悲情与纠结
王传涛
安徽灵璧县七旬老人汤尊自费反腐,成功扳倒9名干部后,落下了一身债务。日前,灵璧县信访局在召开听证会后,决定让汤尊所在的向阳乡政府对其补偿4.3万元,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据4月28日《市场星报》)
举债反腐,体现了一位七旬老人对于村干部腐败的嫉恶如仇,但是其正义无比的行为却因为花光了家里的钱还背负上债务而变得异常纠结和悲情。“侠肝义胆”的豪迈遇到“无钱寸步难行”的现实伦理,结果却仍然没有导致英雄气短,这位七旬老人坚定无比的反腐意识与维权意识让人刮目,值得称赞。用时髦一些的话说,这就是最为合格的现代公民。
我们不妨解剖一下“七旬老人借债反腐扳倒9名干部”这只麻雀。虽然这场反腐风暴,只是在一个村里刮,虽然他只是搬倒了9名“最低领导”即9名村干部,但这个过程里的许多细节却能反映出整个社会的反腐生态。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或许我们能够在这个事件里读懂我国基层反腐的一些尴尬。
首先,这里面有纪检部门不作为的情况。必须要问的是,一个村里的反腐重任,只交给一位老人,相关部门在干什么?难道只是摆设?而老人无疑就会成为那个名义的反腐英雄。诚然,这个社会需要这样的反腐英雄,但相关部门也不应该眼睁睁只看着这位老人孤军奋战—他又不是后羿,如何能射下9个太阳?或许,我们只能感叹,监督和反腐权力无所作为会让“竖子成名”更加容易。这着实是一种讽刺。
反腐重任交给个人,成本之高,令人咋舌。首先是经济成本,这位老人为反腐借下了12540元钱,打字复印费2200元,误工费22171元,合计43741元。实际上,相关部门若要有所担当,根本不存在复印费和误工费,也会有强大的行政成本作后顿,自然也不会如此悲情。其次是安全成本。一个网友们都关心的问题是,老人和“清账小组”人员的生命安全如何得到保证?在对村里的项目进行清理的140余天时间里,他们的生命安全以及正常的生活,经受了怎样的困扰我们不得而知,但好人难当是共识,难道纪检部门只想当看客?
个人反腐的高成本化,已然和贪腐人员犯罪成本的低成本化,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和对比。一个村庄里的腐败,由5人调查竟然需要用140余天、花费4万余元,那么,对于各个级别、各个部门的贪官污史,是不是需要更高的成本呢?
当满载正义的结果来到时,贪腐官员却并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9名村干部共退赃11万元,在处分方面也只是得到了党纪处分。可是,《刑法》中对于“5000元”的门槛就在那里写着,如何又只成了党纪处分了呢?连个缓刑都没有,怎能不让公众失望?所谓“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体制,又如何建立?
在举报人保护制度并没有建立健全的当下,当地纪检部门对于此事的处理,已经离谱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群众当然是最好的监督者。但是,群众也只是监督者,而不是具体办案者,群众从来都不应该承担起反腐的任务,群众手中没有那个权力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家庭并不具备承担反腐经济成本的能力,更可能要付出生命安全代价。同时,当下我国并没有反腐基金制度,对于民间反腐也没有很好的财力支援和精神安慰,民间反腐,永远似乎就是个案,而不会有更大的动静。或许,这一点,会让一些基层腐败官员稍感宽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