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保护需要立足网络特性
互联网时代的版权保护需要更为灵活包容的政策措施,在保障原创者、版权人利益的同时,也为互联网开放、共享的内生动力预留空间。今天,互联网程序和应用如何开发设计,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生活的规则。将版权保护理念融入技术的开发设计中,已成为维护原创者与版权人利益的重要渠道。然而,强调版权保护并不意味着忽视版权制度本身的局限性。在互联网时代,如何防止“我辛苦种草,你免费放羊”的尴尬又不妨碍开放、共享、流动的互联网精神,如何化解以互动传播为特点的新型傳播方式与现有版权制度的冲突,需要更为灵活包容的政策措施,在保障原创者、版权人利益的同时,也为互联网开放、共享的内生动力预留空间。“知识产权是一种文化。”版权制度背后,是鼓励创新、推崇理性思考、赋予知识以尊严等更为本质的价值追求。划定法律边界,以技术设计提升版权服务水平,以制度安排平衡各领域创新者的利益,才能为全社会的知识积累与进步增添不竭动力。(据彭 飞于《人民日报》2017/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