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滥用新闻自由权的规制
张辉+郭娅
摘要:由于自媒体门槛低、随意性强,人们在自媒体平台上可以畅所欲言,新闻自由权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满足。然而,由于自媒体使用者對新闻自由权的滥用,人们随意传播虚假信息,造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使自媒体陷入了无规制性的怪圈。因此,我们亟需建立一个合理的自媒体新闻自由权平衡制度,通过提高自媒体使用者的自律意识、完善自媒体传播运行机制、制订切实可行的自媒体新闻自由权法律法规等方式,营造出健康有序的自媒体环境。
关键词:自媒体 滥用 新闻自由权 规制
复杂多变的网络环境给如何平衡自媒体新闻自由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方面,自媒体为新闻自由权的实现提供了有利的客观条件,让更多人体会到表达自由的快感;另一方面自媒体又成为别有用心之人危害国家安全,侵害他人利益的武器。因此,对于自媒体新闻自由权,既不能损害也不能滥用,而应在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本文从自媒体新闻自由权面临的困境出发,在分析自媒体的两面性的基础上,剖析自媒体新闻自由权滥用的原因,以期找到适合我国的合理制度来寻求自媒体新闻自由权的平衡点。
自媒体对新闻自由权的滥用
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在现实生活中,一部分自媒体使用者把这种权利当成特权,在自媒体平台上肆无忌惮。这种对自媒体新闻自由权的滥用很可能造成对公权和私权的侵害,主要有以下具体表现:
一、言论自由的滥用对名誉权的侵犯。言论自由应当存在边界。在自媒体出现之初,自媒体使用者为之一振,他们从过去整齐划一的一元论中脱离出来,极大地感受到了言论自由。但很快,超出边界的言论自由就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人们错误地把言论自由当作一种无边界的自由,甚至成为自己发布攻击性语言谩骂他人的挡箭牌,网络上以暴制暴事件层出不穷,甚至一些公知也开始在自媒体上打起了口水战。如方舟子在微博上打假,质疑韩寒代笔,引发两方骂战,二人的粉丝也纷纷用粗暴的语言攻击对方,超越了公共道德的边界。这是一种权利滥用的表现。
二、舆论暴力对隐私权的侵犯。在电影《搜索》中,女主角因在公交车上对老大爷不礼貌的言语被网民人肉搜索,最终不堪忍受舆论暴力而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人肉搜索将虚拟的网络放在现实生活中,将当事人曝光接受舆论的审判,这是对当事人隐私权的侵犯。隐私权是公民隐私不希望被他人知晓或侵犯的一种权利。在我国,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公民有权要求自己的个人信息、私人领域、个人私事、私人活动不被他人知晓。类似于新闻审判的舆论暴力将新闻媒体置于审判者的地位,背离了我国加快法制进程的方向。自媒体使用者在行使自媒体的新闻自由权时一定要把握好度,避免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三、虚假信息越出公共道德的边界。自媒体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影响力较大,虚假信息往往能刺激人们的神经,在短时间内引发人们最大程度的关注,造成社会恐慌,对社会危害较大。由于受众分析能力有限,在接收信息时很难判断是否为虚假信息,盲目转发的同时不自觉地充当了虚假信息的传声筒。网络造假有可能是为了博取眼球、故意打击报复而为之,其中可能充斥着大量的网络水军。无论处于哪种目的,虚假信息的发布者都越出了公共道德的边界,有些已经触犯了法律。比如备受关注的网络推手秦火火,长期伙同少数意见领袖,雇佣大量网络水军,策划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最终难逃法律的惩罚。
自媒体滥用新闻自由权的原因
自媒体使用者对新闻自由权的滥用导致了网络秩序的混乱,造成自媒体新闻自由权滥用有哪些原因?
