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内监督难题的对策
曾炳权 揭卫华
摘要:破解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内监督难题的对策研究,是加强基层党内监督的重要理论课题,更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实践课题。本文在深入调研三明市三元区城东乡基层党内监督现状的基础上,深刻分析了加强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内监督的若干困难问题及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破解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内监督难题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对策。
关键词:城乡结合部 城东乡 基层 党内监督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设计,进一步规范监督主体、内容、权限和程序,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切实保障村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村集体利益,提升乡村治理水平。[1]破解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内监督难题的对策研究,是加强基层党内监督的重要理论课题,更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实践课题。本文在深入调研三明市三元区城东乡基层党内监督现状的基础上,深刻分析了加强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内监督的若干困难问题及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破解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内监督难题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对策。
1 加强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内监督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原因分析
1.1加强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内监督面临“两大难题”
城乡结合部又叫城乡接合部、城乡交错带,其性质既不同于典型的城市,又有异于普通的农村。从城市的角度看,它是城市社区基层党内监督的前沿阵地;从农村的角度看, 它是农村基层党内监督的最后一道防线。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大量的农村集体非建设用地被征用作非农建设,其中首当其冲的便是位于城乡结合部的“城中村”“城郊村”。调查发现,当前在加强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内监督方面,主要存在着两大困难问题。
1.1.1村主干的违纪违法问题防治难
例如:三元区城东乡城南村“是典型的‘城中村,拥有村集体账面资产近9亿元、净资产2亿多元,村集体收益性资产和土地资源众多,尤其是土地不断升值,三元区多个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涉及该村,村集体经济体量不断增大,村财收入每年达千万元,但这些村集体资产资源,却成了原村主任邓春生坐地起价的砝码”,[2]为村主干贪污腐败现象的滋生提供了“温床”,也给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内监督带来了一些难题和挑战。
1.1.2基层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发挥难
目前,城乡结合部基层“村党支部只抓党务,村委会大权独揽,村‘两委干部工作‘两张皮”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征地拆迁、土地管理、资产经营等属于村民自治范畴,主要由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由村委会组织实施。
1.2影响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内监督的“四大因素”
通过调查、分析,笔者认为当前在加强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内监督方面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四大因素”。
1.2.1基层党员干部监督意识淡薄
党员民主生活会和党组织生活会虽是党内监督的最好途径,但部分基层党组织却把民主生活会开成工作研究会、工作总结会或是评功摆好会,不少人“对上级说恭维话,对同级说过年话,对下级说表扬话,对棘手问题说含糊话”,对防治村主干违纪问题未能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1.2.2村级党组织的监督功能弱化
根據《村民组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由于家族势力、帮派势力等问题,村党支部成员往往被排挤在外,大部分支部委员连村民代表都选不上,更无从谈起参与重大村务管理。因此,逐渐形成了村党支部只抓党务、村委会大权独揽、村“两委”干部“两张皮”的工作局面,导致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监督功能严重弱化。
1.2.3基层党委的监督有所顾忌
作为城中村,根据《村民组织法》第五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征地拆迁与综治维稳是基层党委、政府工作的主旋律。而征地拆迁、综治维稳很大程度上需要村干部的支持、配合,个别村干部更是以此作为挡箭牌。基层党委在落实党内监督上也是小心翼翼、顾虑重重,生怕影响到中心工作的正常开展,无法很好的履行监督职责。
1.2.4村干部违纪行为日趋隐蔽
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擦边球”规避监督,披“隐身衣”逃避检查。加上执纪审查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工作,而乡镇纪委干部长期在基层工作,接受专业学习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拥有量有限,执纪审查经验不够丰富,工作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大多缺乏金融、财会、审计、法律等专业知识,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执纪审查工作的需要,往往在突破案件的关键时刻,缺少必要的手段和技巧,导致很多案件功亏一篑,查办大案要案能力明显不足,从而造成了基层党内监督执纪审查难。
2 破解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内监督难题的有效途径及对策思考
2.1强化党员干部的监督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民主监督作用
