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提高农机维修服务能力 促进农机化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汪箭
近年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我县的良好实施,促使农户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高涨,农业机械的使用已逐步扩展到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为提高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农机保有量的大幅增长,农机产品维修服务难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先进、高效农业机械的维修、保养,形势严峻、矛盾凸显。
近期,按照省、市农机局工作安排,怀宁县农机局组织精干力量针对目前农业机械的维修服务状况,在全县开展了一次农机维修服务保障能力调研。现将调研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目前,我县共有各类农机维修机构52个,从业人员240人。其中经技术资格评定的二级维修网点3个,三级维修网点5个,专项维修网点23个。3个二级维修网点维修设施、设备齐全,修理人员素质高,《职业资格证书》持证率达90%以上,各网点均能承揽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等各种农业机械的整车修理和总成、零部件修理,服务范围覆盖全县12个乡镇。除3个二级维修点外,其他维修点均为个体经营,以专项修理为主,大都设备简陋、技术薄弱,主要维修设备仅仅是电焊、台钻、台钳等简易工具,拥有车床等大中型设备的网点廖廖无几,这些维修点有修理等级证书的正规修理工少之又少,维修技能还是师傅带徒弟式的传授,致使农机具得不到正确的维护保养,经常处于带病作业状态,既不安全又降低了机械效益。总体来看,现有大多数维修网点的服务水平已经跟不上我县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
二、农机维修服务监督管理情况
自2004年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先后颁布实施,我县农机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领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技术标准来核定维修点等级,并对其维修服务质量实施监管。但对部分原有老维修点的管理效果却不大,他们占地小、人员少、收入低,人员和设施根本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新技术标准,不愿服从农机部门的监督管理,因此,合格证换发工作进展迟缓。
三、推进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的主要做法
为加强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培育和规范农机维修市场,提高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县农机局认真贯彻省、市业务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深入落实《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并结合我县当前农业和农机化发展需要,认真开展农机维修市场监管和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深入摸底
近年来,我局多次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全县农机维修网点的分布状况、设备数量、质量管理、持证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走访,每次走访都覆盖全县20个乡镇。
2.狠抓整治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我局根据农机维修网点数量、分布,对农机维修网点进行集中整治,对新设立的维修点,限期办证;对不符合技术标准的,限期整改;对证件有效期届满的,督促其及时审验更换。确保维修点的人员、设备、场地和配件质量及管理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3.突出重点
2012年,我局尝试对维修点相对集中的几个中、小型维修点进行有效整合,引导他们成立农机维修专业合作社,通过技术整合、设备整合和信息整合来提高他们的维修服务能力,并通过组织培训、异地交流学习等方式努力提高他们的维修服务水平、扩大维修服务范围。该合作社已于2012年8月在我县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并获得二级农机综合维修点资质,目前合作社运营状况良好,服务范围覆盖全县一半以上乡镇。
四、农机维修服务面临的发展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面临的发展形势
2004年以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良好实施,促使广大农户购买使用新型、高效农业机械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有了市场,生产企业自然多了,各种机械琳琅满目,销售企业更是遍地开花,但机械的维修服务大多还是靠生产经销企业来保障。农忙时都是歇人不歇机,机械一旦出了故障,等厂家和企业的“三包”员赶来,肯定误了农时。因此,农机维修服务行业的市场潜力巨大、发展空间广阔。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维修网点数量大幅减少。在20世纪90年代至2000年初,我县小型拖拉机和变型拖拉机拥有量猛增,全县各类农机维修网点达到251个,从业人员近500人,但由于当时小拖和变拖的机械精密度普遍不高,维修较为简单,所以维修点大都是以电气焊、补胎充气等专项修理为主,维修能力水平普遍很低。经过多年的市场冲刷,我县原有的251个农机维修点中少数技术力量雄厚的,逐步转型发展成了汽车修理厂,不再承接农机修理业务。大部分网点则是老师傅年龄大,干不动了,子女在外工作或不愿接手,又没有带徒弟,只得关门,退出本行。剩下来继续从事农机维修的不足40户。
(2)维修技工数量减少,素质不高。原来国企里正规培养的中、高级修理工大多已步入老年,年轻人几乎无人愿意从事农机修理工作。极少数愿意从业的,大都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技术水平和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有修理等级证书的修理工少,维修技能还是师傅带徒弟式的传授,实际操作中还是凭手摸、眼瞧,维修质量难以保证,贻误农时的现象时有发生。