一、自媒体使用者道德素质的下降。造成自媒体新闻自由权滥用的根本原因是自媒体使用者道德素质的下降。由于缺乏约束,在自媒体这个虚拟环境中,人们长期在现实生活中养成的自律意识很容易失范,自媒体使用者在这个脱离了法律和道德约束的虚拟环境中为所欲为,给社会价值观带来极大冲击。另外,很多自媒体使用者为了赢得关注,获取利益,不惜触碰法律底线,利用自媒体强大的影响力不择手段达成目的,如一些色情网站上传大量淫秽视频赚取点击量,通过广告等方式进行非法的商业活动,这不利于营造一个健康的自媒体环境。
二、自媒体缺乏有效的审核机制。自媒体中虚假信息和低俗信息大量存在,不仅不能营造出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而且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由于自媒体是一个低门槛平台,一经注册便可发布信息,信息发送也较为随意,无论是长篇大论还是几个字,只要不涉及敏感词汇,便可以在自媒体上畅通无阻。自媒体缺乏有效的审核机制。
三、网络技术存在漏洞。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传播方式由之前的点对面传播变为面对面传播,人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生产者。多样化的信息给信息管理带来了困难,当今的网络技术也会自动屏蔽“色情”“反动”等词,使其无法显示。但这看似先进的网络技术仍然存在漏洞,不能彻底根除低俗内容的存在。发布者千方百计把屏蔽词换成同义词或用符号代替,再重新进行发布。而屏蔽词是人为设置的,并没有涵盖所有不宜出现的低俗词汇。
构建自媒体新闻自由权的合理制度
自媒体使用者在自媒体平台上对新闻自由权的滥用造成了自媒体的无规制性,目前对自媒体新闻自由权缺乏有效的监管。因此,亟需构建自媒体新闻自由权的合理制度,营造出一个健康和谐的自媒体环境。
一、提高自媒体使用者的自律意识。自媒体让每个人从“旁观者”变成了“生产者”,只有提高自媒体使用者的自律意识,才能营造出一个健康有序的自媒体环境。虽然自媒体平台是一个虚拟的环境,但使用者仍然需要遵守法律法规,也同样受公序良俗的制约,这取决于网民自身的素质。因此,用户在使用自媒体之前应该明确自己应负的责任,提高自身道德素养,做到文明上网。
从目前来看,自媒体在信息传播中常扮演着排头兵的角色,很多突发信息的信息源都是自媒体平台,但由于自媒体自身监管不严,信息可信度不高,人们在自媒体上获取信息后需要到传统媒体上求证。若自媒体人具有传统媒体人的专业化素养,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此,自媒体人需要提高自身的新闻素养,构建一个真实可信的信息发布平台。
二、完善自媒体运行机制。与传统媒体不同的是,自媒体运行机制整体呈现出一种混乱的状态,传统媒体的把关人制度在自媒体平台上也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虚假信息、道德审判现象在自媒体平台上层出不穷。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完善自媒体的运行机制,严格自媒体审核制度,坚持用户实名制注册。自媒体使用者使用真实身份注册,有效打击了某些用户的侥幸心理,用户一旦做出违法乱纪的举动,有关身份信息便可以在后台查询,让不法分子无处遁形。有了实名制,用户发表言论前便会三思而后行,从一定程度上减少网络违法行为。但该制度仍需完善,如运营商对用户注册信息的集中管理是否会造成信息泄露,现在仍不得而知。
三、制订具体可行的法律法规。作为一个法治国家,在面临自媒体运行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时,我们应当意识到制订具体可行的自媒体法律法规的重要性。目前,我国关于互联网的法律寥寥无几,仅有的规定也散见于民法、刑法和互联网管理办法中,不够集中,不够系统。自媒体时代的到来,给我国相关法律提出了新的挑战。
在制订自媒体法律规范的过程中,立法者应把传统媒体和自媒体区分开来,专门针对自媒体独有的特点来规制,否则将收效甚微。网络自身的开放性使得网民的表达更具随意性,在立法过程中,生拉硬拽传统媒体的管制规定也是不科学的,但是可以吸收和借鉴网民之间互动达成的一些约定俗成的规则和运营商已经在使用的规范,这样显得更为合理。