2.1.1落实“三会一课”,提升“监督意识”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出:“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3]为此,必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认真地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切实解决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庸俗化、娱乐化等突出问题,让党员干部在党内政治生活这个“大熔炉”里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和监督意识。
2.1.2用好“监督武器”,净化“政治生态”
批评是监督的武器,基层党内监督离不开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因此,必须切实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对党内错误思想、观点、行为勇于批评,对自己言行举止敢于检讨,是坚持党性的要求,也是我们党自觉进行和接受监督的重要特征。弱化批评和自我批评,就是削弱党内监督;丢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法宝,就等于放弃党内监督。强化党内监督,必须提高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质量,营造党内监督的浓厚氛围,形成“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2.1.3用好“民主评议”,强化“民主监督”
要注重发挥好党员民主评议作用,切实运用好村两委主干的年终述职述廉评议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例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并使之与党性教育和纪律教育结合起来,从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文化的角度强化基层党员干部的民主监督作用,从而有效破解“村主干违纪违法问题防治难”和“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发挥难”的问题。
2.2强化村级组织的监督功能,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制约监督作用
2.2.1构建“一支两委”,实行“三权制约”
“一支”即村党支部,“两委”即村委会和村监委会,构建党支部决策权、村委会执行权、村监委会监督权三权分设互相制衡、三位一体聚集合力、“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基层权力结构体系。通过优选干部、公开赋权、细化权责,推进村级同级监督,有效破解村级监督中的“村主干违纪违法问题防治难”和“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发挥难”问题。
2.2.2健全“村监会”,强化“民主监督”
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健全基层民主管理机制的探索性实践,对于从源头上防治村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应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主任,原则上不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设计,进一步规范监督主体、内容、权限和程序,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切实保障村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村集体利益,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2.2.3完善“村代会”,强化“支委监督”
建议将现行《村民组织法》第二十五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修改为“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从组织结构上,让村级党组织在村务管理中有更多的话语权,这样才能更好地监督村委会的工作,抓实抓好基层党内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态势,从而有效破解“村主干违纪违法防治难”问题。
2.3强化基层党委的监督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委的全面监督作用
2.3.1履行“主体责任”,实施“全面监督”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委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因此,乡镇党委要在党内监督方面切实履行“五项主体责任”。一是监督检查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二是协助落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情况。三是组织推进责任。要按照上级党委的工作安排,结合乡镇基层实际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四是教育管理责任。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党员干部坚守高尚道德追求,把握遵纪守法行为底线。五是支持引领责任。加强对基层纪检组织的领导,经常听取汇报,帮助解决问题,为基层纪检干部依规依纪履行职责提供保障。通过落实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从权力控制的角度强化乡镇党委的全面监督作用。
2.3.2落实“三项制度”,实现“四权隔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此,一要落实“公务零接待”制度。严格要求城乡结合部乡(镇)、村两级执行“公务零接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除村干部手中的公务接待特权,狠刹吃喝之风。二要落实“三资”监管制度。对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简称“三资”)的监督和管理,是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重点领域,因此要通过“查(清资核产,查“三资”)、晒(建立平台,晒“三资”)、理(交易公开,理“三资”)、管(健全制度,管“三资”)、护(监管到位,护“三资”)”等途径,规范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处置、使用。三要落实“村账乡管”制度。统筹做好行政村的会计账目,促进村级财务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四权隔离”管理。同时,借助“村账乡管”契机,严格规范村级资源资产租赁、工程项目招投标、土地承包經营、“三公”经费开支等行为,进一步加大村务公开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以入账,直至整改到位。
2.3.3配合“四式巡察”,实施“巡视监督”
乡镇党委要配合区委巡视组,按照“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采用“巡查式”“点穴式”“回访式”“机动式”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有选择、有重点地对行政村党组织开展巡察,增强巡视工作威慑力和实效性。
2.4提升纪检组织的监督能力,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组织的专责监督作用
2.4.1实行“五个统一”,健全纪检组织
