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与思考
汪洋
唐河县辖19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525个行政村(社区),全县有29.03万农户,总人口143万,其中农业人口119万。耕地总面积245万亩,户均8.4亩,人均2.05亩。近年来,唐河县围绕发展现代农业,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平台,推动全县土地流转工作健康稳步发展。有力的推动了全县土地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生产,加快了农业转型升级步伐,为实现全县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至2018年,全县总流转土地面积8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7.35%;涉及6.15万农户,占农户总数的21.21%。其中合作社流转土地26.07万亩,大户流转土地20.27万亩,涉农企业流转土地10.43万亩,家庭农场流转土地6.41万亩,其它主体经营3.82万亩。全县发展国家级合作社6家,省级合作社9家,县级示范社100家,百亩以上家庭农场约481家,流转土地5.53万亩。
1、流转形式
转包33.43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57.81%。出租14.01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20.91%。3托管6.75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10.08%。部分流转的土地在耕、种、收等主要生产环节也是通过土地托管来实现的。通过托管服务,使农产品生产成本亩均降低35%左右,收益增加40%左右,实现了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共赢。4.互换2.09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3.11%。转让4.48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6.7%。股份合作0.92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1.38%。
2、流转特点
一是自发流转占主体。农户土地流转多数发生在村组内部近邻、亲友之间。据统计,全县农户自发流转的约占85%以上。二是流转期限较短。土地流转期限在2年以内的占70%以上,5年以内的占80%以上。三是流转范围不断扩大。土地流转不再局限于种植小麦、玉米等传统粮食作物,红薯、蔬菜、花生、林果等经济作物用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收益也不斷增加。据统计,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占流转面积的64.03%,呈现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现象。
二、存在问题
1、土地流转价格高。土地流转价格从2008年前的200元左右不断攀升,上涨到2018年的750元左右,增长了3.7倍,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业经营成本、挤占了农业生产利润、提高了种地风险,也限制了土地流转速度和质量。
2、土地流转难度大。当前,农民受传统小农思想影响守“土”意识较强,不愿意参与土地流转。加之农民进城务工后的社保、就医、孩子就学等配套政策不完善,短期内农民土地流转后的后顾之忧难以解决,亦限制了我县土地流转的进程和规模,造成了土地流转困难。
3、流转机构不健全。目前,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和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正在建设完善中,为全县土地流转工作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流转信息发布、合同签订鉴证、土地收益评估、完善流转档案等服务还存在很多不足和差距,上级土地承包的法规政策得不到很好的贯彻,群众的诉求得不到有效解决,出现合同纠纷时调解仲裁工作不到位,土地流转的服务工作滞后,制约了农村土地的流转。
三、对策建议
1、宣传好流转政策。面对当前农民土地经营的新发展态势,及时把握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利用下乡调研、农民培训、科技扶贫、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引导农民参与、支持、推动土地流转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帮助农村土地流转的良好社会氛围。
2、完善流转机制。推动县委、县政府出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扶持政策和办法,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用地指标上优先解决,在农机购置补贴上优先考虑,在项目资金投入上优先倾斜,在各种税费征收上实行减免等。进而支持引导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支柱产业、特色产业、优势产业,抓流转,扩规模,实现集中连片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
3、规范流转程序。首先应规范乡镇、村组在土地流转工作中的责权,基层组织应做到引导而不强迫,服务而不包办,支持而不阻碍;其次,应建立健全管理服务机构,完善服务机制手段,指导流转双方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依法保护流转各方的权益;第三,推行土地流转价格按照农产品实物折款支付的方式,实现流转双方互利共赢。确保土地流转的自愿化、法制化、规范化。
4、讲好“流转”服务队伍。利用农技人员的自身资源优势和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积极牵头组建农机、农技、农资、劳务等“流转”服务队伍,为土地流转提供后续服务。通过聘请农业技术人员,为农户提供田间管理、新品种的引进、推广,为农户提供良种、良方、良物和耕作、统防、运输、灌溉、晾晒等劳务服务,把一些懂技术、有植保机械的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起来,为农户提供统一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既解决了在家劳动力的务工问题,又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农村土地流转进程。
5、积极发挥好农技人员基层组织协调作用。实践中,充分发挥农技人员在基层的战斗保垒作用。积极做好对口宣传,帮助托管双方算好各自经济账。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摸底排查,认真筛选那些技术装备精良、作业能力娴熟、运行规范有序、信用记录良好、百姓认可度高的农机、粮食、特色种植经营主体为托管单位,让群众自主选择托管单位。在土地调整中,积极协调参与托管的零星的地块走向集中,解决托管服务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6、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力争2019年年底实现全县乡镇土地流转机构全覆盖,8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初步形成基本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为全县土地流转工作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流转信息发布、合同签订鉴证、土地收益评估、完善流转档案等服务。
(作者单位:473000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工作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