摘要:由于自媒体门槛低、随意性强,人们在自媒体平台上可以畅所欲言,新闻自由权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满足。然而,由于自媒体使用者對新闻自由权的滥用,人们随意传播虚假信息,造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使自媒体陷入了无规制性的怪圈。因此,我们亟需建立一个合理的自媒体新闻自由权平衡制度,通过提高自媒体使用者的自律意识、完善自媒体传播运行机制、制订切实可行的自媒体新闻自由权法律法规等方式,营造出健康有序的自媒体环境。
关键词:自媒体 滥用 新闻自由权 规制
复杂多变的网络环境给如何平衡自媒体新闻自由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方面,自媒体为新闻自由权的实现提供了有利的客观条件,让更多人体会到表达自由的快感;另一方面自媒体又成为别有用心之人危害国家安全,侵害他人利益的武器。因此,对于自媒体新闻自由权,既不能损害也不能滥用,而应在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本文从自媒体新闻自由权面临的困境出发,在分析自媒体的两面性的基础上,剖析自媒体新闻自由权滥用的原因,以期找到适合我国的合理制度来寻求自媒体新闻自由权的平衡点。
自媒体对新闻自由权的滥用
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在现实生活中,一部分自媒体使用者把这种权利当成特权,在自媒体平台上肆无忌惮。这种对自媒体新闻自由权的滥用很可能造成对公权和私权的侵害,主要有以下具体表现:
一、言论自由的滥用对名誉权的侵犯。言论自由应当存在边界。在自媒体出现之初,自媒体使用者为之一振,他们从过去整齐划一的一元论中脱离出来,极大地感受到了言论自由。但很快,超出边界的言论自由就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人们错误地把言论自由当作一种无边界的自由,甚至成为自己发布攻击性语言谩骂他人的挡箭牌,网络上以暴制暴事件层出不穷,甚至一些公知也开始在自媒体上打起了口水战。如方舟子在微博上打假,质疑韩寒代笔,引发两方骂战,二人的粉丝也纷纷用粗暴的语言攻击对方,超越了公共道德的边界。这是一种权利滥用的表现。
二、舆论暴力对隐私权的侵犯。在电影《搜索》中,女主角因在公交车上对老大爷不礼貌的言语被网民人肉搜索,最终不堪忍受舆论暴力而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人肉搜索将虚拟的网络放在现实生活中,将当事人曝光接受舆论的审判,这是对当事人隐私权的侵犯。隐私权是公民隐私不希望被他人知晓或侵犯的一种权利。在我国,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公民有权要求自己的个人信息、私人领域、个人私事、私人活动不被他人知晓。类似于新闻审判的舆论暴力将新闻媒体置于审判者的地位,背离了我国加快法制进程的方向。自媒体使用者在行使自媒体的新闻自由权时一定要把握好度,避免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三、虚假信息越出公共道德的边界。自媒体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影响力较大,虚假信息往往能刺激人们的神经,在短时间内引发人们最大程度的关注,造成社会恐慌,对社会危害较大。由于受众分析能力有限,在接收信息时很难判断是否为虚假信息,盲目转发的同时不自觉地充当了虚假信息的传声筒。网络造假有可能是为了博取眼球、故意打击报复而为之,其中可能充斥着大量的网络水军。无论处于哪种目的,虚假信息的发布者都越出了公共道德的边界,有些已经触犯了法律。比如备受关注的网络推手秦火火,长期伙同少数意见领袖,雇佣大量网络水军,策划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最终难逃法律的惩罚。
自媒体滥用新闻自由权的原因
自媒体使用者对新闻自由权的滥用导致了网络秩序的混乱,造成自媒体新闻自由权滥用有哪些原因?