一是“统一人员提名”。乡镇党委要对乡镇纪检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提出明确要求,将政治过硬、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拔到乡镇纪委班子,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人员选配到纪检工作岗位。二是“统一考核待遇”。包括工作考评、实绩考核、落实办案补贴。三是“统一硬件配备”。完善乡镇纪委的办公设施,落实“五有”建设标准,即有专门办公室和谈话室、有专用电话(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有专用保密橱柜、有专用电脑和打印机、有一套规范的工作流程,并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完善。四是“统一经费保障”。乡镇党委要将纪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纪检工作运行和装备设施建设,纪检工作经费管理要单独设置“纪检监察事务支出”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五是“统一工作标准”。
2.4.2践行“四种形态”,精准执纪监督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党内监督理论的重大创新。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的关键,在于提升纪检干部的“精准监督执纪能力”。“四种形态”内容具体、指向清晰,从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做起,用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党纪重处分和作出重大职务调整两道堤坝拦截阻断党员干部滑向犯罪深渊,体现了对抓早抓小时机的精准把握。
2.4.3创新“三联机制”,审查问责监督
一是联合审查机制。完善区委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执纪执法机关在查办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震慑。二是联席协查机制。聚焦“蝇贪”“村霸”问题,推动各乡镇建立执纪审查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发挥基层所站发现并提供辖区内党员干部违反“四风”及其他违纪问题线索的协同效应,形成合力。三是联动协作机制。建立健全执纪审查片区协作机制,破解执纪审查“人情关”,开展“走下去、请上来”活动,区纪委班子成员按照联系分工,定期带队到挂钩联系点,检查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
总之,要有效破解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内监督中的村主干违纪违法防治难和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发挥难等各种困难问题,必须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基层纪检组织、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全面监督作用、基层纪检组织的专责监督作用和基层党员干部的民主监督作用,从党内权力控制角度、纪检职能界定角度和党内民主政治角度同时发力,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站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改革[N].新华社,2017- 8- 29.
[2] 叶水江,陈亦鸿,罗兴根.张狂“村霸”终陷囹圄[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7- 2- 25.
[3]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摘要:破解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内监督难题的对策研究,是加强基层党内监督的重要理论课题,更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实践课题。本文在深入调研三明市三元区城东乡基层党内监督现状的基础上,深刻分析了加强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内监督的若干困难问题及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破解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内监督难题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对策。
关键词:城乡结合部 城东乡 基层 党内监督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设计,进一步规范监督主体、内容、权限和程序,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切实保障村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村集体利益,提升乡村治理水平。[1]破解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内监督难题的对策研究,是加强基层党内监督的重要理论课题,更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实践课题。本文在深入调研三明市三元区城东乡基层党内监督现状的基础上,深刻分析了加强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内监督的若干困难问题及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破解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内监督难题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对策。
1 加强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内监督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原因分析
1.1加强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内监督面临“两大难题”
城乡结合部又叫城乡接合部、城乡交错带,其性质既不同于典型的城市,又有异于普通的农村。从城市的角度看,它是城市社区基层党内监督的前沿阵地;从农村的角度看, 它是农村基层党内监督的最后一道防线。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大量的农村集体非建设用地被征用作非农建设,其中首当其冲的便是位于城乡结合部的“城中村”“城郊村”。调查发现,当前在加强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内监督方面,主要存在着两大困难问题。
1.1.1村主干的违纪违法问题防治难
例如:三元区城东乡城南村“是典型的‘城中村,拥有村集体账面资产近9亿元、净资产2亿多元,村集体收益性资产和土地资源众多,尤其是土地不断升值,三元区多个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涉及该村,村集体经济体量不断增大,村财收入每年达千万元,但这些村集体资产资源,却成了原村主任邓春生坐地起价的砝码”,[2]为村主干贪污腐败现象的滋生提供了“温床”,也给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内监督带来了一些难题和挑战。
