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发展探析
刘文鹏
摘 要 农机维修服务是推动农机化稳步、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农业机械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发挥最大效能的重要保障。文章结合重庆市农机维修服务体系的现状,从四个方面阐述了农机维修体系建设面临的四个问题,提出了建设重庆市农机维修服务体系的八项措施。
关键词 农机维修服务体系 农机维修网点 现状 问题 对策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农民购买农机具的积极性不断高涨,农机具数量成倍增长,农机化作业水平快速提高。农机化快速发展形势喜人,但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也不能忽视,一个突出问题是农机具坏了无处修、无人修。从而造成了以下严重的后果:一是严重地影响了农机具的生产效率和经营农机具的经济效益;二是影响农业生产进度;三是农机具工况差、损坏严重,很多农机具带病作业,缩短了机具使用寿命,造成农机具资源的极大浪费;四是农机具带病作业,埋下了农机安全隐患,造成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所以,急需建设和完善一批覆盖城乡的农机维修服务体系,解决农机户“修机难”,它既是农机事业全面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需要。
1 我市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发展现状
截至2013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205万kW。其中,拖拉机11 585台,稻麦联合收割机5756台,水稻插秧机11 628台,农产品初加工动力约96万台,初加工机械约110万台,耕整地机械约50万台,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36%。
在农机年报统计的数据中,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有农机维修服务网点3488个,其中一级维修网点9个,二级维修网点156个,三级维修网点1929个,专项维修网点1394个。但实际上,由于设备、技术、配件等原因,很多农机维修网点根本无法从事正常的维修业务已转行或关闭。
当前,重庆市维修服务体系呈现四大特点:一是受设备、技术等因素的制约,维修业务范围有限。农机维修网点绝大多数属于三级维修网点,约占整个维修服务体系的55.3%,主要从事常用农业机械的一般性故障排除、局部性换件修理和整机维护;二级维修网点占全部维修点的4.5%,主要从事拖拉机、收割机及各类农机具的复杂故障和整机维修等;同时,还有约占40%专项修理点,主要从事电机修理、电气焊、钣金、补胎等简单修理。各个区域内缺乏大型专业性强的综合性维修公司。二是维修人员搭配不合理。有的维修网点人员较为年轻,接受过正规的维修知识培训,但维修经验不足;有些维修网点的修理工从事修理行业多年,技术水平较高,但理论知识无法与时俱进,难以承担大中型及复式高新农业机械的维修业务。三是维修配件来源渠道单一。农机配件的来源渠道主要为农机生产企业,部分维修能力较强的维修点经常代理农机生产企业的“三包”和售后服务业务,可直接从企业获得专用的农机配件;还有获得授权的农机经销企业,代销农机配件。这些配件虽质量能够保证,但是这种近似于“垄断”的模式导致配件价格非常昂贵。四是农忙时节农机维修工短缺。目前,农机具生产企业一般都通过指定售后服务点或依托经销商等方式进行“三包”和售后维修服务。农机经销单位虽配备了一定的技术人员,临时承担解决一般性的换件维护修理,但是在农忙时节由于机器使用率较高,出现故障的概率也较大,而技术人员的数量并没有随之增加,因此,由于维修工短缺而导致机具无法迅速维修耽误农时的情况时有发生。
2 重庆市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农机维修网点布局不合理,专业维修网点较少
一、二、三级农机维修网点没有均匀分布,一、二级农机维修网点较少,三级网点未覆盖所有涉农乡镇(街道)。多数集中分布区县、乡镇驻地的城乡结合部及主要交通干道边上,在交通不方便的边远区村,尽管有各种农机具上千台,却没有一家农机维修点,农机出现故障,农民要跑到十几里甚至更多的路请人修理,造成农民购机容易,维修难的局面。行业中普遍存在兼营现象,很多维修汽车的网点也兼营农机维修,给农机修理市场的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困难。能够承担大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械和作业机械,恢复性大型修理的网点很少。
2.2 维修设备滞后,维修能力不足
大部分维修网点设施简陋,技术力量薄弱,一部分维修厂点具有的维修设备,是一些工厂早期退役的设备,缺少新型、大型的维修设备,多数网点更是把换件修理作为主要修理工艺。甚至有的农机维修网点属于“四无”网点:无营业执照、无正规维修场地,无检测工具、无专用工具。
2.3 专业维修技术人员较少、水平较低
重庆市从事农机维修的人员绝大多数是本地户籍人员,其中大部分是初中文化水平,且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修理技术主要是通过师傅带徒弟的方式传承而来,也有农机手自动向农机维修业转行,还有一部分纯粹是凭着点滴经验摸索着修理。从而导致农机维修过程普遍存在无规范、无质量标准、修后无监督的问题。特别是近几年高新农机具的普及使用,低水平的维修质量难以满足服务要求。市场大,空间大,但维修水平不高。
2.4 政府对农机维修行业的扶持和监管缺位
