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扶贫攻坚组织保障体系
龚亮保
目标路线明确后,贯彻落实就成为关键。特别是打好扶贫攻坚战,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而要真正贯彻落实到位,构建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则是扶贫攻坚重要的基础性工程。为此,最近江西省扶贫开发小组转发了吉安县关于全面加强精准扶贫攻坚组织保障体系建设的决定。这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基层积极探索创新并采取切实措施的充分肯定。
江西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并召开全省精准扶贫攻坚现场推进会议,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加大扶贫攻坚力度,特别是强化扶贫攻坚组织保障体系,有力推进精准扶贫攻坚。
构建扶贫攻坚组织保障体系,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四个切实”重要指示的要求所在。在肩负艰巨繁重的硬任务、身处攻坚拔寨的冲刺期、放眼“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点之时,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大力度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提出“四个切实”,要求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对扶贫开发工作进行总动员、总部署。其中首要强调要强化扶贫开发工作领导责任制,把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市(地)县要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这就需要有强有力的扶贫攻坚组织保障体系支撑。
构建扶贫攻坚组织保障体系建设,是完善当前基层扶贫力量不足的形势所逼。当前大部分地方,县级层面力量充足,村级扶贫力量基本做到覆盖,但乡镇扶贫力量薄弱甚至不足却制约着精准扶贫成效的最大发挥。这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转发的文件中,县级有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并下设有七个工作组;乡镇有扶贫工作站,由乡镇党委分管领导兼任站长,并做到有固定机构编制、固定工作人员、固定办公场所、固定工作经费“四个固定”;对村级基层组织、驻村工作队和干部结对帮扶也有明确要求。充实乡镇扶贫组织,极大地壮大了基层扶贫力量。
构建扶贫攻坚组织保障体系建设,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的目标所需。扶贫开发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对于剩下的“硬骨头”,扶贫方式尤其需要转型升级,既要整体联动、有共性的要求和措施,又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从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的六个“精准”,到因人因地、因贫困原因,因贫困类型三种“施策”,再到研究实施“四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一系列针对性强的“滴灌式”创新举措,需要完善的扶贫攻坚组织体系来保障。
由此观之,要想打好扶贫攻坚这场硬仗,就是要着力构建完善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真正让领导重视起来,让干部行动起来,让群众活跃起来,确保如期实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