1.1.2基层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发挥难
目前,城乡结合部基层“村党支部只抓党务,村委会大权独揽,村‘两委干部工作‘两张皮”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征地拆迁、土地管理、资产经营等属于村民自治范畴,主要由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由村委会组织实施。
1.2影响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内监督的“四大因素”
通过调查、分析,笔者认为当前在加强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内监督方面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四大因素”。
1.2.1基层党员干部监督意识淡薄
党员民主生活会和党组织生活会虽是党内监督的最好途径,但部分基层党组织却把民主生活会开成工作研究会、工作总结会或是评功摆好会,不少人“对上级说恭维话,对同级说过年话,对下级说表扬话,对棘手问题说含糊话”,对防治村主干违纪问题未能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1.2.2村级党组织的监督功能弱化
根據《村民组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由于家族势力、帮派势力等问题,村党支部成员往往被排挤在外,大部分支部委员连村民代表都选不上,更无从谈起参与重大村务管理。因此,逐渐形成了村党支部只抓党务、村委会大权独揽、村“两委”干部“两张皮”的工作局面,导致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监督功能严重弱化。
1.2.3基层党委的监督有所顾忌
作为城中村,根据《村民组织法》第五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征地拆迁与综治维稳是基层党委、政府工作的主旋律。而征地拆迁、综治维稳很大程度上需要村干部的支持、配合,个别村干部更是以此作为挡箭牌。基层党委在落实党内监督上也是小心翼翼、顾虑重重,生怕影响到中心工作的正常开展,无法很好的履行监督职责。
1.2.4村干部违纪行为日趋隐蔽
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擦边球”规避监督,披“隐身衣”逃避检查。加上执纪审查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工作,而乡镇纪委干部长期在基层工作,接受专业学习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拥有量有限,执纪审查经验不够丰富,工作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大多缺乏金融、财会、审计、法律等专业知识,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执纪审查工作的需要,往往在突破案件的关键时刻,缺少必要的手段和技巧,导致很多案件功亏一篑,查办大案要案能力明显不足,从而造成了基层党内监督执纪审查难。
2 破解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内监督难题的有效途径及对策思考
2.1强化党员干部的监督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民主监督作用
2.1.1落实“三会一课”,提升“监督意识”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出:“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3]为此,必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认真地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切实解决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庸俗化、娱乐化等突出问题,让党员干部在党内政治生活这个“大熔炉”里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和监督意识。
2.1.2用好“监督武器”,净化“政治生态”
批评是监督的武器,基层党内监督离不开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因此,必须切实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对党内错误思想、观点、行为勇于批评,对自己言行举止敢于检讨,是坚持党性的要求,也是我们党自觉进行和接受监督的重要特征。弱化批评和自我批评,就是削弱党内监督;丢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法宝,就等于放弃党内监督。强化党内监督,必须提高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质量,营造党内监督的浓厚氛围,形成“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2.1.3用好“民主评议”,强化“民主监督”
要注重发挥好党员民主评议作用,切实运用好村两委主干的年终述职述廉评议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例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并使之与党性教育和纪律教育结合起来,从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文化的角度强化基层党员干部的民主监督作用,从而有效破解“村主干违纪违法问题防治难”和“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发挥难”的问题。
2.2强化村级组织的监督功能,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制约监督作用
2.2.1构建“一支两委”,实行“三权制约”
“一支”即村党支部,“两委”即村委会和村监委会,构建党支部决策权、村委会执行权、村监委会监督权三权分设互相制衡、三位一体聚集合力、“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基层权力结构体系。通过优选干部、公开赋权、细化权责,推进村级同级监督,有效破解村级监督中的“村主干违纪违法问题防治难”和“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发挥难”问题。
2.2.2健全“村监会”,强化“民主监督”
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健全基层民主管理机制的探索性实践,对于从源头上防治村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应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主任,原则上不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设计,进一步规范监督主体、内容、权限和程序,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切实保障村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村集体利益,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2.2.3完善“村代会”,强化“支委监督”