一、自媒体使用者道德素质的下降。造成自媒体新闻自由权滥用的根本原因是自媒体使用者道德素质的下降。由于缺乏约束,在自媒体这个虚拟环境中,人们长期在现实生活中养成的自律意识很容易失范,自媒体使用者在这个脱离了法律和道德约束的虚拟环境中为所欲为,给社会价值观带来极大冲击。另外,很多自媒体使用者为了赢得关注,获取利益,不惜触碰法律底线,利用自媒体强大的影响力不择手段达成目的,如一些色情网站上传大量淫秽视频赚取点击量,通过广告等方式进行非法的商业活动,这不利于营造一个健康的自媒体环境。
二、自媒体缺乏有效的审核机制。自媒体中虚假信息和低俗信息大量存在,不仅不能营造出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而且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由于自媒体是一个低门槛平台,一经注册便可发布信息,信息发送也较为随意,无论是长篇大论还是几个字,只要不涉及敏感词汇,便可以在自媒体上畅通无阻。自媒体缺乏有效的审核机制。
三、网络技术存在漏洞。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传播方式由之前的点对面传播变为面对面传播,人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生产者。多样化的信息给信息管理带来了困难,当今的网络技术也会自动屏蔽“色情”“反动”等词,使其无法显示。但这看似先进的网络技术仍然存在漏洞,不能彻底根除低俗内容的存在。发布者千方百计把屏蔽词换成同义词或用符号代替,再重新进行发布。而屏蔽词是人为设置的,并没有涵盖所有不宜出现的低俗词汇。
构建自媒体新闻自由权的合理制度
自媒体使用者在自媒体平台上对新闻自由权的滥用造成了自媒体的无规制性,目前对自媒体新闻自由权缺乏有效的监管。因此,亟需构建自媒体新闻自由权的合理制度,营造出一个健康和谐的自媒体环境。
一、提高自媒体使用者的自律意识。自媒体让每个人从“旁观者”变成了“生产者”,只有提高自媒体使用者的自律意识,才能营造出一个健康有序的自媒体环境。虽然自媒体平台是一个虚拟的环境,但使用者仍然需要遵守法律法规,也同样受公序良俗的制约,这取决于网民自身的素质。因此,用户在使用自媒体之前应该明确自己应负的责任,提高自身道德素养,做到文明上网。
从目前来看,自媒体在信息传播中常扮演着排头兵的角色,很多突发信息的信息源都是自媒体平台,但由于自媒体自身监管不严,信息可信度不高,人们在自媒体上获取信息后需要到传统媒体上求证。若自媒体人具有传统媒体人的专业化素养,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此,自媒体人需要提高自身的新闻素养,构建一个真实可信的信息发布平台。
二、完善自媒体运行机制。与传统媒体不同的是,自媒体运行机制整体呈现出一种混乱的状态,传统媒体的把关人制度在自媒体平台上也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虚假信息、道德审判现象在自媒体平台上层出不穷。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完善自媒体的运行机制,严格自媒体审核制度,坚持用户实名制注册。自媒体使用者使用真实身份注册,有效打击了某些用户的侥幸心理,用户一旦做出违法乱纪的举动,有关身份信息便可以在后台查询,让不法分子无处遁形。有了实名制,用户发表言论前便会三思而后行,从一定程度上减少网络违法行为。但该制度仍需完善,如运营商对用户注册信息的集中管理是否会造成信息泄露,现在仍不得而知。
三、制订具体可行的法律法规。作为一个法治国家,在面临自媒体运行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时,我们应当意识到制订具体可行的自媒体法律法规的重要性。目前,我国关于互联网的法律寥寥无几,仅有的规定也散见于民法、刑法和互联网管理办法中,不够集中,不够系统。自媒体时代的到来,给我国相关法律提出了新的挑战。
在制订自媒体法律规范的过程中,立法者应把传统媒体和自媒体区分开来,专门针对自媒体独有的特点来规制,否则将收效甚微。网络自身的开放性使得网民的表达更具随意性,在立法过程中,生拉硬拽传统媒体的管制规定也是不科学的,但是可以吸收和借鉴网民之间互动达成的一些约定俗成的规则和运营商已经在使用的规范,这样显得更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