受多年多次的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影响,重庆市市、区县及乡镇三级的农机修理管理一定程度上存在部门不明确,职能职责缺失的现象。加之管理工作经费有限,使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换发工作进展迟缓。此外,农机维修网点主要分布在乡村,制约了执法部门对农机维修网点的监管,致使无证经营现象大量存在。一些占地面积小、收入水平低的农机维修网点,躲避农机部门的监督管理,不愿办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在农机配件管理方面,因价格、税收等因素影响,配件鱼龙混杂、优劣不一,所以管理更存在缺位现象,直接影响了农机的维修质量和生产安全。在权限方面,普遍存在农机、工商、质检等部门九龙治水的现象。即使上面三令五申,而农机市场整顿工作多流于形式或不能长期开展。农机维修服务的现状依然如故,难以适应农机社会化服务的要求。
农机维修服务市场还处于自我发展阶段,各方面都远落后于农机销售市场和农机作业市场的发展。发展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政策扶持和引导,缺少资金和技术支持,发展空间受到限制。在技术培训上,重理论知识讲解,轻修理实践体验,无法真正达到实用技术的培训目的。
3 重庆市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发展对策
3.1 在政策、资金方面加大对农机维修行业的扶持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建议拿出专项资金,对农机维修行业的技术改进和设备更新等进行扶持,使维修网点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大幅提高。重庆市将在2014年的市级农发资金中拿出150万元,在10个区县通过项目申报、以奖代补的方式用于农机维修网点建设。今后还将不断完善措施、加大投入,实现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全覆盖。
3.2 建立农机维修指导的公益服务体系
将农机维修指导的公益服务职能职责,增加到现有农机推广体系的职能职责中,增加人员编制,落实技术人员,切实履行其公益服务职责,做好提供信息、传授技术、完善制度和加强监督等服务工作。
3.3 合理布局农机维修网点
在农机维修网点的布局上,应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保证维修点有一定的服务范围和经济效益。每个片区至少设立一个一级维修网点、每个区县至少设立一个以上二级维修网点、每个乡镇至少设立一个三级维修网点,一般一个三级农机维修网点服务辐射范围方圆在5~10 km较合适。
3.4 创新农机维修服务形式
各区县可根据本地农机维修服务体系的现状,积极引导农机维修服务企业的组织、机制和服务模式创新。一是支持引导农机合作社开展农机维修业务,扩大服务范围,拓展服务功能,形成合作社、维修点、配件供应一条龙服务模式,增强农机维修功能。二是鼓励维修网点与农机企业的售后服务相结合的模式,支持维修网点做好维修服务。
3.5 加强农机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及技能鉴定
农机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农机维修人员培训工作,逐步稳定维修人员队伍。认真落实农机维修就业准入制度,全面推进农机维修人员持证上岗。在农机维修人员培训中要实现由重理论轻实践到理论实践相结合的转化,要把课堂教学与实际操作结合起来,使维修人员学到实用的技能知识。农机部门要建立健全维修人员技能鉴定制度,提高他们对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和农机维修质量优劣的辨别能力,定期公布一批有技术、有能力、有经验的维修人员名单,通过多种方式,提高维修质量。
3.6 加强农机维修服务体系的行业监管
建立农机、工商和质检等部门对农机维修管理的监督协调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规范农机维修市场秩序,促进农机维修市场健康发展。对于没有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农机维修网点,通过帮扶措施对其进行限期整顿,仍无法取得的,坚决予以取缔。
3.7 制定农机维修网点规范化建设标准和农机维修质量标准
根据农机维修管理现行法规要求,结合本市农机维修业发展现状,制定不同级别的农机维修点规范化建设基本条件和标准。按照标准加强农机维修市场管理,逐步引导建设不同维修能力的网点,规范全市农机维修业发展秩序,推动构建组织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品牌化的农机维修服务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十一条指出,国家加强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维修质量和作业质量等标准。根据重庆市实际,农机主管部门应尽快制定各类农业机械的维修质量标准,以提高维修质量和防止维修质量界定不清引起的纠纷,以便维护农民或农机维修人员的合法权益。
3.8 开辟农机维修专栏,实现服务信息化
建议在各级农机化信息网上开辟农机维修服务专栏,加强农机维修行业管理,规范农机维修行为,公布各类农机配件报价,提高农机维修水平和维修质量。并对维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公布农机产品返修率,促进维修企业之间的竞争,增强行政监管能力,推动农机维修技术应用和维修服务规范水平的提升。