建议将现行《村民组织法》第二十五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修改为“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从组织结构上,让村级党组织在村务管理中有更多的话语权,这样才能更好地监督村委会的工作,抓实抓好基层党内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态势,从而有效破解“村主干违纪违法防治难”问题。
2.3强化基层党委的监督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委的全面监督作用
2.3.1履行“主体责任”,实施“全面监督”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委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因此,乡镇党委要在党内监督方面切实履行“五项主体责任”。一是监督检查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二是协助落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情况。三是组织推进责任。要按照上级党委的工作安排,结合乡镇基层实际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四是教育管理责任。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党员干部坚守高尚道德追求,把握遵纪守法行为底线。五是支持引领责任。加强对基层纪检组织的领导,经常听取汇报,帮助解决问题,为基层纪检干部依规依纪履行职责提供保障。通过落实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从权力控制的角度强化乡镇党委的全面监督作用。
2.3.2落实“三项制度”,实现“四权隔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此,一要落实“公务零接待”制度。严格要求城乡结合部乡(镇)、村两级执行“公务零接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除村干部手中的公务接待特权,狠刹吃喝之风。二要落实“三资”监管制度。对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简称“三资”)的监督和管理,是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重点领域,因此要通过“查(清资核产,查“三资”)、晒(建立平台,晒“三资”)、理(交易公开,理“三资”)、管(健全制度,管“三资”)、护(监管到位,护“三资”)”等途径,规范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处置、使用。三要落实“村账乡管”制度。统筹做好行政村的会计账目,促进村级财务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四权隔离”管理。同时,借助“村账乡管”契机,严格规范村级资源资产租赁、工程项目招投标、土地承包經营、“三公”经费开支等行为,进一步加大村务公开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以入账,直至整改到位。
2.3.3配合“四式巡察”,实施“巡视监督”
乡镇党委要配合区委巡视组,按照“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采用“巡查式”“点穴式”“回访式”“机动式”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有选择、有重点地对行政村党组织开展巡察,增强巡视工作威慑力和实效性。
2.4提升纪检组织的监督能力,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组织的专责监督作用
2.4.1实行“五个统一”,健全纪检组织
一是“统一人员提名”。乡镇党委要对乡镇纪检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提出明确要求,将政治过硬、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拔到乡镇纪委班子,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人员选配到纪检工作岗位。二是“统一考核待遇”。包括工作考评、实绩考核、落实办案补贴。三是“统一硬件配备”。完善乡镇纪委的办公设施,落实“五有”建设标准,即有专门办公室和谈话室、有专用电话(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有专用保密橱柜、有专用电脑和打印机、有一套规范的工作流程,并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完善。四是“统一经费保障”。乡镇党委要将纪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纪检工作运行和装备设施建设,纪检工作经费管理要单独设置“纪检监察事务支出”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五是“统一工作标准”。
2.4.2践行“四种形态”,精准执纪监督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党内监督理论的重大创新。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的关键,在于提升纪检干部的“精准监督执纪能力”。“四种形态”内容具体、指向清晰,从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做起,用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党纪重处分和作出重大职务调整两道堤坝拦截阻断党员干部滑向犯罪深渊,体现了对抓早抓小时机的精准把握。
2.4.3创新“三联机制”,审查问责监督
一是联合审查机制。完善区委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执纪执法机关在查办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震慑。二是联席协查机制。聚焦“蝇贪”“村霸”问题,推动各乡镇建立执纪审查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发挥基层所站发现并提供辖区内党员干部违反“四风”及其他违纪问题线索的协同效应,形成合力。三是联动协作机制。建立健全执纪审查片区协作机制,破解执纪审查“人情关”,开展“走下去、请上来”活动,区纪委班子成员按照联系分工,定期带队到挂钩联系点,检查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
总之,要有效破解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内监督中的村主干违纪违法防治难和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发挥难等各种困难问题,必须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基层纪检组织、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全面监督作用、基层纪检组织的专责监督作用和基层党员干部的民主监督作用,从党内权力控制角度、纪检职能界定角度和党内民主政治角度同时发力,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站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改革[N].新华社,2017- 8- 29.
[2] 叶水江,陈亦鸿,罗兴根.张狂“村霸”终陷囹圄[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7- 2- 25.
[3]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