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业务的风险研究

    姚志州 何文媛

    摘要: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金融机构间的交叉、融合不断加深,业务、产品创新不断涌现,有效地打破了金融市场的分割,推动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产品快速发展。然而,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业务在丰富金融产品、扩大盈利空间的同时,其风险的交叉、传递也日益复杂。笔者在对庆阳市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业务全面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分业监管框架下如何更好地认识和管理跨市场金融风险,消除潜在风险隐患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据此提出对策建议,对今后庆阳市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业务

    近年来,随着庆阳市经济金融不断加快发展,在金融创新和综合经营的浪潮中,各类金融市场、金融机构日益融合,相互交织形成一个庞大而复杂的体系,金融风险传递机制日趋多样化。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辖区金融稳定,笔者对庆阳市跨市场交叉性业务发展及风险状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分析。

    一、庆阳市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业务发展现状

    (一)银证合作

    据调查,全市各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均开办了代销基金业务。截至2016年7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年累计代销基金49954笔,金额16102万元,余额40557.1万元,代理基金收入112.78万元,其中建行庆阳分行代理基金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最高(4.8%),其余机构占比均在1%以下。

    (二)银保合作

    据调查,全市共1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了保险代理业务。截至2016年7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年累计代理保险业务36349笔,金额40343.53万元,代理保险业务收入922.91万元,代理保险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比重最高的为建行庆阳分行19.7%,其余机构均低于2%。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的保险机构包括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等机构,主要代理财产保险、人寿保险两大类,包括固定收益类、高保障类等保险产品。

    (三)银行与准金融机构的合作

    庆阳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准金融机构的合作主要表现为担保公司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中,除中国银行庆阳分行外,均与担保公司实现了银担保合作关系。2016年以来,担保公司业务量缩减,风险有所上升,但总体可控。截至2016年7月末,全市担保公司存入协作银行担保基金余额共计7.24亿元;本年累计担保2048笔,共计9.75亿元;在保责任贷款18437笔,余额30.98亿元;本年累计发生代偿54笔,共计2375万元;政府提供风险补偿0.3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582.03万元,

    (四)金融衍生产品

    目前,庆阳市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滞后,金融衍生产品仍然空白。

    (五)民间资本参与地方金融

    庆阳市民营资本进入的方式主要有新机构设立时投资入股、借增资扩股时出资参股和受让其他投资者股份三种途径。其中,前两种是庆阳市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采取的主要方式,其选择的目标主体主要是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如庆阳市西峰瑞信村镇银行在机构设立时投资入股,并在经营过程中通过增资扩股,实现民营资本参与地方金融)。截至2016年7月末,庆阳市三家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中,资本金合计1亿元,其中,民间资本7960万元,占79.6%。民间资本参股的村镇银行具有高度的独立运行和管理机制,在区域经济金融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

    二、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业务存在的问题及风险

    调查发现,庆阳市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产品种类较少,以较低层次开发为主,产品侧重于整合双方的现有资源优势,但与传统金融风险相比较,传递机制较为复杂,存在的风险隐患主要表现如下:

    (一)监管效力部分缺失

    一是在跨市场业务中,早期为了规避存贷比和合意贷款规模限制,银行与证券、基金公司进行通道合作,掀起了跨市场业务发展的浪潮。随着内外部环境变化,规避限制的现象明显减少,但利用其来提高资本充足率、降低不良贷款率以及拓展银行资金运用范围等,成为新的发展方向。二是由于交叉性金融业务的发展,金融机构之间融合性不断增强,存在信息不对称,增加了监管层决策的难度。三是在分业监管体系下,不同监管主体对相似业务的监管标准不同,为交叉性金融业务的创新提供了长期动力,同时,也削弱了微观审慎监管的有效性。四是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业务使大规模资金在不同市场间的流动更加频繁,对区域金融稳定带来新的挑战。

    (二)业务操作不规范导致风险隐患

    商业银行目前采取理财、代理保险、代理基金等产品销售额度与人员业绩直接挂钩的激励与考核机制,使银行临柜业务宣传中重推销产品、轻风险提示的倾向。如在经营保险代理过程中普遍存在合规经营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部分机构存在销售误导现象,直接影响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产品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金融专业人才匮乏导致风险隐患

    跨市场金融创新涉及两个或多个金融子市场,需要对不同金融子市场的产品和服务非常熟悉、创新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而目前金融机构正处于由单一业务经营向综合经营转型初始阶段,业务人员对创新型金融产品及服务方式不够熟练,复合型、研发型人才匮乏,实际操作中的宣传解释存在偏差,直接影响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有序发展。

    (四)金融产品销售模式导致风险隐患

    当前,银行与保险、证券公司间合作的运作能力的高低,是决定跨市场业务成功与否的关键。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业务不仅仅是简单的代理销售,而关系到产品销售模式,包括金融产品研发、销售渠道管理、目标市场开发和客户关系维护等。而在现有的合作模式下,受到分业经营政策的限制,金融机构无法对目标市场进行细分并实现分层次盈利模式。

    三、防范跨市场交叉性金融风险的建议

    (一)加大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管力度

    建议由人民银行牵头,银行、证券、保险监管部门联合出台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指导性文件,研究制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产品管理办法,明确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产品范畴及“一行三会”的监管职责。一是对跨行业、跨市场、跨机构经营的组织形式、操作规则、融资方式等做出明确规定,规范市场参与主体的经营行为。二是对已开发的交叉性金融产品,要求金融机构及时备案,实现对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产品的协同监管。

    (二)建立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管协调机制和风险监测体系

    一是建立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管协调机制。建议在金融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下,人民银行与监管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密切关注风险变化,构建高效协调的金融监管体系。二是建议人民银行建立交叉性金融业务监测制度,通过构建监测指标体系,评估风险状况,及时向金融机构进行风险提示并提出应对措施。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提高投资者风险认知水平,引导其正确看待交叉性金融产品的风险收益,进行理性投资。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当前要适应交叉性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就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综合性人才,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培养高素质的监管人才,加强对交叉性金融业务的培训,如业务流程,电子网络技术等;二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素质的培养,如定期开展证券、保险、信托等知识的讲座,在代理销售新的基金、保险之前,请委托机构派专人进行培训等。

    (四)加大跨市场金融产品的营销创新力度

    优质产品是银保合作发展的基础,也是各方利益的真正交叉点。建议通过金融机构间协作,开发一些集长期性、保障性、投资性和储蓄性为一体的跨市场金融产品产品。扩大宣传力度,开展多渠道营销,提供个性化服务,实现双向沟通,从而促进跨市场金融产品业务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周龙,余力,文良旭.当前我国交叉性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研究[J].西部金融,2016(05).

    [2]那颂.银行跨页经验风险探析[J].北方金融,2016(04).

    [3]叶文辉.交叉性金融业务存在的风险与对策研究[J].国际金融,2015(02).

    [4]何虹.理财融资类交叉性金融业务存在的潜在风险及防范建议[J].金融纵横,2014(07).

    [5]马梦琪.商业银行金融产品与范围跨市场创新研究[J].金融论坛,2008(13).

    (作者单位:姚志州,中国人民银行平凉市中心支行;何文媛,中国人民银行庆阳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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