摘 要 农机维修服务是推动农机化稳步、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农业机械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发挥最大效能的重要保障。文章结合重庆市农机维修服务体系的现状,从四个方面阐述了农机维修体系建设面临的四个问题,提出了建设重庆市农机维修服务体系的八项措施。
关键词 农机维修服务体系 农机维修网点 现状 问题 对策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农民购买农机具的积极性不断高涨,农机具数量成倍增长,农机化作业水平快速提高。农机化快速发展形势喜人,但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也不能忽视,一个突出问题是农机具坏了无处修、无人修。从而造成了以下严重的后果:一是严重地影响了农机具的生产效率和经营农机具的经济效益;二是影响农业生产进度;三是农机具工况差、损坏严重,很多农机具带病作业,缩短了机具使用寿命,造成农机具资源的极大浪费;四是农机具带病作业,埋下了农机安全隐患,造成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所以,急需建设和完善一批覆盖城乡的农机维修服务体系,解决农机户“修机难”,它既是农机事业全面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需要。
1 我市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发展现状
截至2013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205万kW。其中,拖拉机11 585台,稻麦联合收割机5756台,水稻插秧机11 628台,农产品初加工动力约96万台,初加工机械约110万台,耕整地机械约50万台,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36%。
在农机年报统计的数据中,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有农机维修服务网点3488个,其中一级维修网点9个,二级维修网点156个,三级维修网点1929个,专项维修网点1394个。但实际上,由于设备、技术、配件等原因,很多农机维修网点根本无法从事正常的维修业务已转行或关闭。
当前,重庆市维修服务体系呈现四大特点:一是受设备、技术等因素的制约,维修业务范围有限。农机维修网点绝大多数属于三级维修网点,约占整个维修服务体系的55.3%,主要从事常用农业机械的一般性故障排除、局部性换件修理和整机维护;二级维修网点占全部维修点的4.5%,主要从事拖拉机、收割机及各类农机具的复杂故障和整机维修等;同时,还有约占40%专项修理点,主要从事电机修理、电气焊、钣金、补胎等简单修理。各个区域内缺乏大型专业性强的综合性维修公司。二是维修人员搭配不合理。有的维修网点人员较为年轻,接受过正规的维修知识培训,但维修经验不足;有些维修网点的修理工从事修理行业多年,技术水平较高,但理论知识无法与时俱进,难以承担大中型及复式高新农业机械的维修业务。三是维修配件来源渠道单一。农机配件的来源渠道主要为农机生产企业,部分维修能力较强的维修点经常代理农机生产企业的“三包”和售后服务业务,可直接从企业获得专用的农机配件;还有获得授权的农机经销企业,代销农机配件。这些配件虽质量能够保证,但是这种近似于“垄断”的模式导致配件价格非常昂贵。四是农忙时节农机维修工短缺。目前,农机具生产企业一般都通过指定售后服务点或依托经销商等方式进行“三包”和售后维修服务。农机经销单位虽配备了一定的技术人员,临时承担解决一般性的换件维护修理,但是在农忙时节由于机器使用率较高,出现故障的概率也较大,而技术人员的数量并没有随之增加,因此,由于维修工短缺而导致机具无法迅速维修耽误农时的情况时有发生。
2 重庆市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农机维修网点布局不合理,专业维修网点较少
一、二、三级农机维修网点没有均匀分布,一、二级农机维修网点较少,三级网点未覆盖所有涉农乡镇(街道)。多数集中分布区县、乡镇驻地的城乡结合部及主要交通干道边上,在交通不方便的边远区村,尽管有各种农机具上千台,却没有一家农机维修点,农机出现故障,农民要跑到十几里甚至更多的路请人修理,造成农民购机容易,维修难的局面。行业中普遍存在兼营现象,很多维修汽车的网点也兼营农机维修,给农机修理市场的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困难。能够承担大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械和作业机械,恢复性大型修理的网点很少。
2.2 维修设备滞后,维修能力不足
大部分维修网点设施简陋,技术力量薄弱,一部分维修厂点具有的维修设备,是一些工厂早期退役的设备,缺少新型、大型的维修设备,多数网点更是把换件修理作为主要修理工艺。甚至有的农机维修网点属于“四无”网点:无营业执照、无正规维修场地,无检测工具、无专用工具。
2.3 专业维修技术人员较少、水平较低
重庆市从事农机维修的人员绝大多数是本地户籍人员,其中大部分是初中文化水平,且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修理技术主要是通过师傅带徒弟的方式传承而来,也有农机手自动向农机维修业转行,还有一部分纯粹是凭着点滴经验摸索着修理。从而导致农机维修过程普遍存在无规范、无质量标准、修后无监督的问题。特别是近几年高新农机具的普及使用,低水平的维修质量难以满足服务要求。市场大,空间大,但维修水平不高。
2.4 政府对农机维修行业的扶持和监管缺位
