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制度遭遇亵渎
徐敏
近日,由中国民俗学会、中山大学等共同主办的“春节:地方性与民族文化认同”学术研讨会上,多位民俗专家认为,目前法定春假的安排不近情理,只考虑行政安排上的方便,却忽视了满足人们的情感需要。除夕有吐故纳新,辞旧迎新之意,除夕放假与否,看似小事,但从心理上却牵动了亿万人的心。沿袭了数千年的文化传统是,有钱没钱回家过年,除夕不回家不算是团圆,不吃年夜饭不算过大年。我们口口声声以人为本,但往往总伤人于无形之中。
无论中外,传统节日是整个民族的情感载体,忽视不得。作为全国人民大团圆的央视春晚,不也是每年安排在除夕夜播出吗?我们在行政管理上,总有逆反心理的存在,大伙越反对的,管理者就越坚持。这不是执政为民的理念,而是惯性家长制的突出表现。民众明明极其重视除夕这一天的团聚,可官方却偏偏不把这一天纳入假日,早放早收一天假看不出会出现什么样的原则性错误。俗话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执政者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不韪民意,顺乎民情。
政策出台后,面对全民诸多吐槽,相关人士出面解释此乃为“制度善意”。何为善意?又被解析为“约定俗成说”,其言:从各单位实际情况看,大多数单位除夕当天都是约定俗成地放假,因此,春节长假若从初一开始,则除夕实际上就成为一种“隐性福利”,但如果从除夕开始放,那相当于民众少了一天假期。好家伙!这种制度善意到了如此令人发指的地步。假如老板不允呢,原本可获三倍的加班费也被抹了。这一毫无约束力的约定俗成,能够取代合法权利的制度保障吗?而制度设计又想占谁的便宜?倘若以人为本是基于钻中国式潜规则的空子,那这种隐性福利就无疑是对制度的一种致命亵渎,制度尊严必将功亏一篑,前功尽弃。