(3)维修能力弱,服务质量低。现有的大多数农机维修网点,场所设施相当简陋,只有简易的维修棚子,有的甚至露天修理,缺少必要的维修工具和设备。这些维修点,维修工艺简单、能力薄弱、服务质量低,根本无法适应新型机具的精准维修要求。有的网点修理人员不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维修作业,多数网点把换件修理作为主要修理工艺,造成修理成本偏高。还有个别网点超技术能力承揽维修业务,导致机具不能正常工作,给机主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专业化、规模化的维修服务体系难以形成,现有维修点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随着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的逐年增大,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空前高涨,高新农机产品保有量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具有竞争优势的维修合作服务组织和区域性维修中心很少,现有维修网点大多数规模很小,技术力量、服务能力没有得到提高,难以形成专业化、集团化、分工协作的农机维修服务体系。这样直接导致了产品出现故障很难得到及时、正规的修理,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了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所以目前农机维修服务难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
(5)零配件供应状况不佳,直接影响维修效果。一是许多零配件经销商缺乏积极主动的服务意识,个别经销商贪图个人利益,经营的零配件质量不过关,不但影响了农机维修质量,而且大大降低了修后农机具的使用寿命,保证不了农业生产的需要,有的还危及到农机用户的人身安全,严重损害了农机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二是随着新型、高效农机具保有量的强力增长,高新精密零配件的需求也与日俱增,但是这类零配件只有原机具生产企业生产和销售,所以,难购买、价格高、发货不及时的状况时有发生,直接影响了机具的维修,误农时。
(6)规模小、布局散,难以监管。现有维修点大多规模很小,分散在全县所有乡镇,有的在公路旁、有的在村庄里,基本都是家庭作坊式经营,个别老人利用自家老屋,随便搭个棚子就开始敲敲打打、焊件补胎,没有技术含量。农忙季节开门营业,农忙一过就关门。他们主动办证的很少,存在着无证经营、使用过期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现象。工商、农机部门一上门执法,他们就关门,管理起来难度极大。
(7)用于农机维修网点的各类投入明显不足。大部分维修业主年龄偏大、经营简单,都不会投入大量资金购置先进设备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维修能力。县级主管部门人员和经费都十分紧张,自身技术能力也偏低,上级主管部门又没有任何资金扶持,没有组织过正规、专业的技术培训。这就使得大量中小维修点处于自生自灭状态,很难适应农业机械化的高速发展。
五、提高农机维修服务能力的对策建议
1.积极培育建设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
每个县要按照区域积极培育建立5~7个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大中型农机维修服务中心,技术资格等级要达到综合维修二级以上,技术工人持证率要超过90%。每个中心均能承担各型农业机械的大修、中修及技术要求较高的专项修理。
2.尽快出台农机维修扶持政策
(1)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分期分批组织各维修点维修技术人员和农机合作社选派人员赴各生产企业参加中、高等级的技术培训,向他们介绍推广机械及其维修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
(2)安排专项经费对区域性中心维修点进行资金扶持,用于其购置电脑、维修设备和先进仪器,也可帮助他们升级改造修理厂房、停车场等设施。以此提高他们的维修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也能有效调动其他维修网点升级上档的积极性。
3.定期开展系统内业务培训
建立农机技术监督人员培训制度,定期对农机技术监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对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和农机维修质量优劣的辨别能力,提升他们对维修网点的指导服务水平。
4.加大执法管理力度
(1)联合工商、质检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农机市场监管统一行动,协力管好农机维修市场,对设施设备简单、维修能力低又拒不办理证照的,坚决依法取缔。
(2)各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办理技术合格证是申领营业执照的前提条件这一工作流程,严把证件发放关,对条件不达标的,做好宣传,并积极组织培训,督促业主尽快达标。
(3)建立健全维修质量投诉体系和工作制度,规范行为、提升能力、畅通信息渠道,充分发挥质量监督管理作用。
5.鼓励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委托售后服务
农田作业时间性强、地域分散,从现阶段农机维修服务体系仍未健全这一现实出发,应鼓励并积极引导生产、经销企业将机具售后服务委托给当地有资质、有信用、实力强的农机维修网点来做。这种灵活机动、便捷迅速的服务模式既能方便农机户、方便企业,又能有效促进合作社自身服务能力水平的提升。
6.努力打造农机“4S”店