受多年多次的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影响,重庆市市、区县及乡镇三级的农机修理管理一定程度上存在部门不明确,职能职责缺失的现象。加之管理工作经费有限,使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换发工作进展迟缓。此外,农机维修网点主要分布在乡村,制约了执法部门对农机维修网点的监管,致使无证经营现象大量存在。一些占地面积小、收入水平低的农机维修网点,躲避农机部门的监督管理,不愿办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在农机配件管理方面,因价格、税收等因素影响,配件鱼龙混杂、优劣不一,所以管理更存在缺位现象,直接影响了农机的维修质量和生产安全。在权限方面,普遍存在农机、工商、质检等部门九龙治水的现象。即使上面三令五申,而农机市场整顿工作多流于形式或不能长期开展。农机维修服务的现状依然如故,难以适应农机社会化服务的要求。
农机维修服务市场还处于自我发展阶段,各方面都远落后于农机销售市场和农机作业市场的发展。发展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政策扶持和引导,缺少资金和技术支持,发展空间受到限制。在技术培训上,重理论知识讲解,轻修理实践体验,无法真正达到实用技术的培训目的。
3 重庆市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发展对策
3.1 在政策、资金方面加大对农机维修行业的扶持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建议拿出专项资金,对农机维修行业的技术改进和设备更新等进行扶持,使维修网点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大幅提高。重庆市将在2014年的市级农发资金中拿出150万元,在10个区县通过项目申报、以奖代补的方式用于农机维修网点建设。今后还将不断完善措施、加大投入,实现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全覆盖。
3.2 建立农机维修指导的公益服务体系
将农机维修指导的公益服务职能职责,增加到现有农机推广体系的职能职责中,增加人员编制,落实技术人员,切实履行其公益服务职责,做好提供信息、传授技术、完善制度和加强监督等服务工作。
3.3 合理布局农机维修网点
在农机维修网点的布局上,应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保证维修点有一定的服务范围和经济效益。每个片区至少设立一个一级维修网点、每个区县至少设立一个以上二级维修网点、每个乡镇至少设立一个三级维修网点,一般一个三级农机维修网点服务辐射范围方圆在5~10 km较合适。
3.4 创新农机维修服务形式
各区县可根据本地农机维修服务体系的现状,积极引导农机维修服务企业的组织、机制和服务模式创新。一是支持引导农机合作社开展农机维修业务,扩大服务范围,拓展服务功能,形成合作社、维修点、配件供应一条龙服务模式,增强农机维修功能。二是鼓励维修网点与农机企业的售后服务相结合的模式,支持维修网点做好维修服务。
3.5 加强农机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及技能鉴定
农机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农机维修人员培训工作,逐步稳定维修人员队伍。认真落实农机维修就业准入制度,全面推进农机维修人员持证上岗。在农机维修人员培训中要实现由重理论轻实践到理论实践相结合的转化,要把课堂教学与实际操作结合起来,使维修人员学到实用的技能知识。农机部门要建立健全维修人员技能鉴定制度,提高他们对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和农机维修质量优劣的辨别能力,定期公布一批有技术、有能力、有经验的维修人员名单,通过多种方式,提高维修质量。
3.6 加强农机维修服务体系的行业监管
建立农机、工商和质检等部门对农机维修管理的监督协调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规范农机维修市场秩序,促进农机维修市场健康发展。对于没有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农机维修网点,通过帮扶措施对其进行限期整顿,仍无法取得的,坚决予以取缔。
3.7 制定农机维修网点规范化建设标准和农机维修质量标准
根据农机维修管理现行法规要求,结合本市农机维修业发展现状,制定不同级别的农机维修点规范化建设基本条件和标准。按照标准加强农机维修市场管理,逐步引导建设不同维修能力的网点,规范全市农机维修业发展秩序,推动构建组织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品牌化的农机维修服务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十一条指出,国家加强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维修质量和作业质量等标准。根据重庆市实际,农机主管部门应尽快制定各类农业机械的维修质量标准,以提高维修质量和防止维修质量界定不清引起的纠纷,以便维护农民或农机维修人员的合法权益。
3.8 开辟农机维修专栏,实现服务信息化
建议在各级农机化信息网上开辟农机维修服务专栏,加强农机维修行业管理,规范农机维修行为,公布各类农机配件报价,提高农机维修水平和维修质量。并对维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公布农机产品返修率,促进维修企业之间的竞争,增强行政监管能力,推动农机维修技术应用和维修服务规范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