适时将农机产品的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水平作为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的准入条件,销售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等大中型农业机械的经销企业必须具备二级以上农机综合维修点资质,销售其他中小型农具的经销企业必须具备三级以上农机综合维修点资质,使农机经销企业的售后服务能力水平能充分适应和满足火热的销售市场,从而成为真正的农机“4S”店。逐步形成以农机“4S”店为龙头,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为骨干,农机合作社为基础的农机维修服务体系。该体系建成后,必将促进农机化事业更加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近年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我县的良好实施,促使农户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高涨,农业机械的使用已逐步扩展到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为提高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农机保有量的大幅增长,农机产品维修服务难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先进、高效农业机械的维修、保养,形势严峻、矛盾凸显。
近期,按照省、市农机局工作安排,怀宁县农机局组织精干力量针对目前农业机械的维修服务状况,在全县开展了一次农机维修服务保障能力调研。现将调研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目前,我县共有各类农机维修机构52个,从业人员240人。其中经技术资格评定的二级维修网点3个,三级维修网点5个,专项维修网点23个。3个二级维修网点维修设施、设备齐全,修理人员素质高,《职业资格证书》持证率达90%以上,各网点均能承揽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等各种农业机械的整车修理和总成、零部件修理,服务范围覆盖全县12个乡镇。除3个二级维修点外,其他维修点均为个体经营,以专项修理为主,大都设备简陋、技术薄弱,主要维修设备仅仅是电焊、台钻、台钳等简易工具,拥有车床等大中型设备的网点廖廖无几,这些维修点有修理等级证书的正规修理工少之又少,维修技能还是师傅带徒弟式的传授,致使农机具得不到正确的维护保养,经常处于带病作业状态,既不安全又降低了机械效益。总体来看,现有大多数维修网点的服务水平已经跟不上我县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
二、农机维修服务监督管理情况
自2004年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先后颁布实施,我县农机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领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技术标准来核定维修点等级,并对其维修服务质量实施监管。但对部分原有老维修点的管理效果却不大,他们占地小、人员少、收入低,人员和设施根本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新技术标准,不愿服从农机部门的监督管理,因此,合格证换发工作进展迟缓。
三、推进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的主要做法
为加强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培育和规范农机维修市场,提高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县农机局认真贯彻省、市业务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深入落实《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并结合我县当前农业和农机化发展需要,认真开展农机维修市场监管和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深入摸底
近年来,我局多次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全县农机维修网点的分布状况、设备数量、质量管理、持证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走访,每次走访都覆盖全县20个乡镇。
2.狠抓整治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我局根据农机维修网点数量、分布,对农机维修网点进行集中整治,对新设立的维修点,限期办证;对不符合技术标准的,限期整改;对证件有效期届满的,督促其及时审验更换。确保维修点的人员、设备、场地和配件质量及管理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3.突出重点
2012年,我局尝试对维修点相对集中的几个中、小型维修点进行有效整合,引导他们成立农机维修专业合作社,通过技术整合、设备整合和信息整合来提高他们的维修服务能力,并通过组织培训、异地交流学习等方式努力提高他们的维修服务水平、扩大维修服务范围。该合作社已于2012年8月在我县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并获得二级农机综合维修点资质,目前合作社运营状况良好,服务范围覆盖全县一半以上乡镇。
四、农机维修服务面临的发展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面临的发展形势
2004年以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良好实施,促使广大农户购买使用新型、高效农业机械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有了市场,生产企业自然多了,各种机械琳琅满目,销售企业更是遍地开花,但机械的维修服务大多还是靠生产经销企业来保障。农忙时都是歇人不歇机,机械一旦出了故障,等厂家和企业的“三包”员赶来,肯定误了农时。因此,农机维修服务行业的市场潜力巨大、发展空间广阔。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维修网点数量大幅减少。在20世纪90年代至2000年初,我县小型拖拉机和变型拖拉机拥有量猛增,全县各类农机维修网点达到251个,从业人员近500人,但由于当时小拖和变拖的机械精密度普遍不高,维修较为简单,所以维修点大都是以电气焊、补胎充气等专项修理为主,维修能力水平普遍很低。经过多年的市场冲刷,我县原有的251个农机维修点中少数技术力量雄厚的,逐步转型发展成了汽车修理厂,不再承接农机修理业务。大部分网点则是老师傅年龄大,干不动了,子女在外工作或不愿接手,又没有带徒弟,只得关门,退出本行。剩下来继续从事农机维修的不足40户。
(2)维修技工数量减少,素质不高。原来国企里正规培养的中、高级修理工大多已步入老年,年轻人几乎无人愿意从事农机修理工作。极少数愿意从业的,大都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技术水平和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有修理等级证书的修理工少,维修技能还是师傅带徒弟式的传授,实际操作中还是凭手摸、眼瞧,维修质量难以保证,贻误农时的现象时有发生。
(3)维修能力弱,服务质量低。现有的大多数农机维修网点,场所设施相当简陋,只有简易的维修棚子,有的甚至露天修理,缺少必要的维修工具和设备。这些维修点,维修工艺简单、能力薄弱、服务质量低,根本无法适应新型机具的精准维修要求。有的网点修理人员不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维修作业,多数网点把换件修理作为主要修理工艺,造成修理成本偏高。还有个别网点超技术能力承揽维修业务,导致机具不能正常工作,给机主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专业化、规模化的维修服务体系难以形成,现有维修点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随着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的逐年增大,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空前高涨,高新农机产品保有量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具有竞争优势的维修合作服务组织和区域性维修中心很少,现有维修网点大多数规模很小,技术力量、服务能力没有得到提高,难以形成专业化、集团化、分工协作的农机维修服务体系。这样直接导致了产品出现故障很难得到及时、正规的修理,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了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所以目前农机维修服务难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
(5)零配件供应状况不佳,直接影响维修效果。一是许多零配件经销商缺乏积极主动的服务意识,个别经销商贪图个人利益,经营的零配件质量不过关,不但影响了农机维修质量,而且大大降低了修后农机具的使用寿命,保证不了农业生产的需要,有的还危及到农机用户的人身安全,严重损害了农机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二是随着新型、高效农机具保有量的强力增长,高新精密零配件的需求也与日俱增,但是这类零配件只有原机具生产企业生产和销售,所以,难购买、价格高、发货不及时的状况时有发生,直接影响了机具的维修,误农时。
(6)规模小、布局散,难以监管。现有维修点大多规模很小,分散在全县所有乡镇,有的在公路旁、有的在村庄里,基本都是家庭作坊式经营,个别老人利用自家老屋,随便搭个棚子就开始敲敲打打、焊件补胎,没有技术含量。农忙季节开门营业,农忙一过就关门。他们主动办证的很少,存在着无证经营、使用过期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现象。工商、农机部门一上门执法,他们就关门,管理起来难度极大。
(7)用于农机维修网点的各类投入明显不足。大部分维修业主年龄偏大、经营简单,都不会投入大量资金购置先进设备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维修能力。县级主管部门人员和经费都十分紧张,自身技术能力也偏低,上级主管部门又没有任何资金扶持,没有组织过正规、专业的技术培训。这就使得大量中小维修点处于自生自灭状态,很难适应农业机械化的高速发展。
五、提高农机维修服务能力的对策建议
1.积极培育建设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
每个县要按照区域积极培育建立5~7个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大中型农机维修服务中心,技术资格等级要达到综合维修二级以上,技术工人持证率要超过90%。每个中心均能承担各型农业机械的大修、中修及技术要求较高的专项修理。
2.尽快出台农机维修扶持政策
(1)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分期分批组织各维修点维修技术人员和农机合作社选派人员赴各生产企业参加中、高等级的技术培训,向他们介绍推广机械及其维修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
(2)安排专项经费对区域性中心维修点进行资金扶持,用于其购置电脑、维修设备和先进仪器,也可帮助他们升级改造修理厂房、停车场等设施。以此提高他们的维修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也能有效调动其他维修网点升级上档的积极性。
3.定期开展系统内业务培训
建立农机技术监督人员培训制度,定期对农机技术监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对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和农机维修质量优劣的辨别能力,提升他们对维修网点的指导服务水平。
4.加大执法管理力度
(1)联合工商、质检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农机市场监管统一行动,协力管好农机维修市场,对设施设备简单、维修能力低又拒不办理证照的,坚决依法取缔。
(2)各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办理技术合格证是申领营业执照的前提条件这一工作流程,严把证件发放关,对条件不达标的,做好宣传,并积极组织培训,督促业主尽快达标。
(3)建立健全维修质量投诉体系和工作制度,规范行为、提升能力、畅通信息渠道,充分发挥质量监督管理作用。
5.鼓励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委托售后服务
农田作业时间性强、地域分散,从现阶段农机维修服务体系仍未健全这一现实出发,应鼓励并积极引导生产、经销企业将机具售后服务委托给当地有资质、有信用、实力强的农机维修网点来做。这种灵活机动、便捷迅速的服务模式既能方便农机户、方便企业,又能有效促进合作社自身服务能力水平的提升。
6.努力打造农机“4S”店
适时将农机产品的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水平作为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的准入条件,销售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等大中型农业机械的经销企业必须具备二级以上农机综合维修点资质,销售其他中小型农具的经销企业必须具备三级以上农机综合维修点资质,使农机经销企业的售后服务能力水平能充分适应和满足火热的销售市场,从而成为真正的农机“4S”店。逐步形成以农机“4S”店为龙头,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为骨干,农机合作社为基础的农机维修服务体系。该体系建成后,必将促进农机化事业更加快速、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